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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张涵轩的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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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自己完美的另一半。健谈,风趣是基础;成熟,稳重,再加上一颗宽容的心,允许我偶尔耍点小性子。韩剧,偶像剧都看得不少;我一直觉得男人再帅不过的时候就是办公室里,西装革履,窗帘缝间射入的一缕阳光照着桌上热腾腾的咖啡。为此我报了管理的专业,再双修数学;从小就讨厌咖啡苦味的我,也教会了自己喝拿铁。有时麻省课业重,凌晨4点还忙着做习题的我会突然停下来,端起已经冷掉的咖啡,望着忙碌了一天终于沉睡了的查理斯河畔,细细品味这一刻的静谧与安详。
      新生入学的时候,我平均每天要自我介绍50多次。英文名字Jessica Zhang在Facebook一搜就有383个,所谓的大众化也不过如此了吧。
      而中文的“涵轩”其实也挺好记,因为和“寒暄”同音。只是“张涵轩”三个字实在是太男性话;爸妈当年取这个名字是听说女孩子名字大气一点,以后才有出息。一年级的时候学写名字,我就一直埋怨为什么自己比划那么多,等我好不容易歪歪扭扭地把名字写完了,人家两道题都做好了。后来换班主任,第一天点名,念到“张涵轩”再看到胖乎乎的我站起来,第一句话就是:“咋是女生呢?”

      我大一的室友叫陈暮,是个小美女,身材很骨感,长得有点像陈慧琳。她的男朋友童年瘦瘦高高的,声音低沉而且有磁性,唯一缺陷就是眼睛太小,不用笑就已经是一条线了。其实陈暮一开始也嫌童年长相不过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童年的可爱一点点浮现。
      首先,童年的聪明是无可争论的,普通人花3个多小时的作业他一个小时不到就完成了;再者,人家待女朋友实在是没话说,周到体贴。除了每天课间等陈暮,晚上教她功课以外,隔三差五地还会给她一个小惊喜。有一次陈暮在网上看到一条舞会裙,很漂亮。可是因为是降价的清仓物品,适合的号码就只剩一件了。陈暮打电话问童年觉得好看不,童年说还可以,你先再看看其他的。等陈暮看完了决定还是回过头来买这条时,她的号码已经卖出去了,还因此难受了半天。三天以后,陈暮受到了一份邮件,打开里面是那条裙子。
      又一次,童年寒假要离开一个多月去做实习。我们俩室友留在学校上课。陈暮中间收到童年专门定做的T恤衫,正面写“小眼睛喜欢小木瓜”,反面是“XX年X月X日起,不离不弃”。童年打电话来说俩人一人一件,以后约会的时候穿。又过了一周,我和陈暮正准备出门购物,突然看见了童年,带着憨厚的笑容,斜倚在门框上,手持一束灿烂的红玫瑰,身后是旅行箱。那一刹那,小眯眼童年,真的很帅。
      有时候看着小夫妻甜蜜,我心里忍不住失落。陈暮也老劝我找个男朋友,可这哪是说找就找的。我相信缘分,该遇到的,总会来的。中间也不是没有过机会,但我一律疏远,原因是“感觉不对”。又或者,我仿佛有一种预感,预感某一天,某一个他。
      可是等待是如此的漫长,无望。就好像花朵一直在期待自己最璀璨的绽放,却不知道,绽放之后,就是流星般的损落。一个下雨的夜里,我一个人从超市湿漉漉地回到宿舍。一路的冷风斜雨,冻得我牙齿直打架,手也被塑料袋勒得又肿又痛。抬头,我却看见童年和陈暮撑着同一把伞,你侬我侬地走出来,那一刻我几乎动摇了----或许我应该接受那些男孩子,应该更主动地去寻找而是不在原地等待奇迹,或许我比自己想像中更需要一个肩膀;再或者,一直在寻找最颗饱满的稻穗的我,会错过沿路无数个美丽的驿站。
      然而动摇是无力的,第二天起来,看到清早的第一缕阳光,我发现自己还是小胖子涵轩,微笑着迎接充实的每一天的涵轩。
      于是,我继续等待。

      大一下的时候我决定去附近的一个教会教英语,顺便赚一分外快。其实工资并不高,但我想着自己刚来美国不会说英语时吃的苦,觉得就算当义工也值了。
      当年我只有十二岁。初来乍到,满心欢喜的我对这个新国度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德州的公路上竟然能看到野鹿,每天坐校车上下学而不用挤公交,美国女生高中就化妆、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好是坏,那时的我只是以局外人的身份欣赏种种异国风情。但很快,我就体会到了那种背井离乡的凄凉。
      上课的时候听不懂老师讲什么。看着同学嘴巴一张一合,却只能微笑,再微笑。我一个人坐在校车上听小学生的英文磁带,一个人吃饭,吃软软的薯条,同样味道的汉堡。回到家,再背2个小时的单词,花别人10倍的时间完成一份简单的作业。当旁人轻轻松松地拿A,我却在B的边缘挣扎。
      那时老爸老妈也为生计,每天都吵得不可开交。所以我隔三差五地还要花整晚的时间劝架。每天工作回来疲惫至极的他们,也不会有心思听我抱怨学校发生的种种不公平。14岁的我要洗衣做饭,要忙好功课,要挖空肠子想笑话来改善家庭氛围。所有的委屈,只有被泪水一次次浸泡过的日记本清楚。
      所以现在我一口流利而纯正的英文,也算得来不易。当看到某教会应聘的e-mail,我想都没想就申请了。倒不是和教会本身有任何瓜葛,我只是不想因为语言障碍而埋没人才。何况教会在不收学生学费的情况下还答应发工资,已经很慷慨了。
      我被分到初级班。真正接手,才发现教英语比自己学英语难多了。班上分三类:最好交流的一类是本土的,他们听说没有问题,来这里主要是学读写,相当于文盲;然后是墨西哥人占大多数,可惜我在德州待了那么多年却一点西班牙语也不会;最后是几个亚洲人,但听他们讲话都不像是大陆来的。最后两类最让人头疼,因为两不通。我初学英语时用的一些小诀窍大多都只限于中文,所以还没办法教给他们;看到那些学生噼里啪啦地讲一长串却只能大眼瞪小眼的感觉,和初来美国也差不多了。
      不过进步还是有的。用动作,用表情,用图像,我用最夸张的方法向他们介绍着英语。待到大家水平提高一些,我又到图书馆找一些最简单的英文图画书,开始一句句指着图片教语序,教用词。时间长了和教会的领导混熟了,我还发动他们办一个募捐,把大家不用的字典捐出来,或者花钱买新的翻译字典。渐渐的,这个小课堂的绘声绘色吸引了更多的听众;原先十几个人的小教室被移到了宽敞很多的30个人的查经教室。

      大约三月份的时候,班上来了一个新学生。三月份的波士顿还是冰天雪地,一点春天的迹象都没有。不过对于一直听着“阳春三月”长大的我,心里的春天早已悄然发芽,有种莫名的兴奋。
      那天早上我又起晚了。这是常事,按闹铃都成了我的一种本能,能在意识完全模糊的情况下摸到手机,打开,按下“取消”键,然后继续呼呼大睡。好在平时陈暮起床还算准时,所以上学的日子里都是陈暮先起来,洗完澡,再把我摇醒。可是星期日早上陈暮也睡懒觉,所以我会迟到,是理所当然的事。
      以飞速刷牙,洗脸,套上昨天晚上看电影时穿的还算干净的一套长袖,羽绒衫,手套,围巾,耳罩。10分钟以后,我已经走在了去地铁的路上。如果一切顺利,地铁准时,应该只会迟到5分钟。守时是今后到大公司应聘的一大要素,而一切要从小事开始培养。
      很快,我已经到了地铁站,这才想起来凡事太充忙的后遗症——忘带眼镜了。我的左右眼都有150度,说起来也不深,但要想看清楚5米以外的东西,还是要眼镜的。教会的负责人上周和我讲过会有一个新学生,到时候认不出来可就不好意思了。还有,新学生第一次来,肯定赶不上进度,怎么办呢?也不知道他是哪国人,有没有英语基础?我胡乱想了一路,踏进了教室。
      在全班仔细扫一圈以后,我发现了他。
      他坐在最后一排,靠窗。也许是细碎的阳光朦胧了他的轮廓,也许是我视力不好,只能看到他过长的刘海遮住了眼睛,墨绿色的格子衬衫配着黑玉般的头发。他只是那样安静地坐着,要是不努力去找甚至很容易忽略他的存在;但你一旦无意间掠过他,他却有如散着暗光的玉石,夺人心魂。
      我强迫自己收了收神。看样子是亚洲人,说不定还会说中文。我想着,拿出招牌微笑朗声道,“大家早上好!今天呢,我们要欢迎一位新学生,请你自我介绍一下好吗?”
      全班都转向后排的角落,那个男生却一声不吭。藏在刘海后面的眼睛似乎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瞬,又不知所踪。
      教室里安静得出奇。门外的割草机呼呼而过。
      我却笑得更甜了。尴尬已经成为我人生的一大标志,而多年的经验总结发现,微笑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请问你会说中文吗?”我试探地问。
      莫名其妙地,我感觉他笑了。明明他还是紧闭着嘴,可是我就是有一种感觉,他的眼睛在笑,温润的目光。
      可问题是,笑容之后是更彻底的沉默。
      眼前的学生们已经眨巴着眼睛等我继续。
      “好的!那么我们开始今天的内容。大家上周回去有没有人把Grinch偷走圣诞节的故事读完呢?”尴尬时刻的第二大解决方法,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我开始上课。

      结束的时候,我把他单独留了下来。他似乎也没有要走的意思,平平静静地坐在原地等着。我其实有点紧张,一是因为很明显的,他是难搞的那群;二是因为他好像会说中文,教了这么久的课,兴许终于能用上自己当年的那些个小技巧。吼吼,名师是在这里了,就看高徒的本事了。
      “厄,那个,你今天听懂了嘛?”我小心翼翼地问,又赶紧骂自己傻,人家来上初级英语,肯定是听不懂,所以忙加了一句,“听不懂慢慢来。我会帮你。”
      安静。
      我咽了一口口水。看来是不会说中文了。“안녕하십니까?”把看韩剧学来的本事都使上了。
      安静。
      “こんにちは?”换日语看看。虽然眼睛看不清楚,但看他清俊的下半张脸,也许是日系美少年。
      安静。
      “Apa khabar?”(马来语)

      我仿佛能看到自己额头上的一排黑线。以前在网上看到过的一句话,叫做“大眼瞪小眼,小眼瞪肚脐眼,肚脐眼鄙视鼻眼,都无语问苍天了”,用在此时正合适。
      就在我决定弃权,一面最后展开我的招牌笑容一面起身说拜拜的时候,他却突然开口了,“你中文名叫什么?”
      清远的声音,低沉却很让人莫名的舒心。
      “张涵轩。弓长张,内涵的涵,气宇轩昂的轩。”我说完,又补了句,“爸妈说要取男孩名字以后才有出息。”
      “涵轩?”他有些诧异地重复。我注意到他的唇极其细腻,有如景德镇的瓷杯。
      有好一会儿,他不再出声,只定定地打量我,目色墨黑。奇怪的是,我却毫无不适之感。就好像明明是很普通的格子衬衫,穿到他身上却显得那么服帖柔和。他坐在那里,连带周围的一切都成了一幅画,美得令人窒息,也美得如此不真实。
      似乎无法直视我的目光,他缓缓垂下眼,不知在想什么。
      “那个。。。你叫什么?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呢。”我凑下脑袋去捕捉他的眼睛。
      他抬眼的瞬间,一个淡淡的笑容从他嘴角展开。那一瞬间,仿佛阳光都被搅成了小碎片,溶在他的微笑中。
      “思恒。我叫齐思恒。”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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