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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 ...

  •   腊月二十,时节小寒。

      鹅毛大雪接连飘了几日,地上的积雪已经漫过脚踝。再有十多天就是除夕,所以各家各户已经开始准备年货。

      咯吱咯吱,一阵脚步声打破了原有的宁静。身着大厚棉袄的少年顶着帽子,从远处一步一个脚印走了过来。本就皮肤黝黑的少年,在大雪的称托下,好似非洲过来的难民。

      落雪已经将他身上覆盖了一层积雪。对于这种情况,少年郎只需要抖抖身子,积雪自然会落下,可他脚上的棉鞋已经湿的透透的。

      手中提着刚打的猎物,少年郎回到家中便大声喊道,“娘,今天运气不错,打了两只野兔和一只山鸡。”

      咯吱一声,原本紧闭的房门被人打开,有着四十岁左右的妇女走了出来。经过风霜打磨,妇女的皮肤看起来很是粗糙。虽然穿着大厚棉袄,可在出来的那一刻还是蜷了蜷自己的身子,毕竟大冬天的太冷了。

      一开门看着自家儿子手中的猎物,余芳华喜笑颜开的接了过来。掂了掂手中的猎物,余芳华脸上的笑容更甚几分,“呦,这野兔的份量起码也得有三四斤吧!山鸡虽然小了点,不过煮点鸡汤下面条够咱家吃一天。马上要过年了,正好留着补补。”

      都说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前一秒对着儿子笑脸吟吟,下一秒转头对着房间大喊,“死丫头,还不快点出来。”

      余芳华的一声怒吼,房门微微打开,扎着小辫子的沈锦露出半个身子。冰冷刺骨的微风打在她鹅黄的脸蛋上,让她皱了皱眉头。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盯着余芳华说道,“娘,你喊我干嘛!”

      见到沈锦畏手畏脚的躲在门口,余芳华一脸不爽的说道,“死丫头,就知道躲在屋子里快活。没看到你弟弟的鞋子都湿透了吗?还不快点拿干净的鞋子过来,真不知道养你有什么用处。”

      在典型的重男轻女社会下,即便沈锦作为家中的老大,也是不受喜欢的。

      “哦,我知道了。”在余芳华的怒威下,沈锦幸幸的应了一声,随后转身去房间里拿赶紧的鞋子。

      犹如夏日的天空阴晴不定,余芳华转头对着沈卫说道,“我先去厨房把这些东西处理掉,你赶紧回屋子里烤烤火,小心别冻着了。”

      一双在大雪里快要冻僵的双脚,早就失去了知觉,点了点头沈卫说道,“知道了娘,我先回房间了。”

      回到房间里,沈卫立马脱掉了潮湿的鞋子。不知袜子是为何物的他,光着的脚已经被冻红。连逢大雪天气,多日不见阳光,沈卫只能将鞋子依靠在火炉的两边。受热的鞋子散发出阵阵的白烟,将双脚靠近炉子,沈卫才感受到脚心传来的一丝温暖。

      当当当,一阵敲门声后,沈锦站在门口说道,“阿卫我给你拿了干净的鞋子过来。”

      听到姐姐的声音,沈卫对着门口大喊,“姐你快点进来,外面冷。”

      推开房门,沈锦走了进来将棉鞋放在他的脚下。看着自家弟弟肩膀上。还有没抖干净的积雪,沈锦说道,“阿卫,要不我再去给你拿件干的棉袄吧!”

      “不用了。棉袄里面没有湿,我坐在这里多烤一会火就行了。”

      暖了暖脚,沈卫穿上了刚拿过来的棉鞋。随后从怀里掏出一颗蛋递在沈锦面前,“姐,你知道这是什么鸟蛋不。”

      沈卫手中的鸟蛋看起来和鸡蛋差不多大,褐色的鸟蛋上有着白色的花纹。见到这奇怪的鸟蛋,沈锦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我也没有见过这个东西。”

      盯着鸟蛋看了看,沈卫用肯定的语气说道,“我觉得它可能是老鹰蛋。我想要把它孵出来,你知道怎么孵鸡蛋吗?”

      “孵蛋?那你得找只老母鸡才行。”

      听到沈锦的话,沈卫立马摆手摇头的说道,“不行不行,万一被娘发现了,肯定要把它丢到锅里煮熟了吃。”

      嗯……思考了一番,沈锦说道,“这天气太冷了,没有老母鸡肯定孵不出来的。要不你弄团棉花烤热了放在被窝里。”

      走了沈锦的提议,沈卫倒是急急忙忙的照做了。把鸟蛋安置好,沈卫还是不放心的对沈锦说道,“姐,你可不准向娘告密。现在就吃了它,根本填不饱肚子。等养大了,煮烫下面条也是好的。”

      “知道了。”

      从沈卫的房间里出来,沈锦直接来到了厨房里。见到余芳华已经将热水烧好,沈锦撸了撸袖子拿起水舀说道,“娘,我帮你打热水。”

      一把夺过沈锦手中的水舀,嫌弃的说道,“别在这里添乱。天色已经不早了,快点去学校把你弟弟他们接回来。这眼看过两天就到小年了,学校有什么好教的。”

      抬头看了一眼外面,沈锦十分不情愿的说道,“知道了娘。”

      从家里拿了两把油纸伞,沈锦打开一把,另一把拿在左手带给学校的弟弟。学校在村子的东口,距离沈锦家不过几分钟的路程。然而在这个连自行车都是奢侈物的年代,沈锦只能一步一个脚印走过去。

      “小锦。”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她顿了一下脚步,随后打着油纸伞低着头加快步伐。沈锦本来想要尽快的离开这里,没想到喊她的人,居然直接跑到她的面前拦住了她。

      低头见到一双崭新的皮靴,沈锦抬头看着原主喜欢的男生,颇为无奈的说道,“你干嘛拦着我。”

      一觉醒来,沈锦穿到了她最近看过的一本年代文里。眼前的张贺就是小说里的男主角,而她就是个炮灰女配。

      张贺自幼和她青梅竹马,作为村长家的儿子,年纪轻轻的就跑到了生产队里任职。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在田地里打滚过来的,可是张贺整个人干净白皙,加上突出的五官,俨然成了他们左月村的第一村草。

      两人多年的情感,张贺倒是特别喜欢沈锦。可惜好景不长,很快张贺就会去县城里工作,原主答应了在这里等他回来,可惜等到最后却是他和别人结婚的消息。

      沈锦跑到他面前质问为什么要变心,结果这个渣男却说什么年少不懂事,现在遇到的心上人才是他最爱的。那朵白莲花更是对着沈锦委屈的说什么放过他们,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每每回想到这样的剧情,沈锦都忍不住的吐槽。这是什么鬼,俨然一副渣男白莲花的小三狗血剧。也真是难为原作者为了提现爱情至上的观念,把张贺写的那么高大尚。

      突然跑到这个炮灰女配的身上,又知道剧情的走向,沈锦第一件事就是甩了他。

      拦住沈锦的张贺,并没有听出她的不耐烦,反而一如既往的说道,“小锦这么冷的天,你跑出来干嘛!”

      “接我弟弟放学。”

      张贺从他的怀中拿出了一个小挂坠递在沈锦的面前,“小锦,头两天我去城里玩,刚好看见这个东西。寻思着你会喜欢,就买来送给你了。”

      简单的扫了一眼张贺手中的挂坠,就是小红绳编制出来,挂着一颗伪劣的珠子而已。换成原主沈锦,肯定一脸欢喜的接过来。但是现在的沈锦,对于它的评价只有一个字:土。

      轻轻的摇了摇头,沈锦说道,“谢谢,不过不用了,你还是送给别人吧!”

      听到沈锦的话,张贺难以置信的看着她。要知道这个小挂坠可是他花了一分钱买的,本以为沈锦会开心的收下。

      “小锦,这个很贵的。我可是花了一分钱买来送给你的。”

      在这个只有粮票,肉票的年代,一分钱可是很有份量的。张贺这么舍得,也足以看出现在的他对沈锦是真心的。

      “哦。那我更不能要,太贵重了。”沈锦出奇的平静让张贺摸不清头脑,只不过去了一趟城里,回来就变的有些不认识她了。

      沈锦想要躲着他,结果却是张贺的不依不饶。信心满满的拿着小挂件过来,怎么可能就这样回去。

      “我真的不能要。”见到张贺对着她硬塞小挂件,沈锦慌忙的后退了一步躲开。

      看着停留在空中的右手,张贺有些内伤的对着她说道,“小锦,你怎么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沈锦看着张贺的眼睛说道,“不是这样,那是怎么样的?见到你送的贵重礼物,就得毫不知耻的接受。”

      握着小挂坠,张贺有些急眼的说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误会。咱们可是好朋友,我就想送你个礼物而已。”

      沈锦:“……”
      和一个青春美少女做好朋友,这句话骗鬼都不信吧!

      沈锦看着张贺严肃郑重的说道,“张贺同志,以前咱们年龄小可以一起打闹,但是现在不行。娘说了,男女不清不白走的太近,换作以前是要浸猪笼的。更何况我要是拿了你的东西,邻里邻居肯定要在背后说三道四。到时候大家都会认为我是个不正经的女孩。”

      听到沈锦的解释,张贺低头看了一眼挂坠说道,“就一个小挂坠也不行吗?”

      沈锦坚定的摇头说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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