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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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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向小园,就不得不提我的年龄。
我今年已经24岁了,确诊这天刚好是我24岁生日。
而我整整二十四年的人生里,有十二年都在喜欢那个人
我十二岁在镇上的初中遇见他,十五岁初中毕业,至今已经九年。
九年时间说长不长,不过是再读一个义务教育的长度
于是纵使我如今二十又四,也依旧像九年前一样痴迷于他。即使我知道,他从来不曾真心欢喜过我
他是个唱歌好听数学满分的超级学霸。长的白净好看,身材虽不特别的高挑,手指却格外纤细匀净。
这是我同他分别九年又分手后,记得最深的一个特点
仔细一想,这三个特点足以将他整个人说的明明白白了
可见,十二年了,我依旧没法忘记他。
甚至除了我想瞄见却一直无缘瞄见的部位外,关于他,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关于我爱慕他这个超级学霸的事,整个初中的姑娘几乎都知道,当时也没人同我争
现在想来大抵是当时流行的《痞子校草爱上我》之类的青春校园读物,吸引了那时姑娘的心神,她们只是笑着将我打趣。
于是即使在她们的打趣中,我和向小园的孩子都可以上街买酱油了,向小园依旧懵懵懂懂,不知我的狼子野心,给了我靠近他的勇气
现在想来只怪我当时傻,不晓得一鼓作气,且脸皮要厚,更应该一厚到底的伟大人生定理
导致后面事情败露的我,只敢继续单纯的发动这些乐于安排我和他孩儿的全部娘子军,全面又具体的监视着他,却不敢拿着这些,细致又全面的情报去不谋而合他
不过现在想来,这些娘子军也真的算是帮了我很多,那一堆堆无所不包的情报为我多年后的贼心不死继续勾搭他,提供不少助力。
所谓的无所不包并不是随便说说
我知道很多很多,可能他自己都不曾注意到的细节。
正是那个细节填充出的他,在我那颗单纯的少女芳心上不停放火
这些细节包括他晚自习又无聊的逗蚊子了,
包括他最喜欢的零嘴是甜辣味的鸭脖,
包括他超喜欢唱歌,即使嗓子疼的难受依旧戒不了哼两句的习惯。
也怪那时的我,尚不懂借题发挥的真理,只知道抱着一堆情报独自傻乐
有时呆呆的看他挥舞着兵乓球拍就能高兴好久
……
也是那时的大家不同我争,和自发帮助,让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有机会的
后来我管这个叫人生的十大错觉,
这里面最大的错觉就是那三年里,我总认为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是忽远忽近的
直到和他在一起了137天,我才知道,从来没有什么忽远忽近,就是远
真正认清这件事的时候,我内心一片平静,甚至还有心情给他留下一句“往后余生,各自珍重”
可后来我才知道,我他妈的根本没有那么无私。
我就希望他也像我一样,茶不思饭不想,日日把我念,然后悔不当初
可事实是,冒充聪明人的傻子就我一个。他一直聪明的不像个人,更别提这些凡人的七情了。
或者说,我不是那个能让他自动跳下神坛的人
我总以为我能忘了他,可每当夜深人静,大脑抽风的时候,又总是克制不住的想起他
我到底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
就是觉得他在阳光下唱歌睡觉的样子,真特么的惊为天人
他一直是班主任的心头肉,一向虎踞着全教室视线最好的座位。
而我混迹于女孩堆里也有很长一段时间,头一次见到一个男孩子穿米白色比女孩还好看上几分,这使得我总不由自主得多看他好几眼
于是当窗口的那道阳光打在他亚麻金咖色头发上,泛出淡淡金黄色的光晕伴随着他清朗中略带沙哑,又音准的可怕的歌声响起时。
那一刻小说里的男主仿佛一瞬间有了姓名,原来王子不一定会骑白马,但一定会唱歌还有一头泛着金黄色光晕的短发
后来我总在想要是能穿越,我一定回去一把拍过我不安分的头,先来几份黄冈密卷怕是就没心思想那些七七九九的东西了
可惜彼时我尚没有那么高的觉悟,只是一心一意的觉得我他娘可真是个发掘鬼才。
得益于他小青梅的卖队友以及我的大嗓门,他有了一展歌喉的机会。以后识得我了,定会感激于我的知遇之恩进而嘿嘿嘿~
就在我沉迷于安排我和他的孩儿该叫个何等响当当的名字时,暂代音乐老师的英语老师就选定了他
后来的后来,我总是拼命的遮掩我曾犯下的这些事儿,生怕他想起
当年坑的他变音期引项高歌,自此小小年纪好好的清郎少年音就变得沙哑低沉,好好的阳光小少年活成了高冷大猪蹄子的事。
后来的后来每当我和几个密友倾诉我对他的一腔单恋心思时,她们总喜欢打击我,屁大点的孩子懂什么情爱。
放在今日,我能拿出一万零一条理由反驳她们,可彼时我觉得十分有道理。
他屁大点孩子懂什么情爱,再说我要是早早暴露,那班主任还不生吞活剥了我
我且再缓缓,等他大了,再多多表露我的心意
别问我为什么不想着先同他做兄弟,彼时的我觉得遍村哥哥弟弟的我不缺兄弟,只一心一意的想染指他。既是如此,就不能让他有染指我心思时,因为惧怕□□而打住
彼时的我还不知道,这特么的是多么智障的想法,不早早的在他面前混个初始好感度的后果就是
他情犊初开不是我,单恋对象不是我,后面深深喜欢的亦不是我
不过想到有姑娘像他虐我一样虐他,我又一边觉得解气,一边觉得心疼
后来的后来我看到一段话:
人生的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是啊,太早遇见,就注定他只能是我的一道明月光,谁让蠢笨如我除了一腔喜欢,一无所知……
但好在,也并不是完全的一无所获。
我竹某人敢打包票,除了他妈,我应当是最早染指他一身细皮嫩肉之人
可每每想到这,我就更加郁促。
毕竟我染指的范围实在太小,并且直到他逃离我男朋友的称号,我也依旧没吃上这顿天鹅肉。呸呸呸,我又不是瘌□□。
然而我虽不适合瘌□□这个称呼,向小园却很适合天鹅这一比拟
所以我总和想想说,煮熟的天鹅飞了。
想想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翻我白眼
于是后来的后来我就一直在想,究竟是向小园细皮嫩肉的像个姑娘,导致我自此对白嫩香滑的姑娘毫无抵抗力,拒绝无能,被坑的再惨也依旧屁颠屁颠跟在美人儿后面掐着嗓子装老鸨博姑娘一笑
还是因为我本身喜欢的就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姑娘,向小园的一身雪肌玉肤恰逢其会,让我自此对其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