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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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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微臣赢了。”
“嗯,那么说来听听罢,你的心愿。”
此处是东临国皇宫中的御花园,三月桃花本来开得极盛极艳,而一场春雨忽来,打落了不少,满地桃红残败。
空中仍淅淅沥沥地下着雨,御花园中平日常有妃嫔的嬉笑声,此时却只有湖心亭有三两人声。
湖心亭内的两人,一人眸色冷淡,容貌丰神俊秀,穿着一身帝王专用的龙袍,而另一人,却是浓妆艳抹,抹的还丑破了天际,简直到了让人不忍直视的地步,让人深深觉得他的审美简直太过于扭曲了,不下于毁容。
顾佞好不容易赢了,心中猛松一口气,他之前可从来都没赢过顾骁淮,不管是在哪一方面,虽然现在他也是借着对方目前脑子有问题才赢的……
“陛下,微臣自小就对书院十分地向往,那书香满屋之地,可微臣幼时家徒四壁,实在无余钱供微臣读书……因此,微臣今儿个,就是希望陛下能够赐我一块出宫令,我好去郊外乌山上的明德书院,实现微臣的心愿……望陛下能够恩准。”
这段话说得真的处处都是假的,顾佞这辈子就没想读过书,更别说喜欢学校了,他恨不得开他哥的轰炸机去把全首都的学校都炸了,而那什么自小家徒四壁更是扯得不能再扯,他可是京城第一败家子弟,别的没有,钱的话要多少有多少。
虽然他的钱都是他哥给的。
顾骁淮摩挲着手中微凉的棋子,他有一股想把眼前的人绑起来为所欲为的冲动。他并不觉得那是错的,就算他如今没有记忆,他也几乎能够认定——对面的人,是他的,他的所有物,他的私人财产。
这是潜意识中的本能认知。
但是,如果他的宝物想逃离的话,他怎能不把对方放出去透一口气呢……万一憋坏了可不好啊。
“好啊。”
顾佞一听,喜不自胜:“那……”
“正好身上带有一块出宫令……”顾骁淮勾唇,从腰侧取出一块令牌,递给顾佞,道,“那就正好给你吧。”
顾佞学着他在电视里看到的姿势,躬身双手接过,又有模有样地跪下,喊道:
“谢陛下!”
顾骁淮挑眉,捏着顾佞的下巴将他提起身,略带愉悦地笑着在他耳边说,“好好读书啊。佞。”
本来今天顾骁淮之所以跑到湖心亭闲坐,就是因为他感觉自己还没有找到一样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而现在他找到了——
就是眼前这个人啊。
顾佞,你既然亲自送上门来,那我就笑纳了。
他撑起伞,慢悠悠地离开湖心亭。
顾佞呆愣在原地,一股不安的感觉弥漫心头。
那个人看起来……
顾骁淮留恋的把方才捏过对方肌肤的手指按在唇上涂抹,几乎压抑不住自己满心的兴奋,然后,去把那个人捉住,让他永远跟在自己身边……
但暂时还不行,就让他的宝物先离开自己一段时间吧,等他把这个腐烂落后的国家撑起来,他就可以打造一个巨大华丽的笼子,把这个让什么记忆都没有的自己都兴奋的简直要失去控制的人关起来了——
不需要多少时间,一下子就好。
“暗一,暗三,暗九,你们去跟着他。”
倒计时开始了。
顾佞一收拾好东西就跑到宫门口去了。
他去市上买了匹马,很是惊叹于这个京城的美丽,他从来都没看到如此有古意的城市,置身其中,仿佛自己也有了以前看的诗人所写的诗作那样的忧愁,所以说,他要快点做完系统交给他的,离开这个拥有魔性的时代,做完那个据说难度评级为sss级的任务,即跟十个人保持情侣关系一个月以上……
顾佞真的不明白这怎么会被评为sss级任务,毕竟……
顾佞皱眉,一副苦恼不解的样子:“本少模样可是金字塔顶端的存在,哪个女人不为我神魂颠倒,欲罢不能,魂不守舍……”
脑中有个机械的声音响起:“本系统表示,外貌我不知道,但脸皮你作为金字塔顶端的存在你是绝对当之无愧的。”
“我不听你瞎逼逼,果然只是个智障系统,连欣赏美的事物这种最基本的能力都没有,真可怜啊啧啧啧……”
系统默,明智的决定不跟这个耍嘴炮的人类计较太多。
顾佞表示很高兴,能让对方不敢回复,这就是他赢了啊,管什么唧唧叨叨的呢。
顾佞一跃上马,往城门驾去。
这具身体虽然跟他在现代的模样一样,但其实并不是他而是一个阳寿已尽的凡人的,他没有继承到任何记忆,只知道他是一个皇帝的男宠,所以他半点不知道京城的城门在哪,不过,那个系统啥都不会,但看看路这种事情还是会的。
在京城中骑马,很容易就让人想起那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不过现在骑马的不是一个刚金榜题名的大诗人,而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大概可以称得上一个物是人非。
顾佞一路向北走,据系统所说,北边的风颐国是这片大陆最富饶、君主最为圣明的国家,国风也比较开明,且气候虽然比顾佞现在所处的邺国要寒冷一些,但跟中国华北北部地区差不了太多。
他骑着马走在一条山路上,穿过这个山岭,他就到了那个风颐国的边境。
不过这个山岭也格外的大,顾佞望了望天,日在中天,他大概已经走了一个时辰。
幸而现在是春日,不然要是夏天他怕是得中暑。
顾佞慢悠悠的驾着马,马背一颠一颠的,搞得他有点困倦。
前几天离京城不远的时候,他都不怎么敢歇息,生怕顾骁淮那个变态的穿越后的短暂失忆症突然就好了把自己绑回去,虽然他去见顾骁淮的时候把脸涂的他妈都不认识,但说不定这更让对方生疑呢?
而现在他终于敢松懈一会了,毕竟都快离开邺国的领土了。
这山路崎岖,不好走,顾佞不得不强打精神去看路免得一个不小心人仰马翻。
这导致他很轻易就看到前面躺着一个红衣的少年。想必是晕倒了。
很红的衣袍跟一头黑色的长发交错在一起,在日光下,细碎的闪着光,尽管没有看清对方的脸,但仅仅看着对方蜷缩的身躯,就莫名可以断定那是一个非常好看的人。
如果是女的完全可以作为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嗷!正好可以英雄救美!
顾佞的热情完全被燃起来了,他勒住马,兴奋的跑过去。
女孩子女孩子……
顾佞在心里念叨,等看到那个人的脸时,顿时悲伤了:男的,男的啊!
世界对我太不友好了!
就算这少年的长相十分清秀柔和,在三月暖阳的照耀下,面色被渡上了一层金色,显得十分漂亮。
但一切的前提都错了,前提要那是一个软绵绵的小姑娘才行啊!
顾佞顿时对地上的人感到了十分的嫌弃。
他翻了个白眼,瞪着地上的人看了几秒,呼出一口气,蹲下拿手指戳对方,道,“兄弟醒醒啊,回家再睡吧……”
对方毫无反应。
顾佞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决定看下少年身上有没有受什么伤,不然他擅自动手,碰坏什么地方了可不好,反正少年是个男的,不必要讲究什么。
他盯着少年又看了一会,确定不管怎么他想要查看对方身上是否有伤口就必须得把少年摊平,既然这样,还不如——
“啊——!小兄弟,起来啦!!!”
群山鸟雀皆惊起四飞。
“起来起来起来起来起来!!!”
少年总算是皱了一下眉头,但眼睛还是紧闭着,良久,呢喃出了一句:“……好痛……”
顾佞一看有反应了,锲而不舍地那手指猛戳对方的脸,全然不心疼一下对方白皙无瑕的脸皮,“兄弟,醒醒啦,醒了就不痛了……”
少年眼睫轻颤,顾佞莫名有些激动,收回手等对方睁开眼,这人的皮相一看就是很好看的,并不是千篇一律的那种美,而是有灵气的——
少年终于睁开了眼眸。
刹那间,尽管顾佞奉行全世界长得最好看的人只有他自己的观念,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美丽。
灰色琉璃一样颜色的眼眸,透着一股无机质的无情无义,又好像透着如繁星一般的细碎流光,他的眉毛也是偏淡的颜色,跟眼眸配起来,就像他之前所猜测的,非常有灵气,且气质非常之矛盾,柔和而冰冷,无情而迷茫……
如同透明,如同春雪,干净而美好。
简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