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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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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翼遥愣着盯了这行字看了很久,时间仿佛都为此停滞,感觉自己光看这几个简单的字几乎快看到天荒地老了。
因为自己在之前的信里只是顺口的一句“喜欢”,他就坚持着在每一封信的小角落上都画上这样一只青蓝色的小鸟,而且会变着花样不让人产生视觉疲劳。
真是个,很可爱的人啊。
沈翼遥的心底涌上一股无名的暖流,流淌过五脏六腑,迂回曲折后直击心房。
恍惚间,他都没有察觉到自己露出了许久未见的笑颜。
沈翼遥非常羡慕会画画的人。
因为在他看来,他们能够用简单的线条和或浓或淡的色彩描绘出一只栩栩如生的动物、甚至是一幅完整的风景图,一笔一划亲手勾勒出自己热爱的世界,本身便是很美好的。
他并不是个会欣赏艺术的人,只是由衷地羡慕他们能用这种美好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
沈翼遥自觉自己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只有他那常常被他人称赞的“一手好字”。
自从小学开始,沈母周思安便带他去上书法班。
儿时的他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欠佳,以至于光是学习执笔的姿势就让他吃了不少苦。小班老师教了一圈下来,其他孩子都被纠正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他的姿势清奇如初。
那时是允许家长跟着孩子一同听课辅导的,在班里其他学生家长的复杂目光下,周思安也不免动了些怒,说了重话。
也许是受了母亲数落而失了自信心,又也许是因为自己从一开始就是“特殊”的那一个而产生自卑感,小沈翼遥之后的学书法之路异常坎坷。提笔生硬,行笔时手不稳,顿笔又轻重不一总是画出个墨团,更不要说所谓的笔锋在何处了。为此,老师时常课后尽职尽责地对他单独指导,所以也必然引来母亲的不满和批评,久而久之,也免不了挨打。
但沈翼遥从未有过怨言,他明白,这是自己的问题。
是自己太笨太迟钝而已。
他会在放学写完作业后自己练习运笔,一边忍受枯燥的过程,一边还要防止墨水弄脏书桌而挨打;上书法班时即使总会被母亲数落、面对其他学生家长幸灾乐祸的目光,他也将一肚子的愤懑憋回去,他知道他没有资格去反驳或争辩。只能闷头不响地自顾自练习,听从老师的一切指点。
幸而,就算是铁杵也有一日被磨成细针,沈翼遥的软笔书法最后也算是成功毕了业,虽然不算全得要领,但至少写出来的字有模有样。
有了先前的基础,他的硬笔书法之路就轻松得多,他的硬笔字一向端正漂亮——这也是沈父沈母想让儿子去学习书法的原因之一,再加上些书法技巧更是锦上添花。
这便成为了沈翼遥在各个亲戚朋友面前能拿得出手的唯一一项技能。
至于沈翼遥父母让儿子学习书法练成一手好字的原因之二,便是为了“讨好”老师。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第一印象”要良好,端正漂亮的字体是夺取老师关注甚至提高分数的一大利器。
不过沈翼遥对于书法谈不上热爱,也谈不上厌恶。
至少让他变得不那么一无是处。
不过,若是今后“鱼儿”负责作画,自己负责作品题字,会不会也是发家致富的一条路呢……
沈翼遥突然非常现实地想到了赚钱养家的问题。
……养家?
那为什么要把未曾谋面的笔友牵扯进去……
万一人家不乐意呢。
算了,这种事还远着呢。
当下最重要的,还是回信。
而且这次的回信,沈翼遥也想夹带一些小礼物给对方。
毕竟对方都为了自己无意的一句话画了那么多次的鸟,自己也得有点回应不是。
沈翼遥拿出收纳盒翻出前几次的信一封封回看,终于抓到了这位笔友的一个喜好。
同时自己又有些愧疚,之前看信的时候也太不走心了,居然都不记得对方喜欢什么。
兴许是个巧合,“鱼儿”是个鸟类爱好者。
他在信中提到,他最喜欢的书便是艺术家马特休厄尔的《世界上的鸟儿》。
“虽然它是本科普读物,但我觉得它更像一本诗集。”
“在介绍家燕的部分,插图旁有一段话是我非常赞同和喜欢的。”
“‘人们说得没错,一只家燕出现,不代表夏天就要来了,但是成群的家燕在电线上低语就说明夏天到了。’”
“‘你不会想要捏住它的翅膀,强迫它多作停留——那将是非常不公平且可怕的事,不过它哪怕再多停留一点点时间,也是很美妙的。接着,你会期待下一个夏天,或者恳求它:‘请带着我和你一起旅行,好吗?’”
“有趣又深情,我倒是也想成为这样一个人。”
读毕,沈翼遥放下信纸,微微一笑。
一定会的,他想。
到时候,希望我可以真正见到你。
沈翼遥为决定送去的小礼物斟酌了很久,送一只鸟过去不太现实,既然是如此诗意的人,还是送花吧。
中途又回忆起与他打电话时对方喋喋不休的小话痨模样,居然奇妙地形成了可爱的反差。
沈翼遥选了一种与鸟共名的木芙蓉。多层花瓣紧紧簇拥,花朵颜色在清晨与傍晚时截然不同。清晨开花会显乳白色或粉红色,傍晚则会变成深红色。
很美的木芙蓉,他应该会喜欢吧。
沈翼遥动手把它做成一小束干花,修剪完后连带着信装进信封里寄出去。
在s市的另一角中,傅袭予展开信纸,目光紧紧追随着端正如斯的字迹,指尖捻着那一小束干花。
见字如晤。
莫怕秋无伴醉物,水莲花尽木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