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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第四十章 我的爱人是东方不败! ...

  •   “你就是一贯表现得过于强悍,反而让黎念认为你没有他也能好好生活,或许有朝一日便得一与你相配的如花美眷,不比他要强得多?”

      “若要他回心转意,非得造一场大声势,使你落到极惨的一个境地不可。如此方能让他改变自己多年的坚持,与你为伴。”

      “你如今倒也算是有几分事业,功夫也不错。只做表面功夫,就算一时骗得他,也无法长久。你这份基业不用动,拥有五万两银子和五百两,想来在黎念看来区别也不甚大。你若对自己恨得下心,这身体损上一损,反而可图与黎念之长久。”

      苓儿一番教导,让明善直点头。

      用一个最通俗不过的比喻,现在的明善就是落水的人终于抓到一块浮木,死马也要当活马医,何况我家苓儿一看就是很值得信赖的样子?

      过去我和明善一起活动时,我比他更懒,所以他做决定的时候更多,他的主意也常常很有趣。却没想到有一天,我能有一个心思如此活泛,拥有大智慧兼且机敏善思的爱人。哈哈!

      我们几个商讨一番(其实主要是苓儿在说,我和明善在听啦),便定下了计划。

      几天后,待一切准备就绪,明善介绍了一个人给我认识。

      “楚迁时,我在南方认识的朋友。”

      百闻不如一见,面前这位,想来便是“晓拾馆”的楚老板了。

      因我之前只是仰慕这位传闻中的楚老板管人用人的手段,却未设想过一个南馆男老鸨的形象,也就没有什么先入为主的观念,见到楚老板真人,并没有如何吃惊。

      楚迁时是个让人看不清年龄的男子,中等身高,身材偏瘦,模样是江南水乡之人特有的清秀,气质清雅中带着书卷气。明善介绍他的时候,他含着微微的笑意看向我,眼睛里流动着浅浅的光彩。

      感觉温暖柔和,又不失清爽。

      这男子,与其说是个经营风尘之地的商人,不如说是哪家不解世事一心读书的少爷,更适合。

      果然人不可貌相。

      一个成功的商人,必有其过人之处。

      比如我(呃,貌似我现在在事业上还算不上多么成功),就有一个独一无二天下无敌的老婆!

      “久仰萧公子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不愧为明兄至交。”

      楚迁时微笑说道,有着南方人略带侬软的口音。虽说着客套话,眼神却很真挚温暖。

      我想,不是他演技太强,就是和明善关系很好,由此连他的朋友也被另眼相待。

      “楚老板客气了。待此事了,改日我还想好好请教楚老板管理手下之计。”

      楚迁时颔首:“好说。”

      客套几句,我们便步入正题,再次明确了下各自的任务,大致串了串。明善在一旁虎视眈眈地盯着,摩拳擦掌。

      也不知谁到时候要挨打,居然这么兴奋。

      外人都走后,苓儿从房中出来,道:“明善此人,我也观察了许多日,果然是与你从一个地方来的,对许多事情的见解反应与世人大有不同。萧一白,若你觉得无碍,不妨把我之前的身份告知与他。”

      我有点奇怪,问道:“我当然没什么关系,可是我知道,苓儿你是介意此事的吧?反正你现在也只是我的亲亲爱人而已,告不告诉明善你以前的身份有何差别么?”

      苓儿摇了摇头,轻声道:“萧一白,你远离家乡,亲友俱失,难得还能和一个老友在此重逢……明善他,毕竟是你家乡的人。”

      他说着,垂下了长长的眼睫。

      我想了想,有些明了苓儿的心思,便笑道:“说的也是,快乐的事情,若有朋友分享,会觉得更快乐。”我抬起苓儿的脸庞,朝他挤了挤眼:“我可要让那小子知道,我的老婆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物,让他小心不要惹到我,不然……哼哼。”做出一个仰头斜眼,用鼻孔看人的表情。

      苓儿捂着嘴,笑得眼睛都眯成两条细缝。

      这话可不光是哄苓儿的,若让明善那个金庸迷知道我明媒正娶、约定终生的爱人,居然是笑傲江湖里的终极大BOSS,那位大名鼎鼎的东方不败的话……哈哈,明善的表情,我现在已经开始期待了。

      苓儿又说,他表明身份还有一层意思:等到动手的那天,让明善不要缩手缩脚,放心大胆用尽全力便可。明善虽然学了十几年武功,加上天赋异禀,如今早是一流高手,可是他毕竟心不在此,武功从未成为他的爱好,只是自保和扬威的手段,意境上就比苓儿差了一层,更何况他实战的经验远不如苓儿这般纯粹在血雨腥风中拼杀成长起来的江湖中人,所以胜负根本毫无悬念。

      当然,我们本来的目的,就是让他必输、必伤。

      “那个,明善同学,有件事我想先知会你一声。”

      “大战”前夕,苓儿出去采购,我约明善到家里,神秘兮兮地说。

      明善一脸紧张:“啥,啥事?难道、难道咱的计划……”

      这些日子明善一直有些魂不守舍,大概因为对我们的计划寄予了太大的希望,这么多年的失望下来他实在经受不住再一次的打击了,所以既盼着决定性的那一刻到来,又怕就算自己受伤甚至濒死也改变不了什么。

      又或者,黎念会照顾他一时,可待他痊愈后……苓儿却说,如果给了他那么多时间和这么好的机会都抓不住,那也只能说明他和黎念无缘,或者他太无能了。

      “是这样的,关于我们家苓儿……”

      “哦!对了!”明善一拍脑门:“看我,早该想到的。我是不是该先和弟妹演练一下?我俩都没有交过手,怎么才能让我输得比较自然,伤得恰到好处?我能看出来弟妹内力很深,武功很高,比你强得多,可是我和人交手较少,拿不准她到底什么程度。”他有些不好意思:“万一明天不小心伤了弟妹,我还不被你大卸八块啊!”

      我嗤笑一声,摸了摸下巴上根本不存在的胡子,高深莫测道:“放心吧,想伤到他,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嘿嘿,嘿嘿,你明天只要用力打,一定会很‘自然地’受伤。”

      明善看我一脸贱样,也摸了摸下巴,他可没我过得这么滋润,加上这些日子心焦,样子落拓得多,下巴上真有不少胡茬胡渣之类的,别说,还颇有些天涯浪子的风范。

      “你小子卖什么关子?嗯嗯?”

      “你知道当今天下,最强的人是谁么?”

      “咦,你也会对这个感兴趣?我也有些江湖上的朋友,知道些消息。令狐冲今年大约二十多岁,福威镖局还没出事,书上的故事还没开始,当今武林最强之人,自然是日月教的东方不败了。”

      “东方不败,嘿嘿,嘿嘿嘿嘿。”我一径笑着,从开头故作的奸笑,到现在无法克制的傻笑。

      虽然平时都是以苓儿称呼,东方不败我一次也没有叫过,但这毕竟也是我爱人的名字嘛,而且还是用了许多年的名字。

      “小白同学,拜托你不要傻笑了好不?那位‘日出东方,唯我不败’,难道和你有什么关系不成?你干嘛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明善开始还是一脸笃定地鄙视我,后来看我得意洋洋的样子,眼睛慢慢瞠大。

      “难道、难道你还真认识东方不败!!!”

      惊呼一声,明善看看左右,凑过来搂住我脖子,小声地说:“喂喂,小白老弟,你不是这么走运吧?东方教主可是终极大BOSS,深居简出,一直到最后才出来露了露脸。这些年虽然我也见过些书中人物,却没一个是我稀饭的!笑傲里我最有好感的是箫琴双绝,最向往的是他们的合奏‘笑傲江湖’,最好奇的人是东方不败!可惜我是个配角控,想见到这几个人可是难上加难……”

      ……

      如果我这个时候告诉明善,东方不败是我老婆,我曾与箫琴双绝共游千佛山欢度重阳,并曾有幸聆听‘笑傲江湖’,明善会不会当场吐血倒地……啊?

      “那个,书里,是怎么描写东方不败的呢?”我循序渐进地诱导他。

      “嗯,他出场的时候已经是很靠后的时候了,那时已是女装打扮,以绣花针……针……针……”
      ……

      沉默。

      明善可是见过我家苓儿那一手漂亮利落的绣花功夫的。

      我家苓儿,那穿针引线的功夫,说是出神入化也不为过。

      大眼对大眼,我和明善瞪啊瞪,他是呆滞,我是不知所谓。

      以明善的聪明,现在一定已经想到了什么,只要我不否认,就是落实了呗。

      时间不多,快快消化吧您哪!

      “萧一白!”

      苓儿的唤声突然传来,有丝不悦的语气让我立马反应过来,却见我和明善还在勾肩搭背,脸对着脸离得极近……就算苓儿再怎么知道我俩不会有啥,这样的姿势,也怪不得他看见不高兴。

      我连忙往后一跳,颠颠地跑去迎接苓儿,从他手中把买来的东西接过来,转身看见明善终于恢复了神智,却变成目瞪口呆地直直盯着苓儿,神色僵硬。

      苓儿皱皱眉,往厨房去了。

      我把一些东西放到房间,拎着食材来到厨房,掩不住得意道:“哈哈,苓儿,明善那小子现在恐怕要震惊死了。你知道他刚才说什么吗?‘当今世上,我最有好感的是箫琴双绝,最向往的是他们的合奏‘笑傲江湖’,最敬仰好奇的人是东方不败’!嘻嘻,这小子现在一定在满头雾水,我这个平凡普通没志气没本事的家伙,何德何能,到底是怎么拐到这么了不起的老婆的,哦哈哈哈哈哈~~~~~~”

      苓儿本来还绷着几分的脸,在我叉腰仰天小人得志地大笑中完全憋不住了,也跟着抿嘴笑了起来。他净了净手,一把拥过我就堵住了我的唇,先是几下蜻蜓点水,边亲边柔情蜜意地注视着我,渐渐我俩呼吸都有些急促,两唇辗转按压,各自的舌尖也自觉地探入对方的领地,攻城略地,口水交换中,勾起阵阵酥麻。

      这几天明善这个灯泡老来发出千瓦光芒,让我对他的痛惜也淡了许多,怨念倒是慢慢涨上来了。过去我和苓儿的小日子多舒心啊,情之所至,平均隔上一天便能颠鸾倒凤一番,何等消.魂滋味……

      一番热吻,直吻得我嘴唇发麻,心跳加速,一阵热流从小腹升起,才不情不愿地中断。

      但见苓儿,也是双眼水汽氤氲,雾蒙蒙的眼神无限娇媚迷人,丰润的嘴唇水嘟嘟的有些红肿,真是……让我小腹更加紧绷啊啊啊!

      唉,若不是明日要‘大战’,今晚我怎么也得先把这只大妖精XX之,而后再OO之,然后再……(此处略去8000字色.情幻想)

      我有些气息不稳,苓儿大约内功太深厚了,呼吸依然平静,只见他抱着我的腰,懒懒地靠在我怀里,细长眼眸一转,向外间瞥去。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见了站在厨房外,脸颊发红,嘴巴微张,满脸羡慕的明善大朋友。

      以前只是为了苓儿这么好的爱人感到骄傲,直到此刻,因为明善这个我的家乡好友加金庸迷的关系,我头一次为苓儿过去的身份翘起尾巴——

      嘿嘿嘿,我的爱人是东方不败!

  • 作者有话要说:  楚迁时是我好友小十同学友情客串的,终于出场了!不过因为思路改变,戏份少了些,默默。
    前几天去医院体检,晚上陪妈妈加班,结果就感冒了。热伤风,擦鼻涕擦得鼻子都发红起皮了,头疼头晕,难受~~今天下午已经是第二次被单位前辈“劝退”了……我想坚持,人家怕我传染别人>.<
    生病真痛苦,大家要注意保暖多喝水好好休息!希望你们都健健康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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