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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青禾和小昙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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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常常用‘命如蝼蚁’,‘捏死你如捏死一只蚂蚁’,这样的词汇来形容我族的渺小脆弱。
我深以为然。
可我也有一个伟大的信念:即便是我命如蝼蚁,一辈子也走不去,我也要做一只最长命的蚁。
这日,我一如既往天未大亮便起了床,来到我日常打猎的地方,这是上帝夜总会的一间叫‘夜夜冰心’的包房。
包房的主人是一个叫青禾的高级牛郎,他有一盆叫做夜昙花的宠物日夜陪伴。
他睡得早也起的早,说起来在这上帝夜总会里也是一朵罕见的奇葩。
一蚁选择夜夜心做常期狩猎场所也不是没道理的,白日行事虽不若其他包房容易得手,但相比偷那些辣喉咙的红酒沫子和糕点碎屑,我更愿意拖青禾的大米粒。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青禾有一个吃饭爱发呆的毛病,筷子巴拉巴拉着,桌下就下起了青菜米粒子雨。
这时候,早就躲在缝隙里的我就会偷偷的溜出来,按事先瞄好了路线钻到菜叶子下面,半拖半扛着拖着把它们拖到我就早看好的缝隙里去。
书熟能生巧,这么多年练下来,我如今可以做到已是十拿九稳。
等保洁阿姨过来打扫,我早就跑的没影子了。
接下来就是青禾的陪客时间。
这时,搞定了一日食物的我,就会爬到不远处光线昏暗的壁画框缝里,乖乖的蹲着准备学习。
族里的其他蚂蚁都崇拜武力更强大的蜂族和沐夏而生,能在太岁皮上吸血的苍蚊族,但,我却觉得人类才是这个世界的上真正厉害的角色。
即便是被誉为传说中的兽神龙的神圣后裔的锦鲤一族,在我看来他们只是生的样貌美,论头脑智慧,跟人类压根是没法子比的。
站的高,觉悟才能高。
自从我发现我是部族唯一一只进化成智性的蚁后,我就学会了沉默。
言多必失,说多了它们也听不懂,不如埋头做事,如此给雌性们留下一个傻愣子的形象,我也感到无语,却不会在意。
被嘲笑,被议论,讨不到雌性喜欢那又能如何,最起码无数蚁族勇士在好勇斗狠中残了死了,我还活着。
在新生蚂蚁族躺在蚂蚁窝里做着不切实际的绿林梦时,我还能快活的嚼着昙花花瓣叶子学习人类的智慧知识。
这是除了我,其他蚂蚁乃至其他种族都没有过的福分,它们听不懂人的语言,我却是可以的。
青禾是一个长的很昙花,笑起来也很昙花的人,最起码,在入住夜夜心五年以来,他从没有发过火,吐过脏话,或者摔屋里的东西。
上帝是一个鱼龙混杂竞争很残酷的世界,灯红酒绿下掩盖的是各种丑陋肮脏的□□交易,但他却活的像一个再清雅不过的贵公子。
而我爱死了他温柔而笑的样子。
他赔客人聊天,吃饭,弹琴,唱歌,下棋,甚至是抱着一卷子书说故事,唯独不会留客人过夜。
曾有个醉酒的客人发脾气,要对他霸王硬上弓,被闯进来的几个保镖反翦着双手打吐了血。
自此之后,便再没在上帝出现过。
在上帝,在十九楼,青禾干净美好的就像一个异类。
上帝的夜夜心的禾少不留宿,这个规则在上帝宾客心中,早已是个心照不宣的秘密。
只要不想撕破脸,没有人会哪壶不开提哪壶。
这些是我没事躲在厕所里搜集来的信息。
彼时,我还不能完全搞懂其中的意思,看的多了,着摸着多了,便也隐隐明白了什么。
青禾的心里藏着一个爱的很深很深的雌性...哦,不是女人。
他来上帝是为了找她,他在这里工作也是为她办事,一直没有离开上帝的原因,也是因为在等她。
为了理解这种关系,我把他跟我们虫类做了对比,得出一个结论------他迷恋那个女人,就像打黄迷恋它们族中的圣女。
我对这个女人深深的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