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5、很高兴认识你 17 ...
-
37
丽珍你好。
认识你的第七个周末,难得休息一天,却不幸赶上了阴雨天气。
本想去影院看《速度与激情7》,这个系列我从第一部就开始追了,基本两年才出一集,所以不能错过。
但是,想想还是算了。
一个人淋着雨大老远的只为看场电影,这事听上去有点犯二。
于是只好呆在家里,洗洗衣服,整理房间。
我把书架上的书全部摊开来,用干毛巾擦试一遍。有些书上落了薄薄一层灰尘。突然想起从深圳回来那天,一个行礼箱放衣服,另一个放着书。
书很沉,把箱子的轴轮给压坏了。
实在没辙,打电话求助,一个朋友很豪爽地就来了。我拎着衣服箱,他扛着书箱,一路到了深圳西站。
朋友老龙,广西人,平时特严肃,但深聊起来,挺有意思。
那天送我,在候车大厅,他一本正经地说:看新闻了吗,莫言得诺贝尔文学奖了!我无所谓的点点头,意思是,跟我有一毛钱关系吗?
老龙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兄弟,我相信,只要努力,你会是下一个莫言!
我笑道:得了吧,人家是教授,我才上幼儿园,不在一个等级上啊。
老龙充当人生导师:多读,多写,无论生活多艰难,别放弃梦想!我看好你!
其实,作为朋友,老龙希望我能在文学上有所成就,当然感谢,不过,我真的没有那个水平,对于文学,只是爱好而已,没法当成职业的。
当我把书上的灰尘擦去,再一本本放回书架的时候,脑海突然浮现出从小到大和书有关的回忆。
小学年代,学校要建图书室,很变态的要求学生们捐钱捐书。钱,爸妈不会给,他们认为,举凡学费以外的收费都是非法不正当的。不过,学校有对策,校长发话:每人必须捐出三本书,不论种类、新旧,凑够数目就行,否则不是合格的三好学生。
这招够损,我被威慑住了,哭着问父母要钱买书。
一把鼻涕一把泪,整整缠了我妈一个下午才要来了五块钱。妈特别交代:记住!千万省着点花!
那天风和日丽,天气好得和所有童年时光一样。八岁的我起了大早,兴高采烈来到十八里街上,找到后街的一家旧书摊,第一次买了课外书,三本《水浒传》连环画。
把书带回家,一口气看完,如痴如醉。
印象最深的是武松打虎、花和尚倒拔垂杨柳,以及宋江题反诗等故事。虽然不情愿,还是把书交给了老师,算作捐献。
稍大一些,喜欢上了童话故事。
有一个童话叫《农夫和蛇》,至今不知道作者是谁。
那时候我把这故事背诵下来,然后有板有眼地讲给小伙伴们听,他们听了之后很佩服我,佩服完了让我接着讲。
为了满足炫耀的虚荣心,我泡在学校图书室里,看了很多童话书。
当然,大部分是丹麦作家安徒生的作品,当时根本不知道中国也有个很牛x的童话大王,皮皮鲁之父,郑渊洁。
一天,妙手偶得一本日本漫画,小不点寻宝的故事。我兴奋坏了,不敢拿到教室去,怕同学偷走,放在家也觉得不安全,于是藏在饭盒里,压在枕头底下。睡觉之前小心翼翼拿出来,一页页翻看,津津有味,像吃一顿大餐。
五年级的时候,因为作文出众,我被选拔出来,代表学校参加“十八里镇小学生作文大赛”,幸运地得了一等奖。
初中时代,兴趣转移,迷上了武侠小说,梦想有朝一日成为一代侠客,飞檐走壁、点石成金,多威风啊。
我有个同学,爷爷是老书迷,家里的书不计其数,堆得满屋都是。所以常去他家玩,看书,借书,视界大开。
从《七侠五义》、《儿女英雄传》、《风尘三侠》到《蜀山剑侠》、《卧虎藏龙》、《狂侠天娇魔女》,再到《射雕英雄传》、《小李飞刀》、《四大名铺》,包括平江不肖生、陈青云、司马翎、李凉的作品,我全部拜读。
这些良莠不齐的武侠故事,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美与丑陋。
我当然明白,故事是荒诞的,不可能发生在现代人身上,但我固执地坚信,我们所在的世界就是一个江湖,有人做了令狐冲,就会有人做岳不群。
中国人缺乏侠义精神。
侠之小者,扶贫帮困、惩恶扬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死而后已。
想想都令人热血沸腾,豪情万丈。但是中国人崇尚中庸之道,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甚至偷鸡摸狗,自私自利,奉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因此,好人难做,狭义难为。
初二那年,遇到一位牛人,班主任老王。他让我第一次接触到了中国文人。
在我的意识里,作家诗人之流,要么远在天边,要么入土为安。从没见过活的。老王的文章经常见诸报端,诗歌出版了好几部。讲课的时候,他常常讲起自己的诗作,令我们这帮乳臭学生崇拜得五体投地。
老王知道我喜欢看书,常把我叫到家中,随手一指书架:别客气,随便拿!
这一时期,我的阅读量丰富起来。书看多了,便有了自己的想法。比如《三国演义》,人物繁多,语言艰涩,我觉得是本垃圾。
看《水浒传》,很过瘾,很痛快,很大男子主义,值得一阅再阅。到了《西游记》,又不爽了,孙悟空平时牛X闪闪放光彩,一遇强敌便求助,实在窝囊。猪八戒愣头青,面丑心善,是头好猪。
沙和尚虽然忠诚,但武功一般,感觉像打酱油的。
小白龙存在感更弱,出场帅翻,后来悲催,一直践行一句话,马善被人骑。
唐僧,太能装,装正义,装弱小,装深沉,不吃荤腥,不近女色,维护和平,禁止杀生,能装的全装了。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他是个人,徒弟们不是人。
至于《红楼梦》,人人吹捧的经典,我实在看不进去。
几个男人,一堆女人,家长里短,争风吃醋,勾心斗角,多愁善感,风花雪月,候门似海,归于尘土。和民国时代的张恨水、周瘦鹃之类的鸳鸯蝴蝶派十分类似。
十八岁以后,这种大海无边的阅读更加疯狂。老实讲,我不知该怎么定义“文学”。我把武侠、言情、侦探、都市、推理、鬼怪、科幻、历史、悬疑以及其它小说类别统称为文学。管它纯文学多么高大上,我的眼里,小说只分好看的和不好看的,有意思的和没意思的。
当同学们在恋爱或打网游的时候,我独自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尽情游弋。
记得当时每看完一本书,都会做读书笔记,积少成多,三年高中,共记下各类笔记385篇,以郁达夫《一个春风沉醉的晚上》始,以冯唐《活着活着就老了》终。
……
踏入社会,人逐渐变得功利和麻木。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身不由己的事。似乎大家都在浮躁地生活。
或许只有读书才能让世界安静下来。我不浮躁了,却寂寞了。有时候扪心自问,阅读的终极意义是什么?
一种精神需求吗?
一方面,读书使人明智、聪慧、精密、深刻、有修养。
另一方面,书却带给人无尽的孤独、沧桑和悲凉。
有人说,这得看你读了什么类型的书。不过以我看,好人读了坏书仍是好人,坏人读了好书仍是坏人,单纯的书籍改变不了人的本性。
不过,我的性格实因为读书而越来越温和。
丽珍,希望你多读书,少看点电视,这样不仅对眼睛有好处,而且修身养性,让你思考更多。
冬夏恒久,一世温良。与你共勉。
周末快乐,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