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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大 十大 我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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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大
      我想和你的结局
      如果

      在等待尼莫回应的期间,我焦躁却快乐着。好似给生活打了一针吗啡,有点脚不着地的虚幻。而这种感受却也可以真真切切的和haoxinqing和liquid和TVEntZ版上的版友分享。

      haoxinqing是我同系的同学,住在隔壁寝室。我们本来就是非常投缘的好朋友,因为她也喜欢快男中的一个,魏晨cc,所以我们就更有了种同命相怜的微妙羁绊。
      而liquid,作为haoxinqing同寝的室友,以及马刀刀&DD的粉丝,也和我们同声同气,只不过她比较理智,没有我们那么狂热罢了。
      她们两个和cc在很久之前还有过一段神奇的交集。

      那个时候学校有票子去看全球华人新秀歌唱比赛,说穿了就是去填观众的场子。
      那场比赛很无聊,都是一些稀奇古怪国家来的亚洲人唱着一些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歌。
      直到cc出场。
      中国人的身份让我们自然而然的开始关注他,一首《南屏晚钟》也很不错,最关键的是人帅。我们在极度无聊了一个晚上之后开始自high起来。
      当我们七嘴八舌夸奖他时,坐在我们前排的一位四、五十岁模样的中年妇女始终面带微笑。
      中场休息,cc居然向我们这里走来,原来那位阿姨是cc的妈妈。就这样,我们和cc妈妈“阿姨”长“阿姨”短地攀谈起来,而cc只是安静的坐在他妈妈的身边微笑地看着我们这群high得有点过头的疯女人。
      知道了他的背景,他的比赛经历,还有一些其他。其实当时的我们什么也没有记住,只记住了他的颜。
      而那个时候的haoxinqing已经饭上了他,在比赛之后还和他拍了一张很亲密的照片。照片里的haoxinqing笑得像花一样,照片里的cc年轻纯真。
      直到后来的后来,haoxinqing的手机里面还一直带着这张照片,每每看到当时的自己和cc时都会露出一种只有老年人在回忆过去时才有的神情。
      而liquid,比赛回来之后就人肉到了cc的博客,还注册成为了他的第七个粉丝。
      现在,在经过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回想起当年的这一段相遇,我不得不相信,人与人之间是由缘分牵起的。

      当我们的生活中还没有快男时,haoxinqing和liquid就一直鼓吹我参加学校的十大歌手比赛,但是从来都被我一口回绝。
      我不是那种喜欢站在聚光灯下的人,更不是那种喜欢站在聚光灯下唱歌跳舞的人。不是因为自卑或者害羞,而是我从潜意识里面就有点鄙视那种为了出风头而卖弄才艺的人,对我来说那多多少少和“卖”有点相似。
      从这个层面上,我对小姚的追逐就变得更加不可思议。
      原来,喜欢真的是一瞬间的事情。
      原来,喜欢真的是没有道理可讲没有踪迹可寻的。
      而自从我沦陷为小粉丝之后,liquid和haoxinqing就更加不遗余力地游说我参加十大。

      于是那一次,当我们查到资料说小姚是他们学校的十大歌手时,liquid又看似无意的跟我说“你也可以参加我们学校的十大阿,这样和小姚就一样了阿。”
      “好啊”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追星追傻了居然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但是”,我又补充了一句,“必须要和小姚一起唱”。
      听到这话的liquid和haoxinqing居然同时大叫了起来,好像抓住了我的把柄似的,连忙跟我确认,“你说的哦,可不能反悔。”
      我笑着正视她俩,语气极其肯定地说:“我说的,只要和小姚一起,我就去参加十大。”
      我拒绝十大,我言出必行,我胸有成竹,因为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认识小姚这件事还完全不靠谱,更不要说让小姚和我一起去唱十大了。而且如果能和小姚成为可以一起比赛的关系,那么去唱十大又怎样呢。
      总之,这是一件怎么算都划算的事情,不是不唱十大,就是认识小姚。
      但对于haoxinqing和liquid来说却不是那么回事,她们在脑子中渐渐淡化了“和小姚”这个概念,而把事情直接简化为“小k要去唱十大”。

      当然,如果要我选择,我一定在“不认识小姚也不唱十大”以及“和小姚一起唱十大”中心甘情愿的选择后者。所以,我的脑子也渐渐把这件事情描述成为“我追星的最终梦想是:和小姚一起唱十大”。
      虽然,我的理智仍然在用一种嘲讽的语气跟自己说“怎么可能,想也别想”,但是我的心却又偷偷的做起梦来。
      如果,如果。
      傻就傻在“如果”二字。
      于是,我给zivcao发了一封邮件,里面说明了“和小姚一起唱十大”的前因后果,问他有没有可能请小姚来我们学校和我一起参加十大。
      看着那封邮件我自己都觉得好笑。
      怎么可能。想也别想。
      如果我是zivcao,我一定会把这件事情当作笑话来看,或者索性回封邮件写着“小姐,醒醒!”。
      但是,我还是把邮件发了出去,点击“发送”的瞬间,心情几乎是雀跃的。
      人啊,在妄图抓住那一丝微乎其微的可能性的时候通常都会做出一些自己都不可思议的傻事。
      做梦时就常常回想“如果”。
      如果我做了这个。
      如果我做了那个。
      在乐观的假设下开始行动,不肯放过万分之一的机会,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会被幸运垂青,偶尔会掠过一种悲观的劝解以及对自己的蔑视,但是在冲动的荷尔蒙下,仍然义无反顾。
      “如果”就是罪魁祸首。
      因为我们不知道结局,所以我们那么努力。
      还好,我们曾经那么努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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