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亲王的妾室是有限额的,以明代为例,亲王限纳妾十人,郡王我忘了,镇国将军是三人,下面的宗室依次递减。在这个额度里的妾室生的孩子,就按照正常庶子来封爵,在这个额度之外,就叫“滥妾之子”,封诀比正常庶子低一等到两等。女儿倒是没有规定,我是照着儿子来拟的规制。
[2]一般来说食邑会规定两个方面,一个是多少户,一个是每户多少人。打个比方,我们虚拟一个“南昌王”,这个人就是在南昌这块地方上出的食邑。比如说规定他食邑有两千五百户,那么他这两千五百户人家都是南昌这个地方上的人,他们交的税就不是拿来上缴国库的,而是给南昌王的。再规定他每户要以五丁为限,就是说他这两千五百户,每户都是要五人以下的。我们知道每个人都要交税,所以规定的“丁”,也就是成年人,数量越多,收上来的税就越多。
历史上也有相关的记载,引用一下资治通鉴的话:唐初,公主实封止三百户,中宗时,太平公主至五千户,率以七丁为限。开元以来,皇妹止千户,皇女又半之,皆以三丁为限;驸马皆除三品员外官,而不任以职事。公主邑入少,至不能具车服,左右或言其太薄,上曰:“百姓租赋,非我所有。战士出死力,赏不过束帛;女子何功,而享多户邪?且欲使之知俭啬耳。”
我们可以看出来,三丁就是一个比较少的数目,而权倾朝野的太平公主,就是七丁,这就是一个比较多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