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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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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则天出生于苏州的一个小家庭中,据她太爷爷描述他们家可是不一般,那在民国可是数一数二的大家,可惜政策不允许,他们被打下来了,还好他们运气好,虽然家产没收了,人没事,虽然现在生活有些拘谨,但是一家人开开心心就好。
明则天六岁的时候,老人还是去了,弥留之际,他不理孙子和孙媳妇,拉着明则天,小女孩哭的像个泪人似的:“则天啊,我的宝贝曾孙女啊,太爷爷要走了,你知道吗,你出生的时候,太爷爷是真开心,我家则天这辈子要做一个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公主,”说着转头对被晾在一边的孙子孙媳妇说道,“我告诉你们,我走了以后,你们不能重男轻女,则天是个好孩子,你们要好好疼爱她,照顾她,供她读书,不能让她累着,听到没有。”
“爷爷,您说的什么话,则天是我女儿,我怎么可能会亏待她不疼她啊,而且咱家也没有一个男孩来重啊。”明则天爸爸有些无奈地说道。对于这个女儿,他可是半点重男轻女的心都没有,何况他们也没想过要多要孩子啊,他可不觉得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如今生活拘谨不易,养一个孩子已经有些费力了,怎么可能多要个孩子,则天一看就是懂事聪明,是个读书料,如今高考也开放了,两公婆早就已经想好孩子以后的规划了。多一个孩子还得等以后经济舒缓再说。
“则天上辈子太辛苦了,这辈子,我明堂就不允许她太辛苦,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你爷爷我这条命是明楼他们几个救的,我们不能亏待了她啊。”老人说着渐渐闭上眼睛。
“爷爷您。。”则天爸爸对老人的话语有些不知所云,想说什么却发现老人已经闭上了眼睛,手伸过去鼻子下面,老人已经去了。
明则天十岁的时候,父母做了点小生意赚了点钱,觉得可以负担起二胎了,所以给她生了个弟弟,明则天看到弟弟的时候很是开心,则天父母看着面前的儿女,也很是欣慰,一女一子合一个好,彼此也能有个伴。
“妈妈,弟弟叫什么名字啊?”明则天问道。
“则天是因为妈妈喜欢武则天所以叫明则天,那弟弟的话,爸爸比较喜欢李世民不如就叫明世民吧。”则天妈妈摸着下巴兴奋地说道。
“老婆,你说的太好了。”明则天爸爸附和道。
明则天看着面前的两公婆,她从来都不知道她名字原来是这么来的,看着一脸天真的弟弟,明则天突然心里有些复杂。
明则天有时候觉得她有种平凡的幸运,小学中学大学上完进入社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谈了一场稳定的恋爱进入稳定的婚姻,有对宠爱她又有点二的父母,有一个一天到晚嚷着不想跟眼药水同名却因为懒不去改名的弟弟,有对她事事包容的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有时候看着她长不大有点懒的弟弟,总是有种错觉,她的弟弟应该是稳重的,伴随着偶尔的胸口痛,她不是没有检查过,但是医生也并没有检查出什么,有人说过,胎记是上辈子带来的,她有时候洗完澡看着镜子里的红色胎记,心想,这是否可能是上辈子她死亡的原因,然后笑了笑,忽略掉脑袋中那不切实际的想法。
谭宗明三岁的时候跟着父母去了美国,二十岁归国创业,十二年的摸黑滚打加上自身的聪明和学习的知识,登上了大鳄的名目,上海谁说到他都不得不竖起大拇指。但是这么一个人每天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总是有些惆怅,家很大,该有的设备都有,他有时候也想不出为什么他要买这么大一个屋子,可能他是大鳄吧,谭宗明懂得社交也善于社交,但是却不见得他喜欢社交,有时候参加完聚会总会感觉有些虚,尤其是看着空旷的大屋,但是进到了房间,闻着房间的味道,很是安心,这是一种旧上海的香水,已经失传了很久,他无意中经过古董店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民国的香水瓶,里面残留着的香水散发的味道让他很是难忘,很安心,所以他花了大价格让人制作了这种香水,但是却不让它流于市场,说到底,他谭宗明也是一个霸道之人。三十多岁一个人,从小在美国长大,但是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单身主义者,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罢了,对于安迪,她是他的同学也是知己,但是却恋人未满,谭宗明有时候会想要不要找安迪凑合下半辈子得了,但是很快就否决的,他欣赏安迪事业上的那股气势,但是直觉她应该再圆滑一点,或许应该加一点女人味,然后他很明白‘安迪不是他的唯一’。而安迪也明显对他这个老同学半点兴趣也没有。
谭宗明小时候总会梦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置身于古宅里,突然又置身于一个奢侈的宴会大厅,四周总是会传来一些嘈杂的声音表现环境的热闹,但是慢慢的,梦做的越来越少甚至没有,曾经梦中那个女声也没了,中二时期的谭宗明有时候会想,那是不是证明他是个很特殊的人,毕竟问身边的那些朋友,他们并没有做过这种梦,但是别人做的梦更加的奇葩,因为他们变成了蝙蝠侠超人,然后拯救世界,听着朋友那自豪的梦境,他往往会给予鄙视的眼神,告诉他可以洗洗睡了。
十岁的谭宗明会为了梦境而寻找他人询问答案,二十岁的他梦境变少了,剩下一个模糊的旗袍女子,倒在他面前却无能为力,他会想着那可能是民国电视看多了,哪怕事实上在美国他接触的民国剧可以说是少之又少,三十二岁的他已经不再做梦,因为他很忙,忙着生意,忙着交际,忙着应酬,忙着各种兴趣爱好,交了不少女朋友,却没有一个能长久停驻的,说到底,他不愿意将就,因为他总觉得最好的在后面,肯定有个人值得他停住也愿意停驻的,只是还没有遇到,时间长短罢了。有时候身为知己的安迪看着他流连于不同女人,那速度跟他购买车的速度似的,但是她也很清楚,他那些女朋友多数奔着他的钱和颜的,而且对方总是有能力达成和平分手,不得不承认,安迪对于老谭的一些交际手腕是很佩服且无法恭维。她不能理解老谭的恋爱观点但是两人却在一些别的地方想法很是合拍。
明则天小的时候会梦到一些东西,有一个男孩叫她姐姐,她以为是她弟弟,但是这个男孩哪怕看不清楚样貌都觉得他比自家弟弟要可爱乖巧甚至更加依赖于她,可是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学习的压力,明则天做梦的时间越来越少,有时候明则天看着自己身上的胎记,再想着梦境中的东西,可能是深受电视剧的毒害,她会想着她可不可能是一个特工女主,保家卫国,然后为国捐躯,当然,这么充满神奇的经历前世,她还是很清楚只是自己的幻想罢了,毕竟生活太平凡了,所以有时候想着一些不平凡出现。高中的时候,明则天已经不再做梦甚至忘却了曾经每天晚上精心等待的梦境。跟普通女孩子一样,她上了高中,考了大学,出来工作没多久就因为亲人的介绍认识了关平,然后两个人自然而然的在一起然后结婚生子,一切看起来水到渠成却让她有时候觉得平淡,但是一个女人,能找到像关平这种没有大男人主义又温柔还事事顺着她的已经很不错,这是否爱,可能关平和明则天都说不出来,只能说两个人觉得差不多要结婚了,然后带着责任与成为亲人的觉悟结合了,至少电视里那些惊心动魄的爱情他们是无法感觉到的,但是他们彼此都觉得这样子挺不错的,不得不承认,明则天不是没有向往过惊心动魄的感情,但是第一她没有遇到,第二身边朋友惊心动魄的爱情到最后的心死心累,所谓的激情伴随着后面的冲突并非每个人能够承担的,所以明则天是希望她的女儿跟自己一样,不在乎惊心动魄的感情,找一个好人然后嫁了,平平凡凡没什么不好,可惜她的女儿并非有她那般的感慨,代沟影响着每一代的人,在明则天眼里,24岁应该有一个男朋友了,然后拍拖认识的差不多觉得不错进入婚姻礼堂,至少明则天就是这么过来的,但是在女儿眼里,事情并非如此。这按照他们那时候可算是大龄剩女了,而且女儿又一天到晚加班,让她如何不着急,本想趁着过年对方在家好好的介绍几个人给她,可惜对方就是不懂她母亲的苦心,甚至跑回了上海。为此,明则天埋怨了好几次关平,可惜对方总是一副她对,都是她说的算的样子,就觉得一拳打在棉花上无能为力。
早上的门被明世民拍个老响,明则天打开门就看到了一脸兴奋的弟弟,一巴掌就刮到对方后脑勺上:“毛毛躁躁的干啥啊,明世民,一早过来吵人清净?”
“姐,你看我找到了什么?”说着拿出了一块布,显摆道,“明日香,我找到明日香的配方了,在家里的地下挖到的。”
“明日香?”明则天把布接过,看着上面的繁体字,虽然太爷爷去世的时候她还小,但是故事听多了总会记得一些,明家在清民时候是有名的大家族,明日香则是他们卖的最好的产品,民国的时候甚至兴起了潮流,可惜后来政策变化家道中落,他们一直以为明日香可能已经失传了,没想到竟然让明世民找到了,“你怎么肯定这是明日香的配方?”
“因为这个。”说着拿出了一个小瓶子,打开瓶子,一股香气扑面而来,明则天闻着香味,感觉到心脏隐隐作痛,似乎面前置身于一间房子,四周充斥着这款显得香气撩人却不腻人的香味,似乎那遥远的已经让人忘怀的梦境出现在了眼前。突然眼前出现一只手,一直摇晃着。
“姐,你没事吧?”明世民好奇地问道,他不知道为啥自家姐姐怎么突然好像魔怔了,站着不动了。
“没事,你刚才说哪里找到的?”明则天问道。
“老宅的地下。”
“你挖老宅的地下干嘛?”
“我要翻修那块地,然后建成一个画廊。”明世民说道。
“明大少爷,你又想不务正业了?”明则天笑着问道。
“别,姐,你别这样对着我笑,我怕。”明世民吞了吞口水说道。对于这个姐姐,不知道为什么,他怕她更甚于他们的父母。
“爸妈知道吗。”明则天问道。
明世民笑笑摇摇头。
“你找死是吗,不跟爸妈说就把老宅拆了。。”说着就扭着明世民的耳朵骂道。
“姐,姐,冷静点,冷静点,我们有话慢慢说。”明世民求饶道。
“你说说你,都三十多的人,还像个小孩似的,婚也不结,你说你们想干嘛,也不进厂里帮忙,还想着开画廊,嫌钱多了是吗?”
“姐,厂里有你就行了,还要我们干嘛,你也知道我和曼曼根本就不是进厂里的命,说不定进去了,我们还帮倒忙。”
“诶,明世民,你搞清楚啊,明家香水加工厂以后是要你接手的,你现在这样子是什么意思啊?爸妈跑去环球度假,你们两个一天到晚在外面不务正业,我不管,今天你就跟我去厂里,我跟你交接交接,趁着你姐夫出去外面出差,我去找一趟你外甥女,正好明日香你也可以研究研究。”
“姐,我不行的。”明世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自寻死路。
“什么不行,我可记得你大学专业是化学方面的,还拿了奖学金,要不是大四那年为了追曼曼,你会转专业?”说着就拉着弟弟打算出门去厂里。
“姐,你这样子跟我出去?”明世民问道。
明则天看着自己穿着睡衣,转身回房间,在回房间的时候对着自家弟弟威胁道:“明世民,你要是敢跑,我就把你的卡给挂失了,还有你家曼曼,我跟她说说你年轻的风流往事。”
明世民开着车,明则天看着那块写着配方的布,又问问瓶子的香水,不得不承认,瓶子质量很好,密封也很不错,香水的味道也很好,现在他们的厂是帮忙加工的业务,也不是没打算开发产品,但是就是没法子创造出一款让她满意的,不是浓的发腻就是像空气清醒剂似的,如今闻着这款香水,明则天觉得或许可以,而且明世民的能力她很清楚这个弟弟虽然皮,但让他来研发这款香水,可能再好不过。香水的味道让她很是熟悉,但是她却不记得什么时候闻过,可能是小的时候她太爷爷给她闻过她忘记了。伴随着香水的味道,明则天感觉胎记隐隐作痛却不是很痛,明则天眉头微皱地捂着自己胸口胎记的位置。
“姐,你怎么了?”明世民似乎发现自家姐姐的异常。
“世民。”
“姐,你叫我全名吧。”
“明世民,我不在这段时间,你研究一下,然后让曼曼担任主设计师,设计一款符合这一款香水的包装,到时候我回来看看。”
“姐,你真的要抛弃厂抛弃我们去上海啊?”明世民突然停下车,问道。
“你姐我要去看女儿。”
“姐,雎尔还很年轻,你真的不用这么着急。”
“怎么不着急,她都二十四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你看看你,你在她这个年龄的时候都有曼曼了,不是,我说,你们怎么不结婚啊?”
“你以为我不想啊。”明世民将手刹放下车缓缓前行。
“你说你就一副长不大的德行,人家曼曼哪里敢跟你结婚啊。拜托你生性一点,成熟一点,你说人家曼曼单亲家庭的孩子,本身对家庭就有恐惧了,再加上你一副不安定的样子,你希望人家跟你结婚,你凭什么。”明则天问道。
“我知道了。”
明则天手里拿着明日香看着窗外。空气中若有似无的味道让她感觉有些久别重逢。
谭宗明有多久没有做过这个梦了,一身旗袍的女人就站在他面前,但是他却看不清她的样貌,他将手伸出,女子将手轻放其上,两人循着歌曲跳舞,女子很瘦,哪怕看不到对方的样貌也觉得她与一般娇弱的女子不同,可是跳着跳着,四周变换,女子就这样子死在他面前,为了救他而死,比之前要清晰一些也显得画面多些,挡在了他的面前,替他挨下那一枪。谭宗明醒来的时候,额头上满是汗水,四周很热,夏天来得悄无声息,突然间,天气就转暖了变热了,看看床头柜的闹钟,八点半,坐了起来,做了一夜的梦让他觉得精神有些欠缺,头脑有些胀痛。捏着太阳穴,谭宗明觉得这个梦可不可能并非一个莫名其妙的臆想,而是曾经真实存在,但是去寻梦,怎么寻找,别人听到可能会笑话他竟然把梦当真吧,谭宗明看着天花板,他觉得他今天还是别去公司了,从柜子里拿出空调遥控,按了23度,盖上被子,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却无法入眠,梦里的场景总在眼前呈现,让他心烦意乱,捂着胸口,可以感觉到梦中那心如刀割的滋味,那个女人可能很重要,对于梦中的他来说,他突然在想梦中的两人可能是一对恋人,犹如罗密欧与朱丽叶般,女方家人不同意他们在一起然后派人杀害梦中的他,而她却为了救他而死;或者他们犹如许文强和冯程程的身份;或者是国共两党;或者是汉奸与舞女。想着想着,谭宗明都为自己想的场景笑了,这么狗血的剧情,他谭宗明都能想得出来,可能被现在的电视剧给毒害了,哪怕其实他不怎么看电视剧甚至根本就不看。谭宗明笑着笑着就坐了起来,穿戴齐全以后出门就看到管家疑惑的眼神:“怎么了嘛?”
“先生今天看起来心情很好。”
“做了一个梦,心情挺差的,可是想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心情又好了。”谭宗明笑着说道,突然问道,“你说世界上有前世今生吗?”
管家想了一会,摇了摇头:“不知道。”
“我肚子饿了,准备早餐吧。”谭宗明摸了摸肚子,说完便转身往餐桌方向走去。
“好的先生。”管家转身走向厨房。
谭宗明喝着粥,吃着油条,看了看空旷的四周,转头对管家说道:“一起吃吧,陈叔。”
“好的先生。”管家也不扭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