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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三十七章 明善的痛苦 ...

  •   明善是吃午饭的时候来的,还好苓儿嘴上说讨厌(估计心理也确实不爽),但还是多做了几道菜,准备了明善的份儿。

      收拾整齐的明善,头发束起来扎得一丝不苟,穿着青色绸缎新衣,偏白的皮肤,浓黑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双眼皮大眼睛,鼻梁挺直,唇瓣丰厚性感,唇角上翘,自然带着三分笑意——当真是长身玉立,眉目俊朗,好生光鲜俊美的一个男子。

      羡慕死我了!

      想当初我和明善的长相属于同一类,不算美丽,清秀耐看而已。据说我圆脸的时候更可爱些,瘦一点会有点贤妻良母的秀丽,“变身”以后,就成了五官漂亮的娃娃脸男人(悲!)。明善眉黑眼大高鼻梁,以女子而言,稍显硬气,但上翘的嘴角却很讨喜,中和了他五官的硬朗,只是他在人前不爱笑,总绷着一张脸,人家难免觉得他有些孤傲不易亲近。其实这家伙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叫一个爱说爱笑,大笑起来整个脸都像在发光,比他不笑的样子耀眼十倍。其实以前我就觉得了,明善虽然说不上女生男相(尤其是和某位阿潇同志对比),但若他的容貌生在男人身上,必定比他目前的姿色强上许多。

      现在,事实验证了我的想象。

      经过细微的优化调整加变性以后,明善的五官更精致了,可以说俊朗,也可以说俊美,男人味儿很足,却没有很强的男性的侵略感和危险感,英挺的同时,气势内敛显出温文来。让我来形容的话,就是跨一步可以做将军,退一步可以做宰相,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完美啊。

      难道这就是当男人当了二十年培养出来的么?啊,我还有十几年要努力!握拳!

      我的要求不高,像明善这个样子就够了!我会觉得在气质上比较配我家老婆……不然“姐弟恋”、“女强男弱”太明显了我也会有一点点、一咪咪自卑的嘛>.<

      “弟妹做饭真好吃!”明善一进来就帮着摆碗筷,落座后就大口吃起来,吃完一碗,盛第二碗的时候,终于顾上说话了。

      “嘿嘿,羡慕吧!我有个全天下最好最好的爱人哦!”我兴奋得吃了半碗就放下筷子了,看苓儿也结束用餐,我一把把他搂进怀里,幸福得朝好友炫耀。

      明善笑了笑,三口两口把第二碗饭吃饭,看着我俩,由衷地说:“小白,你这家伙,真的很幸运!看到你这么幸福,我也很高兴!说真的,我太久太久,没有体会过今天这种喜悦的心情了。我们两个,总算都大难不死,看到你幸福,我也……”

      他本来是笑着说话的,黑亮亮的眼睛里全是愉悦和祝福,可说着说着,就见大颗大颗的泪珠,毫无预兆地从他眼眶里掉落出来,爽朗的声音也哽咽起来。

      呆呆地流了半天泪,明善才反应过来,惨然地扯了扯嘴角,悲声道:“小白……你知道么,我好苦,好苦……”

      我一愣之下,蓦然想起昨日清晨,院门口那个蜷缩着的狼狈绝望的身影,心中一疼,上前拥住明善,拍拍他的背,轻声道:“明善,小白在这里……有什么话,都可以向我倾诉,你的朋友,在你身边……”

      明善的背弓着,高大的身体以一种可怜的姿态窝在我怀里,他抓着我的衣衫,痛哭失声。

      苓儿看了我们一会儿,收拾了碗筷,准备出一块干巾子递给我,将手搭到我肩上,无声地给我力量。

      我确实深受震撼。从未见过,更从未想过,明善会有如此痛苦的一天。

      一顿嚎啕之后,明善抽泣着,向我们讲述了他的经历,以及他长达二十年的苦恋。

      “当年我一醒来,人就在城郊的一个树林子里,身上什么都没有,光着身子躺在泥土地上,还发着高烧。好在,脑袋还清醒,又是夏天,一时也没有生命危险。我在附近一座废旧的破庙里呆了几天,力气渐渐恢复了,并且比以前更有力量的感觉。前两天没劲儿,好在林子里有条小溪,肚子饿了水管饱。后来身体灵敏了,就抓鱼来吃,那时候哪会烤鱼呢?好容易生出了火,鱼也烤的半生不熟的,饿极了将就着也就吃了。为了遮羞,我把破庙里的旧桌布洗干净在腰下一围,感觉自己真像个野人。”自嘲地笑了一声,明善接着说:“这么过了几天,我觉得身体状态不错,想要走出林子看看,结果下了大雨,庙里来了许多人躲雨……通过这些人,我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什么地方。那是个小戏班子,日子不好过,班主准备来西安投奔自己的师兄,给自己手底下的人挣个活路。本来他们没打算理我的,可是我想怎么也得搭上当地人跟着进城,就去求他们,他们自身难保,谁会顾及一个陌生的小乞丐?最后,是小念心软,帮我求班主,说最多带着我一起进城……”

      小念。明善念这个名字的时候,眼神一下子就不一样了,似怨似喜,表情却是极为柔和。

      明善用哭得沙哑的声音诉说着。

      黎念,小戏班的台柱,唱青衣的少年,时年十七岁,沉默,善良,忧郁,温柔。他们带了明善进城,黎念还拿了一套旧衣给明善,然后分道扬镳。明善初来乍到,对世道不熟悉,没有任何生存技能,再聪明的人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办法改善自己的处境,只能和小乞丐们争地盘抢食吃。虽然体能远胜众人,却没有在社会底层的生活经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着实受了几次伤。不久,在他又一次被群殴得动弹不得时,正巧倒在黎念他们住的小院外面——位置就在我们现在住的这条巷子里。黎念救了明善,说服大班主让明善留下来打杂,大班主看明善力气大,又不用给工钱,赏口饭吃就行,觉得不亏,就专让明善干粗活重活。明善需要时间和相对安定的环境适应这里,戏班总算是个去处。

      “其实那时候,班主肯卖小念面子,是因为小念唱得好,红得快,初来西安就有两家大户捧他。大明朝的戏子,很苦很苦,要起早贪黑的练嗓子,要干活,要给班主和红角儿卑躬屈膝,受他们的气,吃用却很差。不红的没活路,十几岁上要还唱不好,大多会被班主廉价卖到南馆去。有天分、肯用功又有运气才能红,红了之后呢?收入大部分都进了班主的钱袋,除了唱戏,还得应酬捧他们的贵人……这时代男风盛行,家养娈童,捧戏子然后玩儿戏子,去南馆,都是时兴的长脸面的事情,那些有点闲钱无聊的男人们,还喜欢互相攀比这类事情。小念他,在原来的班子里就是台柱,就得常常出去应酬,受了很多苦……身上早落了暗伤,那时候都十七岁了,唱戏当然很好,可有些事儿却不该做、也不能做了。可有什么办法呢?班主不会心疼他,地主乡绅更不会,他们觉得不介意小念年纪大,就是给他脸面,他就得接着……过了一年,小念身子实在受不了,我们决定逃跑,却被一个平时小念很护着的唱花旦的小子知道了,他告发了我们。那时候……班主没有动小念,只是让小念看着,狠狠地打了我一顿,打得我就剩下一口气,我厥过去前,见着小念生生吐出口血来……打那以后,小念身子就不大好了,可他不顾自个儿身子,绝了心,拼了命的唱戏,越来越红,任那些混蛋们折腾……”

      时隔近二十年内,明善回忆起那段往事,眼睛里的痛意却依然那么深、那么深。

      “我不笨,可是我没有本钱,没有靠山,光靠一几之力很难在这世上立足。若给我足够的时间,我有自信能逐步发家,可小念等不了啊。那两年,我做了许多蠢事,可什么用也没有,有时候还得小念为我承担后果。后来,我怕了,真的怕了,好几次小念都虚弱得濒临死亡,我从来没有离死亡那么近过,那么害怕死神的降临……我再也不敢妄自做什么,那时候,悲观到了极点,想着索性这么陪着他,有一天是一天,等他死了,我也下去陪他就是。这么决定以后,果然心态就好了很多,只是每次小念去别人家里唱戏回来,被伤得那么惨,我都想找那群畜生拼命。每一次,都觉得心疼到麻木,可下次,却还是那么疼……”

      明善轻轻地说着,陷入了回忆中的他,脸色苍白惨淡。

      得是多么惨烈悲哀的回忆,能在十七八年后,依然对他有这么强的影响力?

      得是多么热烈深厚的爱意,能在十七八年后,依然让他把那人的痛当作自己的痛,为此受伤至深?

      “我的运气在第三年终于开始好转。那天我去药铺给小念买药,遇到一个看不出年龄的男人,他把我带到偏僻处,要教我习武。他说我可以不拜到他门下,但是一定要把他一身本领都学会。我其实很莫名其妙,但我不愿意放过这个机遇,我太渴望变强、渴望力量,于是和他做了约定后,回去把事情告诉小念。我求小念再坚持一段时间,等我学有小成,就来接他。我来到这里不久就发现这个世界的不同了,当年我可是看过金老爷子全套的,我知道武功在这里的绝妙好处。小念答应我,他会努力忍耐,会等我回来……我走前那晚,我们……”咬了下唇,明善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情,满足地笑笑,苍白的脸上泛出红晕。

      “我跟着那个男人走了,去了南方,因为那男人要求我必须在学武期间心无旁骛,必须离开我牵挂的人,否则无法专心。我每日刻苦练武,进度飞快。我不能等到全部学成,天知道那个男人武功多高,我得学多久?我和他约定了一年之期,而我的进境是那男人没想到的,快到一年的时候,我正遇到一个瓶颈,他反悔要我突破了瓶颈再回去,我以死相逼,他才同意……等我回了西安城,却已经物是人非。小念的脸受伤了,又把多年积蓄全给了班主,换回了卖身契,租了很小的一间屋子住。要是仅仅如此,该有多好呢?我带小念离开这个地方,两个人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活……可是,可是,可是……”

      明善双手捂住脸,半晌说不下去。

      ……可是那个时候,黎念身边已有了一个身怀六甲的女子……是不远千里从黎念家乡一路艰辛地找到他的青梅竹马,在黎念受伤后悉心照顾他,让他有生以来头次感受到女子细腻的温柔和关爱。那女子不嫌弃黎念的经历,不嫌弃他的贫穷,愿与他做一对穷苦鸳鸯,于是两个人因陋就简,在小屋门口贴了几个喜字就成了亲……

      “那时候我觉得天都塌了,万念俱灰,心神不稳下险些走火入魔,多亏了教我武功的那个人悉心引导,反而让我突破了瓶颈武功更上一层。可那时练成绝世高手对我毫无意义,要不是那男人以恩情相挟,要求我大成后做他的对手,直到打败他才算两清。我怨小念,更恨那个男人,恨自己当初的决定,要不是我的离开,哪里有那女人横插一杠的余地?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我不愿意欠人情,当时对人生也绝望了,失去了一直以来的目标,怎么过不是过?于是就踏实下来,发狠练武,三年内就学成了男人的武功把他打败。男人很欣慰,他给我了我一大笔钱,说虽然我们没有师徒名分,但他心里却把我当做继承人。我拿了这笔钱做生意,一年下来就小有规模。前三年我每年都会去悄悄探望小念,确定他还好好活着,待我挣了钱以后,就时常买了粮食和日用悄悄送到小念家里。后来,我实在想小念想得厉害,不能和他相守的怨和伤,比不上不能见到他的思念。小白,你不知道,没体会过的人真的不知道,思念真的能侵蚀心魂,让人发疯……我认了命,搬回西安城,可我的生意大多不在西安,我看见那些伤过小念的人就恶心。我结交权贵,结交武林豪杰,没几年就发了家。老天爷真是不长眼,我和小念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贫穷,地位卑贱,任人欺凌;我失去小念以后,倒是顺风顺水,做什么都能轻易成功,财富滚滚,因为武功高深而地位超然。我可以轻松地保护小念,可以让那些曾伤害过他的人都生不如死,可是代价就是眼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夫妻和睦,父慈子孝。”

      漫长的静默以后,我看着变得憔悴不堪的明善,提出我唯一的疑问:“明善,以我对你的了解,你真的会对一个早已无心于你的人如此执着么?”

      和我相似的朋友,我相信他的情深,可若对方无情,痛过之后,哀过之后,总会坚强起来,收拾心情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逐渐把过去放开。

      也许再也不会像爱那个人一样爱别人,但不是不可能再动情,不是不可能自得其乐。带着伤疤,那伤疤偶尔还会隐隐作痛,可不代表那片伤疤就是全部。

      对于我的疑问,明善笑了,那是苦涩的、无法形容的笑容。

      “如果他真的对我绝情就好了……可是,小白,他还爱着我啊。小念,还是爱着我的,我又怎么能做到放开他?”

  •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是在飞机上写滴,当时我旁边坐着两个五十左右的大叔,操着一口乡音,相貌纯朴,体积庞大,挤得我一直缩着身子。我前面那位把椅子放下了,导致我的小桌板很低,我电脑又大,15寸,于是我只能半抱着电脑敲键盘,姿势很难拿>.<。。。我脸皮薄,怕那两位大叔看见,故意把字调到小五,鬼鬼祟祟地写着,于是某不喜欢戴眼镜的近视眼写得更辛苦了).(
    大家要鼓励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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