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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看《今生今世》 ...


  •   前些时候见同事手中有一本《今生今世》,便借了来翻一下。感兴趣的不是张爱,也不是胡兰成,却是单单翻到最后一卷的佘爱珍。

      我对张爱感觉一般般,只觉得她的作品中一股阴郁之气,不是我那杯茶。

      胡的文笔,拙中见巧,其为人,则有一股近乎天真的无耻。他但凡若不是有文笔在,也不过是小白脸一流的,有了文笔,亦不过是高级小白脸。那一等人,天生体察女人的小心思,再加上有文化,更增一层厉害。其终其一生不知道责任为何物,亦不觉得有何不对的,却也不是心计厉害钻营一流的人。好也好在没心没肺,坏也坏在没心没肺。女人爱他,不过为他知情识趣,若是当他是良人来托,未免缺心眼儿。好在前前后后几位,也都淡淡地,我是你的一站,你也是我的一站。不过胡独自洋洋得意地认为自己是对方的心头朱砂痣,我想除却几名无知村妇外,焉不知人家也不过当你墙头蚊子血罢了。

      张这般性情,便不是遇上胡,与其他人,也不会是一生一世作某人之妇的,她注定是独来独去的,从这一点来说,胡的所谓“薄幸”,某种情况之下,也似“枉担了虚名儿”,倒让他可以为自己的“薄幸”而洋洋自得。

      佘爱珍其人,闻名已久,当年上海鼎鼎大名的阎罗殿吉司菲尔路七十六号吴四宝的压塞夫人,当年上海滩的大姐头。当真是枪林弹雨当散步来的。据说她某日出来与巡捕房发生冲突时,保镖被当场打死,她坐的车停在中间,前面是巡捕房后头是七十六号哗啦啦一场枪战。她就在战场正中,整辆车打得蜂窝一般,她倒是没伤着。停战后回家,整整头发哗啦啦倒出无数碎玻璃,大衣口袋里翻出子弹壳来,听听的人都吓出一身汗来,她倒若无非事地当笑话讲。吴四宝杀人不眨眼但没什么文化,佘有文化尤其是心思精明,手段灵活,因此吴对她言听计从…

      若说胡是近乎天真的无耻,胡笔下的吴四宝,那种恶魔般的凶残,竟也透出股天真的憨气来。不过我们想想七十六号的实际情况对比一下,对于这种憨气似的凶残,更觉得不寒而栗吧!象我们见一个小孩儿一脸天真把一只蚱蚂脚根撕下来,看看上面的血肉是如何模糊的,那神情也是一脸兴奋的。亦如纣王,看到孕妇要把人家肚子剖开看看,也不是为着对对方有什么恨意,不过是孩子式的凶残罢了。却比有心人的凶残更可怕,为着人类计这等人原是不宜出生的。

      与胡在一起时,是佘的暮年了吧。她亦是需要一个男人的,她是经过风浪的人,小白脸太费心思,老头子太糟,胡兰成年貌相当,知情识趣,不过是想有个人在一起说说话做做伴儿。以她女魔王的名声,在她面前男人大抵胆气是不壮的,不过胡兰成自有一股近乎天真的自大,因此倒也洋洋自得的,所以倒两相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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