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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你就是我的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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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书恺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慕承霖已经走了,他走到卧室的门口,推门进去,沈飒躺在床上,背对着门口。郑书恺坐到沈飒床边,把她扳向自己,沈飒脸上一片水色,郑书恺叹了口气。沈飒坐起身来,抱着郑书恺,头搁在郑书恺的肩头,轻轻叫了声:“哥。”
郑书恺其实只比沈飒大了两个月,熟了以后,郑书恺整天缠着沈飒叫他哥,沈飒总是佯装着拿起酒瓶要砸他,叫他滚,郑书恺总喜欢这般逗沈飒,乐此不疲,他喜欢看沈飒张牙舞爪的样子,他总觉得,这样的沈飒才有人气。沈飒从来没有叫过郑书恺“哥”,郑书恺知道这次沈飒是真的难过极了,第一次的恋爱好像总是很难放下,郑书恺觉得,爱情这个东西,好像从来没有饶的过谁。
沈飒就那么把自己的悲伤难过展示在郑书恺的面前,再抬起头的时候,沈飒已经把这份情绪隐藏了起来,沈飒从床头拿着一个枕头塞给郑书恺,然后指了指门口的方向:“去沙发上睡。”郑书恺哀嚎:“沈飒!”沈飒不再理他,重新躺回床上。郑书恺咬着牙:“沈飒,你就是个白眼狼。”沈飒背对着他,干净利落的说了一个“滚”
沈飒是在电话铃声里醒来的,她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里的场景不断切换,沈飒醒来的时候,感觉心里空落落的。“喂”沈飒迷迷糊糊的拿起电话。“沈飒,我回来了。”沈飒瞬间就清醒了,坐起来询问:“你在哪?”“还有半个小时就下火车了。”沈飒赶忙起身:“那我去车站接你。”挂了电话,沈飒走到沙发旁边,踢了踢郑书恺,郑书恺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沈飒不停的摇着郑书恺:“快起来,我们去车站。”郑书恺顶着鸡窝头,睁开一只眼睛:“去车站干嘛?”“余安回来了。”说完就去卫生间洗漱。郑书恺坐起身来迷瞪了好大一会,想起来,哦,余安啊,沈飒最好的闺蜜,在一起十几年了,沈飒总是当着郑书恺的面夸,余安多么多么的漂亮,多么多么的好,郑书恺没有见过余安,就连沈飒也不是经常见,她们两个,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但并不能阻止郑书恺的好奇,他一直都很好奇,余安是不是真的如沈飒说的一样漂亮。
沈飒洗漱完的时候,郑书恺还坐着沙发上神游,沈飒看着他:“喂!你是不是打算顶着鸡窝,见到余安的时候,问她要不要吃个鸡蛋?”郑书恺摸了摸鼻子,笑嘻嘻的说:“好像是个不错的主意。”沈飒直翻白眼:“你快点,还有半个小时她就下火车了”郑书恺起身去卫生间洗漱,出来的时候打扮的人模狗眼的,沈飒“啧啧”了两声,一脸鄙视。
他们到车站的时候,刚好接到余安的电话,说自己准备出站了,问他们在哪。沈飒下了车,往出站口的方向走。沈飒一眼就看见了余安,余安很漂亮,170的个子,匀称的大长腿,脸长的像韩国人,沈飒初次见到余安的时候,那时候电视里正热播一部韩剧《蓝色生死恋》,余安长的很像里面的女主角。“这里!”沈飒向余安挥挥手,余安向着沈飒走过来,沈飒张开双臂拥抱余安。
她们已经很久没见了,最近的一次见面,也是沈飒需要去北京出差的时候,抽空去见了余安,那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了。当时华北区总经理被停职查看,集团上部委任沈飒暂替,沈飒刚去北京的时候,公司里的人都不服她,拿出一个很久都没有谈下来的项目给她,沈飒倒没有什么脾气,在沈飒看来,这是坏事,也是好事。如果这个项目能谈下来,就稳定了沈飒在华北区的地位,沈飒向来是不怕苦的。那段时间沈飒重新制定方案,约谈对方集团,请客吃饭,天天喝酒喝到去厕所扣吐了,再返回桌上继续喝。一个月下来,沈飒终于拿到了合同签字。闲下来的沈飒终于有空给余安打了电话,约她明天中午吃饭。晚上公司举办庆功宴,沈飒作为本次项目的负责人,被灌了不少酒,第二天沈飒是在宿醉中醒来的。
沈飒见到余安的时候,余安递给她一根冰棍,俩人就蹲在花坛上,一点点的舔冰棍,炎炎的夏日俩人好像又回到了小城的时光。沈飒第一次见到余安的时候,是初二那年的5月份,小城的夏天来的好像总是很早,余安坐在校门外的自行车上,一头火红的爆炸头,无名指跟小拇指之间夹着一根烟,余安吸了一口烟,拦着沈飒:“喂!借点钱啊?”沈飒愣了愣看她半天,从口袋里摸出50块钱给她,那50块钱是沈飒问父亲要来买材料的,学校门口每天放学,总是有很多这个模样打扮的聚在学校门口打架,沈飒不想惹事。不过沈飒还是没有逃得过一顿毒打,回到家父亲听说50块钱丢了,逮着沈飒抽了一顿。
沈飒再见到余安是三天之后,余安还是在老地方拦住她,递给她50块钱。沈飒没有说话,拿着钱准备离开,余安突然抓住沈飒的胳膊,疼的沈飒“嘶”了一口气。余安掀开沈飒的袖子,看见胳膊上紫一块青一块的,问她怎么回事,沈飒低着头看着脚尖:“我爸打的。”余安“哦”了一声没再说话。过了一会,余安说:“能不能请我吃根冰棍儿?”沈飒点点头,俩人就一人拿着一根冰棍蹲在大树底下,安安静静的舔冰棍儿。两个性格迥异的女孩子就这么交织在一起。余安后来总是在老地方等沈飒放学,缠着沈飒给她买东西吃,有时候是个肉夹馍,有时候是包薯片,沈飒习惯了把自己午饭钱省下来,留给余安。余安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余安跟着母亲,她哥哥余平跟着父亲,余安的母亲总是不肯踏踏实实的上班,总想投资点这投资点那,到最后钱都打了水漂。
余安初一就辍了学,整天在社会上厮混,她带着沈飒去旱冰场溜冰,去电玩城打游戏,她俩厮混了一个暑假,有天在旱冰场的时候,余安告诉沈飒:“沈飒,我要走了,我想去更多的地方看看。”沈飒站在旱冰场的中心,心里一阵大风呼啸而过,沈飒很难过,余安是自己十几年来第一个朋友,可是沈飒不能开口说你留下吧,因为沈飒知道,这个小城是困不住余安的,余安总是说:“沈飒,总有一天,我要出去,我要过更好的生活,我要当人上人。”余安走了,只给沈飒留下了一个□□号码。
那个时候,沈飒还没有手机,家里也没有电脑,沈飒只能等每星期一节的微机课上,登陆□□,查看余安给她的留言:“沈飒,外面的世界真的好大。”“沈飒我找到工作了。”“沈飒,我发工资了,等我攒够钱了,请你吃大餐。”…沈飒不想吃大餐,沈飒想余安好好的。沈飒有了手机之后,经常和余安聊天,余安会给她讲,新疆晚上9点才开始黑,会给她讲青岛的海没有电视里演的那么蓝,会给她讲自己碰见很多人,会给她讲自己恋爱里的小甜蜜和小烦恼,最后余安总是会跟沈飒说:“如果有人欺负你的话,你就给我说,我给你记着,等我回去了替你报仇。”沈飒总是笑。余安走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的人,她过的很自由,余安活成了沈飒喜欢的样子。
几年之后后来余安给沈飒打电话,说在北京安定了下来,公司里有一个很好的大姐,对她特别好,会给自己做好吃的,感冒的时候会把饭端到床头,她不用去跟别人挤在员工宿舍。沈飒很开心,余安过的好,沈飒就好。
许是走过太多的地方,见过太多的人,余安已经越来越成熟了,她不再向以前那么肆无忌惮,生活还是改变了她。但是她们两个小女孩的友谊一直都没有改变,沈飒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总是会先给余安打个电话,余安从来不劝沈飒,该怎样做,她只会告诉沈飒:“沈飒,你怎么做能让自己开心,你就怎么做,我相信你能做好。”
余安,就是沈飒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