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雁在云鱼在水
by 吉琉璃
千金楼。
天山脚下,千金不过换一夜逍遥。
千金楼中银梦舞。
银梦是千金楼的掌柜,别说千金换她一舞,就是见上一面也让人心满意足。
千金楼人人可来可往,只要你腰缠万贯或者权势滔天,楼内总有一位姑娘会成为你的红颜知己。
但银梦的入幕之宾,普天之下,唯有一人。
他是一个剑客。
慕容杰。
◇◇◇ ◇◇◇ ◇◇◇
雕楼,绣阁。
男人端着酒杯,坐在窗边的织锦软塌上。他的眼神安静,化在楼下那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
红狐裘的地毯上,盛装打扮的银梦舞过了今夜第三支曲子,终于不能忍耐男人的心不在焉。她扬袖挥退了一帮乐伎,轻轻走了过去。
银梦洁白细腻的手指抚上了男人的眼,像是微凉的绢锻,带着暖香。
她语气里有淡淡的怨,“我的舞不好看么?”
男人回过头来,伸手将银梦揽入怀里,喂她喝了半口酒。女人顺势滑到他的膝盖上,贪恋一般看他黑眸里的笑意。
幔帐低垂,炉香静逐游丝转。
“你知道么,其实这世上并没有味道完全相同的两坛酒,即便是同蒸同酿,只要从酒缸里分出来,就会根据储运的条件不同而开始产生变化。”
男人说完这些话,仰头将杯子里的酒喝干。
女人将脸靠进他的胸膛,“你从不对我说这么多话。”
“因为……大概不会再有机会。”
楼下,依旧歌舞升平。一阵高过一阵的欢笑,令这凉如水的冬夜也变得沸腾起来。
天亮时,银梦亲手把男人的衣冠束好。
她撑一把红边纸伞,送他到千金楼外,半夜里开始挥洒的鹅毛大雪已经把门前的街径覆盖得看不出痕迹。
“下雪了,你还要去赴约么?”
男人从来都是来去自由,唯独这一次,银梦好恨自己不是那个可以留住他的人。
他点点头,朝银梦笑了笑,接过她递过来的长剑。
男人淡青色的背影消失在了漫天漫地的白色中,银梦知道,这恐怕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慕容杰——
我是按照约定时间到达这雪峰顶上的,他果然已经提前到了。
南宫无佞,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个忠良之后。他爹是当朝定国候爷,他也是响当当二品忠勇将军,几位哥哥镇守边关,一门的忠烈。
我看他生着火堆,想也不想就走过坐在了火边。从千金楼到这里常人要走七天,我虽然只花了三天,但体力消耗得厉害,我也需要休息。
天又快黑了,背囊里有银梦替我准备的干粮和酒。我取了一壶出来,好心递给从刚刚开始就黑着脸的他,却被他僵硬的表情挡了回来。
算了,他不喝我也懒得劝,我不爱说话他是比谁都清楚的。
我喝完酒就抱着怀里的剑发呆,我的剑有个名字,叫做枯雁。
“枯雁么?巧了,我的刀唤作非鱼呢!”
我还记得,他咧开嘴朝我笑着说出这话的情形。
南宫无佞——
他难得守时出现,看样子是决心和我做个了断。
雪峰顶上寒冷,我生了火,从山下上来颇费体力,只能等明早一战了。
他默默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把手里的酒壶递给我,这个动作我熟悉得已经不能再熟悉,但今天是我第一次没有去接。
慕容杰,江湖上黑白两道没有人不认识他。
没人知道他的底细,有人说他是魔教护法,有人说他是正派少侠,只有一个评价是相同的:他行事虽然低调,但很刁钻,喜欢随兴所至。
如果三年前有人告诉我,我会在一家小酒楼里遇到慕容杰,我会以为他在发烧。
他很沉默,却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那一日,我骑马路过楼下,就是被这双眼睛吸引。
再后来,我跟他成了莫逆之交。
我依旧不认得江湖,但我认得他,这就已经足够。
慕容杰——
人跟人之间肯定是有缘分的,遇上南宫无佞这个傻瓜就是我的运气糟糕了。
他有一张英俊的脸、一副伟岸的身体、一个人人羡慕的家世,却唯独少了脑子里的那根筋。
那天我坐下喝了第三杯酒,就发现对面多出来一个陌生男子。他说是我用眼神唤他上来的,我却懒得告诉他,我只是喜欢看看人群发呆。
我没有开口叫他滚,他就坐下陪我喝酒,然后我们就成了朋友。
再然后,我发现自己行走江湖时,已不再是一个人。
再再然后,我知道他爹替他定下一门婚事,对方是当朝相爷的掌上明珠。
可这些都没关系,我照旧会叫他陪我乘船去洛阳看花魁、策马去大漠猎孤鹰,我甚至打算做他儿子的干爹。
别问我为什么,你知道说服一个人是要花很多口舌的,我宁愿他随叫随到,跟我做一世的朋友。
南宫无佞——
我试了很多次。
我告诉自己不是慕容杰的设计,逼得怜儿跳河自尽。
我告诉自己邪淫郎君不是他派去的。
我告诉自己他不是那种人。
可是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我没有办法视而不见。
怜儿虽然还未过门,但她已经是我名正言顺的妻,她死得那么惨,我不能坐视不理。
我给慕容杰下了战帖,约他在天山雪峰一战。
我们曾经为了一见传说中的雪莲花开,在这里大醉三天三夜,直到冰封解除,才搀扶着彼此一起走出天山。
但这次,我们之间,只能有一个人活着离去。
◆◆◆ ◆◆◆ ◆◆◆
天山,一年中有大半年是在下雪的。
慕容杰并不惊奇这一夜的雪下得是如此之大,他站起来,地上立刻露出了一个半圆型的深坑。
“我已经把多余的干粮都扔到崖下去了,这里的食物只够我们中的一个捱三天。”南宫无佞踢了踢脚边的布囊,语气跟他的表情一样决绝。
慕容杰一愣,点了点头,照旧没有多说什么。
雪,下得更大了。白色的风,卷裹着冰冷朝两人身上撞去,他们纹丝不动。
相距,三丈。
他持剑,不动。
他擎刀,亦不动。
忽然,刀影一闪,泠泠的刀啸擦过两人的耳膜;慕容杰的长剑,也在下一瞬出鞘,嗡嗡作响。
距离骤然消失,两条青影缠作一处,又分开,再交错。
那些四处游荡的岁月里,他们多次并肩作战,却究竟谁高谁低?
哐啷啷——!
棋逢对手、争锋相对。
战圈倏然间拉开,两人负兵而立,都在喘息,也都在看,只等对方破绽一露,那喋血的利刃就要夺他性命。
南宫无佞的眼,始终有不甘和不信,“为什么要这样做?”
破天荒,慕容杰开口了,虽然也只有简简单单五个字,“因为……讨厌她。”
再也不用多说什么。
闪着冷光的刀刃,铺天盖地,朝着慕容杰袭来,好像狮子张大了口,恨不得一口把他吞下去。
那剑却一时如同灵蛇乱舞,一时又化作漫天的银线,织成一张网、卷作一面旗,几乎把空气从南宫无佞的身边隔开。
仿佛知道,久战必败。
他一抽刀背,拼却全身力量,朝着慕容杰狠狠劈去。
这一刀,不成功、便成仁。
南宫无佞成功了,慕容杰倒了下去,一道诡异伤口印在他的胸口。
他的剑,收在鞘里。
南宫无佞——
事情过去很年了,我还是不明白,他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做。
从一开始交战,我就知道他的武功远远在我之上。
我以为,我不可能活着回来。
他倒在血泊里,冰雪很快就把他的血液凝固住了,就好像鲜艳的花朵盛开在他的周围,那么美、那么耀眼。
那刻我就在想,不管他为什么要伤害怜儿,我都不可能再恨他。
慕容杰——
我怎么会告诉他,我跟母亲姓慕容,我还有一个叫怜儿的胞妹。
这个笨蛋把食物丢下山崖的那一刻,我就决定把所有的解释抛到脑后。如果只有一个人可以走出天山,我要他活着。
我静静躺在雪地里,血液从胸前的伤口流淌出来,也把我身上仅剩的一点温度带走了。
我知道他会原谅我。
他会再找一个女子成亲,会生一堆孩子。
希望,他还会在老年的时候偶尔想起,他曾经跟一个名叫慕容杰的男人,在天山上大醉过三天三夜。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