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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三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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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三遇
松软的蛋糕外包着香嫩的蛋皮,雪白新鲜的奶油上淋着暗红色的酸樱桃酱,黄,白,红,三个颜色搭配在一起,显得,那么的诱人!
咕噜,金颐垂涎无比地吞咽一下口水,天哪,为何她对美食总是那么没有抵抗力?可是,要是吃了它,晚上估计做一百个仰卧起坐也不够;不吃吧,怎么对得起眼前的美食?
一阵挣扎后,她毅然向那美妙的蛋糕伸出了“魔爪”,心中决定:回去做一百个仰卧起坐好了,……不行,还是再加二十个比较好。
这么一想,她总算觉得能心安理得地享受美食,手上的动作加快。
可是,就在她手里的夹子要碰到蛋糕的刹那,悲剧发生了——
另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夹住了蛋糕。
混蛋!金颐用视线灼烧那只该死的手,然后听到一个淡淡的男音在身后响起:“不好意思。”
知道不好意思就快放手啊。金颐心里咒骂着,但脸上却堆着假笑看向那个不识趣的男人,优雅得体地说:“没关系,我吃别的就好。”
“谢谢。”男人说话的同时将蛋糕夹到了他的盘子里。
不会吧!?金颐瞪大眼睛看着男人恬不知耻的行为。My god!他不知道什么叫客套,什么叫Gentleman,什么叫Lady First吗?
她柔柔地冲他笑了一会(试图引起他的愧疚),然后朝另一张餐桌走去。幸好,那桌的菜也没让她失望:酱红色的烤鱿鱼,白净嫩滑的德国猪脚,还有炸得金黄的脆皮乳鸽……样样都教她的口涎急速分泌。
只是,有一样美中不足,那就是——
为什么那个臭男人还要跟着她?
抢了她心爱的蛋糕还不满意吗?等等,不满意?他,他该不会是想……
金颐心一惊,肉一跳,立刻试探性地将手伸向炸金钱里脊。果然,如她所料,另一只“贼手”也往那个方向探去。
见此,金颐的大眼一眯,愤怒地又将手移向左边的脆皮乳鸽。
她动,他亦动。
男人仿佛存心跟她作对似的也将手移向那诱人的脆皮乳鸽。
妈的,金颐差点就破口而出,之所以是差点,是因为她看到男人夹起了乳鸽旁边的烤鱿鱼。=_=|||……,好吧,好吧,也许是她想太多了。难道真的像永辰说的,她有被害妄想症?
正当她胡思乱想之际,会场的中间突然起了骚动。
这骚动一下子惊醒了金颐,她好奇地寻声望去,只见骚动的起源是一对衣着光鲜的俪人。此刻,他俩正在众人的起哄下拥吻……
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两人,金颐的眼中闪过一道异芒,悄无声息。
“他们真般配,不是吗?”男人叹息般的声音忽然自她身边传来。
金颐狐疑地四下看了看,确定他们周围没有其他人,才点了点自己,不确定地说:“你在跟我说话?”
“是。”男人毫不吝啬地冲她露出笑容,牙齿雪白。
“是。”金颐愣了一秒,然后答道。
啊?男人起初不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原来她是在回答他的问题。“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你是男方的亲友?”
金颐还是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盯了他良久,她莫名其妙地蹦出一句:“你在跟我搭讪吗?”
“是。”男人坦然地回答。
“是。”他答得坦率,金颐也跟着爽快,“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你是女方的亲友?”她学着他的方式问道。
“是的。”男人笑笑答道,并补充,“我是女方的哥哥,我叫方……”他说着,神色蓦地一僵,心想:她怎么来了?于是硬生生地转了个弯,歉然道,“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有件事,先告辞了。”他礼貌地欠欠身,离去。
他突如其来的举止让金颐一时跟不上拍子。愣了一会,她无所谓地耸耸肩,正要继续同盘中的食物奋斗,一只玉手仿佛鬼魅般地自背后拍上她的肩膀。
“郁镯,你又来了!”她受不了地低吟,转身看向一个笑得暧昧的年轻女人。
“快,从实招来,刚刚那个背影帅哥是谁?”女人挤眉弄眼的用手肘顶顶金颐的腰。
金颐毫不给面子地避开,淡淡地回答:“女方的哥哥。”
女方的哥哥?郁镯无趣地撇了撇嘴,她还以为是什么浪漫的艳遇呢。拂了拂秀发,她正欲离开,却又停住,飞快地转头看向金颐:“你刚刚说的该不会是方恋冬的哥哥吧?”
废话!金颐奇怪地白了她一眼。“没错。”
“天哪,天哪,天哪!”郁镯深吸一口气,尖叫,“你居然见到了方咏夏!”她一边说,一边激动地扯着金颐的袖子,“快告诉我,你有没有找他签名?”
“没有。”金颐诚实地摇摇头,心想:瞧她激动样,那姓方的家伙该不会是什么电影明星之类的吧?
“不会吧?”郁镯露出一脸的不可思议,“天哪,难得碰上这样的大人物,你居然,居然……”她悲愤地指着金颐的鼻子,“以后别跟人家说你是我朋友。”耻辱啊,耻辱。
也许她猜错了,那男人也许是什么政界名流。金颐一面暗自揣测,一面毫不留情地拆郁镯的台。“我从来没跟人说,我认识你。”
“A·K,”郁镯没有生气,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你今天好像怪怪的。”
“有吗?”金颐毫不自觉。
“有。”这回,郁镯坚定地点头,“好像从宴会开始你就一直不太对劲。”沉静,且不合群,如果说平日的她是周旋在猛兽中的狐狸的话,那今天的她就像是丛林中一头孤独的狼。
金颐不语,但她的沉默却无形中养大了郁镯的胆子。“喂,我说你不会现在才发现自己喜欢江永辰吧?”她一脸同情地看着她。
“需要我给你介绍一个心理医生吗?”金颐看她的样子仿佛听了什么天方夜谭般的笑话。
“既然如此,你干吗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郁镯忍住给她一拳的冲动。
“我只是突然发现自己老了。”
啊?郁镯的嘴角狠狠地抽动了一下。“老大,你才二十六。”什么意思嘛,欺负她这个比她大了两个月的老太婆是不是?
金颐没有立刻应答,她随手从Waiter的盘子上拿了一杯饮料,轻啜一口,才幽幽道:“你瞧,跟我同龄的人已经一只脚踩进了‘坟墓’,我还能有什么自信说自己年轻?”
郁镯的嘴角不受控制地再次抽动,火大:“A·K,你耍我是不是?”
哎,金颐无声地叹息,这个世界一向如此,说实话没人信,“你还是当我突然发现自己暗恋江永辰好了。” 说假话则,有人深信不疑。
“那请节哀顺便。”郁镯毫无诚意地拍拍金颐的背,心里决定不再跟这个女人“就此事”胡搅蛮缠。
“A·K,”下一秒,她又变出一张笑脸,谄媚地凑过去,“我们还是继续来说方公子吧。”
“方公子?”金颐狐疑地念道。
“就是方咏夏啊,不过大家都喜欢叫他方公子。”郁镯认真地解释。
“哦,你说他啊。”金颐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淡淡地挑了下嘴角,道,“不就那样吗?”
“不就那样?”郁镯义愤填膺地挥舞拳头,“对那样的大帅哥,你居然用这四个字来形容?”
大帅哥?金颐努力回想那个男人的长相,眼细细的,鼻子还算挺,嘴唇薄薄的,五官搭在一起虽然不算太难看,但是称得上“大”帅哥吗?“你说得太夸张了。”
“夸张?我?”郁镯不可置信地指着自己的胸口,“是你的标准太高了吧。这里有谁不知道方咏夏是个英俊帅气的篮球明星?”
“有那么帅吗?”金颐挑一下眉毛,怀疑地看着面前的女人。是他们的审美观有问题,还是她的有问题?……不过,倒没想到他居然是个打篮球的,看他斯斯文文的样子,不像啊。
“有那么帅。”郁镯肯定地点头,“身材好,相貌俊,收入高,可称得上完美了……只可惜,多情了点,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不过,这不妨碍我喜欢他,崇拜他。”
有她说的那么夸张吗?金颐再次回想那人的模样,嗯,个子是挺高,但看他瘦弱的样子,实在不像是个篮球选手。难道果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她想着,觉得有些好笑。
不管如何,对金颐来说,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她不以为他们还会再见面,除非她不幸地被邀请来参加江永辰和方恋冬的婚礼。
哎,这个“不幸”降临的指数似乎非常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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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世事似乎总是计划赶不上变化,预期不同于现实。
此刻,金颐深深地认同这句话——她怎么也没料到才过了三天,她居然又碰上了这家伙,而且还是在如此“尴尬”的情形下。
“HI,又见面了。”男人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
“是你。”金颐愣了愣,认出他就是那个方家公子哥。想起三天前的对话,她忍不住又将他仔仔细细看了个遍,最后还是得出:很普通啊,哪有郁镯说得那么潇洒?
“是我。”男人又笑了一下。
“我没想到,人类已经进化到这地步了。”金颐慢吞吞地收回手,斜眼看着男人,调侃。
他愣了三秒,非但没有收回自己的手,反而一把抓起货架上的“东西”放入金颐的推车,然后一本正经地答道:“没有,据我所知,人类还没进化到这阶段,所以还是需要女人。”
啊?金颐细细咀嚼他话里的意思,他这是在挑逗她吗?她若有所思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但见他笑着,举止间毫无一丝尴尬,看得金颐不禁在心中感慨:也许他真有当花花公子的本钱。……哎,她以前还以为会替女人买生理用品的必是好男人,今天看来还得加上一类——脸皮奇厚的花花公子。
金颐才一闪神,就瞄到那男人又抓起两包往她的推车里丢,“等等,”她赶忙出声阻止,“我只要一包就够了。”
“哦。”他淡淡应了声,“剩下两包是我要买的。”似乎又觉得自己的话惹人误解,他又补充道,“这是给我妹妹买的。”
妹妹?他是说方恋冬,还是某个名为干妹妹实为女友的女人?金颐有些好笑地思量着,嘴上却夸奖道:“没想到你还是个二十四孝哥哥。”
对此,方咏夏只是微一挑眉,然后问:“你东西买齐了吗?”
“我看看。”金颐配合地低头朝推车看去,嗯,可乐,薯片,巧克力,酸梅,垃圾袋,橙汁……嗯,“还差一样洗发精。”她一一点数后,汇报。
“我记得洗发精在那边,”方咏夏伸手往右前方指了指,“我们快过去吧。”
闻言,金颐不可置否,她和他什么时候变成“我们”了?不过,她也懒得同他争,于是便推着车子无声地应从。
两人才拐出这边的货架,就听一个妩媚沙哑的女音响起。
“方医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你?”那是一个时髦美丽的女人,染成酒红色的直发披散,大眼红唇,一件细吊带的黑色连衣裙衬得她手脚的肌肤雪白。
这样一个美丽风情的女人,连金颐这样的美女都忍不住多看几眼。在评估赞叹的同时,还有一件事令她分外关心,那就是,为什么这个女人要叫他方医生?
难道这是他继方公子后的又一个绰号?……这也不无可能,说不定人家还治愈过众多心灵受创的美女呢。呵呵,金颐心底忍不住因这个臆测忍俊不禁,不行,不能笑出来。
“林小姐,好久不见。”那一边,方咏夏欠欠身,礼貌地问候,“近来可好?”
“还不错,谢谢你的关心,方医生。”女人正常不过的回答听在金颐耳朵里却是别有意味,像是分手后的恋人再遇时客套而虚伪的问候。
她一会看看男人,一会又看看女人,正想借故告退,陌生女人的矛头却突然直指向她。
“这位是?”女人好奇地打量金颐,然后视线集中在她的推车上,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方医生,这位该不会是……”
“不是,你误会了。”清爽的女音和低沉的男音重合在一起,然后两个声音的主人有些尴尬地互看一眼,最后由方咏夏强调,“真的不是,你误会了。”
气氛微微僵硬。
“不好意思,”不想再受无妄之灾,金颐决定早早退场,“我还有些东西要买,就不打扰你们叙旧了。”她说完,便推着购物车继续前进。
见此,方咏夏露出歉然的微笑,道:“不好意思,我也先……”
“我明白,我明白,你尽管去吧,方医生。”女人露出一种奇怪的了然的浅笑。
看来她是真的误会了。从她的笑容,方咏夏得出这个结论,但是此刻实在不是个解释的好场合,就先由她误会吧。
欠了欠身,他转身朝金颐离开的方向追去。
这样的发展金颐可不太高兴:本以为可借此甩掉他,却没想到他就像黏人的跟屁虫,怎么甩也甩不掉。
尽快地挑好了常用的洗发精后,金颐赶忙去收银处结帐。当然,付钱的大爷不是她,而是某个多金的“绅士”。
说实话,这点在她意料之内,唯一令她意外的是:出了超市以后,他居然识趣地走人——她本来以为他会死皮赖脸地要求送她到家。
无论其中的缘由到底为何,暂时,她是没有太大的兴趣去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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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是三天过去了。不像上次,这回金颐偶尔会想到方咏夏。当然,她想他不是因为爱慕,而是好奇,好奇下一回他又会用什么招式接近她?
也不是她自恋,而是他的企图根本就有迹可寻,第一次的“蛋糕事件”姑且不提,第二次的“超市偶遇”根本就有明显的漏洞。也不说他替妹妹买卫生巾的怪异举动,光是他逛超市不提篮子、不推推车;什么也没买只买了两包卫生巾,买了卫生巾又忘在她的购物袋里,就可疑到白痴也不能忽略了。
他对她有兴趣这点已无庸质疑,但问题是他的兴趣能维持多久,以及她到底对他感不感兴趣?
这似乎是个不易解的难题,金颐若有所思地笑了。
之所以笑,一是因为有趣;二,也是主要原因,是因为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眼看他渐渐接近,金颐赶紧敛起笑,视若无睹地继续向前跑。
“HI,又见面了。”迎面而来的男人还是微笑着,开场白毫无新意。
“HI~”金颐漫不经心地虚应一声,没有停下脚步。
“真巧,你家也在附近吗?”男人换个方向跟着她跑起来。
“是。”金颐干净利落地答道,另一方面对他的用词皱了下眉头。也?他的意思不会是他正巧“也”住附近吧?
“我前两天刚搬到这边的。”似乎知道她心底的疑惑,方咏夏适时地补充。
金颐的眉毛又是微微一皱,这家伙都是这么追女孩的吗?那岂不是交一个女友就要搬一次家?这样划得来吗?……算了,她替他担心这个干吗?
“你经常起来晨跑吗?”见她不语,方咏夏只好没话找话。
“是。”金颐自嘲地勾一下嘴角,“已成习惯了。”所谓“习惯”,最大的特点即是一旦养成就难以戒掉。不过,看在这个习惯不坏的份上,她也就由着它下去。
“好习惯。”
方咏夏平平地应了这么句,惹得金颐有些失望。她还以为他会说上些甜言蜜语,好让她见识一下花花公子的本事。可惜,这个方咏夏也不知是藏拙还是怎么的,就是不肯施展他的手段。那她跟他在这里应酬还有什么意思?
撇了下嘴,她眼底闪过一道讥诮的光芒,然后右脚一提,加大马力向前冲去。不出所料,背后的脚步声也随后加快,如影随形。
听着那稳健的脚步声,金颐敛了敛眼睫,嘴角隐隐泛起狡黠得意的笑,再次加速。
可五分钟后,她便有些笑不出来了。没想到这看似文弱的白斩鸡居然体力也颇不俗,看来平常是有健身的习惯——跑了这么长的一段路程,居然步伐稳健依旧,丝毫听不出一点紊乱和虚浮。……该死,她居然忘了他是个打篮球的。
有些不甘示弱,她调了调呼吸,保持速度,继续前进。
又过了五分钟,金颐终于停下脚步,不是因为她甩掉了后面的跟屁虫,而是考虑到今天还要上班,若是因一时意气耗去一天的精力,且搞得浑身肌肉酸痛,实在不值。
她在原地调整呼吸,呼,吸,呼,吸……
待气息平复后,她转身冲身后的男子笑道:“现在我相信了。”专业运动员果然比她这高中时代的长跑冠军强,再者,男女毕竟体力有别,这也必然。
“你说什么?”对方被她莫名其妙的话搞得一头雾水。
“没什么。”金颐笑笑带过,继续前进,“你打的什么位置?”
“你说得我越来越糊涂了?”男子跟上。
“篮球。”淡淡地送上两个字。
方咏夏愣了一下,像是没料到她会问这个问题。
看着他怔然的表情,金颐不禁觉得可笑。有必要这么惊讶,就算他很有名,总也有不看篮球的人吧?
“后卫。”
在他给出答案的同时,金颐在一栋公寓楼前停下。“我到了。”意思是他可以走了。
可谁知那方咏夏恁的不识相,硬像跟火柴棒那样驻在那里不走。
不错,有一分花花公子的样子了,脸皮够厚。金颐一边忖道,一边微笑着加重语气:“方先生,我到了。”用无辜的眼神暗示他,她没有兴趣邀他上楼。
“这么巧,我也到了。”对方的表情分外惊讶,只是明显有几分假。
金颐无力地瞠目,她记得前两天对门搬来了新邻居,那个人该不会……“你不会也‘正好’住七楼吧?”
男人笑不露齿,一霎不霎的双目无形中给了答案。
Oh,My God!原来花花公子追女人真的是这么追的!金颐在心里尖叫。厉害,佩服,她真是见识了。
没有再说话,她转身上了楼。
这回,男子没有跟上去,只是伫立原地,牢牢地追着她的背影,双目温润如水,嘴角愈扬愈高,轻声道:“A·K,好久不见。”
“你说什么?”金颐依稀听到声音,回头问道。
“没什么。”男子笑得更欢。
金颐狐疑地看着他,只见那清晨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他的全身,让他整个人仿佛闪烁着一种金色的光芒,眩目无比。
金颐赶忙转身,不敢再看。危险,危险,这家伙看来是有几分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