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日记十一 ...
-
2005年7月1日天气:多云
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做了这样的事情。今天真的是太过于冲动了。
我做了什么,我一个疯子,竟然救下了蝙蝠侠!我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人从我手下活了下来,不对,这样说有点奇怪,应该说是活这么久第一次救人。
而且救人的感觉好像有点莫名的让我身体颤抖。
我一定要把救蝙蝠侠的场面给记录下来,以后忘了还能看我的日记回忆起来。
现在是夜晚11:00,大概在一个小时前,我准备出门找点事情做。
不过在那之前我走进了地下室,准备拿出我之前丢在地下室的惯用小刀。要拿到自己喜欢的小刀本应该是快乐的事情,但是那个女人腐烂后真的太臭了,而且蛆虫在她身上扭动。本想着这次出门顺便把她放到高尔夫球包里,然后扔到昆士河里去,但是这个样子实在是让人难以下手。
那就锁死地下室吧,让她和她爱的大·麻烂在一起。她一定也会感谢我这样做的,
我走到了哥谭西街上,那里的夜晚总是充斥着血腥以及腐烂的味道,是我最爱的游乐场。
街上没有灯光,也没有别人活动的声音,只有巷子里老鼠啮齿的声音以及我的皮鞋踩在地上的轻响。所以那个时候任何声音都会显得很突兀,更别提那玻璃被撞碎的声音。
诚实的说,我被吓了一跳,毕竟待在阿卡姆里那么久,习惯了平静的生活。
既然是我的游乐场,那么人越多越好玩,所以我向着声音源头狂奔而去。
是蝙蝠侠和一个长相非常魁梧的人,身上插满了管子。
看起来就像被科学制作出来的杀人机器。
他的格斗技巧出神入化,就连蝙蝠侠应付起他都有些吃力。
在我看到蝙蝠侠被他钳住并且肘部准备撞击蝙蝠侠的背部时,也不知道怎么的,我脑子一热就将小刀扔向了那大块头身后的管子,看起来最薄弱的地方。
对方很轻松就躲掉了了我的飞刀。
啊,其实我也没觉得我能扔到,因为我的飞刀技术并不好,我厉害的也就只有近身格斗了。
脑子一热的后果就是那个大块头举着他那看起来就很有力的拳头向我砸来。
奇怪的是我一点都没有感到恐惧。
更加奇怪的是我竟然反应极其迅速的躲掉了他的拳头,并且跑到了半蹲在地上的蝙蝠侠身边。这一切就像做梦一样,我的速度竟然那么快吗。
他看起来伤的很重。如果刚才他真的被大块头击中脊椎,也许现在他已经脊柱断裂爬不起来了。
那边的大块头当然不会停在那边让我们好好的修整。
蝙蝠侠单手抱着我闪开了攻击。
诚实的说,抱起来真的很咯手,而且我还撞到了他的头盔,现在额角还有些肿。
不过竟然很有安全感。
闪开后蝙蝠侠就放开了我,看我的目光既危险又惊讶,好像在说着,虽然你救了我,但我依旧要送你进阿卡姆。
大块头就像永远不会累一样,连续不断的攻击。明明体型那么大,却又那么敏捷,甚至还会预判行动,这样子的人当反派是不是有点屈才了。哦,不,这样子的人才适合当罪犯呢,就像我,伟大又聪明的[瑰拉]。
蝙蝠侠带着我,不对,是我带着蝙蝠侠迅速的闪避着,反正我没有拖蝙蝠侠后腿。
这样下去并不是办法,所以我只能咬着牙不舍的扔出了自己唯一的一个闪光弹。
这个闪光弹本来是准备用在那些有钱人身上。
将他们的手绑住,在他们面前使用闪光弹,刺目的白光会让他们条件反射的去捂住眼睛,但是却因为手被缚住而没有办法。那个时候他们会被深深刺瞎双目,他们的脸会因为疼痛,以及知道自己眼瞎的绝望而扭曲在一起,口中发出如同小提琴一样尖锐优美的嗓音。
那样子的美丽,真的是让我欲罢不能。
又写偏了,现在应该是说蝙蝠侠的事情。
我提前拉过了蝙蝠侠的斗篷把我和他罩在一起,然后提醒蝙蝠侠快点离开。
他抱着我离开了那片建筑,不过我可没准备就这样被他带着一起走,按照蝙蝠侠的性格来说,我一定会被送进阿卡姆的。
但是就这么回去的话,感觉对于我自己来说很亏啊,自己的乐子没有找到,甚至为了蝙蝠侠和一个格斗高手打起来,虽然救了蝙蝠侠以后心脏跳的有些奇怪。
我首先得想办法怎么安全的逃脱蝙蝠侠的怀抱以及怎么安全的降落在地上。
蝙蝠侠抱着我在空中滑翔,我也是第一次见识到他的披风竟然能够变得如此坚硬,明明摸起来很柔软顺滑。
在蝙蝠侠滑翔到天台附近时,我借着自己不算高的个子,灵巧的挣脱了蝙蝠侠的手。其实现在想想能够挣脱也是因为蝙蝠侠在之前的打斗中受了重伤。
我那个时候也没想什么,就想赶紧逃走,边跑边对着身后蝙蝠侠喊着以后再见要他报答我的恩情。
总之最后是安全的回到了家里,充满了臭味的家里。
夏天就是这一点不好,东西太容易腐烂了,而且味道也大。
当初应该在家里养点宠物的。
那么,我现在应该要想想,蝙蝠侠该怎么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呢。
感觉今晚会睡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