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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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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灯光璀璨。
L城不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地方。L城依山傍水,三面为山,一面为水,凭借着自身小盆地一样的地形,在被三条河流冲击出来的平原发展,逐渐成了附近地区的一个中心。附近地区大多都是一些分布在山峦的小村落,零星散落,由一条条盘旋在山间的公路相连接,而后汇聚到了L城的位置。L城虽然经济不发到,它却饱受工业化的浸染。白天还能看见郁郁葱葱的山林,到了晚上L城就是一片灯火,这些灯火有一点出发,而后沿着河流汇成了一条带子,最后,这袋子越来越零碎,最终变成了丝丝缕缕,这些丝缕最后好似断开,只留下几个向星星一样的灯在漆黑的山林中昭示自己的存在。
L城的生活是悠闲地。早上七八点起床,慢慢悠悠的去常去的店里喝茶(1),吃饼子。吃完了后大腿一迈到上班,上学的地方。这个时候活跃的是一些专门负责做饭的人,三三两两的聚在菜市场。这些人大多是老人,看着还有精气神,买菜的时候货比三家,讲起价来绝不吃亏,有时候还要流露出几分泼皮无赖的本色。中午的时候,该回家的也就回家吃午饭,睡午觉。两点多的时候起身,鞋子一蹬就到了地方,睡眼朦脓的开始自己的工作。L城的夜生活说单调,也单调。一群白天还没有宣泄完体力的大妈们各自为政,将L城的小广场占完了,一个二个的跳着小苹果,毫不费力,看着有着无尽的活力;就连高亢激昂的秦腔在这些不论不类的神曲中也变了腔调,从一个八尺汉子变成了一个娇弱的小姑娘,声音腼腼腆腆,绵绵软软,混在这些音响里几乎是找不到了。今天的天气不错,白天虽然有阳光在哪里照着,可是凉风也这样冷飕飕的吹着,和太阳炽热的光芒混合一下,也就不热不冷,很舒适了。
月朗星稀,月亮的柔光和五彩斑斓的灯光混织,月华看上去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美感。月光和灯光交织混杂一起照耀着没有太阳的夜晚。白天太阳下尚且有阴影,更不要说比白天昏暗了无数倍的黑夜。
在有光的地方,L城里的人们说不上是在狂欢,他们只是习惯性的在下班后出门逛逛。也许只是在服装店里试十几件衣服,最后一件都没买,回家后仍然有的好心情;也许只是广场上挥洒汗水随着音乐扭动的身躯;也许只是出门沿着城的外围和家人一起走过,在废弃铁路桥上享受清凉的快乐。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说不上谁是谁的过客,说不上谁是谁的命中注定。L城只是这样的按部就班,没有多少惊天动地的故事,只是一城人在平凡的地方过着自己平凡的日子。
后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的这样一个与它基本上不相符合的名字。若要是强行把建在房子之间的路,是这一片地区总体上看起来像沟的话,这样一个名字无可厚非。L城多山。后沟一面连着凤山,一面连着的地方先过公路,在过桥就可以走到L城的城中心,也是L城最繁华的地方,虽然它只是短短的一条街。况且要从后沟过得马路也不宽,桥也不长,只需要五分钟就可以从中心城区走到郊区。
后沟这地方到了晚上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光,住在后沟里的人到了晚上要么出去玩耍,要么就早早的上了床,或者玩手机,没有几个在外边晃荡。后沟装上了路灯。路灯的光惨白惨白的,再加上是在山的夹缝之中,旁边也没有什么人,乍看起来有着鬼片那样阴森恐怖的氛围。也正是因为这阴森恐怖,也才没有人常常单个出门,也才有机会成为L城中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
“别跑!”唐明的黑色运动服被大风吹得有些咧咧的声响,背后一把桃木剑和指尖上的黄符都表明了他是专门处理鬼怪的一类人。只不过他的打扮不伦不类,看起来像是没有钱的剧组无奈之下妥协出来的妆容产物,还是妆化了一半的。
唐明前面看似没有东西,若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看到与四周景物不一样的地方。
唐明追的是一直狗妖。
这只狗已经快要修炼成精,在这末法时代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修为,要不然唐明这样一个被誉为修正第一人的天才也不会追了这只狗妖三天三夜都抓不到。狗妖已经潜到巷子里了。它是一只黑色的中华田园犬,也就是俗称的土狗修炼成的,黑色的毛发隐藏在着只有些许光亮的漆黑地方,一时间也看不清到底哪里是狗妖,那里是居民堆在门前的杂物。后沟的狗都很识趣的不发出一点声响。虽然后沟平时就不怎么听得到犬吠,在这种情况下更显得幽森可怖。狗的不嚎叫,使它们刻在骨子里的对强者的敬畏。
唐明在心里骂了一句该死。
末法时代,无论是人还是妖都修炼不易,更何况还有建国后不准成精这一条政策。虽然说政策是有,这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毕竟现在修炼的人少,普通人的生命太过脆弱,可能一只刚刚修炼有所成就的小妖挥挥胳膊就能让一个没有修炼过得普通人命丧黄泉。如果修炼到差不多的妖想要成精,那也要在国家的监管下成精,并且还要带上国家专门制作的类似于人间身份证一样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刻入灵魂,是一种灵魂印记,也是一种约束,可以避免妖对普通人下手,这也很好的把妖们蠢蠢欲动的心按了下去。除此而外,国家专门找人负责引导妖族适应人类生活,免得这些妖族没饭吃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只狗妖是个异类。
先前唐明他们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有狗妖这一个妖,直到它快要成精,并且按耐不住自己杀死了一栋楼五十八户人之后才被注意到。这只狗妖在人间呆的久,虽然刚开始由于不适应人类生活露出了马脚,让唐明将它打到重伤,可随着狗妖对人类生活的不断适应,狗妖不仅暴露不了行踪,而且还趁着唐明不注意将唐明达成重伤。唐明随身带着师门的丹药,好的比狗咬要快一些。他们索性就做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有时候是唐明被捉,有时候是狗妖被捉,过程反复冗长怎么也说不清楚,唐明也从首都B市追到了离B市远,经济不发达,交通也不怎么方便的L城。
唐明的头都要大了。
狗咬一路上害人无数,他自己技不如人,一次都没能成功阻止,让那么多无辜的人平白失去了性命。这是他的失职。虽然知道这些事情很多时候都不可避免,并不完全是自己的错,可是唐明也清楚,既然他有这种逆天的能力,那他肩上的担子就有多重。
这是他,决定成为一名修行者后,决定成为人民暗处的警察之后,就已经明白了的。
唐明前面的一颗核桃树长得粗大,处在背光的地方怎么看都是黑漆漆的,唯有几个粗壮的树干像没有扎紧的花束那样散开,昭示着这是一棵树。一道黑影从树底部堆杂物的箱子处闪过。
是狗妖!
唐明内心一动。
狗妖钻到杂物箱子后面之后,箱子就在没有什么细微的动作,就连核桃树树干上伸出的细小的枝桠都没有颤动。
狗咬没有发现他。
狗妖藏在这里恢复了自己的原型,等着自己走了之后在跑出来。
唐明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没有踩响任何东西,连他浇地上的尘埃都没有怎么动作。唐明屏住自己的呼吸,手悄悄地伸到身后摸到自己的剑,而后迅速的向杂物后的阴影,也就是狗妖身上插去。
剑深入那团阴影,没入的时候可以感受到剑刺入柔软东西的手感。
很顺利。
顺利到不可思议。
自己追了三天三夜都没有杀掉的对手,就这样被自己杀掉了?
唐明不是很相信自己。
唐明听到了风声。
那种凌厉的,取人性命的,就在自己耳后的,爪子挥动的风声。
唐明侧头转身滚到另一侧住户的门上。为了不打扰住户的正常生活,唐明在进到后沟的一瞬间就给这个地方下了结界。他和狗咬的所有声音都不会被人听到。也因此,即使那户人家的门被唐明撞得叮当响,房主和家人也都笑呵呵的看着《欢乐喜剧人》,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外面的情况。
唐明的脖子一侧被彻底抓破,血流如注,侵湿了唐明的上衣。唐明一手拿剑,一手按住自己的脖子,让血流的慢一些。
躲在暗处的狗妖终于出来了。因为快成精的缘故,狗妖现在已经能够堪堪化出人形,只不过狗的特征还很明显,尤其是它那一个宽大帽子都遮不住的狗头。狗妖半兽半人,直立身子看起来像是个走动的两米壮汉,仔细看可以发现它微微弯曲的直立的腿微微弯曲的弧度与人十分不同,就是两条狗腿而已。再加上狗毛也没有完全收住全身毛茸茸的。这只狗眼中冒出红色的微光,看得出它眼中嗜血的,兴奋的光亮。
狗妖再次动了,一阵风一样的动了。唐明甚至没有看清它的动作。
难道自己真的要命丧于了吗。
唐明想。
在狗妖的爪子刺进唐明胸膛的前一刻,唐明瞄到狗妖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