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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八章:骑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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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国地处南方,金秋的夜晚,月明星稀,格外清凉。
隆昭府的观泉亭中,有一个人对月独酌,酒是一杯接一杯的喝,每喝下一杯,便长长叹一声,圆月如水,映着池塘水面微微泛着鳞光,也映着那人的影子寂寞萧瑟。
“王爷,”身后一个老仆人小心翼翼地轻声唤着,“时候,也不早了……”
“嗯。”曲伦郡端着一杯酒,很随意的应了一声。
“这酒喝多了,也伤身呀……”老仆人半是心疼半是谨言地小声劝着。
“嗯。”曲伦郡应完了,又是一杯仰头饮尽,放下酒杯,又是长长的一声叹。
“王爷……王爷可是和叶公子又吵了架?”老仆人似乎察觉到曲伦郡的情绪不佳,试探地猜测道。
曲伦郡低头看着池塘,半天才接上一句,“若能吵上一架,便是世上莫大的幸福了。”说完,又是长叹一声,“这个傻瓜啊~~”端起酒壶又满满斟上一杯,“你想怨便怨,想恨就恨,什么事都由着性子,我也依着你,什么都依着你。”摇摇头,“你想让我疼?让我难过?我也依了你,还能怎样?”说着说着,曲伦郡端起酒杯的手不停地在抖,“你够狠心,够绝情,我比不了你。”说完,仰头又是一杯。放下酒杯,又去端酒壶。
“王爷,”老仆人上前压住曲伦郡的手,“这凡事好好商量便罢,哪里能像这样,遇着不合意的时候,就拿酒伤自己。”
“放手吧,齐伯,以后的事,齐伯也管不过来了。”
齐伯犹豫地松开手,眼睁睁看着曲伦郡喝下这不知道是第几杯。
“时候真的不早了,更深露重,王爷还是回清芷阁歇下吧。”
曲伦郡轻轻摇摇头。
“那,回昭福阁?”
昭福阁是昭王妃住的地方,照理说应该是曲伦郡住的正阁,但是一想到那个刁蛮愚蠢的女人,曲伦郡只觉得一阵倒胃口,回那里睡觉,谁知道那个自以为是的女人又会想出什么阴毒的招,上次那杯酒已经如了她的意,若还想从自己身上捞什么资本,做梦吧!
曲伦郡打定主意,冷笑一声,就算苑儿不在了,也永远轮不到你的份!
“齐伯,去把栖玥轩收拾一下,今天晚上本王就睡那里。”
“栖玥轩?”那里可是好久都没人住过了,齐伯为难的低头沉吟片刻,“是,”说罢,转身离开。看样子今天和叶公子闹得不轻,以前这两人再怎么闹,王爷都没说单独找个地方睡觉的,虽说这王府哪里不是王爷的地盘呀,但是这么久以来,下人们都习惯了往清芷阁里置备一套王爷的东西。
唉……齐伯提着灯笼走在长廊上,禁不住叹一声,年青人呀,一点不顺心就闹得不可开交,好好地在一起就那么难?
昭福阁里,昭王妃还未安寝,“你说什么?”
“王爷今天晚上让人收拾了栖玥阁,在那里安寝了。”
“没有住清芷阁?!”
“是”
“那他为什么不来昭福阁?”昭王妃气急败坏地绞着手帕,“宁可收拾一间新屋子都不来昭福阁?”这简直就是变相地给了昭王妃一个耳光。
“小姐,奴婢听清芷阁的当班小兴子说,王爷今天虽说在清芷阁呆了一天,但是吃过晚膳,上了灯还没半个时辰,叶公子便把王爷赶了出来。”
“哦!这倒是一个好消息,还探到什么?”
“王爷后来在观泉亭一个人喝闷酒,再后来就是听说让人收拾了栖玥阁。”
昭王妃起身绞着手帕,来回走着,脸上不停地变幻着表情,“香巧,你和清芷阁的那个小兴子是不是勾搭上了?”
“小姐,奴婢不敢!!”香巧吓得一下子跪在地上,“奴婢是小姐的丫环,若没得小姐应允,奴婢万万不敢做出这种丢人之事。”
“快起来,我只是随口说说罢了,若他真有心于你,倒也是好事。”昭王妃上前扶起香巧,“如今,偌大的王府里,我只敢信你,凡事也只能依靠你。别人看我嫁得风光,这里面的苦楚又有几个人知晓,要怪,我只怪自己命不好,倒是连累你也一起受苦,我真真是于心不忍。”
“小姐,千万别这么说,香巧的命是老爷救下的,原本是要卖给一个半瞎的老汉做妾,那样的话,香巧真是生不如死,连老爷可怜我,送给小姐做奴婢,香巧几生修来的福份,才有得这份造化,如今,王府里小姐不得宠,不是小姐命不好,怪只怪那个叶郎中,小姐想让香巧做什么,香巧都会答应,只求老天爷开眼,让小姐过得几天舒心的日子,我这做奴婢的,也算是……”
“香巧……”
昭福阁内,两个女人伤心地搂在一起掉着眼泪。
面对不幸的婚姻,男人和女人不同。
男人们可以理所应当的把这些不幸当作资本,一种寻找安慰的资本,而事实证明,这种资本博得女人们的同情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女人们往往会被男人眼中略带忧伤的神情所感染,一想到自己将成为他身边能够抚慰他心灵的角色,也许是唯一的角色,女人们心中就会油然而生一种母性的伟大,而这种泛滥的母性光辉,最终会让她成为他床榻上的一份战利品。
同样面对不幸的婚姻,女人们不会轻易寻找另外的安慰,她们在最初的时候会想方设法试着挽回男人的心,也许是她们的方法不合适,不过就算她们的方法非常合适,面对已经失了心的男人,黔驴技穷的时候,女人们往往会孤注一掷或者破罐子破摔,想用“结婚证”这最后一道脆弱却最有效的防线,约束住男人的自由,只要死死不松口,就能守住自己青春最后一线光明的希望。
可惜,旧时的男人可以合法的娶第二个女人,即使为妾,也不用担心自己偷偷摸摸寻花问柳的行为会成为牺牲离婚赡养费的代价,所以,旧时的女人们捍卫自己幸福的战争要艰难困苦的多,面对强大的男权社会,她们没有地位,没有尊严,甚至没有任何保护自己的资本,她们一生只能为一个男人而活,她们的世界只有小小一方床榻那么大,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就好像困在井底的蛙,悲伤却无奈。
这场风光得很失败的婚姻并不是昭王妃的错,父母替她决定了应该跟从哪个男人,这个男人替她决定了后半生的不幸,这些统统都是别人决定了,她的生活,她从来没有选择过,那样的时代也不可能给予她选择权,于是,悲剧在那个时代就这样重复上演,平民之妻、王侯之妃,幸福了,是一样的,不幸了,也是一样的。
这世间,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任何时候都会先想自己的感觉。曲伦郡是这样的,昭王妃是这样的,叶苑,或者清毅也是这样的。
曲伦郡想留在清芷阁过夜,并不是对清毅有什么企图,而是为了掩人耳目。可惜,这一点点不同寻常的地方,因为清毅的毫无意识,有一天会在“蝴蝶效应”的作用下,变成德克萨斯州上空的一场龙卷风。
因为第二天要去骑马,害得清毅一整晚上都在发梦,梦见自己穿着最骚的一套野战服,却趿着一双拖鞋,时而匍匐前进,时而蹲在墙角准备偷袭,整整一夜睡得极不安稳,他并不知道夜里自己大声说着梦话:“Follow Me”、“GO、GO、FIRE!”,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床上睡转了180度方向。
整装那个待发,但是一直不见曲伦郡的人影,清毅心不在焉地坐在书案前看书,手里焦急的不停地拨弄着另一本书。
一直到太阳已经三尺高了曲伦郡才出现,手里拿着一个锦盒。
“大哥,你过来吃午饭的吗?”清毅明知故问。
“你很着急?”
“怎么可能~”
“这个,是你要的东西。”曲伦郡将锦盒放在案上,打开。
“哇!你们古人可真聪明呀!”清毅从盒子里拿起一支用卷纸包裹条状墨芯制成的简易铅笔,“我只说用石墨加点粘土烧制,没想到你们还真的做出来了。”清毅高兴地在一张白纸上随手涂鸦了几笔,“牛人呀~古人的智慧真是强大。”
“那工匠试了几次,才制成了这几支,可中意?”
“嗯嗯!”清毅随手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曲伦郡探过头看了看,“用这种东西写出来的字,与毫笔不太一样。”
“肯定有差别的。”
“你那个世界的人都用这种东西写字吗?”
“嗯,用起来方便,携带也方便,毛笔或者书法只作消遣娱乐。”
“虽然不太一样,但是你的字也别有风格。”
“你也可以试着用这种铅笔的,他们有人说,擅长写书法的人,写这种硬笔字也一样漂亮。”
“真的?”
“让那个聪明的工匠再多制一些,比用毛笔方便多了。说不定以后这还是一条生财之道呢!”
曲伦郡拿着那张写着“清毅”二字的白纸,牵牵嘴角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今天说好要带你去骑马。”
“啊?有这事儿?”清毅故意眨眨眼反问道,“我还以为是我记错了呢。”
“你果然很着急。”
“怎么可能~~”
“走吧,下人已经准备妥当。”
隆昭府的马厩内养了六匹马,清毅不认识这些马的种类,但是远远便瞧见一匹白鬃黄尾的黑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阳光下,毛色光泽闪亮,外形极为英武俊美,和那些在电视里出现的、要用快放镜头才能显现出急驰奔跑的演员马完全不是一个档次。清毅对这匹马几乎是一见钟情。
下人们一见王爷带着叶公子出现,赶紧自觉地牵出两匹马,其中一匹就是清毅相中的。
“它有名字吗?”走近后,清毅一边问着一边想伸手去摸那匹马。
“别动!”曲伦郡眼疾手快,将清毅的动作拦下,“他若不熟悉你,你这样突然伸手去摸他,会吓着他。”
“哦!”清毅赶紧缩回手,“那……”
“用这个,”曲伦郡从下人端来的盘子里拿起一小块苹果,“别用手指,放在掌心里喂它。”
那马儿有一人多高,见着生人,有些提防,纤细的马头左右摆动了两下,大而明亮的眸子瞪着清毅,鼻子里还响出一声,开始的时候清毅往前试探着走了一两步,那马儿也小小的退了一两步,清毅只好慢慢地将手臂伸出,马儿的嗅觉很灵敏,闻着苹果的香味,低下头颈晃动了两下,然后小心翼翼的慢慢嗅近掌上的苹果,见这生人没有恶意,便伸舌舔食苹果块,温热潮湿的气息触得清毅掌心痒痒的。
“还有吗?苹果块。”清毅养过一只白色的波斯猫,那母猫傲得很,想理你就理你,不想理你的时候,拿再好的鱼干撩它都不理你,不像这马儿,既温顺又通人性。
“再喂他一块就差不多了,”曲伦郡似乎被清毅阳光灿烂的笑容感染了,“他应该会喜欢你,试着摸摸他的额间。”
“嗯!”清毅伸手触摸着马儿黑色的毛皮,光滑柔软,透着马儿极强生命力的体温,“它有名字吗?”
“乌骏骊”
“好名字,骊~”清毅顺着乌骏骊的毛皮摸到它的脊胁,“这里,好像是它的翅膀。”
“骊,是指黑色的马,这种马又叫天龙马,人称它肋如插翅,日行千里。”
“我可不懂马经,但是我知道他一定是匹好马。”
“想骑上去吗?”
“可以吗?”
“当然,不过你要小心,第一次骑乘,上马很重要的,过来我教你……抓住这里,马鞍上的铁环还可以帮你保持平衡,左脚,记住一定要用脚尖内蹬,如果乌骏骊受惊或拒乘跑开,你最多是摔一交,但是如果你全脚套都进蹬内,被拖蹬是非常危险的。明白吗?”
“嗯!”
“来,试试吧。”
清毅和乌骏骊的配合一直到第四次才成功,骑上马背后,曲伦郡在一旁指导,“小走的时候,脚尖踩蹬,上身直立坐稳,两手紧提马缰,左转向左拉,右转向右拉,如果要停下来,双手同时勒紧缰绳。”。
试着在马厩内走了几圈,清毅兴奋的很想纵马一试。
“不行!今天你只能在院子里练习小走。”
“不会吧,只是这样走来走去,也叫骑马?”
“如果乌骏骊在街上受惊,以你现在的技术,你有把握制住它?也许是踩踏伤及他人,也许是你自己受伤。”
“……什么时候可以出去呢?”
“可以的时候自会可以。”
诡辩!
清毅极度不愿意,但是也没办法,只能骑着乌骏骊在院子里来来回回的走着。
晚上,清毅趴在床上让满月给揉着腰,“骑了一天,真是辛苦啊。”
“师父以前可从来不会骑马的。”
“以前为什么没有学骑马?”
“师父很怕马。”
“……我怕老鼠吗?”
“嗯,师父对长毛的活物都怕。”
“……”
清毅无语的当口,门外传来曲伦郡的声音,“苑儿~”
“满月去开门。”
“诶!”满月刚转身。
“等等,如果他问起,就说我睡了。”
“嗯!”
门外隐约听到一些人声动静,片刻后,满月返来,手里拿着一支小瓷瓶。
“这是啥?”
“王爷给师父的伤药。师父今天骑马哪里受伤了?”
哪里,不好意思开口的那里,清毅接过小瓶,微微一抬眉,这个曲伦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