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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就这个创造力来说,这个天泡是个上品,而越是上乘的东西,越是充满了越多的未知危险。林殷是个看重家庭和家人的人,陆蓬猜想:林殷是不是把他的小女友当成了家人如果是这样,那么就说得通为何他不顾危险要去找她。
让陆蓬更感兴趣的并不是为爱不惧生死的决意的林殷,而是那个天泡。拥有强大能力的天泡接下来将会如何安排林殷的家庭生活?
林家,美人林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学霸林尽早年出国与家人不亲不热,林爸爸更甚,三五年不回家一次,林殷嘛,就是个一言难尽的孩子……
陆蓬脑袋一阵发疼,自个掐了把眉心,直觉事情绝不是那么简单,他似乎忽视了某些重要的信息,他在外面的真实世界里感到幻境里隐约有个让人不自在的人。他之前在林殷身上安装了一个天眼,可以观察到一部分林殷在幻境里的状况,但由于这是个半成品,所以它能力有限并且还会时常闹脾气来个抗议罢工,与回收废品只差一个陆蓬的容忍度。
天泡将会如何演绎这个“支离破碎的温馨家”?
想到这里,陆蓬闭上了眼睛,仿佛在努力想像一个温馨家或者一个家应该是怎么样的。
他的手依旧是娴熟地在白猫身上揩油水,昏昏欲睡的白猫表现得温顺至极,乍一看还让人能感觉得出来,它似乎……很享受。
这只白猫有一双红色的眼睛,跟林殷的“砖头”很像,像一个模子出来的人工品一样,不同的是性格。白猫偏妖孽媚艳的娇花货色,而林砖头则是高冷冰霜、走起路来自带仙气的类型。
仙气萦绕的林砖头此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炸鱼,还不时抬起头来“喵”一声,盯着那个皮肤晒得黑黝黝的高高壮壮的男人。
男人听到它欲求不满地抱怨,低下身子去温柔地摸摸它的头,嘴里温柔地安抚:“听话,你还小,不能吃这么多的。嗯真的还要吗?那么就只能吃一小块哦!”说罢,男人在橱柜里夹出一小块鱼肉,那是林殷几天前特地为某人炸好屯着的。而如今,林家三少堂而皇之把许久未回家、几乎可以上街贴寻人告示的对象的某人的魂勾了个干干净净,某人着了魔一样宠爱地往它的日常零食里加多了一块金灿灿的炸鱼肉。
“爸,你就这样拿着我辛辛苦苦炸的鱼喂这个妖艳货借花也不看看献的什么佛,你等着明天跪舔这只过河拆桥的死猫吧!”林殷无奈地从客厅转进厨房,抓了个现行,并准确地预言了这位多年不回家的林爸爸的未来一周的生活走向。
“哎,说什么呢!这是你弟,不能出去玩也没有其他的母猫作伴,它不像两个哥哥都有朋友呼朋引伴一趟鬼混,它有多寂寞啊!我不疼它谁疼”林爸爸说得还颇有道理。
“得,让我妈知道了她老人家还不如一只猫,你就等着睡一辈子的书房吧!到那时你是妻儿尽失啊!”林殷悠悠说着,突然看到谁走过来似的,神速板直板直地站着,下一刻就向长官打报告一样大喊:“哎,妈?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倏地一下,林爸爸立马关好橱柜,转过身去企图用身躯挡住罪证——在他身后安安稳稳、慢条斯理吃鱼肉的林砖头。
他四只眼睛四处搜索,没有发现目标,只看到儿子笑得猛烈抖动肩膀,明白过来自己被这种三脚猫的骗术糊弄了,推了推眼镜,装装样子责怪:“没大没小,连爸爸都骗!”
吵吵闹闹的厨房隔壁是书房,林尽在安静地看书,突然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发送人:李丝丝。
他听到心脏狂跳声,脸上开始变得热乎热乎的,眼角温柔的笑意也快要藏不住了。
手机屏幕里弹出一个短信对话框,李丝丝字样下方显示了寥寥几字:我愿意。
林钱两家年轻人的连理事就这样订下来了:在周四正好林家难得的全员到齐的这个日子里,婚礼的日子和地点在四个家长的合力下都商讨了个遍,最后敲定了最近一个好日子和一个价格和场地都漂漂亮亮的酒店。
钱丝丝是一个可爱甜美的女孩子,由于是钱家独女,从小得父母和八方亲戚娇宠,加上是个热心好动的邻居,邻里的人家都很喜爱这个女孩。
如此优秀的别人家孩子偏偏喜欢一个性格古怪的大天才,外人看来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但实质上林妈妈是为了这对小年轻操碎了心,生怕这个预定的未来儿媳妇被儿子的冷淡消磨殆尽,心死之后便与林尽划清界线,不相往来。
在一旁看李家女娃娃每天抱着好吃好玩的进进出出自个家门,又失望不舍地离开,凡吃的玩的都一并入了弟弟林殷口袋,心痛得林妈妈多想把这个大儿子一巴掌扇回娘胎,回炉重造。
驴脑袋的林尽终于开窍,在美人耐心还没尽失之前突然打了个滑脚回头表白,然后两人的关系一直腻歪腻歪的。
林钱两家本来就有意要联姻,两个青年男女又郎情妾意的,所以订婚的事情走得比流水清风还要顺利。
但是林殷却觉得有什么漏了,这几天他心神不宁的,眼皮也有的没的在跳。林殷本人认为自己生活作息规律,并不熬夜辛苦干什么世界大事,因此身体理应不会出现这种健康警报。但是每天心不在焉、六神无主到底是为什么?貌似应该紧张的不是他,而是林大哥吧
这天,同学戴晓理的电话过来大闹一番了,还特别不要脸:“听说你哥要结婚了是和李丝丝师姐吗?哎,恭喜啊!什么时候办酒席啊?老同学去祝贺欢迎吗?”
这么不请自来,可以拒绝吗?
林殷尽量让自己回答得有礼貌:“可以啊,欢迎欢迎。”
那边戴晓理又说话了:“哎,你和程诚渝怎么样了?哎呀,都是老同学了,就不要计较了,他也不是故意的。”
林殷努力回想同学会那天晚上的情形,十分模糊,好像程诚渝拉着他说了什么多,这个平日里惜字如金的学霸拉着他,给他讲了一晚上的程妈妈,重复得林殷都觉得自己可以倒背如流。
程诚渝的声音如复读机播放键按下,一下子就回响在脑袋里:
“我们家的男孩子从来不为女孩子流泪,只为女孩子流血!”
“以后出去别叫我妈妈,叫我蒙小姐,程先生。”
程妈妈好像是叫蒙稼轩,那个时候,醉得走路七歪八倒的程诚渝很流氓地要林殷记住这个名字,林殷总觉得个中有些缘由,但抓破脑袋也不能的出个所以然的答案,于是乎就扔下了。
林殷赶忙回问戴晓理:“我怎么程诚渝了?”
戴晓理在那边一听,立马开启了解说小马达:“哎呀,你怎么这样,不行啊,人家可是把你当哥儿们,当朋友了,家底都告诉你了。他以前是多高冷的学霸啊,经你调教后,那天晚上倾吐心声时,他那可是哭得像个小孩子……”
“等等,什么调教?不要把我跟他的关系说得那么……”林殷觉得“调教”这个词,色彩明显感觉不好。
“好好好,知道知道,反正都一个意思。你跟他那么好,那天晚上他吐你身上,还差点打了你,你不要怪他……”戴晓理还在滔滔不绝地说,林殷这边就开始追忆了,记忆中似乎有这么模糊的一段。鉴于那天晚上林殷也喝了酒,记忆变得模糊也是情有可原,不过他倒是记得戴晓理主动提出送醉猫打人狂回酒店,离开前还嘱咐了林殷一句话。
顺着记忆,林殷可以慢慢地回想起那一晚发生的更多事情,有五彩斑斓的霓虹灯和一个站在灯下的女孩,她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眼里能映出一片熠熠生辉的星空。她背着浅色单肩包笑着跟他谈论很多的事情,声音很好听却飞快地消散在记忆的街道里,但很多时候她是静静微笑着听林殷讲话,但凡她一开口评论,林殷就会呼之欲出一个名字……白小白。
白小白,你去哪里了?
林殷觉得自己想得太远了,然后把思绪的火车头拧了回来,继续回到电话里去:“我不怪他,那天早上我也给他电话了,他一直到道歉,让他别在意。”
“那就好,我是怕他想不开,你看啊,他多好的一个人才啊,有什么差错都是这个世界的损失!没事就好,他为了这事,特意推迟了出国的时间,到时候我们都去送送他吧!就,下周六嘛!”
“唉,不行啊,我在学校,去不了啊!”
“请个假嘛,人一走了就再也见不到了。”那边似乎在哀求。
“我看看吧,没事的话就去。”林殷见似乎是最不掉了的。
放下手机后,坐在不远处看报的林尽就问了:“怎么了?有难事?”
难怪林尽会问,因为林殷接了电话之后就是一副难为情的脸。
“哥,如果是一个不熟悉的同学要离开了,是很久都见不了面的那种,你会去送他吗?”林殷问。
“怎么这样问有时间还是去吧!人家都提出来了的话就去啊!”林尽微笑着回答。
“怎么还有什么要考虑的时间的问题吗?”林尽看见弟弟仍然在苦恼,于是打算再开导开导这个纯真的弟弟。
“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最近总是没有由来地感到对很多事情感到疑虑……可能是我最近没有休息好吧!”林殷说。
“小殷,你是不是有什么烦恼事”林尽把大腿上的报纸对折好放在一旁,语气温柔关切地问。
“哥,其实我有女朋友了,”林殷笨拙地吐露自己的心声,林尽有点吃惊,有点没想到前几天还在遮遮掩掩的弟弟突然就坦诚了,虽然行为扭捏,但是坦诚态度端正,也可喜可贺。然后他听到了接下来更加惊讶的一句,“她消失了,可能是被泡泡吞噬了。”
天泡在普通短暂的十多年里就变得让人像习惯一万年来东升西落的太阳一样平常,在听到这种“自然现象”能把人吞噬这样脑洞大开的言论,林尽觉得有一丝好笑,但尽量把脸都绷直了,表现得自己并没有在嘲笑这种想法:“小殷,不要脑洞大开。”
“哥,我没有……”林殷低下头,同时觉得自己做错了一件事情,在接收到林尽的反应之后,他大概是觉得自己把这件原本就荒谬的事情讲给别人听就是一件蠢事。
“好啦,你是太累了吧!”林尽看出了弟弟的窘迫,于是贴心地为他找了个台阶下。
“我想是的……”林殷心不在焉地回答,在心底他不禁疑问:是我的脑子不好用了吗?怎么会相信泡泡吞噬人这一说法?但是……到底是谁把这种胡话告诉我的呢?而我还信她信得十足十了?
作者:......没什么说的,就日常出来说说话,混个熟脸吧!
生活啊,多麽么美好!快码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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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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