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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那棵树一定不寂寞,我和雅聊天的时候说道。
      是啊,我们都老了,那棵树却越活越年轻。它迎来送往,身边永远是十几岁的少年。
      你说,那棵树会记得我们吗?
      也许吧?但它记得的人太多了,可能不止我们。
      我们不是特别的吗?
      那个时候或许也特别过吧?
      那时我们是真年轻,十几岁的年纪,在学校里最担心的事不过是期末考试学分不够高,会被爸爸打屁股。
      还有,就是早恋会被发现吧?所以见面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被人知道。但还是有一些同学发现了蛛丝马迹,不然我就不会和雅在很多年后聊起这些了。
      那时候我帮暑给她传的情书已经在过去灰飞烟灭了吧?哼,那男孩子在走廊上等着她一起去温书,然后她们各自有了爱人,再没见过面。还不如我呢!我至少厚着脸皮去见了他一面,在那生满青草的小河堤岸上,让他背着我走了一遭。
      那时候阳光是真明媚啊,小河也清澈,人也纯得跟什么似的。所以初恋了,居然连手都没拉过,只在离别时隔着衣服大大地拥抱一个。
      我潜伏在篮球场边的大树下瞧他好久了,他每天放学之后就和一群小子过来打篮球,他生得又黑又高,身手矫健,特别是扣篮的样子,真是帅极了!
      他的长相并不特别,只是汗水闪在阳光里的时候,特别诱人。
      你看他那被汗水浸湿的球衣,那衣服被打湿后若隐若现的肌肉线条……特别是运球往前冲刺的时候简直像是一只小豹!特别是他的沉默高冷,不容易接近的样子,看起来就很让人想去搭讪好不好?
      我不喜欢温暖的小哥哥,我喜欢冷漠傲娇那一类,所以我就坐在这蹲守了,不信你不注意到我!大樟树作证啊,我已经蹲了足足一个月。晚饭都不去吃,在这里看你!
      终于有一天,球飞过来了,它砸中了我!好疼,妈的,砸哪不好砸脸?我一边摸着鼻子,担心飙出一鼻子血吓到他,一边眨巴着大眼睛看他。他站在远处看到了我,示意我把球扔过去。我一看他那勾人的小手指,立刻抱起球往前一扔……厄,没有技巧扔得不够远,他屈尊又往前迈了几步,很不意外地看到了我,我立刻脸红到脖子根!
      这天我例外地看完球之后也没有立刻走,而是坐在大树下的石桌上,将两条大长腿悬起来晃啊晃,直觉这东西能把人勾来。
      我真是太不纯洁了,怎么能“以色诱人?”然而当时的我,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挥霍了。晃吧晃吧,能晃到最好不过,晃不到反正也不亏。
      他吃过晚饭,或许又冲了个凉,然后夜幕降临,第一节晚自习之后,又返回了篮球场。球场外面是一圈跑道,体育课的八百米就在这跑了。我看到了他高大的身影,我的晃腿事业还在继续,没有成功怎么就轻言放弃呢?所以我的厚脸皮此时已经初现端倪。
      等他走到我这个位置,我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跟着他在跑道上转圈……关于他的这个爱好,后来他的解释是:我在思考。
      思考个屁啊,十七岁,脑子里一片浆糊的我完全不能理解这个词。我做事不需要思考,全凭直觉。
      我还是跟着他,即使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但我心中有一种隐秘的快乐。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的脚步一致了。我没有走在他的前面,也不落后,而是与他并肩。我没有说话,主要是怕,小心肝在瑟瑟发抖。
      “你是今天那个?”他终于注意到我。我哑然失笑:“对。”
      我绞尽脑汁想要说点什么,最后只说了一句:“请我吃糖吧?我有点儿想吃,但没钱。”
      学校小卖部的硬糖几毛钱一板,他从口袋里摸出钱,然后带着我去买。我吃了糖,有点开心,所以笑了一下。好奇怪啊,我之后每次晚自习都能在跑道边见到他。我也不打招呼,直接跟上去,然后他总会自然而然地和我说几句话。
      这之后的许多年,我再也没有这样和人一起走过道。
      我说过,我没有什么别的特长,就只有两条大长腿。但后来听同学们说,其实我还是有些特别的。比如说情书写得特别好。这事儿我自己是不知道的,因为我写的时候,只是比写作文多花了几百倍心思,改了无数遍,简直能把一朵月季花写出几万字来,再浓缩成短短的几行,化成一首缠绵的小诗。总之,我尽可能地展现自己,却并不在信中写: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做朋友之类的话。我想我还是有些许才华的,虽然放在外面几乎屁事不成,但放在十七岁那一年,放在一个少年的眼里,还是有些许魅力的。总之,虽然嘴上不说,我们是朋友了。
      然后我们在一起了吗?妈的,过去太久了,我已经想不起来。但从后来我收到的信来看,我们确实曾经在一起过。
      大家都说初恋是没有好结果的,这话儿怎么就那么准呢?
      然而这个悲剧想起来的时候总是带着一些甜蜜。你看,我过之后这么久,想起他来还是嘴角带笑,即使多年后他写给我的信里,全是毁灭当初誓言之类的话。然而我一点也不难过,真的。即使我们没有接吻,我也一点都不遗憾。想起来只是觉得美好、幸运。
      离别来得猝不及防,真的,这个理由太老土了!我毕业了!我怎么就毕业了呢?我还小,真的,我还可以再在学校里拖几年?然而时光不等人,他考上了重点大学的本科,而我只能在本市读个小专科……更重要的是,他的学校在外省。我也是醉了!老天爷他不帮我啊!我天生的一只小学渣,早应该料到有这一日。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我穿着白T恤,站在公园的一棵梧桐树下,等他。为了避开人群,我特意选在晚上,那天风一点也不温柔。他从远处走来了,带着一些夏天的气息:虫儿在欢鸣,我却只想哭泣。我们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还是十分伤感地围着公园又转了几圈,最后,我抱了他。妈的,是我扑上去抱了他,我觉得我要用尽全身的力气了,仿佛这是一个离别的拥抱。虽然我深信我爱他,并不会有小说中才出现的那种不得不发生的分离。但在这之后的一年里,即使我写再多的情书,还是比不过别人一双白晃晃的腿啊!所以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是的,再多甜言蜜语,比不过近在咫尺的一个笑。
      比不过一起吃饭,一起唱歌,一起在阳光下奔跑。
      这不是天意,是人为。
      没有能够走到一起的人,一定有原因。
      我直到现在也不能说:如果当时我和你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我们就一定会在一起。因为这世上没有如果。所以我也并不遗憾。我依然感谢,那时的我,曾经那样爱你。
      偶尔午夜梦回,我只是后悔,没有好好地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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