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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始 ...
一颗颗拇指大的莹白,冰凉,清脆的珍珠被金线穿好,端端正正的挂在金丝木打好的月亮门框上。一位身着柳黄色外衫,葱绿色里衬,襟边上绣着银心卷莲纹的少年正端坐在这华美的珠帘前。
“老夫人,属下想好了,周李两家不除,我意难平。”
帘中人不动声色地放下手中的瓷杯,她凝视着杯中碧绿的嫩茶,叹了一口气,“雀儿,既然你想好了,就去做吧。”
少年雌雄莫辨的脸上闪过喜意,“多谢老夫人成全。”他毫不犹豫地扣下三个头,转身离开。
帘中的女子已经不再年轻,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一位美人,岁月似乎格外偏爱她--任谁也想不到她已经六十多岁了。她缓缓起身,“小寒,把五宝令给雀儿送去吧,总归是我欠这孩子的。”
立候在一旁的妇人应了一声,快步退出,寂静渐渐将这华美的,冰冷的闺阁填满,徒留下了帘中女子。
茶水,渐渐凉了。
夜半,皓月当空,繁星似水。榛木描金的窗棂被一只素手推开,上翘的指甲被凤仙花染的朱红,如同她手上鸽子的鸽嘴。
扑凌凌———
鸽子像一道狭长的月光,飞得极远极快。
“拜托……拜托……”声音微不可察,合十的手还有些颤抖,突然,更夫响亮的梆子声响起,窗棂立刻被合上,一闪而过的,是小寒带着泪痕的苍白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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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的老太爷李庭秋身体硬朗的很,他年轻的时候在江湖上就有一番美名———“玉面郎君迎风笑,桃花绯红袖春刀”说的就是,他这位喝最醇的酒,吃最好的菜,驾最烈的马,拥最美的妓,用最快的刀的美男子。如今,他虽然老了,但仍旧不服老,只不过现在子女成群,已经不近女色了。
眼下,他正骑着他最心爱的贪狼,在下过初雪的郊外跑马,他的狐裘已经大敞,额上也有薄汗。贪狼虽然是一匹马,却更像一匹狼,马蹄溅下,露出枯黄的草梗和绛色的泥土,印迹淌过山岗。
“哈,老伙计,差不多了。”李庭秋松开缰绳扶了扶贪狼的颈部,“走,走,咱们去福记那喝碗茶。”贪狼极通人性的放缓步子,向福记茶馆跑去。
福记茶馆是个三层小楼,一楼卖茶水,二楼卖早点,三楼卖消息。黄澄澄的琉璃瓦高翘,朱漆的柱子挺立,一面豆青色的幌子迎风半卷,上面用黑线绣着“福记”的字样,边上是半旧的杏黄流苏。
李庭秋牵着贪狼进了大堂,店小二用毛巾擦了张桌子,好像没看见贪狼似的张罗到:“李大爷,您来了,还是老样子?”
“对”李庭秋坐下来,不一会儿就上了一壶毛尖,一茶碗一酒碗。他先端起酒碗来喂给贪狼,又拿起茶碗来喝茶。
说书人小眼睛八字胡,枯瘦的手掌拾起惊堂木就是一拍,“诸位,今个咱们讲的就是双刀李西园大战妖女破奇案,李公子这双刀啊,并不是像鬼刀客高烈那样的双刀,而指的是两种刀———飞刀和袖春刀。他的飞刀传自他父亲李南浦李大侠,李大侠素有“一刀定乾坤”之称。而这绣春刀更是了不得,传自他爷爷李庭秋李老太爷,都说孙子肖祖,这李公子就把老太爷的风流学了十成十,这天下的名妓哪个不是李公子的红颜知己?”
那双小眼睛精光十足的一转,台下一片善意的哄笑。
“………却说这李公子早有防备,连发三刀卡住了机关,抽出袖春刀就是一招”抽刀断水”,那要妖女腰肢一摆避开要害,十指尖笋正是掏心拆骨手,两人缠斗数十招不分胜负………这桩万两黄金失窃案终于成功告破,李公子把犯人赃物一应交押官府,一两金子都没碰,只用那一百两赏银,请兄弟们喝了三天酒。”
赞扬声四起,李庭秋只顾喝茶并不附合,将一锭银子搁到桌上,就牵着贪狼离开了。
李庭秋板着一张脸,笑意却从眼角露出来,他扯平嘴角却压不下得意的下巴。“好小子……是个好小子,”李庭秋忍不住轻声咕哝,“唉,不过要真是个好小子就好了。”
贪狼打了一个响鼻,权做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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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名赫赫的李西园正在和朋友喝酒,她的兄弟不少,红颜知己更多。因为她比男人更懂女人,又比一般的男人更豪爽,更冷静,更聪明。人们很少记得她是个女人,而她自己也并不把自己当做女人,狂赌,喝酒,嫖-娼,她远比她爷爷更优秀。
李西园半散着头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双桃花眼水光潋滟,不知招惹了多少姑娘。鼻挺唇朱,右眉尾有一道寸长的伤疤,让她平添几分桀骜。此刻正一手支着头一手端着酒,映着银红色的外袍,像是个成亲的新郎。
一旁坐着啃鸡腿的是李西园的好友解冲,他………他勉强算是个白衣剑客,只可惜他的白衣并不白,灰扑扑的袍子破破烂烂,上面有油污菜汤,头油脂粉,泥巴碎叶,还有干涸的血迹。
而他的剑就更好笑了,黄金吞口仍是铮亮,只可惜被切去了一块儿来抵饭钱。剑柄用金绿色的绫子密密缠好,剑坠却是绫子胡乱打的几个结。乌木覆小牛皮的剑鞘自然漂亮,只可惜上面的珠宝全被主人挖去抵债,剑鞘受潮开裂,可以瞧见里面的剑刃———血迹点点红锈斑斑,而且这竟然是一柄只有一尺三寸长的剑,一把断剑。
就像李庭秋喜欢和贪狼喝茶一样,解冲也喜欢和自己的断剑喝酒。事实上,他的剑鞘就是因为灌酒太多而开裂的。他自称酒鬼剑客,可人们更常称之为———鬼剑客。
叫鬼剑客的人大多不那么讨人喜欢,而另一边做东的周鑫就要讨人喜欢多了。周鑫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多金。周鑫白白胖胖,笑起来和和气气。周家在许多年以前就是江南的首富,经过天长日久的钱生钱,资本已经雄厚到常人无法想象的地步了。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他自小苦练少林硬功,身旁请的高手如云,即使和他喝酒的是李西园,他也并未撤下左右。纵使解冲嘲笑他是一只怕死的肥老鼠,他也只是一笑而过,从不让护卫队离开他半步。
“小虫子,你这把剑到底什么来历?这么宝贝。”李西园看见解冲又开始给他的断剑灌酒,好奇就像小虫子一样在她心里爬来爬去。
“没来历,没来历,什么来历都没有。”解冲否认的很快。
周鑫闻言眼珠一转,“既然没有来历,就不如给了我吧!”
“我凭什么给你东西,你富的流油,我穷的要死,难道不应该你给我东西吗?”解冲说得很不客气。
周鑫反而笑了,“不错,你说的有道理。”他立刻掏出一沓银票递给解冲———他身上好像藏着数不尽的银票,因为钱是很好用的东西,有时候甚至可以保命。
解冲不客气地接过去,李西园又笑眯眯地问,“既然你不给他,想来就是要给我了?”
解冲怔了一下,“我为什么要给你?”
“因为我实在好奇,好奇的想去房上揭瓦。”李西园一双眼睛亮晶晶的。
解冲闻言嘴角翘起,露出森白的牙齿,“你若肯用你的刀换我的剑,我就给你。”
“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
李西园爽快地把一把飞刀放到桌上,“尽管拿去———不够还有。”
周鑫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好像看村口的两个小孩子耍赖皮。
解冲眉头一挑,几乎是眨眼间,桌上的飞刀就被切成了均匀的,一段一段的铁块。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快的就像从未出手过,而力道大的能切断苗钢,又轻的没有在桌上留下痕迹。
一旁立侍的人不由动容,这种控制力道天下又有几人能练成?
解冲用剑鞘把那一堆废钢推向李西园,“我可不要这些破玩意儿,我要的是刀。”
李西园板着脸,眼角却藏有笑意。不得不说,李家人在很多方面都很相似,“这哪里不算刀?这只是断刀罢了,断刀换断剑,岂非公平的很?”
周鑫欣然附和,“不错,这真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一桩好买卖!”
“我确实服了你们两个了,”解冲叹了一口气,“果真是狼狈为奸,蛇鼠一窝,一丘之豹,同流合污———你俩想咋的?”
“欲借君剑一观。”周鑫说的很文雅。
“欲知君剑来历。”李西园笑的更文雅。
如果一个人是唯恐不够热闹的土匪性子,如果一个人是位吃皮不吐骨的奸商行家,他忽然变得文雅知礼,你最好老实听话。
解冲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想试上一试,“园子,金子,咱们算不算知交好友?”
李西园东张西望,“咦,刚才好像有只小虫子飞过去了。”
周鑫立刻接上,“可能是嗡嗡的声音太小了,我并没有瞧见。”
解冲抱胸看着他们演戏,心知这两个人好奇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件事情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就把断剑拔了出来,放到桌上。先是扯下一块衣摆沾着酒擦拭断刃,断刃被擦得铮亮,然后解开密密缠紧的金绿色绫子,剑柄上只有两个字,断魂。
断魂!
李西园猛地站起来,打翻了她最爱的女儿红却一无所觉,“竟然是它……”
因为作者是语音输入,所以会有错别字,欢迎小天使们找出来啊!(≧▽≦)由于会出现女扮男装这种情况,所以有时会根据情景使用他她,请原谅我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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