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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序章 “九公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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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主,仪态!”老嬷嬷在一旁看着楚沐远那手中不停摇晃的孔雀羽,皱眉又一次提醒。
少女容貌钟灵明秀,却怎么也无法做到四平八稳的走步。
“一次呼吸两步!抬头!眼神不要涣散!”
楚沐远轻轻的叹了口气,她端着这四平八稳的姿势已经走了十来遍,身上是厚厚的公主华服,头上是女官绾了半个时辰的发髻,一身的累赘算下来,有二十来斤重。
额上,有汗珠流下。
两三个公主、郡主以及县主和一些大家族的贵女,都在这场地上来回行走着。
皇室五礼,是一个公主必须学会的东西。
祭祀之事为吉礼,应着吉服,走一仪步,(一步一次呼吸)簪八胥宝髻,妆应以正红为主,不可着眼妆,显轻浮之态。
冠婚之事为嘉礼,应着佳服,服饰应有多次折叠,以显连绵不尽之意。
宾客之事为宾礼,应着嘉服,以杏黄为主,走二仪步,不可过快,失了威仪,亦不可太慢,让人生出怠慢之意。
军旅之事为军礼,应着宫服或劲服,不可在妆容上添艳丽之色。
丧葬之事为凶礼,着素服,不可戴首饰,绘妆容。
大家族的贵女们虽然也要演练,但她们只不过算是点缀,重要的场合总是需要皇家公主出来举办宴会或招待宾客,故此,公主们自五六岁便必须参加早课晚课,对声乐,艺术,女红,礼仪,经史,女戒,行步,装扮,评鉴,甚至是政治,历史等方面都要进行严格的训练。
可是,已上的那些不过是普通人要学习的罢了。
作为元素使,她们会比普通人拥有的更多,享受的更多,但也必须背负的更多,努力的更多。
这些东西,她们必须比凡人更早的学会,更早的熟悉,她们还要修炼和学习适合她们的领域的奥义。
皇子皇女,必须生来就“高人一等”。
无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皇家不养废物。
他们必须表现出自己的天资卓越,来让万人敬仰,让人们觉得皇家拥有无上荣光,族里每一个人,都能轻松达到普通人无法达到的高度。
于是,皇家子孙,人将休,其不敢休,人将卧,其不敢卧。
夜半几醒不将眠,唯恐己落最末等。
很可悲,也很现实。
宫廷让你吃穿不愁,那么,你也得付出相应的代价,来让一个家族长盛不衰。
楚沐远用没有帕子拭去了汗珠,就让其乱了她脸上的妆容。
于是,她成功的得到了嬷嬷的斥骂。
她极为早慧,明明什么事情都能办的完完整整,不出一点差错,但她却不愿意如此。
她厌倦了这宫廷。
这是如此的金迷纸醉,又是如此的肮脏腐败。
她曾经见到有妃子因水温过凉而杖杀婢女,她初以为是那妃子残忍,为如此小事虐待宫人。
却见那婢女被庭杖打得血肉模糊,堪堪道出自己被人收买,故意将油倒上台阶,让那妃子七个月大的孩子自此死在腹中,而那妃子永远无法再次生育。
她曾见有两为昭仪结怨,双方各自动用手段攻击对方,最终一人胜,升位为妃,一人败,独居冷宫,那新妃带一乘宫奴前往,将那败者凌辱而死。
她初以为是那胜者尖酸刻薄,甚至是干净杀绝,当那新妃带泪而笑时,她才明白是那败者将其族人斩杀在十年之前。
她要逃离这个地方。
逃离这个一步错,步步错,最后死于非命的地方。
她不想和亲别国,不想被当做联姻的工具。
她故意笨拙着,期望他们放弃她,等到她成年,就能分出自己的公主府,离开这个地方,每日与好友喝茶谈天,找个自己喜欢的人做驸马,平平安安的度过这一生。
另一边。
少年们在演武场上操练。
只见楚温远在擂台上战立,眼睛妖异斜长,泛着幽幽的蓝光。
只手架在栏上,毫不在意下面的宗族少年的议论。
与那些必须在深夜修炼的一类相比,楚温远无疑是天才的,他不需要起早贪黑的训练,别人需要努力而为的事,他轻轻松松就能解决,因此,他才能在此时站着擂台上,附视着别人。
少年不识愁滋味。
在这皇宫,父皇对他宠爱有加,大臣对他赞赏不已,自己又天赋卓越,无论干什么,他都是完成的最好的一个。
他是三皇子,有保障一生的富贵荣华,他认为,这是他应得的,他天生比他人尊贵。
他可谓是无忧无虑的了。
又一群少年被他的浪头掀下。
“无聊。”
此时:
大陆的边境——
——夏天的乐章已经奏到了末尾,只有阳光还是固执的守着自己的领地,仿佛不到最后一刻就不知道放弃,灼灼妖妖。
一个身着黑衣的小姑娘就是在这样的阳光下走进了北厂。
北厂是天择大陆臭名昭著的乱地,什么杀人放火,什么打家劫舍,那都是家常便饭。久而久之,帝国也便不管它了,任由它自生自灭,衍生出新的秩序。
“言姐,你来了啊?”小姑娘走到一个麻辣烫的小铺子前,不耐烦敲了两下柜台,里面急忙出来一个围着围裙的女人。
“还是老样子?”小姑娘面无表情的坐下,算是默认了。
铺子也没什么人,麻辣烫很快就上来了,上面浮着一层红红的辣油,看着就让人舌头发麻,但小姑娘就像没有似的,尝也不尝,就直接如喝水一样咽下一口汤。
店铺的门槛吱嘎作响,像是有人在暴力踩踏一样。
“喂,还敢接客啊?今天老大生日知道不知道”一群大汉挤进了店铺。
狭小的空间一下子逼厉起来。
小姑娘正吃的开心,刚想再叫一盆辣粉,就被那帮粗大汉吓了一跳。
——至少表面上是。
她不善的抬眸,一丝凶光略过,“谁?”
那群闯入小铺的壮汉咧嘴大笑,看小姑娘的眼神如同看一个将死之人。
“笑什么?”她敛下了眸中的凶光,轻飘飘的问道。
为首的那个大汉将手抬出了门外,用力一挤压,一把推倒了店匾,示威一般,“笑你傻,阿妹,这地方,不知道我大哥黑土的,你还是第一个。”
角落里的小姑娘,敲了敲桌子,似乎什么都没听见。
“再来一碗。”
那大汉被她旁若无人的态度惹恼了。
“你知道我是谁家的吗?”那大汉咧了咧嘴,显出穷凶极恶的样子:“土族知道吗?”
“土族?蝼蚁罢了。”女孩头也不抬,随意道。
那大汉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句怒吼,一挥手,七八个夹刀带枪的混混冲女孩扑去。
这大汉是北厂真正的地头蛇,说来,其实他确实有土族的血脉,但和真正的土族比,实在差了太多,差到他这一辈连元素使都不是了,但北厂的人,自幼时发配来此,没有德高望重的老人来为他们指点迷津,大多没见过什么世面,只要单单五大家族的土族抖出去,就没人敢说他什么,久而久之,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牛人了。
人最可怕的,是没有自知之明。
那小姑娘再此用手指轻轻扣了扣桌子,她不耐烦了。
空气变得微微有些曲折,不过太小太轻微了,没人感觉到罢了。
那大汉突然感觉胸口一凉,缓缓低头,看见衣服上心脏的地方,有一个扎破的小洞。
不过错觉罢了,一个小姑娘——就算是金族的小姑娘,又能对自己怎么样呢?
大汉抬起头,带着狞笑,向前迈了一步。
心脏的地方突然一滞,他再次低头,却仿佛见到了极为恐怖的事情,胸前的小洞,正缓缓的淌出殷红的血。
他惊的瞳仁紧缩,那瞬间多出的留白,成为那张黑红的脸上明显的标识。
“来人,杀了那个臭娘们!”黑土发出一声怒吼,招呼这其他的混混,却没有人应答他。
——其余的混混仰面朝天的倒在地上,一个个人事不知。
“老板娘,结账”,女孩不急不缓的走到柜台前,放了一两碎银子,那老板娘似乎已经见怪不怪,淡定的将银子收了下来。
在北厂,杀人与被杀时常发生。
言姐常光临她的店铺,这不知是第几个被反杀的恶人了。
“你,是谁?”
那女孩居高临下的看着大汉,挑了挑眉。
“我叫宋梓言。”
宋金,远木,楚水,落火,慕土。
我叫宋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