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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瞳×玻璃×真假 ...
火红眼,被誉为世界七大美色之一。
其红艳如鲜血,又宛若熊熊烈火,据说与火红眼对视时会被对方夺走灵魂,是不详之物,却因为其美色而闻名于世。
实际上,火红眼就是一个名为窟卢塔族的少数民族独有的基因而导致的瞳色变异。
我拍掉侠客伸过来的手,拿起最后一个炸虾吃了下去,看他想吃又吃不到的样子,我感觉炸虾更美味了。侠客转而端起汤碗,随口一问:“那你承认火红眼是最好看的眼睛吗?”
“这个要怎么说呢?审美标准毕竟是少数人制定,大众效仿,我也不好说什么。不过我因为工作原因见过一对泡在器皿里的火红眼,据说成色不错。”一手托着腮,我开始回忆起那对眼睛的样子,似乎是哪个赏金猎人从罪犯手里意外获得的。
当时还在协会里引起轰动了呢,好多人特意找借口上楼一睹其风采。
“怎么样?”少年问。
“就是红色的眼睛啊。”我转身看向低着头的少年,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和玻璃珠似的——”
“比你的差远了。”侠客抬头说道。
呵,我心里直接开嘲,小伙子还是太年轻了。
这种程度还是再练个几年吧。
我伸出手,对着小伙子比了比,道:“嗯,刚好一米八,看来你的2B纯度还不是很高。”及时送医的话还有救。
侠客听了想摔碗。
天知道要不是这个女人是猎人协会的公务员,而且有个疯子一样的上司,他早就想让她社会性死亡了。反正她只要不上班就可以足不出户,有食物就可以宅到死。
想了想,我觉得还是应该拿出事实说话,对于这种社会经验不足的小年轻来说,还是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你在这等我一下。”
哒哒哒,我跑出房间,用钥匙开了隔壁公寓,也就是我家的门,从杂物间里东翻西找,终于在一个柜子里找到了当年心血来潮时做的作品。用袖子擦掉玻璃罐上的灰尘,我看着里面血红的球体,发觉自己没有任何怀念的感觉。
喜新厌旧真的是人类的本能啊。
又缅怀了一会儿我中二的童年时期,我抱着两个罐子回到了隔壁客厅。
“碗我洗好了……”声音倏地停下。
沉默。
无言。
沉默是今晚的客厅。
侠客在看到火红眼的一瞬间就警觉了。天线被藏在指间,他慢慢靠近格林,问道:“你真去私吞公款了?!”居然敢私藏火红眼,看来他这位天天喊“世界真可怕,我要宅在家”的网友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上亿的宝物说贪就贪。
我很冷漠,看看,这就是男人。他吃你的饭,用你的碗,睡你的席子,最后还是会倒打一耙。别看人家不到二十岁还是个娃娃脸,心已经脏了。
所以还是纸片人最好。
“麻烦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 把玻璃罐塞到侠客怀里,我径直去厨房拿了盒牛奶开始喝起来。先消个火。
看着眼前泡在液体中的红色眼球,闻着熟悉的福尔马林的味道,侠客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这不是火红眼是什么!那诡异的血红色和淡淡的死气,是只有从活生生的□□上挖下来的眼球才有的美感。
这人是喜欢上了眼珠子吗?这个念头突然闪现在我脑海里,又因为侠客的行为而被单方面敲定了。
“你看够了吗?”我坐在沙发上问道。
侠客点点头,道:“收拾收拾东西走吧,我们去黑市上卖了它。”销完赃,他们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到时候……
这小伙子到底什么毛病?
听不懂人话是吧?
“侠——客——”我故意放缓了速度,吸引住了他的注意力,随之给他一个重击,“这对火红眼是假的,是我以前的手工作品。”
在这个世界上能骗到侠客的人已经不多了,除去极少数的妖孽,比如自家团长什么的,侠客自认为自己还算博学多才,眼光独到,以至于现在他真的很难堪。
他的目前的邻居兼一年半的网友——格林·卡帕多西亚小姐,正在他面前拧开那玻璃罐,用筷子夹出其中价值上亿的的红色眼球,用餐巾纸擦了擦,就丢给了他。
这是假货。
见过真正的火红眼的侠客终于意识到了格林说的是真话,这是伪造的火红眼,起码这个眼球是人造的。巩膜应该是树脂一类的软体胶状物铸成;里面的玻璃体摸上去像是真的玻璃做的;虹膜貌似是用丝线编制而成……
不论如何,侠客立马断定,这个眼球作为艺术品的价值直逼火红眼的价格,甚至可能因为物以稀为贵的道理而超出。
“你喜欢吗?那就送你了。”
“啊?”侠客表示自己并不是什么追求非主流的叛逆少年,“你怎么觉得我会喜欢这个?”只有团长那种文艺青年才会喜欢华而不实的艺术品,说起来这个假的火红眼他应该挺感兴趣的。
我真的觉得,侠客除了脸,身上哪一点都不合主流,谁见过红色无袖上衣配红色布鞋,还搭浅色裤子!真的是可以上教科书的失败案例。
这样一想,我身边有不少男人是只有脸长得可以的类型呢。真是棒棒。他们害我想人设的时候不得不去图书馆,一边翻杂志补充时尚知识,一边画图记录衣着搭配。
作为一个剧本娘,这不应该是我承受的痛苦。
就在我斟酌语句时,侠客一转话题,问道:“你这是怎么做的?”
“吹出来的。”
真的,我没骗人。
我那矛盾的要死的老爹是个玻璃匠人,据说年轻时是村里最有天赋的一个,早早就被送去了镇上学艺,然后认识了身为镇花的我妈。
他靠着甜言蜜语和吹玻璃的技术娶到了她,生下了我。接着他们离婚,然后一个病死一个在地震中遇难。抛去结局,这是个堪称经典的三流爱情故事,但总比只靠着温柔就开后宫的男人最终享受齐人之福要好。这可能就是现实的魅力。
靠着家传的手艺,我可是很有底气的。
“你不要小看我们手工宅好不好!”我们可是和技术宅并驾齐驱的稀有宅。出货率超低的!
“行行行,能做出一对真假难辨的火红眼来,你真的很棒。”侠客敷衍的态度就像海上的指明塔。
不过我还是大度地原谅了他,并指出了他的错误。
“还有一颗火红眼是‘真的’哦。”是真的从□□上挖出来的。
不过是猪眼啦!
菜场就有卖,甚至有时候摊主会白给。
……
盯着据说是猪眼的“火红眼”,侠客脑内自动开始将其与团长手里的一对进行对比。
而他残忍地发现——没有区别。
抛开个体差异不说,它是真正的、能够被黑市定义为火红眼的造物。
和玻璃质的眼球不一样,即使拿出来看,在它身上也有一种生命从生到死的厚重感。
侠客无法区分其真假,他偷偷用天线勾取了一丝眼球上的组织,然后用看疯子的眼神看向格林。
“呃……格林,你到底是什么人?”正常的秘书可不会有这种物品;正常的手工宅可不能仿制出以假乱真的火红眼;就像正常的游戏爱好者是不会用古代遗迹里的文字来给游戏主题曲填词。
要是格林能听到他的心声,一定会想办法在网络上接发他歧视死宅!捍卫所有用爱发电的行为!
我是谁?真是个好问题,要是条件允许,我想给侠客讲一晚上的“如何为人处世”,可惜睡眠最重要,我已经缺觉很久了,都怪那个天杀的心理扭曲的变态。
打了个哈欠,我开始困了,于是和侠客道别:“就是一打工的。今天我要早睡,有事你明天找我,东西就先放你这了。晚安。”一连串的话,没给侠客下手的机会。
最后一声晚安是从门外传来的,他能听到格林回自己公寓后锁门的声音,确定她是真去睡觉了。
那么,现在应该怎么处理“火红眼”呢?团长只要求先找火红眼的相关资料,可没说遇到这种盗版应该怎么办。
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时间显示还不到晚上八点。
那么,给他打个电话吧。
二号谷子:和纸吧唧。居然已经有三个人收藏了orz。你们到底是怎么找到这篇文的……总之感谢收藏!祝大家新的一天开心快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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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红瞳×玻璃×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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