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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关于走火入魔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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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开始的设定就是如此,只因我懒,不想写了,导致草率结局。
1:若是安夏与人接触。
黑眸的祁世轩:那个人碰到义父了,吃醋,要义父哄。
赤瞳的祁世轩:敢碰义父?哪只手碰到砍掉哪只,心生爱慕直接杀。
2:若是安夏要出去玩。
黑瞳的祁世轩:义父,请携带你的重要物品。
赤瞳的祁世轩:想出去?可以,接受惩罚就行。
3:若是安夏找小一玩。
黑瞳的祁世轩:义父喜欢就好。
赤瞳的祁世轩:别打扰他俩的二人世界,竟然这么想小一,不如做些有趣的事情?
4:关于改叫义父这件事。
黑瞳的祁世轩:义父想如何就如何。
赤瞳的祁世轩:无所谓。
5:关于私人运动。
黑瞳的祁世轩:会不会弄疼义父啊。
赤瞳的祁世轩:……隐私话题,无可奉告。
其他的自行想象吧,其实还有好多剧情都想写的,例如现代的qingqu用品啊这些的,感觉自己好邪恶啊,去污粉去污粉,其实这里面还有个伏笔的,就是关于副cp的。
青衫跟主cp一样,是重生的,不过祁世轩没有上一世的记忆,但是能力依旧在哈,青衫死后没有消失,是亲眼看着小一死的,后来重生到小时候,决定不能找小一,要断了这份感情。
后来因《妙手生花》问世,怕小一死,所以就去拿了,当时小一遇到的好人就是他,去柳叶家也不是偶然,而是知道小一之前在那生活,所以就去了,也是试试运气,最后跟前世一样,收徒,关于见到祁世轩,其实他心里也是很震惊的,所以也有个伏笔在那,后来嘛,祁世轩跟安夏在一起了,小一自然而然的……皆大欢喜咯。
最主要的就是,我为我没多少的读者排一下误区,是关于柳叶的。
“字”只是限于古代有身份的人。
《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上句是在网上搜的,其实柳叶跟安夏相识的时候,柳叶还未封字,是我学识不精,导致于这段错误了,但幸运的是名和字意思相近、相同、相左、相反,或者是相互补充都可以。
柳叶的叶跟兰华的兰都是植物,这算不算是误打误撞的取对了字呢,好吧,我就是取了一个相近的字。
到这里,我觉得这本书应该是真正的完结了,实在是我文笔不好,加上懒惰这件事,要是再写个什么,估计就是渣文笔继续祸害你们的时间了……
但我可能还会写(^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