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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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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七七四十九天的守孝期都没有,一切很快又恢复到往常的样子。
一周后,意外接到雷打来的电话,才恍然记起自己这段时间几乎完全把这个好友遗忘。
他头一句话就埋怨我怎不不给他电话不给他e-mail。
“写过的。”在你生日的时候。
“我没收到!”他在电话那头大吼,即使这样,他的声音还是开朗依旧,跟很多年前没有区别,“那电话呢?!”
“亲爱的,你号码三天两头就换,有脸吼我?”心里是有点虚,但在他面前我不能认输。
他哈哈大笑,然后告诉我他10月会回来。
这个消息很突然,但很像他的作风。三年前他去美国时也没告诉过我,直到接到他的越洋电话,他在大洋彼岸笑得放肆依旧。他说他在那边过的很好,而且再也不要回来这个鬼地方。
然后就真的没有回来过,连向来中国人最重视的传统节日——春节,他也没回来,不管我怎么等怎么明嘲暗讽,他就只是在电话里像个小孩儿般很放肆很嚣张地笑,一直笑到我无力。
后来我想除非我去找他,而他是不会再回到这个地方的。
但是我不会去找他,所以也许我们将永远也见不到面,最后再某一天,他或我忽然消失了踪迹跟联系,成为真正的陌路人。
可是他现在居然又说他要回来。
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更没问为什么。
“不过只有一个星期的假期。”他用无所谓的口吻笑着补充道。
一个星期,我承认很失望。虽然也并不清楚自己对这种家伙会有什么期望。
晚上的时候他又打来电话,在一家书店里,说看到一本我很喜欢的作者的书,问我要不要,他买来送我,反正我生日快到了。
我该感动么?这厮居然想起来要送我礼物。
遗憾的是他说出的书名,原版我已经找到了。
“哦,那我就不买了。”他到很干脆。
我气:“喂,你就不会再找找别的,既然说送,有点诚意好不好。”
认识十三年以来,他一心血来潮就说要送我生日礼物,但从未实践过。搞得人已经麻木。
而每当他过生日我问他想要什么时,他却总是让人火大地笑着说他在那边什么都不缺,亦无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从那以后我便什么都不再问。也断了要送他点什么的念头。其实是我蠢,不该问这种人这种问题。
“好啦,我再看看嘛。”他不甘不愿地道。
“别要死不活,我会付行李费。”没好气地吼道,自己也不清楚只是想要这个唯一的好友送的礼物,还是那些我自小就热衷于收集的在旁人看来怪异的东西。
事实上我并不喜欢接受别人赠与的东西,想要的东西通常我会自己想办法弄到,唯独雷是个例外。我想我只是想要一个多年来“友情”的证物而已。因为他是我唯一的朋友。但他却是那种与我完全相反的人。
说到底,我也只是愚蠢的放不开而已。
“业务很忙嘛……”那头刚不在乎的笑着收了线,这边还没来的及关机,后面就有两条令人厌恶的胳膊缠上来顺道抢走我的手机。原来与雷通话的这个短暂时间,我把这头赖着不走的公猪忘的一干二净。
我甩开他的胳膊,他也很干脆的松开,一屁股坐到旁边的沙发上,一边用毛巾擦滴着水的头发,一边用另一只手摆弄我的手机。
我忽然又想杀了他,但同时我感觉不到自己的恨意。就像他自己说的,我连恨他这个人都做不到。我憎恨的,也许只是憎恨本身。
“喂,雷是谁?”
“一个朋友。”
“哦?”他挑起眉毛抬头看我,“哪种朋友?”
“好朋友。”
他怀疑地盯着我,想看出点什么蛛丝马迹,可惜他注定失败。于是不甘地扑上来拽住我:“什么时候介绍给我认识。”
“等着吧。”一百万年以后,你我还活着的话。
“你又敷衍我。”
是的,我在敷衍你。不爽的话少爷你解雇我走人便是。
不用说出来,他也知道我的回答。很难得地,这是我们唯一的默契。
我没有去接雷的机,就算我想去接也不知道他坐的哪个航班,这种事情,他从来不说。因为那在他我行我素的大脑里面没有任何意义。我也没必要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照常上班,下班。忽然发现其实雷回不回来根本没有什么不同,某种意义上,我们已经是陌路人,只要一方愿意,我们的生活完全可以没有任何交集。
回到这里,并不代表可以回到过去。
手机在手里已经捏的发烫,依稀有些湿湿的,没有来电。
片场的拍摄已经接近尾声,交待完一些事情后,趁没人注意时一个人走出摄影棚。
天已经黑下来,郊外树影重重,昏黄的路灯下面站着一个人,附近除了我和他,仿佛已经没有别人。我匆匆走过他身边,直向停车场而去。
“喂,你赶着投胎去啊!”熟悉而刻薄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或许我应该表现的惊讶或者惊喜一点,但回头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一切,死了一样平静。
但在这之前,我却那么想看到这个人那么想听到他的声音。
“雷,你怎么在这里?”我尽量让自己显得高兴。尽管他身上那件鲜黄的T-SHIRT是那么刺目。
“我来找你的,他们说你在这里。”
“坐公车?”
“哪儿啊,TAXI啦,迷路迷的要死。”
“真是难为你了。”我笑道。其实我想说白痴活该谁让你出门N年不回家乡。
相隔五年没见的老友再次相逢,不咸不淡,没有电视剧里激动人心老泪纵横的嚎头,但这才是现实。五年短到不过一个瞬间,却也长到可以改变一切。
半个小时后,我们坐在市区一家水吧东拉西扯,不着边际,自说自话。
没有人提到过去,我想他其实并不喜欢我们共同渡过的那段过去,和我成为朋友也只不过是出于人类的惯性。
因为以上的考虑,所以他那样忽然出口的话让我措手不及。
他说,到美国来吧,跟我一起。
我哈哈一笑,准备听过就算。
但那晚他又说了不只一次,也许他是认真的。
他说来吧,我们在西雅图买一座大房子,两个人一起住在里面。房子要装的漂漂亮亮的,我们要有一个书房,里面有所有你我爱看的书,再有一间小型家庭影院,布置的舒舒服服,放我们收藏的电影,庭院里面种你喜欢的花,放假我们就呆在家跟宠物玩或出去旅行……
美丽而理想的未来,大约我真的遐想过这样的生活,在我还会做梦的时候。
但我不会去美国,我没有办法像他那样丢下一切去遥远的地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我没有这么洒脱。
况且雷喜欢心血来潮,我若信了就注定是牺牲品。
所以,还是只能听过就算。
“真的,你来吧。我们一起闯出点名堂来,你这个高材生肯定没问题的!”
“你女朋友呢?”我随口道。
“早分手啦。”
“怎么没听你说过女朋友的事。”原来这个死硬派也早就缴械,傻乎乎地以为他真的一辈子不会和女人缠夹不清的大概也只有我了。
“都分手了,没什么好说的。”他不在乎地耸耸肩,企图转移话题重心:“你呢?你女朋友呢,不是也没跟我提过?”
自然的,因为我没有女朋友。
“你骗我。不够义气。”他盯着我直摇头。
面前的人忽然越来越陌生。
“我何时骗过你。我们一起发的誓。”那是一个年少轻狂的可笑誓言。很少有人会为自己年少时的一言一行负责,那个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手心里攒着整个世界,未来总是自己说了算。到头来一切山盟海誓也不过只是过眼云烟。他也许忘记,但我会记得。
“呵呵,我记得的,你不是真的一个女朋友都没交过吧。我不信哦。”
“随便你。”
你没有说信与不信的资格,你是背叛者。但十三年前起我就知道,我会一次又一次原谅你做过的任何事。因为你是我唯一的朋友。除了你,我不想要别的朋友。但是你将离我越来越远。而我已经开始付出固守的代价。这些事,我却不能让你知道。
他张张嘴,想说什么,没说出来,只是一如往常地笑笑。我明白他眼里的意思,他想说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不要太当真。
杯子里的果汁早就索然无味,如同窗外闪烁的霓虹一般冰凉。雷最后站起来说,这里的东西怎么这么难喝,还是别喝了。
好的,我送你回去。我说。
不用,你忙了一天,早点回家休息吧。
雷走了,我喝完剩下的果汁独自走出小店。车停在后面隔一条街的地下停车场。
十月的夜风开始有点凉。过十一长假的拥挤人群早就散去,灯红酒绿,只余酒吧街口一两个醉鬼对着路边的垃圾箱呕吐不止。
后面有浅浅的脚步声,时隐时现,有人一直跟着我。
我走过没有人的转角,停下,回身等待。也许明天天明时有一具尸体在这里被发现,可能是一个叫秦恩天的不自量力的家伙,也可能是一个流窜作案的惯犯。
灰白的水泥地上映出一个看起来很高大的黑影。我飞快伸腿绊过去,一切假想成空。
歹徒趴在地上厚着脸皮呻吟不断:“哎哟喂~~~痛死我了痛死我了!天天你谋杀亲夫啊!”
如果谋杀这么简单,求之不得。
“你在这里做什么?”我放开他让他起来。
“我来接你回家。”他嬉皮笑脸,没有正经。
“艾弦,说实话比较好。”
“你说过实话是一种罪恶。”
“所以我是罪有应得。……但你有不说的自由。”忽然间被一种疲累感充斥,不想再跟他争下去,反正我没有什么怕被他知道的事。
转身走向停车场,他不再说话,跟了上来,一直到坐进车里。
开车送他到小区门口,示意他下车,他瞪着我:“你什么意思?”
“今晚我想回去。”
他冷笑着按住我替他开车门的手:“回去?你回哪里去?那个雷那里?”
无力,更加无力。我知道,他还是忍不住了,终于爆发。
不愧是影视歌三栖实力派,演技一流。现在他的表情完全是一个现场对老婆或老公捉奸成功的老公或老婆。
那一刻,我忽然狠狠地笑起来。
如果这一切是真的,那么其实他和我一样,都是偏执不知变通的蠢货、笨蛋!
可是世界上就竟然还是有这种蠢货、笨蛋,并且不只一个!
有种在身体里面很深的东西就这么忽然的柔软了一下,颤了一下,因为对某个自己以外的笨蛋的怜悯么?
他慢慢靠过来抱住笑得直颤的我,头埋的死死的,忽然没了现场捉奸的高涨气氛。
“不要这样笑,求求你,不要在这种时候笑……”他像一个害怕妖魔恐惧鬼怪的孩子,紧紧抓住面前的一根稻草,低声呢喃可以救命的咒语。
可是天知道我停不下来,我只能笑,不要阻止我,不然也许下一刻,我会掉下自己最厌恶的眼泪。
“天天,不要笑了……求求你不要笑了……”
我笑的快要断气,趴倒在方向盘上,他仿佛慌了,死命抱着我,露出脆弱的模样。好像我内力浑厚还练了少林狮子吼,光用声波就可以震的他元气大伤,五脏具裂,一命呜呼。
我笑够了,最后只能趴着喘气。
他拉我起来,我看着他,用剩下的力气对他微笑。
他小心地凑上来吻我的额头,低沉的嗓音却有轻柔的性感:“可以理解你现在在诱惑我么?”
“只有你这种变态才会这么想。”而也只有你这个变态才会上钩。
“就算我变态,”他伸手取下觉得碍事的两人的眼镜丢开,看着我的目光温柔得可以让人起一身鸡皮,“但是以后不要再单独见那个雷了好不好?”
“给我个理由。”
“你看他的眼神很特别。”
“是么。”我笑。雷对我而言很特别,我看他自然不一样。
“不要敷衍我。”他用我无法理解的眼神盯着我,撑起身子从我头上压过来。很有些威胁的味道,“你会后悔的。”
我仰头冷笑以对:“怎么个后悔法,在车里□□我不成?”反正最多也就是这种不入流的手段。
这倒好像提醒了他环境不对头,他浅浅笑开:“也是,回家再跟你算账。先要个餐前小菜不介意吧。”说完低下头来强行吻住我的嘴,蛮横地用舌头撬开,送进一粒细小的东西。那东西有我熟悉的味道。
我推开他用力擦自己的嘴:“你给我吃的什么?”
他吐吐舌头,笑的像个孩子一样清纯:“安眠药。都吃下去了,擦也没用。”
擦只是下意识的动作,不想在自己身上留下别人的味道,哪怕这个人的味道自己已经习惯。
割裂肌肤的疼痛把我从无底的黑暗和虚无中拖回。
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那头公猪卧室装饰富丽的天花板,低下视线,不出所料看见自己是赤裸的,那个人全神贯注埋在我的胸口上,痛感持续传来。动动手指和手腕,疲劳感并没有消失。
白光闪过,我终于看清他手里拿的东西。
前所未有的剧痛忽然传来,我身体本能的一震,比思考还快地,一脚踢向他的要害。接着从床上跳起来,一拳揍到他小腹,趁他痛时一口作气夺下他手里的手术刀抵上他自傲的性感的脖子。
惊讶从他眼里一闪而过,然后很快镇定:“你醒得挺快。”
“你下次可以试试洋地黄。”那种东西我没吃过,加大剂量也许会有效。
他牵动嘴角费力的笑笑,死死盯着我的胸口,那里在流血。
“真可惜,就差一点,……差一点我就可以在你身上永远刻下我的名字,你一辈子都逃不掉,你一辈子都会是我的……你只能是我的……”
“你疯了。”我应该冷静,冷静得该死的一股寒意往全身的皮肤蔓延。
他双眼清明地看着我,嘴角浮起迷蒙的笑意,向我伸出手,口里喃喃念着:“是的,我疯了,早就疯了……为什么你还要装着清醒?”
“……如果你真的是醒着的,就杀了我,用你手里的刀子杀了我……”
他闭上眼睛,有一滴透明的液体从眼角落下来。
我不知道他落泪的理由,就像不知道他执著的理由。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我的手握着锋利的手术刀,他的手握着我的手。
白色的刀锋在他古铜色的脖子上画出一道血红的印记。
我咬牙,扬起左手狠狠扇了他一耳光,然后推开他松手把刀丢出门外。
他倒在床上又挣扎着爬起来抱住咬我耳朵:“我知道你还是舍不得杀我……天天……”
“手术刀是用来救人的,杀你何其浪费。”冷冷的说着,胸口的伤仿佛麻木了,我知道血在流,它们温暖地滑过干燥的肌肤,奇妙的触感。我只感觉到生命踏实地存在和流失 ,但不再感觉被割开的疼痛。
“好不容易弄来的呢……特地为你准备的……”“因为你们看起来很像。”
“很新奇的比喻。”
但是如果是我,我会乐意选择钝一点的刀,那样才能在对方的身体上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痕迹和痛苦。
他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他是个笨蛋,所以永远不会吸取教训。他只是像只闻到血腥就会兴奋的野兽,凭着本能发情。
“原来你全身是血的样子也很性感……”他的手指在他留下的伤口上抚过,粘上血,再送到唇边舔磨,“味道不错……”他的眼睛凝视我,也许里面有什么很深的东西,但现在全被情欲遮盖。唯一有深度的,只余下捕捉猎物用的陷阱。
如果现在在这里的是个女人或是迷的什么的,也许早就两腿发软乖乖把自己献上请随便享用。
但我不是,我是一个自以为自尊奇高的男人,他总是在无意识间把这个现实忘记。
“去床上……”我伸出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说下三个字。我仍旧不习惯赤身裸体在房间里晃来晃去。
他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才接着继续,以示惊讶:“你第一次主动……”
是的,我第一次主动,所以会给你一个难忘的回忆。
什么叫□□,现在由我示范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