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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当林隽扛着两大袋的行李“吭哧吭哧”爬上六楼时,其他的舍友都已经到了。他喘着气将行李袋往地上一砸,发出“哐”的声响,惊动了宿舍内的几个舍友。
他们循声一看,只见一个顶着一头卷毛,“粉粉胖胖”的男生在宿舍门口气喘吁吁,似乎脱力般将半个身子都靠在门框上。为什么说是“粉粉胖胖”呢?胖,是肉眼给人带来的直观感受,这膀大腰圆的,不是胖是什么?再来说说粉,与其说粉不如说是红,大概是因为平时不怎么运动,这不,爬个六楼,累成这样,裸露出的肌肤透出红色,尤其是脸,红的出奇,如果现在天气再冷一点,估计都能看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热气。
真是又臭又胖又油腻,这是石啸霖看到林隽时的第一反应。
还真不怪石啸霖这么说,林隽因为“抄近路”,结果发现路被封又原路返回耽误了不少时间,再加上扛着行李,等找到报到点,辗转多次终于办完新生入学的相关手续之后来到宿舍,已经将近晚饭时间了。这一天下来,林隽出的汗自然是少不了,汗水几乎浸透了整件T恤,连深色的裤子都能看出汗渍,一股子的汗味就这么直接扑着石啸霖的面来了。且不说别人,石啸霖天生鼻子灵,一点味儿就嚷嚷个没完,再加上离得最近,自然是嫌弃得不行,下意识地就皱紧了眉,干脆别过脸不去看他。
“哟兄弟,你可算来了,就差你了!”见门外的人没有动作,一个个儿不高但看着就结实的男生停下手中的游戏,十分自来熟地上前给林隽搭手把其中一袋行李拖进宿舍。
林隽忙道谢谢,刚一见面就麻烦别人怪不好意思的。再次深呼吸,又缓了一缓,把另一袋行李也拖了进来。宿舍是六人间,加上他一共是四个人,有两张床上堆放着杂物,只剩一张标着他名字的空床,是靠近宿舍门的上铺。上铺……林隽有点苦恼,这爬上爬下的多累人啊。苦恼归苦恼,他的手也没闲着,慢悠悠地从背包里掏出一副一次性口罩戴上,取来湿布,艰难踩在扶梯上,着手做起了清洁。
“兄弟挺专业的,还戴口罩呐!”刚才的那个男生调侃道,“认识一下,我叫侯志允,你可以叫我猴子。”
“我叫秦焕,本地人,你叫什么?”一个精神的板寸头从对面上铺的床帘里探出来,笑着和林隽打招呼,古铜色的皮肤,阳光又健康,看他的样子,应该是个运动型男。
“你们好,我叫林隽。”隔着口罩,林隽的声音有点闷闷的,听不大清楚。
“啥?”猴子显然没听清。
“你们好,我叫林隽!”林隽不得不摘下口罩,为表开朗热情还特意扯了扯嘴角,算是笑了笑。
林隽的声音轻轻的,和他外表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如果是个女孩子,应该颇有江南女子的温婉,典型的南方的调调。
“听你的口音该是南方人,石啸霖你也是南方的吧?巧了呀!”猴子走近用力一拍石啸霖的肩,“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啊!”
石啸霖拍开猴子的手,没理会他,也不去看林隽,只是埋头玩着手机,心里直犯嘀咕,猴子和秦焕都是北方人,五大三粗的,好不容易来个南方的,声音虽是好听,但那油腻的样儿也能让他瞬间倒了胃口,更别提来个出门在外遇老乡的拥抱。
石啸霖没什么反应,林隽却愣住了。石啸霖…石啸霖……这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名字,而名字的主人此刻就坐在他的面前,在他的下铺,在离他不到一米的距离之内,他们竟是同校同专业同班同寝的!
命运总爱捉弄人。
林隽喜欢男生,在初中校篮球赛看到石啸霖带球晃过对方的防守,一路直冲篮下三步上篮轻盈一跃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进球后,石啸霖快速回防,动作干脆利落,前后摆动的双臂,强健有力的下肢,被汗水浸湿的球衣和布满汗水因高速移动其实看不太真切的脸像是有魔力一样紧紧吸引林隽的目光。
他很耀眼。
心跳如擂鼓般剧烈,竟让林隽有点喘不过气来。女生们疯狂尖叫,一个名字不管不顾撞进林隽的耳朵:石啸霖。看着他的比赛,林隽竟有点口干舌燥,十几年来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这很奇怪,林隽慌了神,咽了口唾沫落荒而逃。
之后的几天,石啸霖的身影一直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想,这大概就是喜欢吧。对,他喜欢男生,或者更准确的说,他喜欢石啸霖,虽也纠结迷惘过,但他很快就接受了,而这一喜欢,就是六年,他甚至为了石啸霖,中考“失利”和他进了同一所高中。
六年来,他一直默默关注着石啸霖,却也小心翼翼不让他知道他的存在,但在高考前,他抱着豁出去的心态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告白。
林隽这辈子都忘不了,石啸霖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对不起,我是直的。”
林隽早就猜到结果,意料之中,没什么好难过的,安慰自己这也无可奈何。
哪想,末了,石啸霖离开前又回头补了一句:“而且就算我是弯的,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看上你?好好照照镜子吧。”
他压根就看不上你……看不上你……林隽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像是潮水要将他淹没般,却又无处宣泄。
他看着反光玻璃中的自己:又矮又胖又不懂得穿衣打扮。他本只是上身躯干肥胖,但宽大的裤子使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头北极熊,脏兮兮的那一种,就连他自己都嫌弃,更何况是男神呢?
可……这又不是他的错!
林隽备受打击,从此立志减肥,发愤图强,追回男神……是不可能的。
他委屈,他难过,他暴饮暴食,短短几个月又增重十几斤,彻底成为一团肉球。
除此之外,他的学习状态也越来越差,高考真实失利,从“211”掉到一所刚过一本线的普通大学,郁闷得不行。
而此时,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正坐在自己的面前,虽没有多给他一个眼神,但他确实实实在在地坐在他的面前,不是在做梦,也不是他幻想出的虚影。
他从未和石啸霖挨得如此近过。他有点说不准那次的告白究竟是对是错了。
“你愣着干嘛?赶紧弄弄干净去洗个澡啊。”石啸霖有些奇怪的看了林隽一眼,这大块头搁这儿杵了半天也不知道干什么,磨磨唧唧,也怪熏人的,语气多少有些不善。
林隽猛地回神,胡乱应了几声,戴好口罩赶紧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男神好像没有认出我?也是,又胖了这么多,还宅了三个月,外形比以前更糟糕了,没认出来才好,他暗自庆幸。
另一边,石啸霖总觉得眼前这胖子有点眼熟,却又想不起来,于是脱口而出:“诶,胖,你哪个省的啊?”
这声“胖”叫的那是自然而然,也不觉得别扭和不礼貌,而林隽因为体型常被人这么叫,许是习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冷不防被这么一问,他下意识回答F省。
“哦,我也是。”石啸霖越发觉得熟悉了,“省实验的?我是不是见过你啊?”
林隽一惊,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直,甚至手都有点哆哆嗦嗦的。
不行,绝对不能让男神认出来!
“啊不是,我三中的!”林隽想尽量显得自然,却没发现因为心虚。他的音调陡然升高,在别人听来既怪异又好笑。
“别紧张啊~”猴子调侃道,“咱啸霖又不会把你吃了咋的!是吧啸霖!”
猴子好心想缓解一下尴尬,林隽却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一片,怎么就觉得更难堪了呢。
石啸霖又奇怪地瞥了他一眼:“那可能是我认错了吧。”心想当初给自己告白的也是个胖子,却比林隽清秀不少,和他一比顶多算是个小胖子,大概是胖的人都胖得有那么点相似吧。石啸霖这样想着,也不去深究了。
林隽不知道石啸霖有没有人出他来,虽然他没有继续问下去,但他莫名就觉得像是被人扒光了衣服审视一般,窘迫极了。原本已经消散的红晕又重新爬上耳垂,他甚至感觉脑袋嗡嗡作响,心跳也有些不受控制。
他赶忙完成手上的工作,逃也似的冲出寝室跑向澡堂。
“看来林隽还挺害羞内向的嘛。”秦焕笑出声,“蛮有意思的。”
猴子附和了几句,石啸霖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在北方学校,洗大澡堂是必然的。
因为是饭点,澡堂内几乎没什么人,不然还怪不好意思的。
林隽找了一个角落冲了战斗澡,当源源不断的冷水顺着头顶流下的时候,他总算是冷静了下来。
千万不能让男神认出他,他还要脸,而且若是被认出来,尴尬是永存的。
想起当初告白被拒的画面,林隽用力晃了晃脑袋。
对,没错,正常室友,愉快相处,必须收起不必要的心思!
下定了决心,林隽顿觉轻松不少,连着回寝室的步伐都轻盈了。
一进门,刻意不去注意石啸霖,壮着胆嚷嚷道:“兄弟们都吃了吗?走!这顿我请!”
于是过了十几分钟,当各位再见到林隽时,他几乎又是另一个模样:换了身行头,清爽了不少,那大手一挥的,好不豪迈!
石啸霖顿觉这厮看着也没那么招人嫌了。
石啸霖有点洁癖。说是洁癖也不够准确,对自己没什么要求,所幸也不邋遢,但对别人的个人卫生方面却十分严格。用有些人的话来说,他这就是爱装逼。
那就算是爱装逼吧,他总是时不时给别人来一个合理关切,“你今天洗澡了吗?”“袜子堆那多久了还不洗?”“你瞅瞅你那样还不快去弄弄干净?”诸如此类。
这样说来,他又算不上爱装逼,大概就是有事儿没事儿都爱找事儿,除此之外还爱多管闲事儿罢了。曾有舍友高度总结:事儿逼。
秦焕看到林隽也是一愣,心道这丫是两个人吧?随即下了床,和林隽勾肩搭背的,还不忘招呼其余两人。
林隽不高,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将近一米九的秦焕将手臂搭在他肩上感觉正好。
刚洗完澡,林隽身上一股奶香味很好闻,秦焕一低头便能看到他的后颈窝,头发没有擦干,发梢还滴着水,这白白胖胖的,就一奶香馒头。
牛奶沐浴露?怎么跟小宝宝似的?
秦焕不禁轻笑出声。
林隽疑惑抬头,对上了秦焕的视线。
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秦焕自认词穷,形容不出来,按照小说里的描述,大概就是小鹿般的眼睛,水灵灵的,像是装着一片闪耀着金光的湖水,亮晶晶的,而此时,这双眼睛里充满了疑惑和好奇。一时间,竟看得有些呆愣。
见对方没有回应,林隽无所谓地转过头,秦焕像是一下子清醒过来一样,眨了眨眼,对,是错觉,却不自觉地和林隽挨得更近了。
“还挺害羞内向的啊。”石啸霖经过秦焕时一脸好笑地挖苦他。
猴子在后边乐了,一拍石啸霖,推着他往前走。
秦焕尬笑着挠挠头,也没再说什么。
林隽此时早已饿得不行,也没心思去注意他们的对话,一心想着吃肉,加快步伐赶上走在前头的石啸霖和猴子。
其实男生之间要变得熟络很容易,也就一顿饭的事儿,饭前客客气气,饭后称兄道弟。这不,一顿饭后,称呼都变了:猴子还是猴子,秦焕成了老秦,石啸霖成了霖哥,林隽成了阿隽,不过咱霖哥倍有面儿了,也不客气,直接叫他阿胖。
第一个晚上,尽管很累,但林隽睡得并不踏实,有一半原因是有些认床,但更多的是第一次住宿难掩的兴奋和激动,再加上男神就在下铺,说要平常心对待可哪有那么容易?导致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同时又要担心翻身发出的声响会打扰到别人,尤其是石啸霖。
所幸秦焕也还没睡,察觉到林隽时不时翻个身,便企鹅小窗敲他,没曾想这一聊就到了下半夜,直到眼皮打架,总算是抵不住睡意缴械投降了。
林隽觉得秦焕这人很有意思。
秦焕原先当过两年的兵,退伍之后又接着念大学,算起来也确实是“老秦”了。他幽默又很健谈,像是有说不完的话题,三观也挺合得来,关键是几乎能接住他抛出的每一个梗,你能明白那种感受吗?就像心有灵犀一点通一样,他说出上句,秦焕就能自然而然地对上下句,颇有一种一个眼神你就懂的意味。
他原本以为,像秦焕这样在部队里待过的,应该就是典型东北大老爷们儿,不拘小节五大三粗做起事儿来风风火火的那一类,但在短短几个小时的相处中,却发现他意外的体贴细心。再加上外貌上的优势和当过兵的气质加成,想必会很受女生的欢迎。
常常有人说:你和你的舍友只是被分配到一块罢了,因此舍友不等于朋友,只是认识多一点的同学罢了。但是林隽却觉得,他和秦焕能成为关系不错的朋友。
emmmm
这是第一次发文,就是瞎写
欢迎轻喷以及催更(基本是周更吧qwq)
应该…大概……或许不会坑吧
请读者老爷鞭策我叭QAQ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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