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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清晨。

      一轮红日跃过海平面,在鸟儿叽叽喳喳的吵闹声中破开云层,金黄的阳光洒落,光芒万丈。

      此时已过六月,晨阳带着热烈和燥热,穿过透明的落地玻璃窗,照进白色独栋别墅二楼的卧室里。

      卧室宽敞的大床上,躺着一个身形瘦削的少年。少年肤色白皙,四肢纤细,睡得四仰八叉。纯棉的睡衣卷到腰间,露出白白软软的肚皮。

      空气中飘散着幽幽的花香。

      沈星阑在睡梦中翻了个身,觉得今天屋外极其吵闹,鸟叫和蝉鸣混杂在一起,混合着吸尘器嗡嗡嗡的声响。

      吵得人脑仁儿疼。

      他蒙着被子往被窝里钻了钻,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呼唤,“夫人,该喝药了。”

      沈星阑:“……”是哪个潘金莲在说话?

      沈星阑眉头一皱,猛地睁开眼睛,看见床边站着一个系着围裙的年轻女佣,手里还端着一碗黑漆漆的汤药,正散发着难闻的味道。

      他眼皮猛地一跳。

      女佣见他醒来,眼里闪过几分惧怕,急急忙忙将药碗往床头柜上一搁,“夫人,安胎药给您放这儿了,您记得趁热喝。”

      说完,女佣低下头,根本不敢正眼看他,转过身像逃命似的蹭蹭蹭跑了。

      沈星阑懵逼地听着,见她拔腿就跑,下意识开口想要叫住人,“你等等……啊……”

      话还没说完,脑袋突然一阵剧痛,疼得他脸色煞白,冷汗不断渗透出来,很快就浸湿了额前的碎发。

      沈星阑趴在床边喘息着,陌生的记忆不断涌入脑海,剧烈拉扯着他的神经。

      一切都昭示着一件事。
      他穿书……哦不,是又穿回来了!

      或者,也可以准确地说,是穿进了一本名叫《豪门抱错那些事》的小说里。

      沈星阑曾经是个明星,某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了另一个世界。那时候,耳边有个声音告诉他,每个人都活在一本书里。他之前所存在的那本书,是一本豪门抱错文。

      而他只是书里的一个小炮灰。

      出现的字数不超过十个,存在感仅仅就是在男主的公司楼下与女主擦肩而过。

      但这都不重要,沈星阑对自己的事情丝毫没兴趣,反而对自己原来世界的主角挺好奇。

      他花了十年时间,把不薄不厚、刚好100页的小说都翻烂了。

      清楚记住了里面的每一个细节。

      小说里,女主的身世极为坎坷,出生时刚好是家族内斗和争夺继承权最激烈的那几年。沈家尤为重男轻女,为了保住自己沈夫人的位置,女主的母亲直接舍弃了刚出生的女儿,又偷偷抱养了一个男婴来谎称自己生的是儿子。

      之后,才出生的女主被保姆带回了乡下。在前后都是大山的穷乡僻壤里渐渐长大,每天都有干不完的农活儿,还要被保姆的亲生儿子欺负。

      终于,在她十八岁那年,“狸猫换太子”东窗事发。恰逢沈家的公司出了问题,需要一个女儿来联姻,就把她接回了家。

      后面的剧情可以简单的用三个字来概括,那就是——苏、爽、甜。

      回家沈家的女主一路开挂,打脸虐渣。在和男主相亲相爱撒狗粮的同时,还借着男主的权势,把所有曾经和企图欺负自己的人全部教训了一遍。

      评论区,一众读者哇哇喊着带感。

      沈星阑没觉得哪里带感,反而觉得这就是一本工业糖精!

      金手指太开大,一点儿波折都没有。

      女主在农村生活了十几年,整天割草喂猪,养鸡放牛,竟然还肤如凝脂,十指纤纤,貌若天仙,让男主对其一见钟情。

      太不写实了!
      沈星阑吐槽。

      相反,他对书中那位“鸠占鹊巢”的弱鸡男配更加感兴趣。

      除去他俩同名同姓之外,弱鸡男配还特别的沙雕。从小锦衣玉食,被养成了一个啥都不会的废物富二代。后来,沈家接回女主后,就把他赶出了家门。

      男配身娇体弱,啥都不会,废物一个,还又懒又馋。在街边乞讨了两天,差点儿饿死之际遇到了一个人贩子。

      人贩子把他卖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秃头啤酒肚老男人,为防止他不听话,还给他下了药。

      结果男配头晕脑胀,误打误撞,进错房间,爬错床,睡错了人。

      神奇的是,他一个大男人,竟然还怀孕了!

      从此仗肚逞凶,被与他“一度春宵”的男人接回家,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

      不仅不用继续在街边乞讨,还能顿顿吃肉。

      沈星阑看小说的时候发出羡慕的声音,并且啧啧称奇。这么一个废物,竟然能如此“快狠准”的找到金饭碗。

      想他985、211双一流大学毕业,也只能拿着八千块的工资,天天加班!

      就好气哦。

      但没想到,在异世界做了二十几年社畜之后,他一觉醒来,竟然又穿回来了!

      可丧心病狂的是,他没穿回自己的身体,而是穿成了这个好吃懒做,还踏马揣了崽的恶毒男配。

      说恶毒是因为男配每天被好吃好喝的供着还不知足,竟然在某次和崽他爹一起出席宴会时,和别人搞在了一起。

      搞了一次还不知足,又搞了两次,三次……好几次。最后,喝醉了酒从酒吧出来,横穿马路被撞死了。

      一尸两命,血糊啦渣的。

      沈星阑想到这里,急忙翻过身摸了摸自己的屁屁。眼角余光不经意掠过墙壁上的挂历,看见6月19这个日期后,长舒了一口气。

      幸好,这个时间点,原主还没有出轨,他的屁屁还没有被捅成菊花残。

      他一个笔直笔直的钢铁直男,一点儿也不想被捅啊!

      虽然揣了崽,但月份不大,还可以挽救的。

      比如……先倒掉安胎药。

      沈星阑一个轱辘从床上爬起来,端起碗飞快地冲向阳台。

      他绝对不能生娃,死也不生!

      ——

      与此同时,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出现在了小区门口。

      门卫王大爷像往常一样上前拦住车,询问是否为本小区住户。贴着防偷窥膜的车窗缓缓打开,一只胳膊伸出来,手里夹着一张门卡。

      叮——
      门卡识别成功。

      门卫王大爷退回站岗亭的时候,恰好透过驾驶室半开的车窗,看见了坐在后座的男人。

      男人穿着一袭黑色西装,身姿挺拔,两条长腿交叠而坐,搭膝盖上的手指骨节匀称修长,腕骨处的银灰色手表若隐若现,价值不菲。

      再往上……车窗关严,什么都看不到了。

      门卫退回岗亭,黑色奔驰驶入小区。

      沈暮寒往前开了一段路,转过头好奇地问:“哎,你家里那个,你不会真打算一直养着他吧?”

      秦聿(yù)珩(héng)昨晚拍了十几个小时的夜戏,此刻正靠在后座里闭目养神。闻言,英挺的眉头皱了一瞬,语调平淡道:“嗯。”

      沈暮寒觉得这很不秦聿珩,难以置信道:“你没想过把人丢出去?”

      秦聿珩疲倦地按了按太阳穴,沙哑的声音里含着几分显而易见的冷漠,“他怀孕了,孩子出生之前,我会养他。”

      至于孩子出生后……
      他会用钱解决。

      直到沈暮寒把车开进院子,停稳在车库里,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一个男人,真的会怀孕?

      但如果说沈星阑是骗子,又不太可能,没人能骗得过秦聿珩这只老狐狸。上一个试图算计他的,现在坟头草都三米高了。

      秦聿珩和沈暮寒是发小,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高中最混那几年,还一起打过架。自从楚嘉言出事后,秦聿珩的状态就很不对劲,还消失过好几天。

      沈暮寒还以为这人躲起来伤心了。
      毕竟,男人流泪,为了尊严是不能给别人看见的!

      但踏马没想到的是,沈星阑再见到秦聿珩是在一家私立医院里,他带着一个男生在妇产科里做检查。

      还说,男生怀孕了,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

      沈暮寒:“???”

      再然后,沈暮寒看清了畏畏缩缩躲在秦聿珩身后的那个少年的脸。不是别人,就是他那个被父母扫地出门的假堂弟。

      沈暮寒:“……”行吧,看在一贯高冷的秦聿珩以后必须得喊他一声堂哥的份上,他同意这门婚事。

      至于楚嘉言,沈暮寒不敢提。

      秦聿珩推门下车,过河拆桥,“你可以走了。”语调极其冷漠,非常令人伤心。

      走是不可能走的。

      沈暮寒活了二十六年,还没见过男人会怀孕的呢。他假表弟那个人,容貌看起来是秀气了点儿,唇红齿白,五官精致,但的确是真真实实的男性。

      小时候,他们还一起比过尿尿的距离!

      而现在,那具男性的躯体里面,用子宫……哦,不对,胃?小肠?大肠?十二盲肠?还是新的不知名的腔体孕育了一个胎儿?

      沈暮寒表示很好奇,他要近距离观察观察。

      沈暮寒快速解开安全带,跟着下车,从善如流道:“别啊,我都到这儿了,不上去看看我干儿子,说不过去啊。”

      秦聿珩嘴角一抽,还没问你哪儿来的干儿子,沈暮寒已经快步走上台阶,一点儿也不客气地拍响了大门。生怕再晚一秒,会被秦聿珩叫保安来把他连人带车丢出去。

      这真是秦聿珩能干出的事!
      贼几把无情。

      二楼的卧室里,沈星阑蹲在阳台上,撅着个屁股,把碗里还在冒着热气的安胎药,一股脑倒进了花盆里。

      倒完,他还特意刨了刨土。遮盖的严丝合缝,完美毁尸灭迹。

      沈星阑心满意足地弯了弯嘴角,踱着步子返回房间。他刚放下碗,听见门外传来一连串的脚步声。接着,房门就被敲响了,“夫人,先生回来了,您要下楼打声招呼吗?”

      说话的是一个陌生的男声,想来应该是这栋房子里的管家。沈星阑听到夫人两个字,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一个男人,整日夫人来夫人去的,太玷污耳朵了。

      沈星阑心里不太爽,他走过去一把拉开房门,恰好与准备再次敲门的管家对上视线。

      两人不约而同地愣了一瞬。
      沈星阑指指自己,强调道:“我,男的,懂否?”
      管家不懂,“夫人,您……”

      沈星阑差点儿被气死,他深吸一口气,按耐住脾气道:“我不是你们夫人,你可以叫我名字,我叫沈、星、阑!”

      说到自己名字,他特意拔高声音加重了字眼。“沈”字从嘴巴里蹦出来的瞬间,沈星阑还在心里想,其实我原来姓楚的,就是不知道,我原来穿走之后,这个世界还有没有那么个人。

      或许……

      “把鞋穿上。”一个冷冰冰的男声突然从旁而降,打断了沈星阑的思绪。

      秦聿珩一上楼,就看见之前住进别墅后,撒泼耍赖不成,又各种发怒砸东西,非要让所有人承认他“夫人身份”的沈星阑,光着脚丫子站在门口和管家强调,不准再叫他“夫人”。

      想一出是一出。
      还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现在虽然已入夏,屋内开着空调,地板始终是凉的。孕夫的体质不易受寒,所以秦聿珩才特意让人给沈星阑准备了棉拖鞋。

      但他还不穿。

      简短的命令突如其来,带着不容置喙的强势,沈星阑肩膀一抖,下意识回头看了眼摆在床边的兔耳朵拖鞋,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铁骨铮铮,一米七九的汉子。让我穿兔耳朵拖鞋?还踏马是粉色的。

      故意整我呢!?

      “不穿。”沈星阑决定自己的尊严自己守护。他攥了攥垂在身侧的手指,忍住自己想要揍人的冲动,皱着眉侧过头,想要看看这位能让原主怀孕的男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恐怕雷震子都没他射的准、功力强。

      沈星阑暗自磨了磨牙,目光落在面前那双灰色男士亚麻拖鞋上,定格了一秒,然后缓缓抬起视线,顺着男人的黑色西裤一路往上,掠过敞开的外套,瞥见衬衫领口处若隐若现的锁骨,肌肉线条流畅,似乎还有胸肌。

      沈星阑:“……”有点儿羡慕,而且好像打不过。

      沈星阑十分识时务,退而求其次道:“要我穿鞋可以,我要穿你脚上那双。”虽然也很丑,但勉强可以接受。

      说完,沈星阑从男人的胸膛上挪开视线,抬头看向他的脸。

      他倒要看看,这个一来就命令人的嚣张犯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真的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帅到可以去当站街男模。

      下一秒,两人四目相对。
      沈星阑一怔,眼睛唰得一下瞪圆了。

      “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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