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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和白梓 ...

  •   我的名字是任盈盈。先不要误会,这不是一篇古装武侠戏。
      取这个名字的是我老爸,正是因为他曾经看了一本名为《笑傲江湖》的书,直到现在,他仍是金庸爷爷的骨灰级粉丝。
      据说在我还未出生时,我老爸就为我取了这个名。
      “你老爸还会未卜先知?还没出生呢,就知道是个女孩!”多年之后,有个叫白梓的女孩这么问。
      我极灿烂的笑着:“白梓,你真是猪!我爸的意思是:我是男是女都叫定了任盈盈!谁让金庸爷爷当年只写了这一个‘任’姓的主角,连一个多余的选项都没有给我!”
      “那任大小姐得好好感谢进爷爷赐名,多么剽悍的命,才能把你咬得这么剽悍啊!”然后便是她豪爽的大笑。
      “我说,你蛮横过人,都快世界闻名了!有你在,恐怕我只能算是个温柔的丫头了。”
      她听后,大笑,笑得眼眶湿润,笑得捧着腹部从桌子上滚落下来。笑声过大,大道我用手堵住双耳也抵不住这魔音。
      我看着在地上笑得打滚的她,由衷地谈了口气:“白纸啊!你不心疼你那雪白的衣服,我还心疼我家大理石的地板呢。都被你砸出这么多的坑了!”
      之后我便将她像提一只猫一样,提回了桌子上,继续我们之间没有营养的对话。
      大多数的时候我们是这样相处的。
      白梓白纸,我20年来唯一的朋友。
      记得第一次喊她名字的时候,我有些大舌头,把白梓念成了白纸。当时她只是笑笑:“kao!任大小姐当真如名字一般强悍,小女子哪有白纸纯洁!”
      于是这个名字用到了现在。
      她是一个可怜的女子,父亲和母亲她从未见过,只与年迈的奶奶生活在一起,生活并不快乐。
      而我,父亲和母亲都是公司高层,每天有用不完的钱可以挥霍,他们对我也是爱护有加,是一个十分幸福的家庭。
      天与地的差别,我是富家千金,她是穷家姑娘,我骄傲得不可一世,她蛮横又倔强无敌。
      这样的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孤独,没有人愿意与我们相处,没有人是我们的朋友,都是一个人。于是这样的我们刚结识,便成为了形影不离,无话不谈,甚至都海誓山盟过的好友。这些都是她形容的。
      白梓她不白,但她很漂亮。从高中开始,她开始追求黑色。黑色的皮夹克,黑色的紧身裤,黑色的皮鞋。她常常披散着她那极黑的长发,化着极浓的妆,视所有老师主任于不存在。她当时是全校最风云的人物。
      我还记得,有一天,她睁着她那刻意涂成黑眼圈的漂亮的眼,巴巴地望着我,然后一笑:“任大小姐,你快找个冲哥哥制服你吧,你都快发霉了!整天跟在我身边,都妨碍我寻哥哥啦!”
      我知道,她是对我好的。我也知道,她是在敢我离开她。她可能又有了不能向我说的事。
      但我仍是听了她的话,开始寻我的冲哥哥。
      寻了好久,才让我寻到。
      可惜的是,他不姓令狐,也不叫冲,他叫孟郗。
      与他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大二的时候,我决不会忘记那一天,我是以多么丢人的样子认识他。
      那天,我趁休息的时候出来逛街。白纸那个丫头自然是不在身边,我与她已有两个多月没有联系,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联系她。
      这一天,我做了极淑女的打扮,黑白条文的半袖短衫,和一条米色的短裙。我也时又像海藻一样的长发,和一双灿若晨星的眼,也算是个美人。
      我知道再美的脸也入不了他的眼,至少当时不行,只因为我与他的相见过于彪悍。
      我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散步,此时少了白梓的陪伴,不禁有些孤独,觉得该找点事来做。
      于是我跑到银行,在信用卡里提出两万元的现金。然后我便握住那两百张红红的票子,走到一个很少有人去的公园,去做一件我从小就喜欢的游戏——撒钱。
      从小我就有个偏执,喜欢看那些红红的票子飞满天,任何烦恼都可以烟消云散。
      我找到一个僻静的所在,边走边将手中的红票子扔向空中,如同撒冥钱的样子。可惜没有风,这些红票子只是摇摇晃晃地飘回地上,不然,大风一起,红票子飞满天的样子会很壮观。
      我有些失落地望着地上躺着的红票子,对它们今天的表现十分不满意。它们就如我现在的心情,被压抑着,飞不起来。
      我举起手中剩下的红票子,既然他们也没有用途,留着也是个心烦,不如一起丢掉!
      突然感到手腕一紧,一只颇有力量的手阻止了我的动作。
      我惊愕地抬头,入眼的是一只极美的手,修长又白皙,它正握住我的手腕,弯成优美的弧度。我发誓,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手了。
      “小姐,你这是在做什么?”身后响起了这只手主人的声音。
      我贪恋着他美丽的手,没有挣扎什么,只觉声音很是好听,但我语气依然倔强:“看不到么?不要拦着我!”
      “哦。”他的声音里夹杂着几分笑意,“钱是多么美好的东西啊!扔掉了多么可惜!”
      “不用你管,这些钱名义上是我的,实质上也是我的,这种东西多了占地方,扔一点玩玩高兴,有什么浪费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会与一个毫不相识的人心平气和地争辩着,若是换了平时,我决不会让对方毫发无损地离开我周身一米之外。
      忽然,手上的力度消失了,心里也好像在一瞬间失去了什么。我揉了揉有些酸痛的手腕,看到手腕上没有红色的印记,心里想他还算怜香惜玉。
      我回过身,正对上了他浅笑的眼眸。这一刻,所有的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我根本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他的模样,并非美丽或惊艳,而是一种无名的气质深深的影响着我的感官。只见他穿这一件白色的礼服,白胜雪,在阳光下泛着朦胧的光晕。
      他极尽优雅的笑:“钱是用来使用的,被你这般任性地丢掉,钱也是会伤心的,总有一天你会知道钱的可爱。”说完,他优雅的转身,然后离开。
      “站住!”我条件反射地喊道。身体也不由自主地追赶过去。
      “站住!那个那个谁,给我站住!”这一声却不是我喊的,我一愣神,手便被一个大妈级人物钳住了。
      “你小姑娘跑得还挺快,没累死我!”大妈装模做样地拿出手帕擦脸上根本没有的汗水,然后挥手示意不远处的另一个人。
      我一看,又是个大爷级的人物。看他们两个这阵势,不是要绑架我吧?这社会风气也未免太好了!连个大爷大妈都流行绑票!
      大爷越来越近,他长着一张恨恐怖的脸,看了心寒。以前也不是没遇过绑票的,就是没遇过这种超龄的!
      大爷的笑很恐怖,他向我展示了他手腕上的红袖标,我自然是没看他,想想可能是他们伪装的工具,或者是他们的组织标志。
      我发现我的想象力变丰富了,不然以前的我怎么会向这些没用的!可是,我瞄了下刚才被我叫住的那个男子,他倒是一脸看戏的神情,嘴角还保持着笑!
      “说吧!你们要多少钱!”我有点受不了这阵势,毕竟这个被钳着的姿势很不雅。
      大爷愣了一下,随即掏出一个小本,高声喊道:“乱扔垃圾,罚款两千!”
      呃...这是什么情况!
      好黑的罚款!我暗暗感叹,眼睛不经意地撇向四周,地上除了我刚刚丢掉的红票之外,几乎是没什么东西。这也难怪,如此干净的公园,想罚一次钱也不是那么容易。
      我用力的挣扎了几下,却没想到大妈的手劲这么大。于是我转向冲那位“小秘密”的大爷下手,这个姿势很难受啊!
      “我扔在地上的应该够罚款了吧!你们先放开我,那些我都不要了,我怎么会知道钱也是垃圾呢?下回我会注意。”
      “不行!”回话的是大妈,他向大爷使了个眼色,大爷边奸笑的离去。
      我一阵恶寒,这又是什么情况!
      不经意间,又瞄到了他一脸好笑的神情。待我愤怒的回瞪他,他才如梦初醒般,急速离去,再也没有回头。
      他跑得很急,像是有急事,我没有再喊他。当时有一种感觉,很想再见到他,再抚摸他那美丽的手。
      对,我只是迷恋他的手而已。
      那之后,大爷拿回来的是簸箕和扫帚,要求我打扫自己扔的垃圾,我满脸黑线的捡起地上所有的红票子,然后从中拿出了两千给大妈。大爷分明是一脸险要的样子,而大妈却说只是想教育现在的年轻人,罚钱只是借口。说什么也不收钱。还潇洒地绝尘而去。
      我莫名其妙地离开,然后把两万元捐给了某个希望工程,没有留名。
      之后我边盯着自己的手腕发呆,他的手似乎有魔力,直到现在被握住的感觉仿佛犹在。
      那么美,那么温暖,令人留恋。
      想想今天的经历真是令人震惊,可我当时还不知道,我的震惊还只是刚开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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