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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朱砂痣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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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叫朱砂,是东海龙宫的九公主。我有五个哥哥和三个姐姐,还有数不清的妹妹。
我的母亲是个地位卑微的蚌精,偶然的机会遇到了龙王,使出浑身解数勾引龙王与她交欢。她如愿以偿成了龙王的众多后妃之一。只是她运气不好,生了一个女儿。
孩子多了必然有受宠和不受宠之说,就像民间皇帝的三千佳丽,龙王喜欢哪个孩子全靠顺眼不顺眼。很荣幸我运气不佳,出生时眼角便带了一枚朱砂痣,据龟丞相说我是克夫之相。龙王当然相信龟丞相所言,从此再也不曾瞧过我一眼。
不过我真的很想问问我的龙王父亲,我是克夫之相,又不是克父之相,他为什么像躲瘟神一般躲着我呢?
我是不受宠的,相反就会有受宠的,而受宠的这位就是龙王目前最小的女儿,人们唤她小龙女。她的母亲是地位尊贵的西海大公主,出生时就容姿俊美,龙王瞧了一眼就特别喜欢。
和她相比,我确实非常普通,所以我也不嫉妒她。有些事不是嫉妒就可以改变的,既然无法改变又何必嫉妒别人,让自己过得不开心呢!不过我的母亲似乎没有我这么心胸开阔,她一辈子都在处心积虑,想方设法让龙王第二次踏进她的寝宫。我觉得她第一次成功勾搭了龙王,纯粹是走了狗屎运,据说那天龙王喝醉了酒,许是瞧花眼了把我的母亲当成了某个美人。
我的母亲勉强也算个美人,在小湖小沟里也是数的上名号的,但是到了大海里,美人不计其数,她顶多算中等姿色。人最可悲的不是命运的安排,而是明知道是命运的安排还要逆流而上,这不是傻就是在作死。所以她死了。
在忍受了五百年的孤独后,她选择用人类的方式了结自己的一生,从悬崖边纵身跳入万丈深渊,粉身碎壳而死。
我没有流泪,因为我知道她解脱了。
母亲死后,我离开了龙宫,去了一个小湖里,寻了一处僻静之所住了下来。每天天未亮时我都会游到海面上,靠在一块礁石上看着太阳从东方升起,以此来作为我无聊一天的开始。
不知道这种生活持续了多久,直到有一天一个渔夫的出现。他每天起的比我早,回去的比我晚,所以湖里的鱼虾数量越来越少。剩下的鱼精虾精害怕被吃掉,都打包行李搬家走了。也许是我运气比较好,从来没有被捉到过,所以也就不愿意搬家了。
小湖越来越安静,安静到渔夫网到的鱼虾数量越来越少,他每晚都会坐在船头看着太阳落山后才回家,不管这一天有没有收获。
再后来渔夫不见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有些难过,更多的是孤独。渔夫走了,再也没有人陪着我一起看日出日落了。
在不知道第几次看日出日落后,我突然下定了决心:我要搬家。
那天天气很好,白云很多,风很温暖,我光着脚踩在土地上,脚心隔得生疼,没走几步就摔倒了。
五百多年了,这是我第一次化人形,也是第一次踩在满是土块的地面上。比起海水,地面真的很硬,一点也不柔软。不过我这人向来倔强,既然踏出了第一步就一定会坚持到第一千步,第一万步……直到我可以像个真正的人一样走路。
坚持总会有回报,七天后我成功的离开了小湖,去了人类的村庄。之后我见到了渔夫,见到了小龙女,见到他和荼茶。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在人类的世界生活了一年后,我在一家小面摊上见到了渔夫,此刻他没有带斗笠,手里也没有渔网,而是一碗碗香喷喷的面条。现在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离开了,因为他找到了新的目标和生活的方向。
他对着客人微笑,对着他的妻子微笑,也对着我微笑。他不认识我,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是谁,不过我不在乎了。我有时会想,我之所以那么执著地寻找他,也许就是给自己找一个做人的理由。至少,因为他我选择以人类的模样生活。
在人类生活的第二年,我遇到了东海小公主,也是我的妹妹——小龙女。
那天村里举办鱼灯庙会,家家户户都会制作一盏鱼灯挂在家门口。擅长作灯的手艺人会联合起来,制造不同花样的鱼灯拿到庙里展览,这就有了鱼灯庙会的传统。
看到小龙女时,我正对着一盏珊瑚灯发呆。我喜欢这个鱼灯,可是我手里的铜板不够,来来回回数了五遍,只有七铜板,还差三枚。
“很漂亮!”
小龙女拿起珊瑚灯,上上下下打量了许久,然后递给我在一座院子里,虽然我们的房间只隔了一面墙,我们却成了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陌生人。
“你真杀了它吗?那条鱼!”
荼茶歪着脑袋问坐在她对面的女人。
“你觉得呢?”
女人笑了,眉眼的朱砂痣妖娆而美丽。
“我不知道!”
“还想听下面的故事吗?”
荼茶坐正身子,急忙点了点头。
“后来……后来她回来了……那天我特意去集市买了一只老母鸡,打算给他炖鸡汤喝。我们一个月没有说话了,他比以前更加瘦弱了,我不忍心所以买了鸡给他熬汤喝。”
“她是谁?”
女人看着庭前的凤凰树,眼里闪过一丝悲伤。
“她是东海的小公主,也是那条鱼。”
“你没杀它,不对是她。”
女人轻声一笑,黑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绿光。
“也许我当时应该杀了她!”
“你恨她吗?”
“为什么这么问?”
“直觉!”
荼茶觉得朱砂对那条鱼有特别的执着,那是一种恨的执着。
“不,我不恨她!”
女人摇了摇头。
“我嫉妒她!”
非常地嫉妒她,嫉妒到想让她死!
“她是第一个让我嫉妒的女人,也是最后一个。曾经我的母亲因为嫉妒而死,所以我发誓绝不嫉妒任何一个人。最终我还是食言了!”
女人停顿了一下继续道:“你知道吗?她很美丽,也很完美,所以他爱上了她!”
我买了鸡回到家时,第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和那天鱼灯庙会时一样美丽,只是衣服朴素了很多。我听他说,她家乡爆发了瘟疫,父母全死了只有她一个人活了下来。于是一路乞讨来到了这个渔村,碰巧饿晕在了我家门口,他把她抱进了家给她喂了水和干粮。
他看着我眼神闪烁,我知道他有话要对我说,而且也知道他要对我说什么,于是我先开了口。
“她很可怜,我知道,如果你想收留她,那便随你!”
我拿着鸡去了厨房,身后传来了女孩高兴的声音,他的声音温柔低沉,伴随着些许愉悦。
“你也许会问我为什么不拒绝?其实我不忍心,那是一个月以来他第一次同我讲话,如果我反对他可能会一辈子不理我。对我来说,最害怕的不是这个女人的出现,而是他一辈子不同我讲一句话。”
荼茶不懂,明明那么喜欢那个男人,为什么又亲自把情敌迎进门,这不是很矛盾吗?不过荼茶没有问出口,而是继续听她讲故事。
他又开始笑了,不同的是这次他是对着一个人笑,而不是一条鱼。他不再自言自语,因为他的话都会得到回应。他们聊得很开心,院子里经常传来他们两人的笑声。他们看起来那么般配,才子佳人一对璧人。
他给她讲故事,带她出去踏青,和她一起逛庙会。她笑,他看着她笑。
“她有一种让我很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一般?”
“是吗?我只觉得她和那条鱼挺像的!”
他脸色变了,我又提起了他的伤心事。
“朱砂,你说话总是很刻薄!”
我笑了,扬起眉毛看着他:“所以你才宁愿对着一条鱼说说笑笑,也不愿同我讲半句心里话。”
“朱砂,你是一个人,不要一直和一条鱼过不去,而且它已经不在了,就不能放过它吗?”
放过它?可笑!我是放了它,可是她又回来了,现在是她不放过我!
“泓玉,我们成亲吧!”
他愣住了,看着我的眼睛既吃惊又闪烁,我知道他在想用什么话拒绝我的请求。
“你知道,我不在乎你功成名就还是一介布衣,我只是单纯地喜欢你这个人!泓玉,这次不要再拒绝我了,好吗?”
我拉着他的手,他整个人僵住了,手心全是汗。他看着我的眼神没有喜悦,只有不情愿。
“小姚,你醒了!”
他急忙抽离手,眼睛不再看我而是望向我身后的女孩。
“泓玉哥哥,你不是答应今天带我去看日出吗?怎么没有叫醒我,现在太阳都快出来了!”
她语气轻柔,带着些许娇羞,一句“泓玉哥哥”便让他整个软了下来。我知道我永远也学不来她的软声细语,也学不来她的灵动可爱。
“吃饱了才有力气看日出,我去做饭了!”
我不想让他不自在,也不想让他为难。我只能慢慢等待,等他亲口允诺,娶我为妻的那日。
时间过得漫长而迅速,不知不觉小龙女住了小半年了,我似乎也适应了她的存在,虽然偶尔一两句冷嘲热讽,但她毕竟是我的妹妹,真正狠毒的话我却说不出半分。
又过了半个月,他进京赶考,金榜题名,虽不是头科状元,但也是三甲榜列,高中探花。村民自发组织敲锣打鼓,恭贺探花郎。村长还特地请了邻村的戏子,唱了三天三夜的大戏。
“话别当年旧时友,孤馆怎勘寂寞秋。乱花凋零冷雨后,败叶轻坠小亭楼。玉钗轻褪罗裙皱,西泠柏下盼归舟。杜兰芳香无人嗅,君子薄幸佳人愁 ……”
朱砂看着庭前的凤凰树,清冷的嗓音伴随着忽而划过的微风,听得荼茶心里难受。
“他没有回来是吗?真是个薄情郎!”
“他不是薄情郎,只是不喜欢我罢了。这世间唯有爱是无法强迫的,从她出现的那刻起我就知道自己输了。”
“朱砂姐姐,为什么要这么说?爱一个人不是看外表,还有内心啊!”
朱砂低头浅浅一笑,眼里露出无奈的神情,这个小仙人还真是单纯,怕是书本看多了。
“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子和一个只知切肉为生的屠夫,你会喜欢哪一个?”
“这……”
荼茶挠了挠脑瓜,一脸为难?屠夫杀生是她所厌恶的,而皇子身居高位定然美女周旋,她们都不是荼茶喜欢的类型。荼茶虽然无法选择,却打心底觉得这个比喻不恰当。
“戏曲里的爱情故事大都发生于一见钟情,而一见钟情的触发点多源于美丽的皮囊,之后在交往中才会渐渐看清对方的心。所以,爱一个人多是由皮相开始。”
朱砂起身,站在火红的凤凰木下,红色的衣衫飞舞,眼里流波婉转神情恍惚,一瞬间荼茶觉得朱砂似乎要与凤凰树融为一体了。
“等了那么多年了,我累了,想要一个人出去走走。你知道吗,那么多年了,我还从来没有好好地看过人间,也许我应该离开小渔村,去其他的地方看看了,而属于他的回忆我不想带走,他不属于我,那份记忆同样也不属于我!”
荼茶犹豫了片刻,轻声问道:“朱砂姐姐,你下定决心了吗?忘情酒一杯,前尘往事了,再无后悔时!”
朱砂回眸一笑,眼里没有悲伤,没有喜悦,一如她初来无悔池一般,冷静自若,不喜不悲。
“我朱砂绝不会后悔!”
朱砂走了,她忘了情,也断了爱,而那个叫泓玉的男子,如同她肩头的那片落叶,风一吹便不留下任何痕迹了。
荼茶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还是错,她也不愿意逼迫自己给出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只要他们不后悔,那她做的事就不是错的。
荼茶闻了闻酒杯,无色无味,想来味道也绝不美味。明明如同白开水一样普通,却能使人忘情。荼茶摇了摇头,她想不明白这些人,既然爱上了又要忘记,这不是很矛盾吗?
“算了,不想了,青池混蛋要回来了,我得赶紧做饭去!”
荼茶急忙跑向厨房,衣袖擦过酒杯,杯底在石板上打了一个旋儿,身子歪向一侧,即将滑落在地时,一双手突然捏住杯子。杯口贴近鼻翼,轻轻一嗅,嘴角随即漾起了一丝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