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8、第十八章 梧 ...
-
梧夜楼,在江湖上绝对是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字,总是与血腥,冷酷联系在一起。这般赫赫有名的梧夜楼是一家老字号的杀手组织。战争离乱,人人食不果腹时不曾消亡,太平盛事,家家府库殷实时不曾壮大。说它是老字号,自然是有老字号的信誉:童叟无欺。无论目标多么匪夷所思,梧夜楼的任务从未失手过,这倒不是说江湖上的一等一高手全踊跃参加了梧夜楼,梧夜楼的人武功或许不是最好的,但杀人的技巧却是一等的。既然是老字号自然也有老字号的价钱,坊间流传甚广的“一指千金”。
“一指千金”故事的开端不怎么新颖,秦楚,一个相当符合他名字,“朝秦暮楚”的采花大盗,看中了方家小小姐,却不似古往今来所有偷香的雅贼,先来无影去无踪地留书告知被采对象,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美人采走,而是用了不怎么入流的当街调戏。这天,鲜嫩若桃李的方家小小姐难得鼓起勇气赶了一次庙会,却不想就此入了同样在大街上逛荡的秦楚的贼眼,“禽畜”公子当即比划了一个登徒子的标准手势:食指挑起方家小小姐的精巧的下颌。方家小小姐羞愤交加,左右避闪,却不想禽畜看的更为有趣之下,忽然自报家门,“美人儿,我秦楚看中的人,这样是躲不掉的!”随即,周围爆出阵阵抽气声,本来上前围观的众人忽地都倒退一步,尤其是大妈大婶甚至还有梳羊角辫儿的奶娃娃全部双手抱胸,避若蛇蝎。禽畜似乎被群众高度的警惕性搞得极度郁闷,失了兴趣,放开了方家小小姐,扬长而去。方家小小姐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却发现周围群众都目光怜悯地看着她,似乎她已经成为了受害者。方家小小姐狼奔豕突地冲回家,也不知是江南巨富方家的保卫工作做的十分到位,还是那位偷香窃玉的禽畜公子根本就忘了与“佳人有约”,总之接连三天,一切如常,秦楚根本不曾来过,方家小小姐也安然无恙。
待警报解除后两个月,方家小小姐在大小姐的劝慰下,再次出门散心,却不想再次勾起了蓟云城已沉寂两个月之久的劲爆话题。“看!就是那个!哎!我上次说的被采花大盗采了的方家小小家呀!”“啧啧,这样还敢出门……”诸如此类的流言蜚语彻底击垮了方家小小姐,小小姐不过二八年少,没有众口铄金君自宽的气度,在缠绵病榻半月后,终于蹬了瞪柔弱的腿,去了。
方家小小姐柔弱,但她却有一个无比彪悍的姐姐,方家大小姐也是方家的女家主。女家主斥资天价买下了蓟云城所有的商铺住宅,逼令所有蓟云城的八卦居民迁徙百里,退出蓟云城。女家主自然也不会漏掉那个罪魁祸首采花大盗,只是秦楚纵横花坛数载,兼之为人狂妄,不是没有两把刷子的。这一把刷子自然是武功不错,而另一把则是他的易容术举步无双,传闻从未有人窥得秦楚的真面目。女家主找到梧夜楼,用一千两金子买秦楚的食指!十五天过后,一根被处理过,丝毫没有血淋淋,甚至还带着些微防腐松香的食指被送至方家。这就是老字号的品牌。
众江湖草莽无不砸吧着嘴,“嘿!一千两金子融成个小金人都成了,这秦楚的肉还真他妈值钱!改天老子也割他块肉送给方家娘门儿,看看要给老子多少金子!”一时间,江湖飘起血雨腥风,而这扑面而来的血雨腥风自然是冲着已断了食指特征明显的秦楚公子。
自此,秦楚在江湖消失。
“一指千金”后,温柔乡还是青楼楚馆,但是销金窟却被公认为梧夜楼。其实梧夜楼的众杀手们很是不以为然,一根手指和一颗人头,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不同,两个步骤又不会因为手指比较小而减少。第一步骤,把人放到;第二步骤,取手指或是头。所以梧夜楼要价不是根据目标身上零件的重要性,而是根据目标的重要性。
梧夜楼神秘,梧夜楼楼主更为神秘。
有人说梧夜楼楼主凶狠残暴,狠厉嗜杀;有人说梧夜楼楼主异于常人,喜兴食金;还有人言之凿凿说他见过梧夜楼楼主,是一个优雅迷人的男子。
前两种自然是根据梧夜楼营生的手段和“一指千金”幻想得来的,而第三种也不对,因为那是梧夜楼的前楼主。现任楼主是前楼主的独生女儿,秋九茎。
十五年前,梧夜楼遭朝廷围剿,损失惨重,楼主和副主俱毙命。十四岁的秋九茎接任梧夜楼,为感怀副主为梧夜楼所做的牺牲,着任副主义子黄克为新副主。经过两年的休养生息,梧夜楼重新步入江湖。十六岁的秋九茎外出任务喜欢上了一个带着五六岁男童的奶爸,贺狄陌。
但是,奶爸明显并不看好秋九茎的杀手身份。虽然秋九茎并不像杀手,但是对奶爸来说她只是一个并不像杀手的杀手头子,他和雅本就随时处在风吹草动中,怎么能人为地再加上这么多的危险因素呢?!
之后的日子就在秋九茎穷追不舍和贺狄陌四处逃窜中,渐渐度过。秋九茎不舍得对贺狄陌出杀手,但贺狄陌的武功确实强过她,秋九茎认识到这样下去,她是怎么都不可能得手的。于是,恶从胆边生,探得男童的住地,打算挟持男童,逼迫贺狄陌就范。可惜她低估了贺狄陌的责任感,若无法保障雅的绝对安全,他怎么可能丢下雅,一人踏上逃亡之路呢?所以,秋九茎毫无悬念地被云鹤道长擒获。秋九茎仰天长叹出师不利身先死,可没想到那小男童居然还记得他。
男童乖巧地对云鹤说,“师傅,她是来找弟子的。”云鹤本就对这些俗事不甚在意,听了男童的话,连问都不问就将秋九茎放了。
男童搬了张小凳,双腿并拢,左右手交叠中规中距地放在膝头上,像个小大人一般坐在秋九茎身边,对秋九茎笑了笑。秋九茎见他笑得可爱,忍不住刮了刮男童的小鼻子,对他说,“我可是要来抓你的坏人啊!你怎么就这么把我放了?!笨宝宝!”
男童摇了摇头,好声好气地说,“我记得姐姐,姐姐是来找舅舅的吗?”
秋九茎叹了口气道,“笨宝宝不懂的。”
男童没有说话,只是左手附上右手,轻轻挠了挠。
秋九茎看见男童白生生的爪子上隆起一个鼓鼓的包,红红的,看起来就很痒的样子。于是抓起男童的小胖手,一边在袖袋里掏着什么,一边不住地嘟囔:“这山上的蚊子好口福啊,这小手白的,像人参娃娃,不知道咬一口会不会长命百岁啊……”
男童听了也不见害怕,只是出神地望着秋九茎给他涂药膏的手指,不一会儿清清凉凉的感觉弥漫开来,很舒服。
秋九茎涂完了,将手中的清凉膏塞给男童,站起身,准备离开。
忽然听见身后,响起带着一丝撒娇般的乖巧声响起,“姐姐,我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