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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千金到家后并没有立即得以接见貂师爷,她被团团围住,不停地安慰那些嘤嘤哭泣的姨娘嫂嫂们,当然还有那三个虎头虎脑的小侄子,三个小子很懂事,见姑姑受伤摩拳擦掌要去报仇,被自个儿娘亲拉到怀里狠揍了一顿屁股,乖乖地待在姑姑床前不敢聒噪了。

      县太爷郑恒正在处理一件颇为棘手的采花盗案,报案的是本城最大的土绅宫家,据称宫家小女被采,清白已失的她正寻死觅活,而这家人提出的要求不是将逃匿的采花盗捉拿归案以便正法,而是将他押到宫家喜堂,和宫家小姐拜堂成亲!!时间限制是半个月。

      此时,貂小鱼正宣读着关于采花盗的一线资料,郑恒捋着胡子听得津津有味,嘿,这小子很会享受也很有眼光,所采之女都是各地富豪千金,多金且貌美,失了身子之后往往对他倾心,于是把自己的私房钱首饰什么的纷纷给他零花,夜里还好生伺候着,就算后来知道他是个骗子也要死要活地嫁,可见此人深谙采花之道,功力深厚!

      可是,办案的难度也随之而来:有一帮痴情女藏着掖着只怕轻易撼动不了!

      宫家人提供的外貌描述是这样的:身高八尺,体态均匀,面容清俊,举止儒雅,谈吐风流,琴瑟艺绝,简直是个十全十美!言下之意,自家闺女看上这样一位公子没什么好丢脸的,而闺女嫁给这样一个人物也不算亏,因此这婚逼得有理有据,而且还理直气壮!

      只是,天爷,就算是包公在世也无法凭这精炼地二十四个字就从茫茫人海中找出人犯吧???连个特征都没有,叫官府如何找人呢?

      而且,要是每个被采家属都来逼婚,这采花大盗到底要娶哪家姑娘呢?人还没抓大,郑恒先替他头疼起这个问题来,捋着小胡子那叫一个纠结,纠结的厉害了,不自觉就念出来了。

      “都娶了呗,像大人您那样!”貂小鱼冷不丁来这么一句,醍醐灌顶般惊醒了郑恒,他习惯性地拾起惊堂木,狠狠一拍,眉头皱起:“胡说!将下大狱之人,岂能座享齐人之福!”

      可他毕竟是秀才出身,尽管管理边陲小县十几年早已学会带兵打仗,可是身上那份温润的气质犹在,何况貂小鱼是从小吓大的,根本不畏惧他,翻了个眼皮道:“要是那些女子都不告他呢?”

      说完径自走到师爷桌边,拿起茶盏,嘘溜溜地喝起来,完全不理会郑恒困顿的表情。真不知道这榆木脑袋的县太爷如何就吸引了九个貌美如花身怀绝技的女子不计名分地嫁过来,还各个对他死心塌地,幸好八个公子和三个小少爷不像他,唯独一个宝贝丫头像极了他,傻不愣噔地一头扎进小旮旯里有滋有味地当村姑,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让人揪心。貂小鱼伸出长长的手指敲着桌子,神不思蜀地想,不知道桂枝带回去的消息有没有吓到她,以她的性子肯定会心急火燎地赶回来吧?这回可不能再放任她在外面疯野了!

      “不告的话,你从哪里接的状子呢?既然接了状子,官府就要管到底,按照律法处置!”郑恒也不是白吃了十几年官饭,稍稍愣了一下,牛气地说道。

      貂小鱼已经懒得和他辩解,听说千金受伤了,不知道这会儿到家了没有,放下茶盏往外走,边走边说:“据说,写状子的人有撤诉的权力,要是大人找到了这人,宫家接着撤诉,官府可就是白忙活了。”

      为了尽量低调,千金决定约貂小鱼去外面酒楼谈话,在此之前,她需安心修养,至少要把脚上的伤养好,为了养伤,千金拒绝见貂小鱼,因为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冲动对他施加暴力,到时候
      什么秘密都保不住,自己伤势还会加重。

      貂小鱼心里有数,问清她身体状况知道并无大碍之后悠哉悠哉地到茶馆听书去了,身后跟着个油头粉面的纨绔子弟,郑家小小少爷——郑尹昊,也就是郑千金最小的侄子,四哥的儿子,这家伙最粘两个人,姑姑和小鱼,只可惜姑姑太抢手,他个子矮力气小人微言轻往往沾不到姑姑的边儿,于是转头小鱼的怀抱,成了他的小尾巴,对此,貂小鱼很挫很无奈,有个小屁孩跟着,逛个窑子都不方便!

      千金最大的侄子叫郑尹雄,绰号英雄,今年五岁,长得清瘦高挑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心智也比较成熟,比同龄的孩子懂事的多。此刻正好言好语地劝着姑姑吃饭,小手捧着一个细致的青瓷小碗,一边搅着稠密的红豆枣粥,一边嘟着粉嫩嫩地小唇道:“姑姑,再吃一点吧,你才吃了一碗米饭,两条鸡腿,三个笼包,四个虾饺,五个汤圆而已啊!”

      千金呈大字状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你想撑死姑姑我是不是?一会儿我告诉你爹我大哥去,让他打烂你的小屁股!”

      “呜呜呜呜,姑姑不要啊,人家还不是为了姑姑好,娘亲说姑姑受了伤要多吃饭才能好得快嘛!”小子急得眼泪打转转,手里却坚定地捧着小碗不肯放下。

      “多吃饭只能长肉,不能养伤,你知道不?这回是我告诉你的,你说,你是信姑姑我还是信你娘亲?”千金慢慢坐起来,半眯着眼睛威胁尹雄。

      “我当然相信姑姑!”狗腿子答道。

      “嗯!很好!”千金满意地点点头,和自家人相处从来无需费心,无论大小,简简单单就能搞定,“那你自个儿把这碗粥喝了!一滴都不许剩哦!”

      狗腿子点点头,仰头而尽,末了还舔舔碗口,真的一滴都不剩,然后他放下碗,爬上姑姑的床,靠着姑姑躺下来,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姑姑。

      “姑姑,你真好看。”狗腿子记得娘亲说过,女人很喜欢别人夸她好看,尤其是姑姑这种严重缺乏自信的姑娘,家里人应该抓住一切机会夸她,反正她本来就值得称赞。

      “嗯,你才发现么?”千金打着饱嗝,厚颜无耻地接受赞美,她懒懒地抚着肚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怀了宝宝,尹雄觉得姑姑摸得很舒心,于是把自己的小爪子也放上去,和姑姑一块抚,却被她一巴掌毫不客气地拍回来:“作死啊,小色鬼!”

      姑姑比以前还凶了呢!尹雄吐吐舌头,收回爪子,转而扯着姑姑的袖子:“姑姑,乡下很好玩吧?”

      “嗯,比城里有意思多了!”千金回味了一下在罗家村的两个月,虽然每天的生活都很单一,不过是做做家务,和阿公下地做活而已,可是每天都很快乐,每天都有所希冀,盼望着夜晚到来,去敲一个单身汉的门……

      ‘扑哧’,想到这里,千金抑制不住地喷笑,作为县太爷女儿的郑千金,作为受过良好教育有着严格的男女之防概念的郑千金是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的,只有寄宿在罗家的流□□千金才能那般,而那样的千金和身为农夫的朱富贵是般配的,她翻个身,藏起热乎乎的小脸蛋偷偷地想,如果,桂枝看上了貂小鱼,那么,朱富贵可不可以让给她呢?

      就算桂枝同意,朱富贵会喜欢她么?那样一个无欲无求的人,她真不晓得用什么可以打动他……

      可是,抑制不住想他,想他的怀抱,他的大脚,还有他的衣服…….

      ~~~~~~~~~~~~~~~~~~~~~~~~~~~~~~~相思成灾的分割线~~~~~~~~~~~~~~~~~~~~~~~~~~~~~~~

      朱富贵翻了一下皇历,三月初一是个宜嫁宜娶宜走动的好日子,他找出千金洗过的那身灰衣穿上,特意休整了一下,决定去提亲。

      可是,提亲对于他来说是个陌生而复杂的活儿,他知道父母在兄长在,这事往往轮不到自己来做,可是如今情况不同,他被开出宗籍,成了单独的个体,独门独户,祖母又开出条件,娶不着媳妇不准回家,也就是说,不仅把他流放还要他凭个人本事找媳妇,他原本是不稀罕什么媳妇不媳妇的,可是摸儿总像个鬼一样缠着他,恬不知耻地威胁,小白,你要是不喜欢女人,就和我在一块儿好了,摸儿会好好疼你的!

      想起摸儿说这话时那腻死人不偿命的甜蜜表情,他就浑身恶寒,更可恶的是,摸儿天赋异禀,轻功了得,又没被赶出宗室,随便找人一查就能得到他的行踪,导致天下之大他竟无处躲藏!!

      一阵麻痒自脊背传来,他打了个寒战,第一百零一次整了整衣装,抬手打算敲们,却听见一个大嗓门送院子里传出来。

      “娘,千金真的把虱子放进朱大哥的衣服里了?”好像是罗家闺女。

      “唔,是呀,她是这么说来着,我和你爹连夜捉了几十只虱子给她,她接着就把衣裳送给隔壁那小子了!”

      “她…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咱家的地不是跟那小子的地挨着么,听说两人干活的时候那小子经常欺负她!嗯,我也看那小子不顺眼,搬来这么长时间,明知道咱家没有男壮力也从不过来帮把手,太不识好歹了!”

      “其实朱大哥蛮好的,他大概是怕生吧。以他的性子不可能欺负千金啊,他很少和别人说话呢!娘你想想他搬来三年统共说过几句话,我想全村上下听过他声音的大概只有村长家的人了吧!”

      “哼,这娘不知道,反正千金不稀罕他!”

      背上的麻痒愈加明显了,朱富贵仰头平复了一下心中滔天的怒气和一丝丝心酸,拔腿往家里走去,一关上大门就开始疯狂地撕扯身上的衣服,脱得精光,‘噗通’一声跳进自家大水缸,让那刺骨的凉水漫过头顶,咬紧嘴唇自嘲:朱富贵啊朱富贵,枉你自负清高以为天下没人配得上你,却不想连个流浪村姑都不稀罕你!!你以为她逆来顺受夫纲为天一定是个好妻子,却不想她笑里藏刀杀人无形,明着对你好,暗地里却害你,朱富贵,你自诩看尽天下事,却连一个女子都看不透,你就是天底下最蠢的笨蛋!!朱富贵,你何必屈尊将就自寻羞辱,要不是老天怜你,让你知道她的真面目,你还有脸活着么!

      朱富贵心头的屈辱和悲愤越攒越多,身子虽然越来越凉,心却越来越烧,他感觉整个水缸都在沸腾,快要把他烧烂煮熟,再也不能忍受下去,手掌不受控制地往外一撑,大水缸哗啦碎裂,他赤裸着站起来,走向屋里,平静地拿出一条白毛巾,狠命地往自己身上抽去,毫不留情地劲道使那光滑的雪肤上印下一道道刺目的红,他却浑然不觉得疼,只想把每一寸皮肤都抽过才能摆脱千金带给他的屈辱,让虱子这种恶心的东西无处遁形,于是一下下不停地抽着,直到全身都布满了红印,才稍稍一停,自嘲地笑了笑:朱富贵,不过是个没良心的鄙俗村姑,你何必自虐?

      然后睁开眼,一片冷漠,找出新衣服,换上。他决定此生再也不穿灰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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