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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聂松雷 ...


  •   聂松雷提着吃的来到林南风家的时候,看到他正在逗一只小白狗,见自己来了,动都没动,白了他一眼:“你骑着蜗牛来的?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聂松雷把手里的东西放在茶几上:大哥,这还慢啊,我这生死时速啊。”

      林南风努一努嘴:“赶紧喂喂它,把我拖鞋都啃破了。”

      聂松雷张大嘴巴惊讶地看着他脚边的小白狗:“不是,大哥,感情这是给这小破狗吃的?你早说呀,我从饭桌上划拉点剩饭就是了。”

      林南风瞥了他一眼:“聂松雷,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这小可怜肠胃刚刚好,腿也受伤了,当然得吃点好的。”

      “好好好,你是怜花惜玉的大少爷。”聂松雷蹲下把小白狗抱过来,“小破狗,来来来,让本少爷怜惜怜惜,我以为你主人吃饭,还特意要了一个他爱吃的糖醋排骨。对了,它叫什么名字。”

      “棉花糖。”林南风站起身来,从冰箱里拿出几瓶啤酒,又找了两个酒杯。

      “棉花糖?好听,这名字不是你起的吧?叶佳音给起的?你不是不喜欢这些小猫小狗吗?怎么又搞了这么个小东西。”聂松雷把小米粥拿到棉花糖跟前,这小家伙早就闻到了香味,摇着小尾巴眼巴巴地看着聂松雷。

      “聂松雷,你今儿话真多。”林南风一个巴掌甩过来。

      “大哥,我这是关心你。”聂松雷笑嘻嘻地拦着了他的巴掌,又捏了两块鸡肉放进小米粥的饭盒里。

      “关心我就陪我喝几杯。”林南风起开两瓶啤酒,给聂松雷倒了满满一杯子啤酒。

      “喂喂喂,好了好了,我的酒量你又不是不知道。”聂松雷抬眼看到他的眼神,顿时怂了,连连点头,“好好好,你倒,你倒。”

      棉花糖吃饱了,也不闹了,乖乖地回到林南风给他临时搭建的小窝里,看外面两个大男人推杯换盏。

      林南风也不说话,就是闷头喝酒。

      聂松雷喝了一口酒,皱着眉头指指排骨和鸡肉:“哥,吃这个啊,糖醋排骨,你最爱吃的。这鸡汤也好,特补。”

      林南风还是不做声,一仰头把酒杯里的酒喝个精光,他把杯子倒满,又是一杯,接着又要倒,聂松雷抓住他的手:“哥,你这是喝闷酒啊。”

      林南风把他的手挡开:“喝你的。”

      聂松雷歪着嘴笑笑:“我想想啊,能让林二少这么郁闷的,应该是女人吧,根据我的观察,最近这一个月你身边的女人只有两个,一个叶佳音,一个宁遥儿。这两个女人吧,我掐指算算啊,叶佳音性格比较温吞,宁遥儿性格开朗,哪个能惹到你呢前两天你和叶佳音分了手,这几天你和宁遥儿走的特别近,在不知情的人眼里,你俩现在是一对,但是这瞒不过我的眼睛……”

      林南风还是没说话,杯里的酒又一饮而尽。

      聂松雷见他无动于衷,哼笑道:“我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据我猜测啊,你和叶佳音分手的原因不那么简单……”

      说到这,他看到林南风脸上的表情滞了一下:“哥们,你告诉我这次是不是被人家给甩了?那叶佳音看起来乖得不得了怎么就把你给甩了?”

      林南风的脸色果然黑了:“好了,我要休息了,你走吧。”

      “喂喂,大哥,你不带这么卸磨杀驴的,我这女朋友都扔那了来给你送饭,你竟然赶我走。”聂松雷听他这么一说,确定自己的猜测无误,好奇心被勾起来了,当然是不肯轻易离开,又死乞白赖地纠缠了一会儿,才不情愿地离开。

      耳边终于清静了下来,林南风走到棉花糖的小窝旁边,蹲下来看。吃饱喝足的棉花糖安安静静地趴在那,等着乌黑明亮的小眼珠等着他。

      “棉花糖,你幸福吗?”他伸手摸摸了棉花糖那只曾经受过伤的腿。

      茶几上的手机响了好长时间,林南风站起身来去拿手机,看到上面的名字,他又把手机放下,一会儿铃声又响起,他烦躁地按了静音。

      他现在就想安静地待一会,静静地看着棉花糖。现在的棉花糖就像以前的她,恬静得就像没有这个人似的。

      他记得他俩刚刚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他回来,一进门就看着叶佳音蹲在地上。她穿了一套天蓝色的小粉花的睡衣,右手拿着抹布在认认真真地擦地。

      “我给你打电话,怎么不接?”他努力压制住心头的怒火,话语显得清冷而疏离。

      “不好意思,南风哥,我的电话可能调成静音了。”她看了他一眼,轻声细语地说道。说完她又低头看看地板。其实地板上并不脏,只不过这似乎成为一种习惯。她低垂着头,长长的刘海遮盖住了眼睛,她的目光柔和,但仔细看便会发现,这个女孩的眼中闪烁着与她的年龄不相符的的光芒,似是历尽人世沧桑,目光坚韧且倔强。

      林南风扬扬眉,看了她一眼,却没有做声,而是走了几步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含在嘴里,拿出火机点燃,缭绕烟雾的朦胧中可以隐约看到他紧锁的眉头。

      抽了几口烟,他顺手拿起叶佳音放在沙发上的背包。

      这个背包价值不菲,是他去年出国时特意为宁遥儿买的礼物。

      宁遥儿背了几次,便放在柜子里。好长时间了,这个包就像一个被打入冷宫的弃妃,没有人理睬,更没有人去爱。那天林南风看到她的牛仔包实在简陋,他便将这个包丢给了她,有些人对这个包不屑一顾,但是也许另外一个人却视若珍宝。

      叼着烟,皱着眉,他打开了包,快速地扫了一眼,里面装的东西不多,东西很简单:一串钥匙、一个磨破了边的钱包,还有一部老旧的手机。

      这几件简陋的什物与背包光鲜的外表格格不入,就像一件华丽的衣服包裹着一副老态龙钟、风烛残年的身躯。

      吐出一个烟圈,他将手机拿出来,竟然还是她以前用的旧手机。

      “前些日子我不是给你了一部手机?”盯着手机上自己打的那五个未接电话,林南风的脸色有些难看,又吐了一口烟雾,也顺便将自己心中的怒气吐出一些。他是一个霸道的人,但是除了工作之外,他一向不习惯向女人发火。

      “我看这个手机还能用,平时我也只是打打接接电话,所以用不着太多的功能。”叶佳音低着头解释道,“你给我的那部手机,正好我同事想要买,所以我就转给他了。南风哥,你打电话找我有什么事吗?”

      前几天的公司新年年会上,有一个摸奖环节,最后还剩了几部手机,不知怎么他忽然想起了叶佳音,便拿了一部给她。

      但没想到的是,叶佳音转手卖给了同事,而卖手机换来的钱的就飞到了离威城千里之外的家乡,或许早就变成了苦口却给父母带来希冀的草药。

      面前的女人虽然在看着他,但是神思有些恍惚,不知在想些什么。林南风轻咳了一声,叶佳音回过神了,仍是没有说话,拿着手中的抹布往洗手间走去。

      “是这样,”林南风将烟头掐掉扔在茶几上的烟里,,“今天晚上,到爷爷奶奶家去吃饭。”林南风低头看了看手表, “你收拾一下,半个钟头后一起走。”

      没有理会叶佳音的反应,说罢林南风迈着大步径直走进书房,砰地一声将门关上。
      等林南风再次出来的时候,竟看到她还蹲在地上认真仔细地擦地板。

      叶佳音听到门响声,抬头看他,轻声解释道:“南风哥,我早收拾好了,没什么事,就想把地板擦完。”

      “这么快就好了?”林南风想以前每次和宁遥儿出去她化妆搭配衣服没有一个钟头拿不下来,“外面下雪了,我怕路上不好走,我们还是早走一会儿吧。”林南风身上穿了一件黑色的衬衫,开了最上面的一个扣子,说话间,喉结微动。

      只点点头,叶佳音并没有说话,转身走到柜子前,打开柜门,抓起挂着的那件灰色的半身羽绒服,快速地穿上:“南风哥,那我们走吧。”

      “你就穿这个?”林南风右手伸手指了指她的羽绒服,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叶佳音望着他的脸愣了一下神,这是他进了家之后除了皱眉之外第一个如此生动的表情。

      “南风哥,这衣服有什么问题吗?”叶佳音轻声反问道。

      这件羽绒服是她今年刚入冬时才买的,虽然样式有些老旧,但是很暖和,平时她是舍不得穿的。可是在他眼里,这件新衣服就如她一样,是一堆无用的垃圾吧。叶佳音心中不免自嘲,饱汉子不知饿汉子,富人永远不知道穷人的苦。

      林南风没有作声,转身出去,推开自己房间的门,从柜子里拿出一件白色的女士大衣。

      “南风哥,这不是我的衣服。”望着递过来的大衣,叶佳音连忙摆手。

      “放心吧,没人穿过。”他的眉头又微微皱起,声音仍是清寒如水。

      叶佳音不再推辞只得接过,手捧着衣服怔怔地站在那里。

      林南风低头,一只手拎着衣领,另一只手拿剪刀把上面的商标剪掉。

      叶佳音默声走进房间,脱下灰色的羽绒服,小心地将大衣穿上。

      叶佳音的身材稍显瘦,但是个子较高,穿上这件大衣显得高挑挺拔,亭亭玉立。

      林南风扫了一眼,心道:还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脱下那件灰突突的羽绒服,穿上紫貂皮,就如刘谦变魔术一般,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灰姑娘变成了白雪公主。

      古人说“衣不如新”还真是对,但是人呢?是否是“人不如故”呢?这件衣服是去年冬天他给宁遥儿买的生日礼物,价格当然不必说,但是那一阵,宁遥儿比较丰腴,穿起来稍显有一些瘦。当时林南风想去换一件合适点的,但宁遥儿笑称减完肥再穿,这件衣服就是她减肥的动力,所以衣服就挂在了衣柜里,只不过那人现在却不知芳踪。

      穿好衣服,叶佳音拿起沙发上的包。

      “你穿多大的鞋子?”声音从鞋柜边传来,林南风正蹲在那里翻着鞋盒。鞋柜里面有好几双不同季节的女鞋,都是宁遥儿穿了一次两次便放在那里的。

      第一次看到那个鞋柜的时候,叶佳音也是吓了一跳,从小她穿的都是姐姐穿过的旧鞋,破了之后,巧手的妈妈会修一修、补一补,接着再穿。她也一直以为穿鞋就是为了护脚保暖,来到这之后,她才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拥有这么多的鞋子,不是为了它最原始的功能,而只是为了搭配衣服,为了漂亮好看。

      “37、38码的都可以。”她转头看了看门口鞋架上自己穿了两年的旧运动鞋,是在嫌她给他丢脸吗?

      个子长得高,脚倒是不大,暗忖间,林南风从其中找出三双冬天穿的筒靴摆在地板上,朝她点点头,“过来试试吧,看看喜欢哪一双。”

      叶佳音看看地上的三双靴子,里面有两双都是高高细细的跟。

      她不习惯穿高跟鞋,便挑了那双黑色的平底长筒靴,弯腰穿上。

      叶佳音的腿纤细修长,穿上这双长筒靴更衬得她的腿颀长,只是,只是有些挤脚。

      “合适吗?”林南风蹲下身来,用手按了按鞋面,自言自语到:“有些小?”说话间抬头望她。

      “不小,挺合适的,南风哥。”正弯着腰的叶佳音的脸忽的有些红,除了那天晚上她几乎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过他。

      此时,这两个人就这么对视着,她看到了他一向严肃的面孔有了一些温和的表情,甚至看清了他的瞳孔里她的影子。

      叶佳音慌忙地站起身,小声重复着:“不小,挺合适的。”

      她从来都是一个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的人;再说,这鞋勉强也能穿。

      两人一前一后地出了门,走进了电梯,林南风专注地盯着电梯上的数字,叶佳音专注地盯着自己的脚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聂松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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