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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   我坐在电脑前,我所喜欢和讨厌的人在网络那头。他是男孩,我也是男孩。曾经我以为我会永远爱他。只是现在,那也不过是曾经罢了。
      屏幕旁是我用原木做的相框,里面嵌着一张黑白照。阳光、草地、三个孩子、灿烂的微笑,十六年前的情景。这张照片已经陪伴了我许多年。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相信世界,信仰爱。那时的我拥有风和淇,我们是一起长大,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后来,他们都离开了我,生活在别处。

      我在离家不是很远的C城读大学,念的是中文。这所大学拥有湖南最大的樱花园,校长说这是我们的骄傲。只是花开时的喧哗,我没有去看;花落时的寂寥,我陪着天空一起落泪。通常我就这样一个游离于群体之外的人,喜欢孤独,享受寂寞。
      我的书念得很好,这是让我父母最满意的地方,之所以他们愿意花钱帮我转专业也是因为信任我的独立。
      我有一些不太稳定的工作,教小女生制作泥画或十字绣、给电台的音乐栏目写企划写文稿还偶尔客串DJ、给一些广告公司做活动策划、在电脑前敲击我的思路——并以此赚钱。除了读书之外,我把时间安排得很满,所以我没有时间去谈恋爱。爱我的人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我爱的人却怎么也不肯爱我。
      我书念得很好并不代表我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在别人的眼中,我是一个很乖巧很可爱的孩子,他们总以为我还是个小孩,或许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我已经二十了。但我知道,自己体内潜伏着许多安分的反叛因子。我直来直去,得罪人成了家常便饭;爱发脾气,不懂得控制情绪;偶尔抽烟,郁闷的时候会去酒吧卖醉。我缺乏耐性,尤其是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

      风曾经是一个乐队的主唱,十四岁前我所听的一切的音乐都是他精心挑选的,还有他写给我的音乐评论。那些纸片我都保留在一个纸盒内,里面放了樟脑丸和干燥剂,我想尽可能地保留长些。我十四岁前的信仰都是由风构建的,他赐给我了我一套真理,我不假思索的全部接受。
      我有很多风手抄的乐稿,有原创,也有翻唱。风喜欢教我唱歌,但我没有他的天赋。我唯一学会的是Nivana的《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
      淇不喜欢我唱Nivana的歌,她认为风会教坏我。Nivana的极端和颓废是应该远离我的。可是偏偏现在,我总是在夜里,独自一人弹唱这首歌,只是再也没有人来纠正我吉他的和弦,或者抨击歌词的消极。
      我藏着从Kyoto寄来的的一百七十五封信。淇不辞而别地去了日本,只是偶尔写信,只言片语透露她的生活状态。我很喜欢听到街道徐奶奶喊我,俊俊啊,有你的一封航空信。这是个很快乐的时候。如果我深夜还在上网的话,就可以在MSN上见到淇。她叫Ichigo,草莓的意思。
      我们相恋过,但不是相爱。相恋是需要,相爱却是责任。在某段时间,我们都染上了失眠的毛病。于是我们常常电话相约,夜半时分在路上闲逛。街道很安静,路灯也睡了,只剩下夜空中的星星发出冷冷的光线。漫无目的,不知疲倦。一直走到天开始亮了。
      十五岁的淇有着如同泉水般清澈的忧伤。淡蓝从她瞳仁汩汩流出,却划破了我的翅膀。那些痛是无法触碰的。一如我嘴唇压在她的右眼上,苦涩在我味蕾上绽放。我的幸福就像一朵盛开的烟花,只不过是一场虚无的表演。
      很久以后,淇告诉我,我爱过你吗?我和你一样懵懂,或许我根本就没有爱过你。我要的只是被爱的感觉,至于对手是谁,对我而言,没有意义。淇总幻想用爱来解脱自己,结果只是从一个困顿跳入另一个困顿。既然已经无力挣脱泥沼,于是自甘堕落。但我知道,她在心里还是祈祷着另一次救赎,不管那是不是另一个牢笼。所以淇就不停地恋爱,再不断地失恋。
      淇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去了日本,在Kyoto继续她的幸福憧憬。亚热带季风气候使得那个岛国潮湿暧昧,如同墙角的苔藓。
      九月天高,人浮躁。和淇偶然邂逅。她的头发浓密且略带一点浅褐,柔软而有些卷曲。像一把松松软软的海草。

      淇说,一起去火车站走走吗?我点头同意了。
      那是一个很小的火车站,冰冷的铁轨冷漠地伸向远方。火车呼啸而过,不为谁停留。附近的山坡上盛开着成片栀子花,浓郁的花香在空气中弥漫。淇在铁轨上走着,野生的雏菊在脚边灿烂地开着。偶然的风,花瓣就自由地飞舞。
      我要走了。去远方,很远很远的地方。淇突如其来的话让我一脸错愕。我们沉默了很久。淇说,我有一些东西要留给你和风,也算是个纪念吧,明天你来取一下。
      我问她,为什么要离开?
      没有原因。她望着远方出神,又转过脸冲我笑了笑。也无须原因。
      第二天的阳光很好,淇的住屋很空,她给了我一本《告别薇安》和几本顺子的磁带。然后,我看到了久违的风。他依旧钟爱白色,只是身子格外消瘦。我不知道和他从哪说起,结果一句也没说便匆匆告别。而淇也在那天没了音信,仿佛消失了一般。

      我现在的生活很充实,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需要做。我靠自己来独立,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无论是我的生活还是我的经济,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我一个人掌握。虽然父母总是定期的朝我的帐户塞钱,但我很少用那些,因为我并不奢侈。
      白天我会逃一些无关紧要的课,在寝室里卖弄文字;黑夜来临的时候,我会听着自己喜欢的歌在校园里乱逛。我看那些男男女女,依偎的、牵手的走过我的旁边。
      我在十九岁的时候爱上隔壁班的男生,军训的时候我们在同一个排,而且他的位置离我很近。他叫:Leo.我确定自己是在看了他的微笑之后爱上他的。他的笑容羞涩腼腆,就像我记忆中的风。
      我把Leo的事情告诉了淇。淇在Kyoto叹息。她说仅仅是这样一个空洞无意义的笑就让你相信了爱。那只是一场烟花的表演,总有结束的那一刻。我又何尝不知?这个结局在一开始就注定了。我只有为盛世欢喜,凋谢的时候闭上眼睛。
      他的衣服永远是白色系,在阳光很好的日子里闪耀。他很像很像风,除了一点,他并不热爱音乐。只是有次,他在电话里唱《我们这里还有鱼》。信号很差,如下雨般的噪音几乎要掩盖掉他的声音。他唱得并不好,但我还是喜欢上了这首歌。
      我爱Leo,因为这样我牺牲掉许多时间去钻研他所热爱的《传奇》,虽然我从小是一个游戏白痴。Leo一直都是孤单的,坐在网吧里把头埋进屏幕里;高兴的时候他会傻傻地笑,苦恼的时候他会揉搓他的头发发出让人揪心的叹息声。虽然他总是喜欢让我陪着他玩,我们仍然隔了一条很宽的沟渠,我会用他的帐号在传奇的虚拟世界里大开杀戒,甚至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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