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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序
如果我还能再为你唱一首歌,如果你还愿意再听的话,我一定会躲在你身后的某个角落里,温柔又坚定地唱完梁静茹的《属于》。如果你顺着声音来找我,那我就嚎啕大哭地跟你回去;如果你始终都没有回头,那我就朝着你远行的反方向,满眼笑意地跟我自己回去。
我不知道我有机会说哪句话:
走吧,别再丢下我啦。
走吧,别再丢下自己啦。
无论熬过了多少难以忍受的漫漫黑夜,无论有过多少心灰意冷的瞬间,我都不希望这个如果变成现实。可我更害怕连这个“如果”他都没有给我。
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的自己,我还是很佩服自己的勇气,也很感谢最终他还是给了我这个“如果”。
在人群密集的火车站,在他轻松自在地边打游戏边候车时,我就在不远处,扯开了嗓子唱完了那首歌,一点也不温柔,一点也不坚定。我尽量去逃避那些或者诧异、或者鄙视的目光。而我所寻找的目光也如愿以偿地停留在了我身上。他应该是愣住了吧,他没有想到我会来吧。
他竟然放下了手中的游戏,朝我走过来。我还没有开口,他就拥抱住了我。我第一次觉得他的拥抱这么冰冷,这么束缚,就好像是两具被别人强行绑在一起的尸体。
“你不用问的,我会想你的。”
这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我无从得知他是不是在骗我,我只知道这句话对我来说,不是我想要的。
后来我就自己回去了,说好的满眼笑意也是真的做到了,朝着他的世界的另一边,去拥抱温暖的自己。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温暖,凉薄这个词与我毫无关系。至少在那天,在走完回去的那条路以前,我都是那么认为的。
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这首《属于》下载了又删除,删除了又下载。五年后的同学聚会上,不知道是谁给我点了这首歌,让我独唱。我的眼角都要脱落了,都没能瞟到他投来的目光,连五年前那个冰冷的目光都没有了。他没有主动过来和我说一句话,像是刻意的避开我。我只是觉得好笑。可惜最后还是没能躲过同学们的起哄,也怪我自己点了一首《连名带姓》。他在起哄声中没有一点尴尬,反而顺着他们开始侃侃而谈,我想听又不敢听,不过就是一些我和他的青春期的绯闻。大家都喜欢刺激和八卦,他当然会满足这些久久未曾谋面的老友。
只是他仍没有过来,和在一旁尴尬的我说一句话。
他还是这样,取悦全世界,也不愿意去取悦我。
或者说,用我去取悦全世界。
后来我注意到他一直在喝酒。以前他从来不喝的,至少在我的记忆里,他都只是在我旁边玩他自己的手机,等我喝多了再把我送回去。他一开始越喝越兴奋,后来越喝越沉默。
我没有办法不注意到,他捂着嘴巴跑了出去。而我也趁大家不注意,跟着溜了出去。
我真的没有想到,他躲在厕所门后,满脸通红地扶着墙壁,在看见我以后对着我搔首弄姿。他见我没有反应,把我拉进一个隔间,我呆呆的没有挣扎,顺着他过去,途中他几次险些跌倒,都倒在了我的怀里,我满眼无神地将他用力扶起。是真比五年前瘦了很多。
他锁上隔间的小门,开始咯咯咯地对着我傻笑。这一点也是真的没有变,笑起来还是这么蠢,这么丑。
“我就……就知道……知道你会来的!咯咯……咯”
他突然猛地将我扑在了门上,我吓了一跳,满脑子都在想,门要是坏了,我肯定会摔的很疼吧。
“咯咯……咯咯咯咯……”
“你想看……咯咯……是吗……咯咯咯咯……你是不是想看我……”
“我知道……老子知道你想咯”
他毫无预兆地吐了我一身。
之后笑着把我推到一边,打开了锁,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
我特么的真的希望,我没有听到他离开前小声的说的那句:
死变态。
可我没有听到的,只是他走出厕所后,带着哭腔说的那句:
我也喜欢你。
我看着满身的污渍,杂夹着一股浓烈的酒味和食物经过胃酸浸泡的酸臭味,隔间的门还是开着的,如果现在有一个人进来上厕所,看见我此刻狼狈又兴奋地样子,一定会以为我在吃屎吧,那个人也会笑话我是个变态吧。
我的兴奋,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得到了救赎和解脱。五年来的想念,都在那句话里,变成了令人作呕的刺鼻气味,在空气中弥散开来。我真想去品尝一下这一身的污秽,品尝一下我喜欢的人,他身体里的味道。
但我如同他一般,就毫无征兆的吐了一地。
这个样子也就没有办继续去聚会了。我掏出手机,两手略微颤抖,给顾言发了几条微信,让她来男厕给我送衣服。
顾言什么也没问,回复了一个“哦”。
没过几分钟,她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我透过缝隙看到一个人影,在男厕的门口鬼鬼祟祟的来回踱步。
我拉开门,接过她手里的衣服,还没等她的骂骂咧咧结束,就重重的关上了门开始换衣服。
真恶心啊。应该快和我一样恶心了吧。
“你还想他呢?”顾言一边喝着手里的奶茶,一边对着我问。
我笑了笑,一时间承认也不是,否认也不是。我不动声色地低下头,把玩着手里的刀叉,对着眼前的一碟牛排,挑逗性地在上面划拉划拉。我一点也不想吃它,可是我也舍不得丢弃它,更不明白一开始我为什么要点它。
我看着这碟牛排,仿佛看到了被他宰割的我自己。不能说这些挑逗性的划拉划出了多骇人的伤口,可是这些疤痕今生今世永不痊愈。划时不紧不慢,划后不深不浅,施加者毫无波澜,承受者百般心酸。
这家餐厅五年前就在,那个时候,我经常拉着他来陪我喝酒。一开始他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爱喝酒,总是问我我也敷衍带过。后来有天我喝多了,爬上餐桌亲了他一口,他手机都吓得丢了出去。事后听他说起,我就不要脸地问他能不能在亲一口。后来他再也不问了。陪我来时也不会再坐在我的对面,而是坐在我旁边,像是期待着什么事情发生,又像是我们心照不宣地达成一种共识,有些东西可以去做,但不能去说。
“你还记得吗,那个时候我们三个也经常在这里打扑克。周末的下午,蹭空调蹭wifi……”
我当然记得了。
有些事情我永远也忘不了,也永远不可能沉淀在心底。它们一遍又一遍地来搅乱我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充斥着我单薄的灵魂。在我清秀的外表下,所有的歇斯底里一触即发,我每一天都痛苦,都不甘,都带着怨恨和疲倦在曲折的道路上跌跌撞撞。
总是会有一些人想来扶我。
就像是老旧的彩电里,丢失了信号,出现一圈圈的灰色斑点和黑白格子,但会时不时跳出一些彩色画面,最后又回归于黯淡。
我很喜欢他一脸严肃的问我:“上官暻,喜欢就像是一场赌博,你觉得你能赢得了我吗?”
这个叫的林子涵人真是恬不知耻。
可又恰是这份恬不知耻,虚构了老旧彩电里那一幅幅转瞬即逝的彩色画面,让我一次次短暂地这比住那些不见天日的荒唐岁月。
第一章
七年前,我因为家庭的变故,读完高一后,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寄宿在一所三流中学。我有点害怕,也有点不甘,可能是因为骨子里就有一种傲气,做什么事情都不想输给别人,在考高中这一点上,我也没有让我妈妈和我后爸失望。所以来到这样一个环境,我的心理落差可想而知。
但是我没有选择的权利。因为我曾经信任的人不够爱我。直到如今我依然恨她,也恨我自己。
刚来到这里时,我做什么都小心翼翼,我畏惧得罪任何一个人,因为我背后没有坚强的护盾,我只有自己。我独来独往,沉默寡言,用着微薄的生活费去维持我单调的生活。平静下,透露着一种深深的无力和绝望。可我不愿认输,一个学期过去,我的成绩全校第一,并遥遥领先第二名。从此躲在角落里的我就一战成名,即使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也仍有热爱学习的同学,我开始交到一些新朋友。
每当我回忆起这段时光,倒也挺满足,在我苍白的人生里,竟然也有如此拼尽全力去变得强大的片段。
此一时彼一时,也不能说如今的麻木,就一无是处。
顾言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她的个子比较大,扎着一束简单的马尾,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她和我总有说不完的话,每次我们待在一块学习时,就互相监督,动力十足。
后来她陪了我很久很久,很久很久,直到我完全长大,直到我真的披金带甲。
我还是要很骄傲地说,可能就是因为我太耀眼,而被一些不学无术的小混混给盯上了。我因为有一些营养不良,比较瘦弱,不过这并没有影响我的清秀的容貌,反而因此更惹人怜爱。追求我的女孩子不在少数,仰慕我的爱学习者也不计其数。
终于有一天,两个邋里邋遢、模样可憎的小痞子在放学后把我拦在了厕所,我知道自己惨了。我不是他们的对手,也就丝毫没有抗争。不过就是一顿暴揍吧,我咬了咬牙,身体还是不由得略略发抖。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嬉皮笑脸地让我脱裤子。我很狐疑地看向他们,不明白他们是想怎么整我。
其中一个见我没有反应,舔了舔嘴唇,撸起了袖子,就向我走近。我感受到一种从未拥有过的恐惧,它不断地侵蚀着我的大脑,让我无法做出任何思考和回应。
可七年后的我,已经不知道是该感谢还是该憎恨,这个时候来上厕所的那个人了。
他听见了里面的动静,嘶吼着冲我们这大喊了一声:
草,是不是又是你们两个,滚啊
我面前的两个小混混吓得一哆嗦,颤抖地吐出了一个名字:林子涵。我呆呆的站在原地,看着他们慌张地跑出去。
门外的人走进来,嘴角温柔地微微一笑,大力地拥抱住了我:“别怕,别怕,他们走了。你就是上官暻对吗,还真是小小的一只哈哈……”
“林……林子……子涵”我鬼使神差的也抱住了他,吞吞吐吐地说出这三个字后,就忍不住失声痛哭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当时是因为什么在哭。
可能只是单纯地因为,很多年都没有人这么温暖地抱过我了吧。
哈喽,这部作品将以第一人称视角展开叙述,采取插叙的行文方式,还原主人公敢爱敢恨却又无可奈何的辛酸人生。整个故事的基调将会略有阴暗,但我希望把它写成一部现实向的同志文学。对于每一个喜欢这个故事的读者,我都非常感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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