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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场自带BGM的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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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程逍的时候,他弹唱着一首不知名的歌。
入夏以来奶奶身体一直不大好,夜里常咳,总出好些虚汗。以前那样健壮活泼的老人,好像一夜之间就颓老了,李思南看着难受。老人开着玩笑,没想到如此早就快归西喽,还想看我们娃嫁人呢。老天还真是不饶人。李思南让她呸呸呸。老人愣了愣,捕捉到孙女眸中一闪而过的恐惧,连忙乖巧的呸呸呸。
医生说血压常年都有些高,年龄毕竟大了血管有些不畅,咳嗽气喘都是正常的。平日吃饭注意着些,油腻辛辣的少碰,以免犯了大病。
他看小姑娘皱着脸,眼神中快要溢出的焦急,于是开口安慰道。
“姑娘没事儿,现在好多老人都有这慢性病,也是饮食习惯的问题,不用太紧张。”
李思南见医生一脸平淡,不知是看惯了生死还是这病真不要紧,但显然医生的话分量比较重,她的心不由得跟着放了放。
按照法院判的,李思南多年来每个月都收着监护人打来的几千块钱维持生活。奶奶去过医院后她徒然心生恐惧,于是自己开始默默的攒钱,以免万一……出现什么意外。
楼下邻居叔叔是小区门口开早餐店的,叔叔的妻子是开理发店的,一家人本贯穿着开店的优良传统,生活过得也算富足。他们的女儿,李思南唤陈姐姐,这日问她:“我工作的店里现在缺个工,你最近不是在找兼职吗,要不要来。”
李思南抬头,望见扎着麻花辫的亭亭玉立的少女:“陈姐姐你怎么知道?”
“我上次瞧见你撕了一张墙上贴的兼职广告,想着你可能会有打算。我工作在一间酒吧里,离这里很近……”
“酒吧?”李思南下意识的重复了一句,犹豫着没了下文。
“是的,但是没有很嘈乱,不像你想象的那样,我可以先带你去看看。”
陈姐姐一副真心的模样让李思南不忍果断拒绝,便应允了。
华灯初上,郁郁葱葱的行道树不时的传来窸窸窣窣的蝉鸣,不似白天那样喧闹,倒为沉闷的夏夜注入了些许生机与活力。远方,是光影陆离的不夜之城。
酒吧的位置倒是很醒目,安安稳稳的坐落在街道尽头的拐角处,便利店和花店之间。李思南走近,看清了门口的竖标店名。
M—I—S—S
miss。
思念?还是……错过呢。
四个字母简简单单的发着白色的LED光,不同于一般酒吧五光十色的张扬。毫无来由的,李思南对这个酒吧的印象很顺眼,就像翻完了所有科目的课本,最后看到历史课本那样顺眼,甚至是欢喜。
恰是顺眼,是否是命运刻意为之的如此巧合,后来的李思南不禁怀疑,假使自己当时看到的是乌烟瘴气,不曾踏入此地半步,不曾见了那人,又会是如何。不巧的是,命运在人的一生之中落了许多锁,偏偏又搁置了数把钥匙,人们被玩弄于股掌之中,却不自知。
“一楼比较安静,调酒台和驻唱舞台都在这,没有人的时候反而跟咖啡厅的感觉有几分相似,二楼就比较吵闹了,跟普通酒吧一样灯火酒绿的,你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只在一楼打打杂,怎么样?”
“好。”李思南扯住一个自以为最富有善意的微笑。
“这么爽快,那我去跟经理联系一下。”
陈姐姐走后,人渐渐多了起来,并且都或坐或站的聚集在舞台的周围,李思南坐的高脚椅恰好在舞台的一旁,因而明显的感受到了时不时投向舞台的束束目光。
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灯,骤亮。冷冽刺眼的白光变换几次后射向了舞台的四端,唯有一束微微发黄的粗光束对着舞台的中央,一把高脚椅的椅座上。透着些许暖意,像是午后充盈周身的暖融融的阳光,像是父母为孩子留的一盏代表家的灯。
她定了定神,发觉盯着光亮太久,眸光所到之处布满了绿色的光圈,全然看不清楚。
她是先听到吉他声的。
弦振动,通过空气传播,到耳蜗。
空灵,澄澈,干净。
很好听。然后她努力看清了舞台上坐着的少年。
纯白底色的面具上纷乱着五彩斑斓,深深浅浅,华丽厚重的粉饰。夺人眼球。虽有这般外壳,竟也没能掩盖住那双眼睛的动人。
在黑夜中闪闪发亮的,像满载着星河的一双眸。
李思南此生的记忆能力仿佛在那一刻集中爆发,往后余生,那双眼,竟再也没忘记过。
她当了二十三天的打杂小工,听了他二十三首原创歌,无一例外的好听。不止二十三次的注视他拨动琴弦的手,修长白皙,比服装模特的手还好看,且自然。
陈姐姐说程逍,他叫程逍。老板不让外人儿知道他的身份。
李思南默,那你为啥知道。
老板是我男朋友。
李思南从小看过不少言情小说,偶像剧还有武侠剧,初遇真爱时有很多种浪漫的场景,她也幻想过不少。小龙女仙女下凡一般从天而降。许仙与白娘子同舟避雨,一见钟情。无知女挑衅霸道总裁从而成功引起注意。如此种种。
后来被问及此,李思南嘿嘿一笑。
我光明正大的看着他弹吉他唱歌二十三天。五步之遥。
他不曾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