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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吃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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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少爷……
      对于这个称谓,清毅是一脑门的豆花。
      “这五少爷又是什么来头?”清毅已经和曲黎并肩走在热闹的大街上,半开玩笑似的问道。
      “池州穆家是曲国最大的玉石商,穆家五少爷是穆老爷最小的一个儿子,聪明机灵,精通玉石门道,穆老爷极宠爱这个最小的儿子,所以这个五少爷也经常在各地游历买卖玉货,玉梁便是他来的最多的地方。”
      “为什么?”
      “曲国盛产紫玉,你不知道吗?而玉梁皇城是紫玉需求量最大的地方,所以在这里无论你遇见什么样的巨贾豪商都不足为奇。”
      “哦~~~原来如此,但我见着玉梁的穷人还是比富人多呀。”清毅顺手指了指街道一处向阳的角落里,蜷缩着七八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有些年老体衰,有些却正值少年,无一例外的,每个人的身上脸上都是污浊不堪连相貌都看不真切。
      “再繁华的都城都会见到这样的穷人。”曲黎神色平静的回道,“他们有些人本就是以此为生的。”
      清毅瞟了一眼曲黎,“但是不排除有些人确实是因为生活艰难才会沿街乞讨。我想,这世间没有人是心甘情愿做乞丐的。”
      曲黎摇着扇子浅浅一笑,“别这样多愁善感,今日是出来游玩的,我们一定要谈论这些吗?”
      “当然不是,今天你是老大,都听你的。”
      “老大?”
      “嗯,最后买单的人就是老大。”
      曲黎爽朗的仰天一笑,“原来你早有此打算呀。”
      “可不是嘛,这样的金主可是百年不遇呀,好不容易遇上了,我岂能错过?”
      两人正聊得高兴的时候,冷不丁从街道另一头传来一阵喧哗,眨眼的功夫,周围已经里三层外三层挤满看热闹的闲人。
      清毅和曲黎正好从旁边经过,从旁人议论的闲言碎语里很快得知,有一个小乞丐偷了食铺的两根玉米。那老板追着小乞丐一边骂咧咧的,一边拳打脚踢。
      清毅在一旁看了一会儿,悄声问曲黎:“你有两个铜子吗?”
      “干嘛?你想救下那个小孩?”
      “总该是饿极了才会偷那老板的玉米,若是为了活命,犯下这样的错误也是可以原谅的,不是吗?”清毅嘴角含笑斜睨着曲黎。
      曲黎无可奈何的轻笑着摇摇头,从腰间的钱袋里摸出一钱银子,递给清毅,“这是本少爷最小的银两。”
      清毅接过银子,“算我欠你的,以后一定还你。”说着推开人群。

      “老板老板,暂且息怒,可否听小生一言?”
      “这位公子,这您也看到了,这小痞皮居然偷了我两根玉米。我也是吃小本生意的,这两根玉米就是四个铜子,被他的脏手拿过了,还被他啃了一口,您说您说,我还怎么卖得出去呀。今天真是撞了霉运,遇上这个小扫帚星,出门就不见了四个铜子。”
      那卖玉米的汉子好不容易逮着一主儿,祥林嫂一般的尽情宣泄着埋怨。
      清毅抬手将那一钱银子举在他眼前,那机关枪一般的水龙头立刻封住,两眼只放着金光,“这位公子,这位公子,您……这是什么意思呀?”那汉子搓着两手喜上眉梢。
      “一钱银子够买你多少根玉米?”
      “五十五十,遇上您这样的大主,我再给多送你两根,如何?”那汉子伸手想拿银子,清毅一缩手把银子背到身后。
      “好,五十二根玉米,除去今天他偷你的两根,还有五十根,如果这孩子以后有饿极了想在老板你这里讨根玉米吃,你千万不能再为难他。”
      “是是,小的一定一定。”
      “若是被我发现你以后不守信用,还像今天这样打骂他,别怪本公子不客气!你少他几根玉米,我就剁你几根手指!手指不够就拿脚趾凑数,听明白了?!”
      “明……明白……”
      “拿去吧。”清毅抬手一抛,那银子在空中划出一道银色的弧线准确无误地掉进那汉子怀里,乐得他不住地拿牙咬着银锭。

      “你叫什么?”清毅半蹲在那小乞丐面前。
      “子澄”
      “你识字?”
      “嗯”
      “好!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偷盗的行为总归是不对的,你想吃饱肚子,就必须有所付出。所以,你现在欠了我一钱银子,这钱你必须还给我,用你自己的劳动,明白?”
      “嗯”
      “我知道城南有一座突泉山,山上长着很多枫树,我要你做的事——替我找来一片五瓣的枫叶,在今天日落之前,你必须回到这里,亲手将枫叶交给我,明白吗?”
      “明白”
      “如果你没有完成这个任务,以后你也没有免费的玉米可以吃了,而且我敢保证今后你在玉梁城不会再讨到一点食物。好吧,你现在可以走了。”
      小乞丐一溜烟跑没了影,周围看热闹的人群也渐渐散开,曲黎摇着扇子走上前,“你这算什么任务?找一片枫叶,岂非易如反掌?”
      “是吗?”清毅斜睨了一眼曲黎,“我记得当初秋祭要练习骑马,我和王爷曾经从突泉山边经过,那里确实长着很多枫树,与我那个世界的枫树没有两样。”清毅抬头眺望着小乞丐远去的背影,神秘的笑了笑,“这世间,你有见过五瓣的枫叶吗?”
      “你的意思是说这世间的枫叶没有五瓣的?”
      “当然,枫叶都是六瓣的。”
      “那你岂非交给他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也未必,他找不到枫叶会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空着手在日落前回到这里,要么逃之夭夭。”
      “不管他回来还是不回来,这一钱银子都是浪费了。”
      清毅高深莫测的一笑,“谁知道呢……我们去别的地方逛逛吧。”
      “好啊,算起来,这玉梁城,本少爷可比你熟悉的多。”
      看着曲黎得意地摇着扇子走在前面,清毅在后面禁不住摇头轻笑。
      这家伙!出了皇门还当是在逛自家菜园子一样,真是红果果的挑畔!

      鼎福楼,玉梁城最大的酒家,说它最大,也只是占地面积而已,论豪华,它比不上城东的仙客酒楼;论气派,它比不上城西的一品清香阁;论风雅,它比不上城南的镜湖居;论历史悠久,它更是比不上城北的如意舫,据说这“如意舫”三个大字还是曲黎的老爸的老爸的老爸御笔亲题,据说是玉梁建都之时,这家如意舫也建起,百年老字号呀,不容易。
      你说这鼎福楼哪里都比不上人家,可它为什么偏偏在玉梁城却占了一席之地,成为排名第一的酒家呢?无非是一个菜系特色。
      古大侠常说:最好的招式往往是最有效的招式,而最有效的招式往往是最简单的招式。
      “这鼎福楼有三道招牌菜,名震天下,至今无人能效仿。”曲黎领着清毅在二楼雅间坐下,桌上的茗香也是颇有来头的君山银针。
      “只靠三道招牌菜便能在玉梁城排名第一?未免有些……”清毅不以为然的轻呡一口香茶。
      “你可别小看了这三道菜,这第一道菜叫秘制捞鸡。单就这一道菜,每天慕名而来的客人就能超过百人,据说这菜所取鸡种一定要是广林产黄金九,鸡龄不过一年,重量不多不少正好两斤,而且鸡只要嫩,制前,要用五桂山水充分浸泡,再用酒楼特制的高汤浸熟,以鲍鱼为佐料,吃起来呀,清淡、鲜嫩、爽滑,真真是鲜香美味呀。”
      “难道……”
      清毅话还未讲完,曲黎似乎又想到什么,“这制作方法不足为奇,真正奇的,是这鼎福楼的高汤,你可知这高汤有何奇妙之处?”
      “我哪里会知道。”
      “你绝猜不到,这汤已经被煮了整整三十年!”
      “!!什么?三十年?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从酒楼的第一任老板开始,这汤在火上就没有被拿下来过,火也没有被熄灭过,这汤可以不断的添料加水,但是绝不能熄火,火在楼在,火灭,这酒楼也要倒大霉了。”
      “这也太……”
      “当年不知道有多少对手想灭了酒楼的高汤火,什么招式都用尽了,但是这鼎福楼的老板始终保留着一小罐原汤,原汤下燃着一小块炭火,只要还有这一小罐原汤,这高汤就能重新再做起。”
      “那如果要在别处开分店怎么办?”
      “怎么办?同样的呀,从原汤里取出一小罐带着炭火一起送去。”
      “火如果在路上熄灭了呢?”
      “那就重新再取,反正,这汤被煮了三十年,还真真没有离过火。”
      “哇啊~~世间真是无奇不有呀。”
      “奇?这也叫奇?你知道这鼎福楼的第二道招牌菜是什么吗?”
      “是什么?”
      “很普通,只是一道清蒸鱼。”曲黎看着清毅一脸困惑不解的表情,哈哈一笑,“这鱼名叫草鲟鱼,普通得很,满绛河都是,连平常百姓家都能吃得到。”
      “那为何……”
      “草鲟鱼肉质鲜美,奇效无穷,食之百益于身,只是这老天爷偏偏让这美味佳肴长了一身密集的鱼刺,想食之,须要忍受鱼刺之苦,待你将鱼刺剔除一尽之时,鱼肉也因为变凉失了鲜味,所以这玉梁城也好,绛河流经之处也好,多见用草鲟鱼制成鱼丸或者鱼汤,还没有哪家敢用清蒸的作法。”
      “这鼎福楼是用的清蒸。”
      “没错”曲黎展颜一笑,“鼎福楼的草鲟鱼清蒸之后除了主骨,鱼肉里没有一根鱼刺,而鱼身却仍旧完好无损。”
      “奇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没有人知道,这也是鼎福楼的三大秘密之一,清蒸草鲟鱼便成了鼎福楼的招牌菜之二。”
      “听你说完这两道菜,我都已经迫不及待了,可以想像得到这第三道菜,怕是更叫人惊叹不已了。”
      “这第三道菜呀,还是等你吃过再评吧。”
      “这么神奇的菜肴,宫里难道没有?”
      “哪里会没有,这天下有的,宫里都有,这天下没有的,宫里也会有,只要朕……只要本少爷想要的,何愁没有?”
      “那你为何放着宫里的美食不要,偏偏要到这里来吃?”
      “那可不一样。”曲黎故弄玄虚地笑了笑,端起茶杯浅呡一口。
      清毅轻笑地一挑眉,“不一样?当然不一样罗,”说着,单手托腮,偏头望向窗外热闹的大街,“若是为了填饱肚子,那不叫吃饭,叫充饥。就算满桌佳肴,若是一个人独尝,那也不叫吃饭,最多算得上品菜。能够被叫做吃饭呀,不是因为菜的贵贱好坏,而是因为心情。”清毅斜过眼笑眯眯地看着曲黎,“因为有人陪你一起吃饭,所以吃饭才会变成一件愉快的事,因为没有那么多规矩礼数约束着,所以吃饭也变成了一件享受的事,我说的……对吗?”
      桌对面的曲凉帝呀,就好象半大的娃被人发现私藏了一条喜欢的女娃用过的手帕,有点羞,有点恼,有点厚着脸皮不想承认的赖皮,还有点想静悄悄、蒙混过关的故作镇定。
      曲黎假装没听到问话一般,端着茶杯尴尬的轻咳了两声,一口没喝又放下茶杯,然后打开扇子也转头看向窗外,清毅都快忍出内伤了,赶紧偏头也看向窗外,以便掩饰住嘴角一丝漏出来的笑意。
      想不到这家伙也有很可爱的时候嘛。

      所谓无巧不成书,原本两人只是无意识的同时看向窗外,怎料两人的注意力却被街上正在发生的一件事吸引了。
      真的是巧?还是冥冥中因果早已设定?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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