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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真容 ...

  •   说了要走的人非但没走,又故意踩痛脚问:“你真不吃?”

      景寻再次起身。

      肖越连忙按住他,被景寻一巴掌用力挥开,手背拍的阵阵发疼。

      他甩着手不满地嘟囔道:“不吃就不吃,我来是给你看这个的。”

      肖越掏出和离书炫耀给景寻看,食指拼命点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和离书”三个毛笔大字,生怕他看不懂,这可是名副其实的赦免令牌。

      饶是如此,景寻依旧自动忽略,似是找到了动手发泄的理由,怒不可遏地紧攥住肖越的衣襟,猛的把他拽到面前,质问:“你竟然休了她,你知道贞洁对女子有多重要吗!”

      肖越连忙解释:“不是休,是和离,不怕你笑话,新婚之夜我在桌案上睡了一晚。”

      两人离得极近,甚至能呼吸到彼此的呼吸,看到面部微小的绒毛。

      肖越第一次细看男主,惊讶他的肌肤竟比女子还娇嫩,肤如凝脂,这哪里需要用粉遮瑕,分明是挑无可挑。

      被作者夸的天花乱坠的主角究竟长什么模样?积攒许久的好奇就像猫挠一般,心痒难耐,所有注意力都歪了方向,耳边愤怒的声音也渐渐听不清内容。

      “肖越,你作弄人的本事真不小。”
      一个男人皮肤怎么能这么好......

      “想要就抢,不想要就丢!我讨厌你明明都拥有却不知足,你贪婪的过分。”
      锅盖头生气的样子有些好看,以前怎么没感觉,那如果露出眼睛呢?朱砂痣是不是很鲜艳漂亮?

      肖越手痒心痒,鬼使神差伸出魔爪袭上景寻的面部。

      轻轻“啪”的一声,景寻像是被点了定身咒,整个人僵在原地,半张着红润薄唇,错愕的讲不出完整的话。

      肖越双手捧脸,任意摆弄着角度左看右看,摸了又摸,还啧啧有声:“这手感,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主角待遇就是不一般。”

      怒气实化成一道强风,把书吹的哗哗作响,漫天白纸散落一地。他空翻落到肖越身后,单手擒住肖越的手腕将其反剪,另只手利落地抽出一旁的流霜横在肖越脆弱的脖子上。

      阴沉的警告比剑刃还凉薄:“再碰我,先砍了你的手,再割了你的脖子。”

      他发现自己最近总能被肖越轻易挑动情绪,有气无处撒,以前肖越处处针对他时,手段低劣,他都能做到视而不见,想着总有一天会加倍奉还,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可现在肖越变得擅长四两拨千斤,打着认错的幌子靠近,比一拳打在棉花上还让人泄气,

      “我就想看看你朱砂痣长什么样。”肖越后怕的咽了下口水,喉结滑动碰到了冰凉入骨的剑刃,他强颜欢笑提醒,“藏书阁不能斗殴的,先收剑行吗,刚才看了你面相,不如给你算算姻缘吧,我算的很准的。”

      一句话说完,他体验了好几次喉结擦过剑刃,冰凉酥麻的感觉使他四肢发软。

      “你面色红润,定是桃花降至,你命中天女会一个月后与你相逢。”

      景寻听不下去他的胡言乱语,流霜剑往前紧压了一分。

      肖越下意识往后靠,可后面是景寻的胸膛,死死堵着他的退路:“唔......我不说了不说了。”

      见他求饶,也算是出了这口恶气,景寻哼了一声撤去剑,念起静心诀,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处理问题,他如今还不能离开水天一色,自然不能对肖越出手。

      肖越跳到安全距离,摸着脖子埋怨道:“我把你当师弟,你竟然想杀我,不行,我要你发誓。”

      肖越占着原身的身躯,接手了原身所有的誉与过,如果男主不给他刷好感的机会,他只有自己创造机会,免得坐吃等死。

      他突然神色正经地说道:“我要你发誓,以后离开水天一色,绝对不回来找我和肖林的麻烦,作为交换,我可以告诉你一件想知道的事。”
      几次刷好感失败,不知怪他弄巧成拙,还是男主油盐不进,总要想办法为自己和肖林争取保全的可能。

      景寻心里一紧,自己确实有这个打算,可肖越怎就如此确定他心里所想,还让他发誓。

      封眼障发生的一切,还有食盒旁掉落的和离书,纸张上的字迹如稚子初学,与印象中张扬跋扈截然不同,种种相悖,他越发怀疑眼前人根本不是以前的大师兄。

      他倒要看看这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求得是什么。”

      “我只是想与你化干戈为玉帛。”

      “可以。”景寻竖起三根手指朝天起誓:“我景寻在此起誓,日后绝不对水天一色诸位动手,如若有违,千刀万剐,神魂俱灭。”

      这个毒誓够狠,肖越听的直打寒颤,却掩盖不住嘴角安心的笑意:“放心了。”
      这毒誓一般人不敢发,男主人设虽有点小黑莲,但也是形势所迫,还是很正直的,男主嘛,人品信得过。

      轮到景寻问时,他一字一句郑重道:“你是谁,我问的是躯壳里的人。”

      又是这个问题,肖越诚实地眨眨眼,问心无愧报出大名:“姓肖名越。”

      景寻很不满这个答案,讽刺地把和离书扔到肖越跟前揭穿他:“说谎之前也不练练字迹,我虽与大师兄不对付,但同门七年之久,熟知他的脾性和字迹,你骗我,此誓作废,既然敢做,想必你也了解,仙门有一条罪该万死的大忌。”

      夺舍,他知道。
      肖越耸耸肩无所畏惧,自己确实叫肖越,与原文炮灰重名,他只是卡了个bug而已,哪里说谎了。

      “如果缚渊不是最好的证明,那你可以再等些时日,你也知道,抢夺过来的躯体存活不久,必会出现灵气覆盖的情况。”

      有人灵气如空谷幽兰,有人灵气冷如霜雪,所谓的灵气覆盖,就是夺舍之人的灵气逐渐侵蚀被夺舍之人本源灵气的过程,这样的身体一般存活不久,多则一年,少则数日,而夺舍之人会在躯体坏死之前寻找下一个目标。

      但肖越并没有本源灵气,就如一章白纸,全盘无排斥地接受原身设定,无论过十年、百年,都不会出现灵气覆盖的情况。

      当初他不好定义自己这算什么,还特意试探了肖林的口风,肖林却执意定义成夺舍,他不敢暴露,只能守口如瓶。

      怀疑啊?没证据,气不气。

      言至于此,也算迈出了成功的一小步,刷好感不能操之过急。

      肖越撂下食盒,走时又捏起一颗糕点送入口中,边吃边说:“真香,确定不尝一口?”

      景寻气结:“……不吃。”

      “你就饿着好好思过吧,倔驴。”

      风声卷着低沉的声音送入景寻的耳朵,似是离去之人的喃喃自语——
      “等我们能成为朋友那一天,会告诉你。”

      *

      和离之事告一段落后,肖越除了每天早课就是自行修炼,或者去校场指导记名弟子,过的百无聊赖。自上次藏书阁之后,他已经两天没见到景寻的身影了,这也不奇怪,以前他也是这样独来独往,不受待见,只是白苏苏从婚房搬回了原来的住处,又尽心尽力照顾自己的小主人去了。

      百遍门规,挨饿三日,景寻倒是有骨气,送的糕点一口没尝。肖越仰天长叹,男主是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吗,连进度条都没有!

      忽然他眉目一弯。
      怎么就把这件事忘了呢。

      他御剑独自下山,找了几条街,终于买回来了可以遮胎记的脂粉。

      继和离目标圆满完成后,他又有了新目标——男主的真容!

      脂粉多为女子使用,冒然送去,肖越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自己被撵出来的画面何其精彩,于是他找到了白苏苏,把脂粉转交过去,让她去劝说男主最为合适。

      和离一事刷新了白苏苏对肖越的认识,似乎他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坏。拿到心心念念的脂粉后,难得当着肖越的面喜形于色,急忙就要给景寻试试。

      肖越道:“我与你一起。”

      白苏苏凝眉:“你跟着我干嘛?”

      “我......我就是想看看效果,这盒粉花了我不少银子,万一没效果,我还能找掌柜退货。”肖越急中生智想了个合理的解释。

      白苏苏白了他一眼,倒也默认了。

      肖越与白苏苏一起进了景寻的住处,倒没有立马被赶出去,只是得知要施粉后很是抗拒,指着鼻子让肖越走。

      他根本没把肖越当成以前的大师兄对待,毕竟以前的大师兄不会如此耍无赖——

      “脂粉还是我买的呢,我看下效果怎么了。”

      “多少银两我还你。”

      “我不要。”肖越找了个凳子坐下便扎了根,随景寻怎么说都无动于衷。

      景寻深呼吸一口气,一副你不走,我不试的架势。

      两人耗了一盏茶的功夫,白苏苏杵在两人中间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也不知是不是心软病犯了,竟觉肖越闷声喝茶的模样有些委屈,比之前狂妄自大顺眼多了。

      “既、既然已经知道了,让他看也不是不可。”

      男主的进度条为零,白苏苏的进度条已经过半。

      肖越喜出望外,自己折腾这么久的功夫没有白费!

      “还是苏苏善解人意,你大男人娘啦吧唧的。”

      “你!......”景寻手猛地一挥,面前两杯茶盏腾空而起,满满的茶水兜头泼向肖越。

      突然来势汹汹的茶水在空中定了格,然后哗啦啦垂直落下,湿了一地。

      肖越:“行吧,我出去就是。”

      房门关上之际,白苏苏低声道:“他确实变了,如今也不算讨厌。”

      “他哪里不讨厌。”

      白苏苏掩面轻笑,解开景寻的发带,青丝垂至腰际,白皙的指尖穿梭在乌黑的发丝中,渐渐收拢,遮眼的额前发被指尖拨开,朱砂印红的如一滴血般绽放在他眉间,圆圆的,长在皮肤之下,没有凸感。白苏苏指尖沾了些脂粉,轻轻一抹,鲜红抢眼的朱砂印便隐匿在脂粉之下,与肤色无二样。

      肖越心急地等了许久,最终没忍住偷偷点了口水,在窗纸上戳了个洞,好奇的从洞眼向里望。

      这时门突然打开,肖越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偷看到什么时候。”

      四目相对那一瞬——

      皎月除却乌云,深林撞见迷鹿。

      美得雌雄莫辨大概就是说他吧,那双眼睛容纳了星辰与山河,眨一眼,他心跳就跟着乱一拍。

      人的审美是有区别的,可这副容颜仿佛天生就为了迷惑他,让人险些一眼沦陷。

      他肤浅,他承认,他真香。

      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男主就俊如谪仙。

      肖越怔在原地许久,只觉鼻腔一热,两股热流直冲下来,他连忙仰头捂住鼻子,狡辩道:“天干物燥,有些上火。”

      景寻厌恶地退开,以前跟在娘亲身旁,见过太多这样的情况。

      曾因为自己容貌而经历逼婚的白苏苏,看到肖越对着景寻流鼻血时,第一反应就想到自己少宗主被贼人惦记上了!

      “好啊你,我真是上了你的当,亏我刚刚还说你好话,你这色胚,竟对着男人流鼻血!”白苏苏恍然大悟,伸开双臂如老鹰护小鸡般把景寻挡在身后,阻断肖越意犹未尽的视线,忿忿道,“不许看!”

      当年夫人被称为仙道第一美人,与仙师天生一对,天下人无不羡慕,少宗主的模样有六七分继承了夫人的倾城之姿,让人垂涎乃是本性。这也是她用最笨的方法遮住朱砂印的原因,更大一部分是为了遮挡住过于夺人的容貌。

      肖越无话反驳,他确实因为景寻的长相太上头而流鼻血了,原作者运用毕生所学的赞美词来描写的男主,当之无愧。

      “我不会夸奖人,就是觉得长得太刺激,有点上头。”
      这种粗鄙的夸奖落入景寻耳朵,如凌’辱一般。

      看肖越一双贼目就没离开过景寻,颇像自己辛苦守护的宝贝被盗贼盯上了,白苏苏的小身板怎么挡都挡不住,又气又急之下竟呜咽起来:“夫人对不起,怪我心软轻信贼人。”

      肖越一口血梗在胸口,气笑了,故意道:“说我色胚,骂我贼人,我罪大恶极啊,不把他藏起来,都对不起你给我按的名号。”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白苏苏从没这么惶恐过,仿佛前面站的不是人,而是吃人的猛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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