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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节 ...

  •   江湖人都知道一句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成年人也知道凡事总有例外,如果你练半辈子快剑快刀,等到终于有一天和人比武的时候,对方打童子功开始就练的太极,你也只能算得上是命背不能怨社会。
      所幸,任逸和钱老酒两个人练的都不是太极。
      任逸眼看着钱老酒停下发懵的一时三刻,电光石火间反应过来,手里的剑远比脑子来的快,等到任逸脑子反应过来的时候,剑已经压在钱老酒的脖子上并且渗出丝丝血迹。
      任逸觉得很抱歉,这不是他想要的,他是想虚晃一招然后给钱老酒陪个不是的,可这么多年练剑,剑法早就成了他骨血的一部分,哪怕毫无意识,剑法本身就已经成为肌肉的记忆。
      任逸为什么是个好杀手,因为人脑会有反射弧,人心会有千千结,可肌肉实在是诚实的让人佩服。肚子饿,肚子就告诉肌肉:\'你该赚钱了\',肌肉得到银子的指令不用通过大脑,直接手起刀落,纹银得手,不排除大方的雇主会给金子。
      任逸在这么多年的锻炼之后,有一身特别美的肌肉,纹理分明,夏天特别招女孩子们的喜欢。肌肉多的人容易出汗,青安城夏天闷热的要命,任逸尤甚,所以夏天他整日一身短打扮,额头的汗珠还是不可抑制的往下滴,汗珠顺着颈子落入松垮的胸襟,总让人相信他如果不杀人,只卖票让小姑娘们来欣赏他流汗,也能赚不少钱。
      当然,他不肯。这简直是青安城小姑娘们求而不得排行榜能排到前三位的事情。
      任逸看到钱老酒脖子上的血,又看了看钱老酒脸上的泪,大惊失色。
      \"钱大哥,钱老爹,您别这样啊,是不是很痛?哎呦喂,这可怎么办是好,我没想划破你脖子的,要不然咱们去前面医馆给你上点儿药吧,你别哭啊,哎呀,你要是不嫌弃就用我的袖子擦擦脸吧。\"任逸收了剑,把袖子举在钱老酒脸前,钱老酒一脸悲愤的不为所动,任逸更急了,只好出此下策。
      \"那要不然你也划我两剑,你看我这身上哪儿合适你划的,你动手吧。\"说着,把袖子收回来,又把剑递上去。
      钱老酒觉得受到了极大的折辱。原先落在青安城开酒馆只是为了摆个德高望重的充满智慧的老者的形象,经历了这样一件事情之后,钱老酒觉得这辈子再也不能离开青安城了,免得被曾经的老友们听闻此事,把他嘲笑的再也抬不起头,遂哭着跑了。
      钱老酒跑的时候,任逸摸了摸兜,本来是准备把前几天攒的银子付给钱老酒,可在兜里摸了半晌,心里默数,发现银子再一次被花的差不多了,既然不够付钱的,那就别客气了,他够伤心的了,别惹得钱老爹更伤心以后不卖酒给他了,下次见面再说吧。
      钱老酒打这天起,把竹林酒馆真的搬进了城边很偏的竹林里,再也不去想有朝一日江湖上会有很重要的人来请他重出江湖,执控大局的事情。
      青安城里没人见过钱老酒出手,只听说他刀使的极快,一刀下去,人瞬间还有意识,眨眨眼才发现自己已经身首异处。任逸与钱老酒这一战,顷刻间传遍大街小巷,事实证明无论哪个朝代传言都非常不可信,说是任逸的剑快到破无可破,钱老酒的刀还没拔出来,任逸的剑已经架在他的脖子上。
      实际上,那天,钱老酒出门太急,根本就没带刀。
      江湖行走和升级打怪一个道理,你打赢的怪越厉害,你的经验值越高,钱自然也越多。从那之后,任逸杀人的价格直线飙升。
      因与钱老酒的渊源,也因任逸觉得钱老酒酿的酒实在好喝,更因竹林酒馆足够僻静,这小酒馆成了任逸约见雇主的良地。
      至于任逸与钱老酒如何从你死我活成为莫逆之交的,这是也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但这故事略长,日后再叙。
      任逸坐在一边喝酒,暗暗思量钱老酒的提示。他方才与钱老酒说的都是暗语,钱老酒不愿意卖酒给他,说明今天的雇主不好惹,恐怕要杀的人也不好杀,钱老酒支离破碎的曲子里说出了这人落座的位置,有几人,功夫如何等简单信息。
      那边钱老酒的曲子还在继续,这边任逸暗自低忖,耳朵被曲子糟践的想捂上,蓦的想起刘明堂说那个叫玲珑的姑娘唱歌极好听,刚才没来得及让她唱两句,真是可惜。她连说话都像是唱歌一样,真是令人称奇,这世上怎么会有声音这么好听的姑娘。
      任逸行走江湖这些年,从未听说有什么功夫可以号令百鸟为自己所用,扶着那姑娘的时候,他用了内力,可那姑娘竟毫无觉察,由此证明,她号令百鸟并非内力所为,而是自成一派的功夫,这就更加奇了。
      江湖上若是有此等功夫,怎么可能不为人所知,不成为众人趋之若鹜的对象。
      用声音杀人他不是没见过,但总要借用一些乐器,而这姑娘的声音却是自己从嗓子里发出来的,声音很微弱,像是通鸟语,若不是他站在她身边,他甚至都不会发觉她在出声。
      这边想着,酒馆里东南角上坐着的一个墨绿色锦袍的男子对身边一个侍从使了个眼色,那侍从微微点头,站起身走到酒馆里零零落落的两三个酒客身边,低语了几句,酒客纷纷离开,酒馆
      的空气立刻凝重起来。
      \"这位可是任公子?\"那侍从走到任逸身边,低语。
      任逸道:\"拿人钱财,忠人之事。哪来这些繁文缛节。\"
      那侍从看了一眼主子,又道:\"听闻任公子大名,我家主子此次行事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只得万分小心,还望公子见谅。\"
      任逸给自己满上一杯酒,道:\"谁杀人都不是闹着玩儿,不相信我就去找别人吧。\"
      \"公子别生气,咱家主子之前说的一百两纹银只是定金,事成之后,还有一百两,\"那侍从顿了顿,道:\"黄金。\"
      任逸万般庆幸,刚才幸亏自己沉得住气没有拂袖离去,一百两黄金只要能到手,未来一阶段的物质生活水平将再度提高一个档次啊。
      俗话说:吾绝不会为五斗米折腰。这话真实在,谁会为了五斗米折腰啊,脑子正常的都不会啊,区区五斗米能吃几顿,你要给五十斗那就是另一个说法了,你要给五百斗那就更要换个说法了。
      想是这么想,但作为一个职业杀手,任逸还是很有职业素养的,面上不动声色,只是喝酒。这些小侍从说什么都算不了数,还是要他家主子说话,三言两语就能搞定的事情,跟这些小侍从要白费半天口舌。
      \"今日要杀之人住在雒阳。\"此话一出,空气陡然降了两度。
      雒阳。当今权贵的聚集地。本朝建都之地。
      看来要杀的是个大人物。
      \"留下名字,你们可以走了。\"任逸又满上一杯酒。
      那侍从垂首立着很是有些尴尬,一看就没见过大世面,跟杀手说话这么啰啰嗦嗦干什么,直入主题一手交钱一手交头的事情,搞得这么复杂,真是与外行人说话心累。
      \"看来此事找任公子确实没错。\"等了半晌,那锦服男子终于开口:\"听闻任公子杀人百无禁忌,我等不远千里跑来果然值得。\"
      跟谁不想有个禁忌似的,说出去也是酷炫狂霸拽,可有杀人禁忌这件事情对于杀手来说完全是用来装逼的,对自身的职业前途并没有什么好处。比如有人不杀老人,有人不杀女人,有人不杀孩子,这就能说明有底线有准则有格调了?当然不能。
      坏人变老了依旧是坏人,女人狠起来绝对甚于男人,孩子讨厌起来不亚于一只熊的杀伤力。
      说了这么多,归根究底,以杀人为职业的任逸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只能努力抢占市场,省的饿肚子。
      \"要杀的人是一位公主。\"锦袍男子的声音响起,带着有权势之人惯有的高深莫测。
      任逸混不在意,只说:\"名字。\"
      锦袍男子没得到想象中该有的惊诧反应,觉得脸上很是挂不住,顿了顿道:\"任公子不想知道缘由?\"
      任逸觉得杀手越来越不好干了,拿钱杀人还不行,还得赔雇主演戏嘛,你杀人有你的理由,碍着我什么事情了。
      \"我从不打听缘由,只杀人。\"
      \"如此爽快,小九,把名字给爷递上去。\"锦袍男子吩咐。
      那侍从从袖子里拿出一张字条:\"任公子,百两纹银已放在此处,包里有名字。\"
      任逸拿过字条,丫到底是杀人还是探宝,一会儿给一个线索,觉得有些困顿的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一根银针堪堪贴着他刚才坐的位置飞过,钉进侍从肚脐。
      任逸一愣,身后已响起掌声:\"任公子好功夫,在下这就放心了。从此之后,这事只有你我知道,一旦事成,绝不会亏待公子。\"
      语罢,一个闪身,人不见了。
      任逸觉得自己很是不能理解有钱人的思维,功夫这么好,何必雇凶杀人,有钱没地方花了吗。
      转身去看倒在地上中毒而亡的小侍从,不是什么稀罕的毒,看不出来出处。
      \"钱老爹,麻烦你帮忙把他埋了,我今天有事先走一步。\"任逸往钱老酒桌子上放了二两银子。
      钱老酒敏锐的觉察出:\"你要去祸害哪家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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