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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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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男人捡到时只有十三岁,瞎了一只左眼,后背的皮被剥了大半。
那天下着大雨,被扔在客栈后面小巷子里的她奄奄一息,分不清从脸上流出的究竟是血是雨,亦或是泪。
就在身体的温度被尽数夺取之时,女孩朦胧间透过成缕的碎发瞥见一个身披黑色长袍的高大男人屈身蹲在她面前,用和冷雨一样清冽的声音问道:
想活下去么?
女孩已经没有力气去思考男人这句话究竟承载了何等沉重的未来,凭着本能向他伸出僵硬而纤细的手。
五年后,江湖掀起两波风浪。
一个是江南第一美人绛紫将与第一帮派天寒宫的掌门完婚,武林豪杰将于婚日齐聚一堂。
一个是不知哪来的杀手绯红接连杀死了好几个元老门派的掌门人,各帮派闹得人心惶惶。
堆满奇珍异宝的密室中,留着一头花白头发的老人被身穿红衣的毒眼女人用长剑捅了个对穿,钉在身后雕琢华丽的红木柱子不能动弹。
眼见老人气息消失,女人抽出剑来凌空一甩,待血不沾刃旋腕收回至剑鞘,转身离开。
女人躲过追兵回到了山林中的一间小屋,推门而入,一个长相极美的男人正半敞着上衣斜倚在木榻上出神地望着窗外。
男人名为墨焯,人如其名,捉摸不透。
“这是最后一个,约定完成了。”
将手中的玉佩朝男人一甩,女人转身就要离开。
“不,还没有。”
男人低沉的声音从她背后响起,刚刚还在床榻上的男人不知何时竟已站在她身后,一只手轻触着女人那只被黑布盖起的眼睛,另一只手扯住了她开门的手。
男人手心的温度让女人停下了动作,一股掺杂着欣喜的烦躁之情涌上心来。
“当初约好了,只要我帮你把你获得幸福路上所有的阻碍都铲除了就还我自由。”女人说。
“是,可你还差一件事。”男人说。
女人眉头紧皱,鲜红的右眼燃起无名的怒火,扔了句“那是我自己的事”便甩掉男人的手夺门而出。
眼看时间迫近八月十五,绛紫与天寒宫掌门的婚期在即,各门派从大到小纷纷派人加强护卫,防止婚事出半点差池。
这婚事之所以这么重要,除却“第一美人”和“第一掌门”的噱头外,最重要的其实是在于他们二人之后的家族。
绛紫父亲身为江南最大富商一旦和最强的天寒宫结合,那这江湖无论黑白可就全都得听这两家的了。
好在这两家也都不是险恶之人,如此一来反倒有利于江湖各家的安定,对于那些歪门邪教也不失为一种打压。
婚礼当天热闹非凡,天寒宫宴请三千宾客,流水席从河东摆到了河西。
宾客畅饮之际自然少不了闲谈,某一派的彪头大汉几斤酒下肚,一拍桌子瞪着铜铃似的眼睛开始大侃:
“要说这天寒宫掌门那可叫一个有福啊,这江南第一美人我接镖时曾经瞟过一眼,皮肤白的跟雪似的,一只细腰比柳树还要窈窕,裙子一摆我魂儿可都飞了半个!”
看着众人朝他投去艳羡的目光,有人不服也紧跟着站起来叫嚣道:
“你那也只是远看,我可见过绛紫姑娘的正颜!要说她最好看的,当然还属那双眼睛,一只紫若晚霞,一只红若鲜血,七分温婉带三分妖娆,若是能与这样的美人结为连理,我便是死也值了!”
众人又是一阵嬉笑,一边饮酒一边感叹:
“不过这天寒宫掌门配她也丝毫不差,论长相万里挑一,轮武功无人能及,独自一人替老掌门发扬整个帮派。”
“是啊,掌门可是我等莽夫一辈子都企及不到的高度。要说在功夫方面能赶上他的,可能也就一个人了。”
“谁?”
“绯红。”
提到这个名字,所有人脸上的笑都僵硬住,从背后不自觉升起一阵凉意,直到有人扯开话题这才继续欢歌畅饮。
混迹在宾客中,身穿紫色外衫的女人静静地观察着四周,待确定好所有人身份以及位置后轻而易举闯入了新娘的闺房。
几个负责侍奉的丫鬟还没来得及尖叫已经被迷晕了过去,待新娘察觉有异时,回头看到的只剩一个蒙着面的女人。
“呀”地惊呼一声,新娘刚要放声求救,却在女人揭开面纱的那一刻哑然失声。
面纱下,赫然是一张和她一样精致美丽的面容,若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眼前女人的左眼是个黑洞。
“姐…姐?”
新娘头上的步摇惊慌地抖了两下,接着便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女人没说话,从袖口甩出一把匕首极速朝新娘奔去。
青丝飞舞,金钗散落,红与紫的交织中,新娘应声倒地,流着泪恐惧地盯着俯在她身上的女人。
而那把明晃晃的匕首,正深深嵌在距离新娘脸颊半寸不到的地方。
绯红盯着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却多了很多感情的脸陷入了回忆。
她们是双胞胎,脸一样,可性格却跟眼睛颜色一样却截然不同。
绯红很沉默,不喜珠宝不爱女红,最爱捧着本书静静地读。
绛紫很活泼,善于撒娇乐于依靠,是众星捧月的对象。
她们本该会成为不一样但却很友好的姐妹,而绯红也会成为有点冷漠但会集万千宠爱的千金小姐。
然而,一场火灾却毁了她的未来。
十三岁的绛紫硬拉着绯红去府邸偏处玩捉迷藏,绛紫躲进了偏房,并且耍赖从里面锁住了门。此时刚好是夏季,天干物燥,不知何处的蜡烛倒了,待他们发现事情不对,房间依然成为一片火海。
绯红进不去,绛紫出不来,等大人赶来救出,绛紫已然瞎了一只眼,灼伤了大半的身子。
父母心急如焚,也不知从哪儿寻了个神医说是能治好,但前提是要同胞姐妹的眼睛和皮。
取一女皮换到另一女身上,父母多少还是不忍,就在他们决定另寻出路之时,绛紫却说了句改变绯红一生的话。
她说,是绯红关的门。
手术进行的很顺利,也不知神医用了什么法子,总归是将绛紫还原如初,剩下的便是修养。
而身为罪人的绯红被挖去眼睛剥去皮,扔到了离家不远的小巷子里任她自生自灭。
五年后,新房内被砍断头发的绛紫看着依旧面无表情的绯红抽泣着,不停地向她道着歉,说什么当初是她的不该去偏房玩,是她不该把门从里面锁住,是她不该作弊。
却唯独没有提到是她不该撒谎害她差点死掉。
绯红流着泪笑了。
这么多年她杀了这么多人,听了这么多求饶,却从未有一个像现在这样让她觉得可悲又可笑。
抢了她的眼睛,抢了她的皮,抢了她的人生,甚至现在连所爱之人都要抢,最终还给她的不过是一句不痛不痒的对不起。
想到这儿,本来没打算伤到绛紫的刀子终究还是对准了她光洁的脸颊。
“不要!姐姐,求求你了,别这样!别碰我的脸!”
绛紫疯了似的扭动着身体,雍容华贵的嫁衣已经变得褶皱不堪,她的言行也再瞧不出一丝江南第一美人的感觉来。
绯红知道这样下去势必会引来人,可她手里的刀并没有停下却也没朝着要害刺下去,而是在绛紫最珍惜的脸上用刀尖不断描画。
尖叫声惹得门外站满了人,门被暴力踹开,站在门口的是穿着一身新郎服的男人,那个救了绯红并与她定下约定的墨焯。
不用回过头去,单看投射在地板上的影子绯红便已经知道来人是谁。她将刀子扔到了地板上,将束起的长发理到胸前露出白皙的脖子颔首说道:
“悉听尊便。”
男人面色平静地抽出长剑,紧接着转身关上了有外人从中窥视的门。
虽然众人都很愤懑不平,但江湖讲究血债血偿,这绯红由作为新郎的天寒宫掌门亲自处理没人反对。
屋内,男人持剑走向绯红,低头看了眼自己脸颊布满血痕的新娘说道:
“你的仇报了,可和我的约定还差一个人的命。”
绯红于心了然,但仍是闭着眼睛,轻笑两声回道:
“现在命不就握在你手里么。”
“不,是握在你手里。”
话音刚落,绯红的一只手被抬起,再睁眼时,她手里握着剑,而剑划过了了男人的脸。
“最后一个要杀的人,是天寒宫掌门。”
男人说。
墨焯捡到绯红那年只有十八岁,天寒宫还是只是一个小门派。他爹,也就是老掌门遭人暗算,帮派上上下下乱成一锅粥,想吞并的也不在少数。
在灭了暗算老掌门的一派之后,墨焯拖着麻木的身体淋雨在路上走着,企图通过感知冰冷来确定自己还活着。
他在巷口看到一个血肉模糊的东西,本以为又是哪家大户人家打死了小吏,打算视而不见,但黑暗中蓦然瞥到的炙热红瞳却让他鬼使神差地靠个过去,问道:
想活下去么?
女孩伸出了手,手小小的,冷冷的,还掺杂着血和泥,很脏,差点就让他松开手。
但她紧随而来的一句话却让墨焯握紧了那只瘦弱的手。
女孩说,好温暖。
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和身世,为了不让她被天寒宫的人发现特意在山林里建了个木屋,教她读书教她习武。
绯红很稳重,对于有恩于她的墨焯也只是说着谢谢,同时尽力让自己变得优秀来报答他。
不过时间一长两人变得熟络了,绯红偶尔也会枕着男人的肩膀小憩,亦或是在她生病时接受来自男人的喂食。
虽然只有一点点,但看着捡回来的小野猫一点点地亲昵自己,墨焯逐渐麻木的内心也一点点变得柔软。
等回过神来时,女孩已经变成了少女,一个对他怀着恩人以上感情的少女。
墨焯自然也是爱着绯红的,但他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就把好不容易对自己产生好感的小猫吓走,因此也只是压抑着内心的情感。
他在等天寒宫壮大,大到能保护得了她,大到能帮她除掉所有伤害她的人。
只可惜,在天寒宫壮大的那一刻,也就注定了男人不再拥有选择爱人的权利。
和绛紫的相遇是在一次押镖的过程中,墨焯负责贴身保护她。
一见到绛紫的眼睛和脸,墨焯就全明白了。这是一张和绯红一样漂亮的脸,但却没有绯红的单纯可爱,也没有绯红的成熟稳重。这眼睛也是,红色根本不适合她,看上去除脸怪异根本看不出分毫美感来。
想着想着,墨焯脑海中又满是绯红,嘴角也不由地上翘。
“根本一点都不像。”
盯着绛紫,墨焯脱口而出,直到身边人转头奇怪地看着他这才重新恢复严肃表情。
这一细节被从马车里偷窥的绛紫看在了眼里,本来她对冷若冰霜的男人没有丝毫兴趣,可对方眼神明显对自己有意,他的身份也配得上自己,再加上这连冰雪都能融化的温柔笑意,少女的心一下被俘获,转头便向父亲提出了要和墨焯成婚的要求。
富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对她的要求当然是千呼百应,更何况他本就有意和天寒宫交好,一来二去,富商和老掌门越走越近,天寒宫的人也拉拢了一大半,等墨焯知道自己被算计了,定亲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墨焯试过拒绝,却根本无法反抗,更何况他若是就这么抛下天下男人都垂涎的江南第一美人,以后只怕走到哪儿都会树敌,这与他要保护绯红的愿望背道而驰。
两人定亲消息不胫而走,绯红自然也听到了,而她也终于意识到自己在男人生命中有多无关紧要。
她第一次询问墨焯为什么要救她,是不是因为她长得和绛紫很像。
墨焯没有反驳,因为他如果承认对绯红的感情,绯红一定会与整个江湖为敌来带走他。
自被抛弃那日就没再哭过的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天,隔日在出门时便又恢复了平静的面孔与男墨焯定下了誓约。
她帮他铲尽阻碍,他还她自由清白。
墨焯点头,这比绯红不告而别的结局要好得多,他起码还能再看见她,还能再寻找解决的办法。
得到墨焯真传的绯红成了一流的杀手,男人要她杀的全是奸佞贪财之人,这使得绯红在民间呼声很高,便是以后自己不在她身边,想必也会有很多人照顾她。
替绯红铺垫好路,墨焯最终穿上了新郎服,持剑朝着礼堂走去。
一个时辰过去了,房间里没了动静,几个人大着胆子推开了门,顿时被眼前景象恶心地转身呕吐。
毁了容的绛紫捂着脸疯了一样地喃喃自语,在她面前的是一具脑袋被碾得粉碎,身着新郎服饰的尸体,至于杀了人的绯红早已不知逃到了哪里。
有人喊着要报官,却被老掌门叫住。
“不用了,就这么埋了吧。”
“可是——”
老掌门将目光从尸体上收回,拄着拐杖转身摆了摆手,示意其他人离开,接着抱拳向所有宾客表达着歉意。
美人被毁容,婚礼变丧礼,没出两天,这事儿已经在江湖传得沸沸扬扬。
人们都说绛紫姑娘疯了,每天只捧着自己的脸问其他人自己漂不漂亮。人们也都说老掌门疯了,儿子死后天寒宫竟交给了外派人,自己搬到森林隐居不悲反喜。
三年后的某天,正在屋外品茶的老掌门迎来了一对客人。
男人长相俊美,只是右脸上有道可怖的刀痕,女人面容姣好,只是左眼被黑布遮盖。
老掌门没有丝毫惊讶,从屋内拿出两个茶杯替二人斟好了茶。
男人拿起杯子转了一圈,勾唇轻笑道:
这杯子这么干净,难道一直在等人来么?
抿了口茶,老掌门长叹一口气:
是啊,我那自私的儿子抛下他老子跑了,还是我帮他擦的屁股,结果三年来从没回来看过我一眼,也只能等他良心发现了。
男人挑了挑眉,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但紧接着归于平静: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养了那么多年的儿子会因为没有脸就认不出了?行了,天晚了,你们也该走了。
将茶一饮而尽,老掌门起身慢慢朝着房间走去,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女人和男人相视一笑,两人互挽着手朝老掌门跪下,一阵风吹来,黄叶在空中打着旋儿飘飞。
待其落下,人已消失不见,只有土地上四个浅浅的坑被落叶掩埋。
成婚那天,割破了墨焯俊俏脸蛋的绯红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从房梁带下一个和他身着一样新郎服的男人,接着踩烂了他的脑袋丢在原地。
看都没看一眼地上的绛紫,墨焯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冲绯红笑道:
“从今天起,天寒宫掌门死了,站在这儿的只有你绯红的夫君。”
绯红愕然:“为什么?”
墨焯笑答:“哪有什么为什么,现在你我都是残次品,在一起不正好么?”
绯红愣在原地,直到男人将她拽入怀中,这才湿了眼眶,颤抖着用手去回抱着他。
今天亦如五年前初识的那天,天很冷,她被所有人抛弃了,但却有一个人凑过来将破成碎片的她捡起给予温暖。
他说,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