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二章 碰你瓷卖自个儿 ...

  •   他还真特么投胎成了男主!!!
      男主姓端名木,小字尘,在芙蓉城有家客栈,名为:三庭轩。三庭轩以前真正的老板是端木的老爹,亦是端木的榜样。并非是因为端正有最高明的医术,恰恰相反,端木对医理一窍不通。端家祖上世代行医,到了他这一代,功夫全用在了经商这块。祖上凭借着医术高明的招牌成了天下第一,端正凭借着自己无敌的经商头脑把三庭轩变成了天下第一药庄。他给男主的人设是,某家不知名的妇人所生的小杂种,至于是哪家妇人,他还没构思好,就嗝屁了。端木有个对他极好极好的同父异母的姐姐叫端字砚,凄惨的男主人设总有个温暖人心的兄弟姐妹在后面顶着,他才好写那个温暖人心的兄弟姐妹死掉后,男主一夜黑化,手刃仇家啥的,写他个十几章的内容,保准有看头。他给端木老爹的安排是出场就去领盒饭,就是端正因思念端木他娘,得了重度相思病,三庭轩的药材生意亏了又亏,一路亏到底。他爹卖给别人的药材出了问题,害死了百来条命,人家上门来讨命,端正以死谢罪。此乃他小说的开头,然而他睁开眼看世界时,竟然衣裳褴褛,乱糟糟,脏兮兮的躺在路边,跟一帮乞丐睡觉。
      妈蛋!!!阎王这个坑爹的货。这不是端木三年后复兴三庭轩失败后,从芙蓉城逃到幽州的生活么?初来乍到,咋就从穷光蛋开始,老子宁愿从娘胎出来光屁股开始。那一段端木失意的描写,他记得清清楚楚:“清冷的风带刺一般,每抚过端木的一寸肌肤,犹如一根极细的刺插进他每一寸的毛孔之中。麻木的感觉使他感受不到这种折磨的痛苦,抑或是每天习惯了老天爷这样的对待。他习惯了跟狗抢吃食,习惯了翻垃圾吃,习惯了过乞丐肮脏的生活。这与他年少的梦想大相径庭,他却觉得一切都习惯了,习惯了习惯,所以习惯,看淡了名利,自也看轻了金钱。端木甚觉,乞丐的生活,不失为一种自由无虑的追求……”去你妈的追求!!!当他是作者时,写这几来万字的失意描写,灵思泉涌,奋笔疾书,停都停不下来。写完后,他读了了一遍又一笔,惊叹自个儿的描写实在是惊天地泣鬼神,文采斐然,妙哉妙哉。
      现在,妙你个鬼!!!他想要的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吃喝嫖赌,调戏少女的大事件,就统统干不了了。人家争着抢着要当男主,他可一点不稀罕,他书里的男主要经历吃垃圾的苦难,他才不要。他就要当一个类似昏君的人物,荒淫无度是一种高度的追求,什么自由,什么无忧,光种田要种几十年才能种出金子来,他穷怕了,绝对不要此种生活。他越想,越发想掐死阎王,他看到这具脏兮兮的身体,以及一股酸臭味,甚至想把自己给掐死。开头第一章就与他原先的设计不符合,大胡子阎王说,对他的小说情节进行了小改动,他究竟改了哪些地方,他这么一改,这个社会岂不就不是他原本设定的样子了?他很担心这一点,那他投胎到这里是干啥的?
      啊啊啊啊啊啊,他的内心一百万遍的草泥马踏过。
      “快看,好漂亮的马车。”端木身边一位拿着脏馒头的乞丐瞠目结舌的盯着前面,“那个是太蜀庄的马车,不愧是金权江湖第一有钱人家,马车就是漂亮。”
      端木躺在角落里,对自己未来的前景细思极恐,尤其是对于大胡子阎王的安排恨之入骨,想着哪里有阎王庙,他就拿把锄头给砸了。他身边乞丐在说话,他亦无心听进耳,心中只有对大胡子阎王不共戴天的愁怨,蓦然“太蜀庄”这三字,宛如在他耳边开了扩音般,极其大声的传入了耳朵里。端木猛然坐起身子,望向大街的中央,他惊喜的不得了。街道的中央行过一辆马车,前有肤白胜雪的白马套着缰绳拉车,白马拉的是一辆青玉打造的车子,青色纱帘遮掩四围,一道好看的轮廓映在纱帘之上,令人遐想。马车头顶上的四角,挂着四个金色铃铛,马蹄轻踏,头顶上的四个铃铛欢快灵动。“是太蜀庄跑不了了,没错,就是太蜀庄,太好了,我的好日子来了。”他设定的女主是太蜀庄的大小姐,可是位精致可爱的小萝莉。女主初来芙蓉城想找客栈落脚,是男主把她哄骗到自家的客栈。出于男主的光辉形象,这位小萝莉女主,十分之崇拜男主,对男主死心塌地。端木如此一想,他生活的动力来了,女主的家里是金权江湖最有钱的。原剧本安排的是,男主穷困潦倒,故意避开女主,自己的街边讨饭。这便是男人的自尊心作祟,他偏不要按照剧本走,他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有个富婆女主,因为自尊而去吃垃圾,这货脑子纯属有病,肯定是求包养呀!端木站了起来,他看到了前方的希望,吃喝嫖赌,锦衣玉食,调戏少女,哈哈哈,老子的好生活正在向我招手。
      身边的乞丐以为他要发疯,赶紧拉住了他,“你小子干啥咧,那是太蜀庄的马车,你要冲过去找死呀!你知不知道那马车上坐着的是谁,那是太蜀庄的大……”
      “你好烦呐,不要阻拦我的幸福生活。”
      端木一溜烟跑到马车的前面,街道两边围着观看游行似的叔叔阿姨们,也有些少女妇的面容女像一朵朵秋天里想开的菊花,端木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管他的,幸福的生活在向他说哈喽。端木自人群里挤出来,跑到马车面前,倒了下来。“诶呀!”端木睁开一只眼看情况,马车停下的位置与他的距离差了一米多远,那个驾马的小厮握着僵绳傻傻的看着碰瓷的端木,围观的群众也傻了眼。“诶呀诶呀!”端木滚了两滚,滚到了白马的蹄子旁边,闭眼装死。
      旋即,端木听见那驾马小厮反应过来的呵斥声:“何处来的泼皮,不擦亮眼睛看清楚,这是谁家的马车。”
      端木一万个清楚,这是是他未来媳妇儿家的马车,碰自家媳妇儿的瓷,又不犯法。他如此想法,格外有理。端木死死的闭着眼,装死的状态中,他的耳边听见这条街嘈杂不断,端木没有细听他们议论的内容。端木心里美滋滋的在期待,女主下车见到是男主的他,一定抱在怀里哭个梨花带雨。他写的这位小萝莉女主,仅存于他的想象之中,今日终能目睹这位天下人间无比可爱的小萝莉女主,身为作者的感受,是超级激动的。驾马的小厮停下了呵斥,马车里传出有极小声的私议,大抵是在同马车里的人商榷。来呀,快点下车,你夫君在等着你呢!端木内心千呼万唤,急不可耐的想让女主把可怜的他捡回家。
      出于意料之外,马车里的人并未下车,端木反而是感觉自己的身体偏离了地面,好像被人扛了起来。端木睁开一只眼,果然一阵天旋地转,咚一下子被驾马的小厮扔进了马车中。端木的老腰被摔得狠狠一疼,碰瓷要碰到底,一个称职的碰瓷,就是从头要装死到尾。端木在被扔进来的一瞬间瞧着了马车里一抹赏心悦目的青绿色,端木忙的闭上了眼。马车稍稍起了颠簸,几声清越的铃铛声随之而响,端木判断,马车应该动了,正在往太蜀庄的方向行去。他被扔上来之后,端木和马车里的那一抹青绿色,相处的分外和谐,端木奇怪了,难道是他脏兮兮,乱糟糟的模样使女主认不出来他了?他是不是该自报姓名,让女主回忆回忆,亦或者是女主气他逃走,在跟他赌气。端木比较认同第一种猜测,第二种是存在他原著里的内容。
      “我想不明白,为何要带一个街边乞丐回府,副庄主最怕脏了,您看这个人,副庄主如若看见了这人,不得疯掉。何况,何况这厮是来碰瓷的,他当街上的人是傻子呢,拙劣的碰瓷手法。我们的马离他倒地的有老远一段距离,怎么可能是我们的马撞的这厮。别看他一动不动,实际上是在装死,副庄主说的在理,您呀,就是太单纯了,这世道并非所有的人都似您那般天真无邪。我很笨,我真的想不通,您将这厮带上马车作甚,此人一身酸臭,糟蹋了我们的马车,更弄脏了您的身份。”驾车的马夫路上碎碎念着,一会儿说这个,一会儿说那个,端木就没见过一个下人如此没礼貌,在主子面前抱怨这,抱怨那,他也没在原著里写过这样不懂事的下人。马夫如此说话,同端木在内的那位大人物并非气恼,叱咤马夫,而是一声轻笑。笑声轻轻的,仿若这辆青玉马车四个角上吊挂的铃铛,铃铃的响着,惹人爱听。外面驾车的马夫又怨声载道:“您还笑,我可遭殃了。这段时间,副庄主不让您出门,您偏偏要出门透气,偏偏要坐这俩马车,这是副庄主的爱车,您带了这浑身酸臭的乞丐上车,这令人呕吐的气味,我要如何去掉?我带您出门的事指定是瞒不了了,完了还发现我讲副庄主的马车搞得臭烘烘的,副庄主必定会拿棍子揍我的。”
      “你不说,我不说,十叔便不会知晓我偷偷溜了出去。你若如是怕十叔拿棍子揍你,唔,我帮你一起清洗马车,去掉臭味,这样,十叔便闻不到臭味。至于我带上来的人嘛……”声音停了一停,“在十叔发现有他存在之前,让他去洗个澡,帮他全身清洗一遍,去掉他身上的脏东西和臭味,十叔便不会发疯了。”
      端木听到了女主的声音,可是,怎么是个男人的声音。他记忆中的描写是娇滴滴的嗲音,正宗的小萝莉好吗?他怀疑自个儿幻听了。端木抑制不住自己如汹涌澎湃的好奇心,胡思乱想不如一眼瞧真切。于是乎,他微微睁开眼睛的门缝,细缝中,是一抹青绿色。他个人对青绿色有迷一般的喜欢,他上辈子屋里的陈设全是原生态绿化,故而在他的小说当中,男主是一袭洒脱的青衣,为了让读者一眼识别出是女主,特意给他俩安排了情侣装。女主一身青纱短裙,露出一双白皙白嫩的细腿,春光旖旎,想想就美好。然在端木的眼缝中,没瞧见他设定的一双白皙的腿,此人的腿被长赏掩得严严实实,他要的春光,他要的白腿,飞哪去了?端木顺着往上窃视,此人的身材挺拔,仅是坐着,端木便能看出应是有他半头左右高,这不符合女孩子的身高啊!端木再往上看,一张顶顶帅气的侧颜入了他的双眼,用一句话来说,真真可谓是亮瞎了他的狗眼。写小说用“好看”去形容男人,说明那个男人可男可女,如果用到“帅气”两字,那是真真正正的连男人都嫉妒的英俊。端木的眼中的男子,三千青丝垂落于身,左边的头发被他撩至耳后,左耳戴着一个长长的耳坠,是一只精巧绝伦的银色铃铛,男子的眉心坠着一块青玉,有点似女子的打扮。但男子那一张出色的相貌,绝非女子能承受得起的。这不是端木心里想的女主,他的女主哪是男的。左耳垂银铃,在他的设定中一共有两个人,一是女主西药,二是副庄主东里十。东里十是个洁癖,看见脏东西会疯掉的,也不会是东里十。端木就纳闷了,他没写过这人,这家伙是谁,他的小萝莉媳妇儿呢?
      青衣男子回眸看着端木,端木吓得一哆嗦,却没闭眼,依然微微眯眼盯着男子。青衣男子展颜开笑,脸颊两边显露出两个好看的梨窝,为他的帅气锦上添花,男子笑道:“你看我许久了,我有那么好看么?”
      “什么?他醒了,我说他是装的吧,要不要把他丢下车?”驾车的马夫极力建议道。
      见端木持续装死的状态,冥顽不化,青衣男子不搭理马夫,同端木道:“我数三声,阁下若还装蒜,我便丟阁下下车。阁下要是摔出个什么好歹来,我是真的不负责的哦。”
      端木把眯着的眼睛睁全了,倒不是被青衣男子吓唬的,没如愿看到是他的小萝莉女主,他很失望,所以他认为没必要装死了。端木失落的坐起身,瞟了瞟身边帅气的青衣男子,“你不是我的媳妇儿。”
      “嗯?”青衣男子两眼一懵,没听懂端木的意思,稍而笑了一笑,“我自然不是,因为我是男儿身,你若说的是夫君,倒能说的过去。”
      马夫在外反对道:“男子与女子方有璧人之称,夫君之称谓,岂能用在两名男子之间。公子您是从何处学的这等话,幸好副庄主不在场,否则得说您学坏了,还得要怨我带您出这一趟门把您带坏了咧!是不是东巷子那处说评书的老头子?我就不该带您去那种鱼龙混杂之处,都把公子您教坏了。”
      这样也叫学坏?端木在上辈子的世界中,知道有一类人叫父母掌心里的白雪公主,她们的父母只愿他们的孩子纯洁无瑕,不愿世间的污浊玷污了她们的思想。端木看了看坐在他旁边的青衣男子,挺帅气的一个小伙子,咋被家里管成这副样子?
      青衣男子笑答马夫:“我非女儿家,怎的你们一个个要把我当女儿养呢?大李,你要不改口唤我小姐好了,我觉着这个称呼适合我。”
      马夫:“好好好,我不说话了,若是副庄主晓得我打趣公子您,必定要拿棍子揍我了。”
      青衣男子跟马夫的闲聊结束后,目光转向一边听他俩说话的端木。男子单手托着下巴,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闪闪亮亮的,原著中的女主也是有这么一双可爱的大圆眼。以他的文笔功力,如此的眼睛,他会这样子描写:双眼如铜铃,在帅气的脸蛋上添了几分可爱之处,似精灵般的,任何凡尘之物入了他的眼睛,都将之过滤为无根之水的纯净……此处省略一万字……端木看着他,青衣男子拖着下巴也看着他,不知怎么回事,青衣男子歪了歪头,笑了笑,说道:“你为何这般看着我,莫非,你媳妇儿与我有几分相似?”
      “我看着你,一定要有原因么?我不就看你一下,还要我给了钱才能看么?”
      青衣男子点点头,“有理……阁下看起来,身体健康,丝毫没有损伤。阁下既无事,那请阁下,下车吧!”青衣男子话甫落,马车亦停住了前行。
      “你是要回太蜀庄吗?”端木没有直面回答青衣男子,而是问了另外的问题。
      话锋突转,青衣男子的脸上稍有些不明,却老实的给端木解答:“是的,马车的目的地,便是太蜀庄。”
      “那我不能下车。”
      青衣男子换了只手托着下巴,问:“为何不能?想跟我去府上蹭饭?”
      这名青衣男子,他确定不是他原著中的人物,必然是大胡子阎王瞎改动的,足以确定的是,这青衣男子是太蜀庄的人,这辆马车要去太蜀庄。如果凭他一己之力,如何闯进去见他的女主,此时有辆直达便车,不坐白不做。青衣男子问他要理由,端木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他是要去找媳妇儿的,此事是万万不能说的,所以,他决定糊弄过去。他道:“你有钱么?”
      听到端木第二次问了句不相干的事情,青衣男子脸上稍带了点困惑,却同样老实的从衣襟中掏出一颗圆玉递给端木。“我身上无现银,只有这个,可否?”
      “行行行,太行了……收了你的玉,今后,我就是你的人了。因此,你必须要带我回太蜀庄。”
      青衣男子一半明白,一半迷糊,然他没多言,会心一笑,立直了腰板。“我懂了,这便是卖身。”
      端木收起了他给的圆玉,漫不经心的说道:“对对对,没错,所以,你必须要带我走。”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