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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马头琴 ...

  •   大龙这个汉子平复了下来心情,漫步一样地踱到卧室,从大橱子里拾起那把珍藏许久的马头琴。他又像个高大的影子似地,飘到客厅,将马头琴放在若珺面前。

      若珺若有所思地拿起它,看着上面依然鲜亮的酒红色的漆,上面丝毫没有剥落的痕迹,被保存地堪配一枝带绿叶的新鲜玫瑰。这让陈若珺想起了几年前在香港拍卖的一把来自意大利的小提琴。它比小提琴的的精巧有过之而无不及,黑色鬃毛的棕红色公马头在头顶高高耸立,俊美非常,而琴身周边雕刻的镂空的芍药花和矢车菊的花纹更是优美,交叠错落,饱满通透。

      陈若珺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马头琴,一看就是古着之物,带着那时候流传下来的质朴的美丽。

      大龙的记忆也一下子回到了几十年前。那时,还是在如火如荼、红色革命的年代开始打响的前夕,对万千百姓来说,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代。

      而当时的那个所谓的政府,苛捐杂税,徭役一如封建时代,虽说是刚刚推翻了清王朝,国家却只是像病瘦的骆驼一样拖着身躯在原地挣扎,人民也还在沉朽余孽的阴魂不散里,苟延残喘。当时,民国政府和沙俄签订了租地合同,还包括各色采煤采金和伐木等合同,蒙汉农民苦不堪言。将工程外包给俄国商人的民国政府,只是做着卖国求荣的帮凶,洋人的监工,还有帮洋人卖自己的人民连带自己也得好处的勾当。

      大龙的父亲原本是个蒙古族里制作马头琴的手艺人,还会做些精巧木工,头脑也蛮灵活;母亲是个普通的勤劳善良蒙古族妇女,贤惠持家,织布养牛,都不在话下。本来,两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在一起平安幸福,可是父亲因为被政府征用,所以在母亲发现自己刚刚怀孕之初,就被迫去了东北搭界俄国的边境之地,进行伐木开荒和没日没夜的采矿工作,手和脚都因为连年的暴风雨雪的浸淫,开裂黢黑了。

      大龙降生的那年,他所在的哈宝特盟好几个乡因连年的垦荒强耕,再加上一年内遭受了三场自然灾害,旱灾,水灾,和霜灾,将春夏秋三季里的植被和作物扫个片甲不留,颗粒无收,赤地千里。他出生于年末的冬至那日,比往年冷,天寒地冻,滴水成冰。自己的母亲在生下他以后,手上脸上都是冻疮,伤口肿痛,身体却早已干瘪,根本就没有奶水;在虚弱的挣扎中,出于一个勇敢母亲倔强的本能,她百般尝试无果,都已经把自己弄疼到咬牙切齿,却仍旧挤不出一滴奶水。

      为了让在破布条中紧紧包裹着的他得到了人生第一口赖以生存的营养,她最后只得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把汩汩流淌着体温的食指递给了她使劲哭闹的婴儿,一个母亲看着孩子安稳地在怀里喝上了自己鲜血,才欣慰地破涕为笑,她摘下头上包裹的蒙古头巾,用来给孩子作擦嘴的围巾,而来自她体内的鲜血,则如绚丽的花朵一样,渐渐染红了那个绣着芍药花纹的方巾,那一朵朵芍药,从那以后,便有了世上最逼真的红色。

      就在他出生后的12天里,大龙的母亲就因为持续的产后炎症和来势凶猛的风寒所引发的高烧中,带着对孩子的不舍与牵绊,对丈夫的忧思和挂念,撒手人寰。

      而她最后,也没等到丈夫从远方赶来。而等大龙的父亲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家,已是第二年开春,他的妻子早已去了长生天,睡进了广袤的大地,与草原上高高的太阳,徐徐的清风同在了。

      年轻的父亲怀里抱着哇哇大哭的孩子,在大龙的姑姑缝制的新的襁褓中,在一片泪眼朦胧中,面前模糊不清的父亲,从大龙的姑姑手里接过来那方染着自己妻子鲜血的熟悉的头巾,那头巾此时不仅仅只有用红粉色和绿色绣线勾勒的芍药花了,那芍药花还被鲜血做出了晕染绽放的样子,他不忍目睹,却早已泣不成声。

      他闭了眼睛,手里紧紧攥着妻子留下来的这块染了血的方巾,发抖,眼泪重重地砸在上面,湿透了,与巾上妻子的血液融合,那暗红的颜色此时更深了,也丝毫没能改变留在上面那些鲜血留下的痕迹。

      听着自己的妹妹说妻子临死那几日是怎么用鲜血喂养儿子的,他的头脑一片木然,嗡嗡作响。

      大龙的父亲,人生中的遗憾,就是没能见上妻子的最后一面,没能留在她的身边。他后悔自己生逢乱世,后悔自己的无能为力。他却也只能恨天,恨苍天无眼,只会夺走好人性命,唯留那些猪狗不如洋鬼子和假洋鬼子鱼肉众生,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他也只能恨她,恨她可真狠心啊!就这样抛下父子俩人,自己倒是先脱离苦海了,剩他一人孤苦与儿在这世间相依为命。

      她难道不知道,那贫苦的日子只要有了她,他困苦艰难的生活才有努力和继续的意义吗?要是她没了,那他的意义,就都消失了。大龙的父亲,从那以后,一下子变得心如死灰了。若不是儿子还在,恐怕大龙的父亲立刻就要追随自己的妻子而去了。

      大龙的母亲在他还没有记忆时走了,只留下虽然年轻健壮,心里却迅速苍老下去的父亲,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男孩子在疯狂地长大,急需有人关爱和喂养。而蒙古族的男孩子,生来就是要驰骋在天地间的,大龙的父亲,在他母亲去世后,愿与不愿地,只能将自己放逐在边境的苦寒之地,漂泊辗转在戈壁、草原、高山、密林之间,不停地做工,劳作;哪怕这不是他想要的漂泊方式,但至少在痛苦中解了心闷,原比枯萎在一地强;何况,大龙的父亲,也不在乎了他是不是被人训斥、甚至鞭打。随后的几年里,父亲总是短暂地归家,只为了看望自己的儿子,于是,就相当于一大半时间,大龙都被半托孤一样地寄养在了姑姑家里;而另一小半时间,他才能够跟自己的父亲在一起度过珍贵的、宝贵的父子时光。

      姑姑嫁给了当地一个世代为农的汉人,跟着稳定下来了,学习锄草,犁地,种粮,养猪;再后来,能干的姑姑去到了汉人村里大户乡绅家里作长工,虽是做些粗活,可是吃穿不愁,解了温饱之忧,也算是找到了安身立命之处,也不用再像大龙自己的母亲一样,只能跟着族人逐水草而居,靠牛羊为生。于是,顽皮的大龙就被善良的姑姑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孩子在养,哪怕后来,姑姑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也没有忽略对大龙的关怀,他的姑姑,对他来说,就相当是自己的生身母亲。勤快的姑姑就带着他,从小被养在乡绅家里,跟着干活,乡绅对待下人刻板严厉,但是为人正派,从不做欺凌霸道之事。

      因此,大龙这差点没命的苦孩子,就有幸被养得白胖高大,再加上他本来是遗传蒙古人那个头的高大,就长得更快了。

      乡绅是个地道的文化人,而且还有几份人情味儿,乡绅听大龙的姑姑说起过大龙的母亲为了养活这个孩子,而舍命咬破自己手指喂孩子的故事,被那份母爱深深感动到了。再加上他也很喜欢大龙这个孩子,于是在大龙三岁生日那天,姑姑请乡绅赐孩子一个有福气的名字;姑姑说,孩子都三岁了还没有起个正经名字,就是想等贵人给起个好名字,既是为了感激乡绅一家能让这没了娘的孩子能吃上几天饱饭养得那样好,也是为了父亲又总是不在身边的孩子未来的人生有个好盼头。忽龙会,这个名字,便是乡绅琢磨的。他说,蒙古族的人,必定都以忽必烈为骄傲,而孩子又是属大龙的,再加上孩子跟自己的缘分,那这个名字是再好不过了。

      大龙的童年,还好不像他出生之时闹饥荒和天灾的那年一样凄惨。他得以穿着补着两个破洞的棉裤,在乡绅的院子里帮姑姑做些挑水打油,砍柴生火,清扫马厩之类的活,也算是度过了一个平稳的童年。

      而他最开心的时候,就是父亲每年春初,从远方赶回来陪他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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