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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31 章 ...

  •   我找瞿曲出来吃晚饭。
      “我可是撇下老公孩子出来的,我这么抛家舍业的,预备怎么感谢我呀?”瞿曲笑嘻嘻揽过我的肩膀。
      “对呀,所以请你吃饭喝酒啊!”我一脸嬉皮笑脸。
      “真是要了老命了,又来这套,好像我还占了多大便宜似的。”瞿曲嘴上这么说,但很自觉地给自己满了一杯,“来吧,既然我好不容易出来了,那是不是一醉方休啊!”
      “谁要跟你一醉方休,谁能喝得过你!”其实说起喝酒,瞿曲甩我几条街,她是真的厉害,我只是嘴馋。因为克制和没有量,工作的时候我不喝酒,偶尔在家里喝酒或者和一群朋友也是浅尝辄止,时刻保持清醒和风度,只有和瞿曲或是辛筱语在一起,我才是放松的,放心的。
      一向善于管我的瞿曲这次没有阻止我,我一边喝一边听到老曲在旁边“啪啦啪啦”地抱怨个不停,因为我的缘故,她对陶誉非很不爽。有时候冷静地想,我也觉得陶誉非很坏,我对他念念不忘,也不能说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他挑逗了我的心,却又不肯将它拿走。
      但是这一次,我想是时候逼自己把他从我心里赶走了。只要他住在我心里一天,其他人就永远没法走进,而我的心就永远无法安静地跳动。突然,餐厅里的播放机唱起了温岚的歌:“我说再见了,亲爱的陌生人,这一段旅程,是我们回忆的重温......一个温暖眼神,两个微笑单纯,不必去追问谁爱谁比较深。”我突然就哭了,好像有很多感动。
      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太久。真的太久。
      真是酒壮怂人胆,趁着微醺的醉意,我发信息跟他说:“再见了,也许我要跟愿意永远骑车载我的人在一起了。因为年轻没有那么多十年,但是你拿走了我最好的时光。再见了。”可是说出再见的时候,内心仿佛有一只利爪残忍地将最重要的一部分掏空,留下血淋淋的外壳。很痛。就像我的心里已经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却要在它蓬勃茂盛的时候连根拔除,那种抽搐,撕扯,原来便是这种感觉。
      我无数次觉得陶誉非就像我心里的一个妖孽,时不时出现,时不时把我内心最深处的东西唤醒,然后在将我置之死地的那一瞬,又消失不见。剩下我独自慢慢愈合。在眼看痊愈之时,忽而再现,周而复始。也像是把我心上的伤口撕开,长好,再撕开,再长好,再撕开……
      是我没有办法再等了,青春年少真的没有几个十年。是你,拿走了我最好的时光。
      爱情,就正如我很爱的那首《Red》,
      “Losing him is blue like I’ve never know
      Missing is like dark grey all alone
      Forgetting him was black trying to know somebody you never met
      But loving him was red.”
      青春如梦,白云苍狗。我能赠他的,只有身后这段永不回头的青春和这抹永不褪色的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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