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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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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在一起比较一个小小无聊的小游戏,赢的人会毫无意义的狠狠地炫耀一番。
这个游戏其实既简单又无聊,就是将一支笔拆开,然后用单手将它组装回去,有时候还会提高难度,用左手来将它组装回去,这游戏其实无趣的很,我从来没有一个人玩过,也没有和别人一起玩过,但是那时候和同桌沉迷其中的原因,是发出邀请的人是他,也是想要在枯燥无味的课堂上玩闹,那种悄悄的避着所有人的,莫名的只有两个人的奇怪氛围,虽然因此没有少被老师抓住,但是一起犯错的被点名的感觉,和对他的那一句都怪你的抱怨,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小小欢喜,
说到这个游戏就不得不说一句,他是真的好爱笑,而且笑起来真的超好看,他笑的时候会露出小虎牙,眼睛也会明亮起来,里面全是盈盈笑意,但是年轻气盛的时候总是会被该死的胜负欲所左右,那时候的大半时间都在忙着主意手上的动作,想要赢下他,哪有一丁点儿的心思放在欣赏他地笑容上,注意力更多的是放在他的手上,他的手指挺长也骨节分明,算是我手控的启蒙之手了,而且他手还很灵活,所以这场游戏往往是由我失败告终。
以我现在读了很多小说的心里来看,当时就该在输了之后,耍个无赖,或者小霸道,说要再来一局,让他让我十几秒,或者让他用左手来和我的右手比一比,这样或许能让他随我的印象不知停留在那个玩游戏总输给我的傻妞同桌会印象深刻一些?
总之到如今,那个游戏我记得很清楚,却是再也没有玩过了,不知道是因为不爱玩了还是因为啥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