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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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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看了本书,是南康白起的《等你到三十五岁》,又去听了广播剧,突然想起了那年高中毕业聚会后她和我说:“我怎么敢和她说我喜欢她。”我从未想过我的朋友会面对如此状况,也许是我眼中的惊愕刺伤了她,她有些喃喃的说:“本…本来就是错的吧。”我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道是不是该说些什么。明明那时候我想说的是:“感情是没有错的,喜不喜欢谁都是你的自由,只要你能承担的起后果,她也愿意陪着你。”
和其他同学散了场,我们几个决定去看一场将整个夏天结束的电影,走在前往电影院的路上,她突然拉住我的手,和我说:“我喜欢她,我怎么敢和她说我喜欢她。我想和她一起上同一所大学,想去她喜欢的江南,更想走一走和她一起走过的路。”她说这话时,脸上还带着笑,目光一直追着前面那个短发姑娘。这是我的两个挚友啊,我连开口都显得那么干涩“她知道吗?”甚至我不敢说,那就去追啊,我们几个也算是一起长大,一起上学的青梅青梅,不管别人怎么想,我都支持你,勇敢点,别怕。但我没那个立场,更加明白她不需要这样的关心。
现实和电视剧一点都不一样,这种情景明明该有瓢泼大雨来应应景,偏偏天气该死的好,热得人心浮气躁。明明是毕业聚会,我俩却活像是两条流浪狗在互相舔舐,那一路格外漫长。
我这人个特别懒,学习不太好,没喜好,没特长,也不大乐意外出,大概在一些人眼里属于烂泥扶不上墙,不管做什么都很平庸,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听话,就连叛逆也只是偷偷的和同学们去滑旱冰,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做沉默的反抗。我大概是懦弱的,想讨喜一些,却连和人交流都有些困难,很多时候是相顾无言,听着他们说些我不感兴趣的事。可是又有什么好聊的,我不追星,不爱看电视剧,也不大喜欢综艺节目,更不喜欢篮球足球那些体育运动,活得像座孤岛。那时,她和我说时,我真的太惊讶了,她本不该和我说的,我给不了她任何建议,也许……她也只是无处可说了。
我是不乐意理会这些的,因为这和我没什么关系,也妨碍不到我什么,每到这时,我便觉得我冷血的可怕。但是前年秋天,她来找我了。说实话我挺意外,虽说是自小学就一起玩儿,可我们之间的感情并不比她和她的高中同学好上多少。何况,自那次毕业聚会后,我们已经许久未见了,算算时间有四年左右。
我想就算见面也没什么好聊的,她从来跟我不是一个路子上的人,她这个人就像小说里的人物,舞蹈、古筝、毛笔字、成绩从没出过班里前五名。而我却一眼望到头的人生,上个还可以的大学,毕业实习,找个稳定的工作,然后,嫁人生子,照顾孩子。但是,这也没什么,庸庸碌碌的过一辈子的人太多,我也一样。我是羡慕她的,却也嫉妒这个人。我也傻的可爱,天真的以为她就是那种上课睡觉也能考很好的天才。但我想我是喜欢她的,喜欢这个朋友的她比我努力,比我聪明也比我看的远,做事也我周全沉着,交际往来也能很好的应付,我想她也许并不需要我能做什么,她只是想找个人去听听她想说的,我该去见她的,至少在她约我出去的时候,我得去陪陪她。
我们约在星巴克碰面,我到时,她穿着米白色的大风衣,坐在临窗的位置上,特别开心的朝我招了手,桌上是她点的两杯奶茶和一份薯条。她长高了些,我们也有些生疏了。喝了奶茶后气氛有些缓和,找回了点在学校的感觉,她又说起那时,笑得特别好看,说:“你真傻,只有你为我认真苦恼了那么久。”指着窗外的落叶,说:“你看,多漂亮。你知道的,我报了南方的学校,去了她想去的地方,见了她想见的风景,吃了她想吃的美食,还给她寄了不少明信片。当时,我就觉得真美呀。”她眼里有着我不大懂的东西,我却轻易的捕捉到她的情绪,她在难过,她心里似乎有些苦涩。但她却说起我们初中时追的一部动漫,她说:“我记得我俩都特别喜欢TF的cp,只有你喜欢阿土伯(Atobe keigo),说他骄傲自恋的样子迷人极了。”我低头喃喃道:“他是光,是太阳。”她又笑了,我不明白是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发生吗?还是我说了什么好笑的事?“你看,就是这样啊,所以她其实是我的フジ シュ」ケ,我们是互补的,合拍到让我忘了《テニスの王子様》里的他们只是朋友,我们也只是友谊以上。”
她说完这话时,我记得我是笑了,你瞧我多了解她,她多坚强、多冷静,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做到什么程度,甚至成了更好的人。
她告诉我,他们订婚了,她给她送了她自己最喜欢的てづか くにみつ手办,却偷偷留了フジ シュ」ケ。她一脸的轻松,说她跟她好好的告别了,她以后要考研、要读博、要旅行。我说:“好呀!像我这种死宅,大约是体会不到那样的风景了,多拍些照片,发给我呀。”她指着我大骂:“以前你就懒得写作业,回回要我作业本、练习册,你现在连旅游都懒的动腿,要人代走吗?!简直懒癌成精了。”我说:“建国后不许成精,咱才不搞迷信哩。”她笑得直拍大腿。然后,哭着和我说:“我和她见面时差点没忍住,我从高二开始喜欢她,可我只敢告诉她祝她幸福,祝她百年好合,只敢和她说我以后大约不回来了,有事和我联系,我会一直是你的てづか くにみつ。她什么也不知道,她不知道我暗恋了她多久,也不知道我努力了多久,可是我忘不了。我就想你当我树洞这么久,你就再当我的树洞一次吧,反正我原来也是要说的,我从来没后悔过,我喜欢她,想和她在一起,我喜欢她怎么就那么难。我想告诉她,我想给她一个家,我甚至连后果都想了,要面对父母,要面对社会,我不该那么天真,何况她还什么都不知道,她要结婚了,可我什么都不敢做,也不敢说。”她揉着哭红的眼睛,说:“我想怪她的,我想忘了她,可是舍不得,明明是我自讨苦吃。”
星巴克老板瞅了我俩好几眼,也许是见多了分分合合的小年轻们,还安慰了她几句,十分体贴的送了几张餐巾纸让她擦眼泪。
吃完薯条后我送她离开了星巴克,自己回去又要了一份鸡柳和草莓奶昔,坐了很久。我想人都是要长大的,可是那年的我们心里都住了个孩子,告诉我们别在长大了,不然孩子就要消失了。直到前段时间看了南康写的书,听了晃儿唱的歌,我才懂得那些孩子不会消失,只是人长大了就会把心里的孩子保护起来,然后背上重重的壳,一直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