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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夜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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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我们和小辉一起去了开发区,你们俩还有一些工资没结完,去拿工资的。你拿了4600,小辉拿了5000。
晚上,我们是打车去的开发区夜市吃饭,在那随便吃了点炒面炒饭炒河粉。然后去隔壁那条街逛夜市,虽是寒冬,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不比夏天的时候人少。
我们愉快地逛着,你看中一个手枪造型的打火机,老板开价45,你还到35,然后开始各种装逼各种炫。
我在饰品摊那看见一条手链很美,是清澈的天空蓝,10块钱一条买了。
摆摊的还有夜光石,各种颜色的仓鼠和小兔子,我蹲在兔笼前手指头伸进去轻轻摸着,你问我买不买,我可不打算买,我们四处流浪,哪有时间管兔子啊。
琳琅满目的衣服和鞋子,我逛得不亦乐乎,但是什么都没买,因为没有喜欢的,你倒是买了双鞋子。
逛完夜市,我们继续去逛前面那条街,那里都是店面房,小辉和我们告别去找小贱和龙云了。
我和你穿梭在一家家服装店里,我看中一件蓝色的小棉袄,想着不买也得试试。我穿着它在试衣镜前左看右看,你在一旁说:“很好看,很适合你,买吧。”,店员热情地回应:“美女,这个颜色很衬肤色,穿着显白。”。
最后160元买了,我直接穿着这件新衣和你离开店里,感觉有点飘飘然,你牵着我的手走在前面,我迷糊地撞在了你的背上,你回头拍拍我的脑袋,笑着说:“傻帽。”。你的笑很温柔,你的背影高大潇洒,你脖子上的围巾飘到了我的脸上。我们就这样牵着手慢慢前行,前方是一片灯红酒绿,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就在此刻,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烧烤味,我的心情很美好,我想永远停留在这闹市街头,再也不要回到以前的乡野小道。想想以前过得都是什么日子,钱只够吃饭,去逛街只能看看,娱乐活动就是去网吧。现在呢,喜欢的衣服可以买下来,打车代替走路。有钱真是好啊,这样想想我们以前过的那种生活根本就是社会底层最为人所不耻的。
那晚我们满载而归,你买了衣服,裤子和鞋子,我买了衣服和口红。花了大概500元左右,你身上的钱还剩下4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