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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少年在读的书看我的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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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如昨日,上课铃声响起。步入中年的班主任走上讲台,拍着讲台要求我们安静。
一个干净的少年出现,苍白的脸,大大的圆眼,卷翘的睫毛,高挺的鼻梁,笑起来应该很好看。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他的出现让我晃了神。脑袋里编制的爱情故事的男主突然有了脸,多么清秀干净的少年啊。
只可惜……美中不足!他的貌美让我忽视了他身下漆黑的金属轮椅。呵……好一个英俊的小残废……
“大家安静一下。这是新转来我们班的同学——白柊东。白柊同学身体不太好,有劳各位同学多多照顾。”班主任介绍完后,把人安排到了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那里空间够大,可以放下他的轮椅。
从此他就成为我们班上的一员,虽然我坐在倒数第二排,但我们没有任何交集。
不过呢,有时我会悄咪咪看他几眼。他有些近视,戴着金丝眼镜的模样好看极了,有种斯文败类的感觉。而且他那眼睫毛该死地迷人,让身为女生的我自叹不如啊。
空闲时我会在笔记本上写些小说,只不过都是零碎的片段,连不起来,让人难懂。我在写着关于女主穿越到千与千寻世界里的小说,前桌的李思敏一把夺过,翻了翻,跟我说看不懂。
我尴尬笑笑。
我并不是那种开朗的人,不会跟她争吵,不爱说话,所以也经常被人欺负。我很庆幸我能夺回我的小说,真是丢人。
我不仅写小说,我还画漫画。虽然画的很糟糕是了。我同桌夏美玲画画却很好,她是唯一一个看的懂我漫画的人。她这么评价道:“故事不错,就是画的太丑了。”
哈哈……也是呢。我那篇画在笔记本上的漫画名曰:“粉色的诅咒”。讲述一个魔女来到小女孩面前,手里牵着七彩的气球,让女孩选择颜色,女孩选择了粉色。粉色,确是诅咒的颜色。
那日晴空万里,太阳大得很,我在操场上奔跑着,而那个清秀的少年因身体残疾留在教室里。体育课连着两节课上,我趁下课期间回教室拿水壶顺便打水,却发现他居然在读我写的小说,我顿时羞红了脸。我还来不及问,他却开了口。
他拿着我的笔记本,向我微笑。是露出牙齿,大大的,灿烂的笑容。
“抱歉,那天见他们读你的小说。我有些好奇,恰好你的笔记本又摊开放在桌子上,所以……”他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那灿烂的笑容闪闪发光,让人怎么忍心去责怪。
“嗯……”我点点头,从他手里抽走笔记本,塞进抽屉。
这是我与他第一次谈话,他的声音清澈动听。
“陈同学是这样的人设吗?平时我见你跟邻桌很多话说,完全不是内向的人啊。”
“呃……因为我是那种不熟就不会多说话的人。”
他又向我搭话,可惜我不是开朗的人,能找话题聊起来。回应他这么一句,匆匆拿着水壶跑回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