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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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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姬见过魏学林,自然认得出。这鬼魂看着,竟然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不甚熟悉,所以又一时想不起来。
看了一会,屋内的几人人哭的哭,难过的难过,都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死者另有其人。青姬看着没什么进展就准备离去。
两位接引的鬼差就进来了,他们直接朝着新魂而去,和他说着话。鬼差认识这鬼魂,这鬼定然以前在地府当值过,只不知在谁的麾下。
鬼魂临走之时,朝着陆永丰磕了三个头,口中喊着父亲。
他是陆永丰的儿子!
常锦荣:“你是说死的是陆永丰的儿子,魏学林不知所踪?”
青姬点点头。
而灵芝则一直在感叹光腚君依旧是,一如既往的的倒霉,现在加上他义兄一起倒霉。
可不是倒霉!一个新婚之夜本该洞房花烛,却被假死了。一个兄弟成亲,本该喝着小酒聊着天,祸从天降儿子却真死了。
倒霉,也许真的会传染。
夜才过半,常锦荣已经没了出来闲逛的心情了,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灵芝在后面磨磨蹭蹭的一直哼哼唧唧,“小姐,我们去看看小天赐吧,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
天赐,就是上次坟头捡到的那个孩子,被送到了一对多年未孕的宋姓夫妻的家里,同样也可以说是一个倒霉蛋,不过比较庆幸的是他遇到了好鬼。
子时刚过,正是人们睡得最香的时候。常锦荣一行来到天赐新家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正睡得香甜。特别是小天赐面带笑容还吃着手指头,也不知道正在做着什么美梦。
灵芝:“小姐,你看呀,天赐好可爱呀!”
常锦荣点头,确实是挺可爱的。比先前长大了点,还要胖些,露出的一截胳膊像白胖的藕节,肉嘟嘟的,让人真想尽情的蹂躏。
灵芝凑近常锦荣的耳边,压低了声音,说道:“小姐,要不我们把他抱走,自己养吧?”
常锦荣真想冲自己的丫鬟翻个白眼,说话就说话,靠那么近干嘛?还压低了声音说悄悄话,我们是鬼呀,不想让人听到,人类是听不到的。
再说了,抱回去养,谁养?你吗?
常锦荣:“不行,你忘记当初我们为什么要打他送人了吗?”
她们只能夜晚出来活动,白天呢,又不能让天赐在坟头自生自灭,天赐又不能养在阴宅。凡人进了坟墓,轻者生一场病,重者就直接丧生。
灵芝:“可是,天赐真的好可爱。”
常锦荣:“雪团,也很可爱。”
一提雪团,灵芝立马住了声,眼神飘移不再说话。雪团,是灵芝在鬼市买的宠物,能在阴宅里生存的。
不过,现在它已经死了。
灵芝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让她细心照顾小动物,那是不可能的。她很喜欢雪团,雪团死的时候,她哭的纸片差点都湿透了,还是青姬把她带出去晒太阳,才让她不至于成了一张废纸。
“咯咯咯!”
女人:“做什么美梦了,我儿天赐都笑醒了,睡吧,睡吧!怎么不睡了?往日可不是这样,莫不是生病了?他爹,你起来看看。”
男人起来,点起了灯火,把孩子仔细看了一遍,没有问题,“怕是白日里睡多了,这会不瞌睡了,没事。你也睡吧,让他自己玩会。”
女人心想,白天也没多睡呀,和平时一样的。不过,既然没生病就好。
常锦荣自然知道为什么天赐不睡觉,在那兀自笑得开心,因为他看到了她们,只是没想到他的记性那么好,过了这么久他还能认得出她们,还伸手想要抱抱。
常言说:小孩子能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就现在的情况来说,此话有理。
看到天赐在这里过的很好,常锦荣也就放心了。常锦荣想去地府了,想问问师父秦广王关于王秀英的事情,她很好奇。
秦广王那里来了个客人,正是王秀英的师父阴宫娘娘。常锦荣曾经好奇,这阴宫娘娘到底是谁的娘娘,青姬也说不清楚,说是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叫的。
常锦荣不知道阴宫娘娘来找师父有什么事情,但是猜测多半与她的徒弟有关。
问了秦广王,果真是为了王秀英。
与她猜测的一样,王秀英并没有复活!
灵芝:“啊!为什么呀?不是坟墓都已经炸了吗?”灵芝是个急性子,一听秦广王说王秀英没活过来,立马就问了出来。
秦广王也知道徒弟的纸人是个什么性子,也不计较她的没大没小,继续说道:“那书生魏学林只记住了要喊三声九个字,时间是初五、十四、二十三,却把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
魏学林忘记在坟墓上方,搭上一个黑布棚子。
灵芝:“啊!那魏学林怎么这么无用呀!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能忘记,岂不是害了那王秀英?”
众所周知,鬼魂是不能直面烈日的。若是被太阳直射,就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了。
这个常识,常锦荣还是知道的,第一天成鬼得时候,只被太阳晒了一下胳膊,就被灼伤了。
更何况那天,青天白日的,王秀英的鬼魂暴晒在烈日下了。
常锦荣:“师父,那王秀英魂飞魄散了?”
秦广王摇头叹气:“没有,被她师父及时的救了回来,只是受了重伤。”
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虽然做不成人了,做鬼也总比魂飞魄散强。王秀英的尸身怕是也不能再用了,也不知道能否重生了。
可她阳寿未尽,肯定还想着重回阳间当个凡人。既是重生,也不知道会重生到哪个人身上。
常锦荣:“师父,阴宫娘娘找您可是为了王秀英重生之事?”
秦广王点头:“正是。自古情之一字,最是伤人。”
常锦荣点头,当她回去就会发现物是人非,自己的父亲三番五次欲杀自己的情郎,自己的情郎为保性命,成了好姐妹的相公,不知该如何情伤。
唉,怎一个乱字了得!
常锦荣没打算在地府多待,拜别了秦广王就准备离开地府,去往凡间阴宅。没曾想竟在路上遇到了黑白无常两位兄弟。
而且,他们俩还带着魏学林!
白无常对常锦荣露出微笑:“常姑娘,我们又相遇了,真是有缘?”
常锦荣也感叹这狗血的缘分,黑无常喜欢青姬,青姬感情上还没开窍,理智上瞧不上他。
黑无常又对自己没脸没鼻子的,自己又是青姬的主子。白无常又特别的想帮助兄弟抱得美人归,黑无常又特别的不上道。
两边,见面的机会又实在频繁。
常锦荣:“的确有缘。”
白无常摆手:“使不得,常小姐喊我七爷真是折煞我也,那都是别人乱称的,若是常小姐不见外,范某年长许多,不如喊我一声大哥如何?”
常锦荣:“那锦荣就却之不恭了,范大哥,你也不要见外,喊我锦荣就好。”
黑无常:“哼!”
白无常冲着黑脸的兄弟挤眉弄眼,咳嗽了一声,“锦荣不要介意,我这兄弟一向如此。”
常锦荣自然不介意,这黑无常对自己的态度比之前真是好太多了,原先见了面就想杀了自己,现在还只是哼唧两声。
她指了指魏学林又继续说道:“看样子,范大哥是有任务在身,只是他看起来是个凡人?”
白无常微微一笑,“他的确是个凡人,是奉了阴宫娘娘的命令把他带过来的。”
一旁被提到的魏学林激动的说道:“姑娘,我们是不是曾经在哪里见过?”
魏学林新婚之夜被一只狸猫精捉走,要送给一个狐妖,说是喝了童男的血,可以增加三百年道行。恰巧被狐妖的女儿,也就是王秀英的侍女胡夏给救了,紧接着被黑白无常带到了地府。
这一路的所见所闻,真是刷新了他的人生观,整个人都处于蒙逼状态。现在,看到了一张眼熟得面孔,自然是激动万分。
黑无常:“嗤,你这呆头鹅,勾搭一个女鬼还不算,还想再勾搭一个女鬼?胆子还挺肥呀?”
常锦荣:“想是公子记错了,我们未曾谋面。”常锦荣心想:我们当然见过,还是我家侍女把你吓晕了,才让王秀英有可乘之机把你抬回去,当了她的鬼丈夫。可是,我会说吗?我当然不会说。
常锦荣并不清楚,即便没有她,魏学林和王秀英还是会相遇,故事的结局也不会发生变化。
她的存在只是让魏学林被动的见了王秀英,若是没有她,魏学林会主动走进王秀英的阴宅。毕竟一个光腚君,是很想找一套衣服来挡上一挡的。
而且,阴宫娘娘早就算到了,他们二人会在那日相见。
魏学林兀自不相信她的说法,作为一个读书人也不好死缠烂打,“想是小生记错了,是小生孟浪了,还请小姐莫怪。”
黑无常:“叽叽歪歪个什么,阴宫娘娘还等着呢。快走!”抬头看向青姬,吞吞吐吐的说道:“青姬,我有时间了去找你。”说完还不等青姬回话,就往前跑的飞快。
白无常摇头,“我等还有公事在身,先告辞了。”
常锦荣感叹白无常玉树临风温文尔雅,怎么交的兄弟确实重度精神分裂,一会脸黑的像抹了锅底灰,一会又扭扭捏捏不成样子。
就这还想娶媳妇,做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