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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一章 暹罗血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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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墙上挂了满满一面的照片,都是历年来得到过南家奖学金的学生。南家这些年为从各地来的华人学子颁发过不计其数的奖金,资助他们在这陌生的异国他乡里完成学业。
照片里的人一个个的,青春洋溢、生机勃勃。
曾几何时,她也有过那样的日子——那样清澈见底的眼神。
照片框上反射出一张妆容精致,风韵成熟的女性脸庞。只是那双眼里的彻骨苍凉却是再多的妆粉都遮不去的。
原来我已经这么老了?她疲倦地想道。
“小赵来了。”磁性清冷的男声在这座空荡无人的古楼里响起。
“南…南先生!”赵姐的眼睛一亮,惊喜的回头望道。
“我记得你就是这个奖项的第一任主人……”轮椅上的温润男人回忆道。他穿了一身素白泛蓝的衬衫,清淡如水。水墨般的淡泊眉眼下一张薄唇微启,叹道:“看——你在这儿。”
赵姐看着男人的背影从她面前翩然滑过,他指向墙面左上方,最上面的一张老照片:
四四方方的黑色相框里,一张清秀文静的少女面容被时光永远地拓印在这里。
这…是我吗?她怀疑道。
她想起自己的少女时代,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一个不经世事,单纯天真;从乡下和哥哥一起跑出来,两手空空,不知天高地厚地就想到曼谷打工的女孩。
可那个时候,孤苦无依的两兄妹没什么亲戚可以依靠,也没任何傍身的技能。到最后两人为了填饱肚子就只能四处求人,做点门槛低,薪资微薄的零工来养活自己。还记得当时她被老板欺负,哥哥打了他一顿后就卷了店里的钱带着她逃跑,一起投靠了一位当时有头有脸的大哥…
再后来…
女人脑海里划过无数人脸,零碎的记忆扑面而来,猝不及防。她身后的男声道:“你在我身边待了也快有十年了吧,赵曼。”
“是的,先生。快要有10年了。”她答道。
“十年前,我也不过只是古爷手下一个平凡的小卒……”男人想到什么,轻笑起来,如碎玉坠落般的声音铿锵冰凉,轻透明亮。
女人一愣,摇头道。
不,南陵哥。你从不曾平凡。从我见你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你不会是一个普通人。
旧时的一幕幕又开始在她眼前浮现。那一曲缠绵悱恻的南洋哀歌,纸醉金迷的欢场百态仿佛黑白电影般,徐徐在她面前展开。
一九八七年·曼谷唐人街·金凤阁
一堂好戏被个醉酒的狂徒给破坏殆尽,人走茶凉、满室狼藉;只剩伶仃小妹两三只,打扫那一地狼藉。
赵曼梳着一条乌黑发亮的麻花辫偷偷躲在二楼大堂角落里补妆。身上那件临时分给她的红色绣团花旗袍显得格外宽大且不合腰身。泛白的布料被她左右拉扯着,怎么都不满意,只好无奈得置之不理。
少女的身子纤细瘦弱却还没长出能撑起这身旗袍的妙曼曲线来。她就只能尽量挺起胸来,为自己摆出个唬人的气派。只是仔细凑近一看,她那张粉白脸上泪眼婆娑。想来还是被刚才那一幕给惊了。
这时一个油头滑脸的年轻男子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白西装,晃荡着来到她面前笑道:“小妹第一次看这种场面不适应吧,头一回坐场就遇到这么大个麻烦,真可惜!”
她思索着开了口问道:“大哥,我刚才是不是得罪那位客人了?我不会有事吧?”
“没事,能有什么事!不就是个老流氓吗,你以后在我的场子里干,谁敢欺负你,你就报我的名字。”油滑青年说着说着溜到女孩边上,一只手摸挲上她光滑的背脊。
“来,叫个阿诚哥听听。我刚在外面听见你唱歌了,还是英文歌,怎么唱来着~love me tender…love me 诶呦喂你唱的真好听!”阿诚挑眉笑赞道,还想趁机搂她。
赵曼一缩,避开男人的手:“阿诚哥,刚刚那两位也是给古爷做事的吗?他们这么打人,会不会出人命?”她不安的问道,另一面却老练地应付着男人那只蠢蠢欲动的手。
她不怕被男人吃豆腐,吃的这碗饭,就不会嫌客人毛手毛脚。
可她怕坐牢,坐了牢就赚不了钱。
没有钱——她哥哥就没命了。
“别怕!古爷他老人家做的那可都是正经生意,不过生意嘛,总会有些麻烦要摆平…”男人一笑,斜眼撇了撇楼下厅里的两人,“这不,摆平麻烦的人来了。”
“他是谁?”赵曼好奇道。刚刚那个阻止那位强行把她从台上拉走的客人的少年儒雅斯文得不像是个欢场打手,倒像是个满腹诗书的教书先生。
看了眼少女期盼的眼神,阿诚心里有些不忿,酸酸的说道:“他呀!哝,古爷手底下新出的一号人物,叫什么南陵…北陵的……反正人称外号文武师爷,听说是从南边儿逃难来的,学过几个字、会弹会唱人又长得精神还能办事,这不上位快得不得了喽。”
“那打人的那位?”她眨了眨眼问道。
阿诚坐近了些,恐吓道:“他呀……小妹,你刚来哥哥我可提醒你,千万别撞到那个人面前,别看他年纪小小的,打起人来,那叫一个吓人。你看他刚刚被那客人打了一巴掌,眼睛都红了,哎呦,等会儿恐怕不好收场了,上次那回——”
阿诚语气一滞,背后一寒,眼前闪过那个少年涌上赤红血色的双眼,凶狠的眼神锐利得像要刺入他的脊骨,烧红的刀子一样滚烫。还有他打起人来时那股不要命的劲头,让人胆寒,不像其他人,嘴里总要喊着叫着,为自己扬威壮胆——他打得越狠,脸上的表情就越平静,一声不吭,一点都不像个打手——倒像个执行死刑的刽子手。
阿诚讪讪道:“小妹你记得离他远点就好,反正那个小鬼也不喜欢别人离他太近,也没见过他和谁说话——除了他哥。我也是奇了怪了,怎么哥哥长得人模狗样的,弟弟倒脾气爆燥的跟个炮仗似的,要不是他俩长得还挺像,我真怀疑他老妈当初是不是给他爸带了个绿…”
“阿诚 !”一声洪亮严肃的声音喝道。
“你乱说什么呢!我大老远都听到你在嚷嚷,吩咐你的事情干完了吗?嘴巴碎的跟个娘儿们似的,叽叽喳喳。自家兄弟的事能乱说吗!你不要命啦。”
“诶呀,叔!叔你怎么来了?”阿诚立马弹起身,松开女人,脸上摆出一幅讨好的笑容迎上去。他轻轻拍拍自己的嘴,认错道:“好好好 ,我多嘴,达叔我错了!这不是好不容易来了个新姑娘,我想显摆显摆嘛。”
阿诚看了眼赵曼,尴尬的转头回来,有些不忿的争辩道:“不过叔,你说咱爷俩好歹也是刀口上舔血过来的;远的不说,就说太子街这块儿——那也不是没见过道上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啊!咱们还用得着怕这两个二八小子吗?”
穿的像个普通参茸铺老板的达叔摇了摇头,心里实在是有些烦他这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侄子,“你就一天到晚扒拉自己那点破事儿吧…城里的地痞流氓就再算坏,又能坏的到哪儿去。顶多就是抢钱,玩女人罢了,杀个人都能抖上半天。一个两个的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你迟早要被你这猪脑子害死……”
“叔,听你这意思那两位少爷还有点儿来历喽?诶,叔您坐,喝口茶先。”男子讨好道。
达叔闷着张脸坐下来:“知道古爷为什么这么看中那两位吗?”
“不就是因为那俩小子长得人模狗样的会来事儿吗,我可听说他哥最近死扒着大小姐献殷勤呢!”阿诚言语间不忿的说道。
达叔摇头道: “对大小姐献殷勤的人什么时候少过,可古爷为什么就看中他了?”
“我怎么知道。”阿诚坦白道。
被他气得达叔脑子一嗡,一拍桌子骂道:“猪脑子就是猪脑子!一团浆糊我靠着你都嫌腥。”
他连珠炮似的讲道: “和他们兄弟一起投靠古爷的那批人里个个都瘦的跟柴火棍似的,偏偏就连里面那个最弱的女人对着你都能凶狠的跟只恶狗似的。你还在哪里见过这种人,啊?”
达叔看着摸不着头脑的阿诚一叹,坐了下来。
老人冰冷荒凉的声音传来,激起了阿诚一身冷汗:“南面儿的边境荒山里,死人堆里养大的伢子。”老人一顿,继续道,“那种地方爬出来的——就是个娃娃你也得给我避着走!”
“好好,我不说,我供着他,以后他就是我祖宗行吧!阿诚赔着笑脸承诺道。
达叔没有说出口的是,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完全搞清楚作为华侨首领之一的古爷为什么会收留那十几个没有身份,更没什么钱财傍身的老弱病残。
前段时间柬越边境的巡逻刚放松,就有好几股难民涌了过来。他们为口吃的,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干,每天挤在工厂里埋头苦干,活得跟窝老鼠似的,不见天日。可最后能留在这座城里的却依然屈指可数。
大多数人都像被厌弃的老鼠一样,在压榨完他们劳力后被赶了回去,死在那地雷遍布,沼气毒瘴笼罩的密林之下,遍地尸骸、白骨累累。
能从那种地方走出来的
——不是鬼,就是妖。
古色古香的阁楼下,倒映着昏黄的月色,被他们谈论的两人结束了手上的活计,一前一后,相伴回到了两人的住所。房间很小,也很窄,但好歹有瓦遮头、有门挡风,也不算太破烂。
戴着细框眼镜的温润男人躺在竹榻上闭目养神,另一边,与他相比更为俊美年幼也更为凶狠不羁的少年正手忙脚乱的弯着腰,用脸盆里的水洗头。
“你今天冲动了,小桑。这里不比原来的地方,那是客人,手段不能太毒辣。”他轻轻嘱咐道。张开眼看到男孩毫无章法的洗头方式皱了皱眉,起身走过去。
他接过水盆里的杯子,一勺勺的把热水浇在男孩头上,还帮他打上细细的肥皂泡沫。
“知道了,哥。我下次会注意的,”男孩眯着眼睛回答,一不小心笑开了眼,被肥皂水一激,又立马赶紧闭上:“疼!”
南陵一撇,又心疼又好笑地帮他洗眼睛:“还疼吗?”
闻着他身上那股始终不散,不知名的花木香气,男孩鼻子一抽,眼睛发涩道:“不疼,就是眼睛有点酸,我缓缓就好。”
“为什么不去浴室洗头?”南陵问道。
男孩一愣,眼里的光一暗,过了片刻后他才答道:“人太多,我不喜欢。哥,你知道的,我不喜别人离我太近……是我吵到你了吗,那我下次可以出去洗!”
南陵被他问得一怔,脸上那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散了。
“小桑,我没嫌弃你。我们已经逃出来了,以后也不会再回到那个地方。所以以前的事就忘了吧。相信我,我们在这里会有一个新开始!”
他用毛巾仔细擦拭弟弟的湿发安慰道:“这次的事让你一个人去是我太心急了。”
“没事,不把东西带回来,古爷又怎么会肯让我们留下呢!”南桑被毛巾捂的发痒,打了个冷颤道:“哥,你最近还好吗?”
南陵自信地答道:“古爷很信任我,他想让我去接手一盘生意,只是他底下的那些老人有点不安分罢了。”
“呵!那群废物。”男孩冷笑道。
南陵利落的帮他擦干头发,俯身拿梳子时忽然从男孩衣服底下看到了用绷带层层包住的渗红痕迹,脸上一垮: “你身上有伤?”
男孩笑容一紧,慌乱地答道:“没伤着!当时有点混乱,被那个一路跟着我们的人开枪蹭了一下。”
南陵眉头一皱,不容拒绝地把男孩领到榻上,尽可能轻柔地把被浸湿的绷带缓缓撕开,可还是带起了一片沾黏不离的血肉。
“嘶—疼哥,你轻点!”
“伤口发炎了,要重新包扎。”
男孩一慌,问:“哥,我没事吧?我不想去医院。”
他拍了拍弟弟的肩膀笑道:“现在知道后怕了?不用担心,没有化脓,等会吃点药就好。”
男孩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少年为他上药、包扎,再没有比此刻更能让他觉得安心,幸福。
“对了!哥你猜我在那个家伙的老窝找到什么?”男孩突然翻身一嚷,兴奋地爬到床尾翻出来一个不起眼的绒布小盒。
小盒里躺着一只耀眼夺目,璀璨无比的火玛瑙耳铛。
—就像团明火一样,灼灼其华。
“好看吗?可惜只有一只,送不出手。”男孩感叹道。
“你想送谁?小桑也有喜欢的人了?也是,我们家小桑可是出落的越来越显眼了!”南陵调侃道。
“不是,我想送……”男孩张口结舌,到了嘴边的话又堵回嗓子眼里。他自暴自弃地低头埋在被子里含糊道:“我想自己戴不成嘛?多好看啊……”
窄小的房间里没有风扇,只有西面的窗子上偷偷开了个小口,夏日虫鸣声响的晚上,微风轻轻拂过,撩起了白色蚊帐上的阵阵涟漪,在黑暗中跌宕起伏,忽上忽下。
“你想过吗?哥,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吗?”男孩的眼神清澈明亮,没有半点杂质,仿佛白天那个徘徊在曼谷街头,带着满身血腥气的少年暴徒只是个迷离幻影。
“小桑,我们会做人上人
——我再也不会逃了。”
“哥,不管以后怎样,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对吧?”男孩的眼皮变得越来越沉重,他在半梦半醒间迫切地追问道。
南陵脸上笑容一敛,垂目安抚道:“你是我弟弟,我们当然会在一起。”
男孩终于放下心来,沉入梦乡,他想:是啊,我是你弟弟,是你在这世上唯一仅存,血脉相连的亲人。
所以我们从出生那刻就注定要
———一脉相连、生死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