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一下这个异姓亲属过继的问题。
一般人家过继嗣子是从男方同宗同姓的男丁里面选的,这个称为同姓过继,同姓过继也有两种,第一种是选离自己血缘最近的,第二种是说在同宗同姓的男孩里选自己喜欢的。可有的时候同宗同姓里面的下一代离自己血缘太远了的时候,就有人倾向于异姓亲属过继,比如男子过继自己姐姐妹妹的孩子就属于异姓亲属过继。
比异姓亲属过继社会认可度更加低的是异姓过继,就是说立一个跟自己完全没关系的人做继承人,这种过继严格来说只能叫做“乞养”,比如朱元璋和云南王沐英的关系就类似于乞养,从唐至宋,法律上都是不承认乞养孩子的继承权的,如果立了异姓做继承人,被人告发的话两边都要受罚的。
同宗过继的认可度最高,异姓过继的认可度最低,异姓亲属过继的话介于这两者之间,算是礼法上的擦边球。虽然说一般法律严格上是不允许的,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个做法在当时的民间盛行(毕竟姐姐妹妹的孩子肯定比什么远房亲戚的血缘要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周世宗柴荣,据说在他们那个时代,他其实叫做郭荣,他的嗣父郭威其实是他亲舅舅,后来赵家皇室为了自己皇位的合法性又将他改回姓柴。到了清末,异姓亲属过继正式被法律所承认,这算是习俗推动立法的一个例子。
另外,过继出去的孩子是不能够在回归本宗的,否则就是跟强大的礼法作对。比如纪东,过继出去了就是明正言顺的广平王府的继承人。在文中的这个情况,广平王是没有同宗的血亲后代的(数代单传),那么要找同姓的话(皇帝他们一家)又怕沾上结党之嫌,这种情况下如果有皇帝的支持,过继艳阳公主的孩子,打一个礼法和法律上的擦边球,那也是说的过去的。而且艳阳公主和广平王夫妇两边都有血缘(广平王妃是她表姐,广平王是她堂兄,虽然远了点),也的确比较合适。